巡撫、總督、提督,總兵,這些官職有何區別
06-12
巡撫、總督、提督、總兵這些明清兩朝的官職,都是地方大員,然而這些官職名稱相似,只能也類似,很容易叫人弄糊塗,我們作為現代人,怎麼理清這些古代官職呢。
巡撫,就是管一省軍政、民政的大臣,相當於今省長,而總督,是監管幾個省的大臣,比如湖廣總督、江浙總督,總督比巡撫權力大,管轄範圍更寬,然而總督並不能直接命令巡撫,清朝全國劃分為二十三個省,每個省設置一個巡撫.
然後各大區域設置了八大總督,分別為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和雲貴總督,巡撫和總督一起,叫督撫,這是明清地方基本行政制度。
而提督和總兵就是地方軍事上的具體官職,提督是一方軍事首領,一般都是由滿八旗大臣擔任,提督下面是總兵,負責各地方軍事調度,提督和總兵就是滿清統治者為了管理漢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員漢臣獨攬大權而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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