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小區業主委員會 如何選舉產生
06-12
在小區中的業主委員會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概念呢?如何產生業主委員會呢?現在,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什麼是業主委員會和如何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機構。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物權法》第七十五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物權法》第七十八條)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但是,只有一個業主的,或者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職責。(國務院令第504號《物業管理條例》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國務院另第504號《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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