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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是,遇見。

「記得照片中的人嗎,

每以鶴姿仰視,冷靜、自信、獨立,而且毒辣……

但是,在愛情面前,她卻俯下去,俯下去,把自己低到了塵埃里。」

——李碧華說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

但她心裡是喜歡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

——張愛玲送給胡蘭成一張照片背面的題字。

重要的是,遇見。

張愛玲是貴族小姐,水仙子式的心理恰可理解她的自傲、她文字的自省與冷靜,而她小說中每一出現月亮便象徵情愛的追尋與挫傷。所以,胡蘭成在《今生今世》一書中專門辟出一個章節寫「民國女子」張愛玲——「張愛玲是民國世界的臨水照花人。」愛玲是花,胡蘭成是她照花的湖水,愛情像月光般傾瀉而下,她在人生的無涯荒野中看到了自己。

「愛君筆底有煙霞,自拔金釵付酒家,修到人間才子婦,不辭清瘦似梅花。」——愛玲的這朵花,是為胡蘭成而開。胡蘭成的才情使愛玲變得低低的,低到了塵埃里,卻又「從塵埃里開出花來」——這朵清瘦卻美麗的花,從一個高傲冷漠的貴族女子的心中開出,開得那麼無所顧忌,那麼驚魂動魄,那麼逸興神飛。然而,卻又開得如此謙卑,如此死心塌地,如此自輕自賤。初次讀到這句話,我即刻被震懾住了,隨後就被化於釅釅感動之中,無法自拔。於張愛玲這樣孤絕冷冽的女子而言,不愛則已,若愛了,便愛得極痴。再偉大的才女,在自己的愛人面前,也是嬌羞的小婦。那時,張愛玲喜歡在房門外悄悄窺看胡蘭成,她這樣寫道:「他一人坐在沙發上,房裡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寧靜,外面風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兩個人在一起,沒有昨天,沒有明天,只有漫山遍野金粉金沙深埋的今天。他待她,「日日如新婦」,相看兩不厭,繾綣情深。諸如:

「牽牛織女鵲橋相會,喁喁私語尚未完,忽又天曉,連歡娛亦成了草草。《子夜歌》里有『一夜就郎宿,通宵語不息。黃葉萬里路,道苦真無極』,我與愛玲卻是桐花萬里路,連朝語不息。」

「我們兩人在房裡,好像『照花前後鏡,花面交相映』,我與她是同住同修,同緣同相,同見同知。」

「對人如對花,雖日日相見,亦竟是新相知,何花嬌欲語,不禁想要叫她。」

「刻骨相思,天天相見,一時不見就我尋思你,你尋思我。」

「我們兩人同坐一輛三輪車到法租界,舊曆三月艷陽天氣,只見遍路柳絮舞空,紛紛揚揚如一天大雪,令人驚異。我與愛玲都穿夾衣,對自己的身體更有肌膚之親。我在愛玲的髮際與膝上捉柳絮,那柳絮成團成球,在車子前後飛繞,只管撩面拂頸,春光有這樣明迷,我竟是第一次曉得,真的人世都成了仙境」。

看到這些文字我就心跳——這是怎樣驚艷驚心的愛啊,不惜用了如許艷麗荼蘼的字眼來描述他/她。

記得曾經向好友借過一本《張愛胡說》,裝幀十分精美。張愛玲在書中寫道:「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聲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這句話的重量被時間和空間承載著,就在遇見的一剎那迸發出來,飛虹流彩地從你心裡迸發出來,這便是所有了。」 好友在這句話下面畫了粗重的紅線,並用紅筆寫道:「重要的是,遇見」。她的字與張愛玲的字疊在一起,字字如血,令我心驚。周國平說:「一對男女,原本素不相識,忽然生死相依,兩個獨立靈魂之間的共鳴和相知,這是相遇。相遇是一種緣。人生中最重要的相遇,多麼偶然,又多麼珍貴。」

是的,重要的是,遇見。

只有遇見了生命中的那個人,才能飛虹流彩,成就「花來衫里,影落池中」的絕世之戀——

抗戰期間,張愛玲蝸居上海,極少與外人交往。她走在路上的時候,獨目前方,煙視媚行,路邊的小同學叫她亦不理。平日閉門謝客,深居簡出。胡蘭成初見張的文章,極為心折,「才讀得一二節,不免身體坐直起來」(胡蘭成形容初見張愛玲小說之語)。向蘇青一打聽,便被告知「張愛玲不見人的」。胡蘭成翌日登門造訪,遞了字條進去,果然不見。胡怏怏而返。他後來回憶道:「她是使人初看她諸般不順眼,她決不迎合你,你要迎合她更休想。偶有文化人來到她這裡勉強坐得一回,只覺對她不可逼視,不可久留。」話鋒接著一轉,給出了自己對此的解釋:「好的東西原來不是叫人都安,卻是要叫人稍稍不安。」

胡蘭成是以最後勝利者的姿態居高臨下給出這個結論的,他並不怕承認自己也有這種「不安」,但正是品味到了不安背後的那「好的東西」,才沒有被張愛玲冰冷的外表嚇退,進而贏得美人心的——於千萬人之中,於千萬年之中的遇見,本就是一種緣分,一種難得,何苦還去奢求什麼結果。那一刻的眼神交匯,電光石火,心靈溝通,就已足夠回憶一輩子了。

「胡蘭成張愛玲簽定終生,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這是胡張二人的婚書。他們從相識到相戀到同居,皆是自然,自然得像一朵花遇見另一朵花,一片雲遇見另一片雲,一縷風遇見另一縷風,一棵樹遇見另一棵樹。胡蘭成讀到張愛玲的文章,上門拜訪,相談半日。後來張愛玲如此形容那半日的感受:「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心裡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

一日午後好天氣,兩人同去附近馬路上散步。張愛玲穿一件桃紅單旗袍,胡蘭成說好看,她便撒嬌地說:「桃紅的顏色聞得見香氣。」——她用後半生蒼綠的寂寞來映襯對比這桃紅色的、初始明艷的歡喜。

情至至深便只是淡,張愛玲是那樣一個感情深沉卻又表現得極冷極淡的人。胡蘭成卻是懂得淡中的極濃極深。就像那婚書的詞語,前兩句是張愛玲寫的,平靜冷淡,後兩句是胡蘭成加上去的,他讀懂了張愛玲只想靜為人妻的念想。這其實是一份厚重的託付,一生難遂的心愿。

人世滄桑動蕩,心境也由紛亂轉靜,只希望餘下的歲月里有那樣一個人,靜好地呆在身邊,相互懂得,並且因為這懂得而有慈悲之心相待。

世間沉浮盡在身外,與我何干,張愛玲只想靜靜看著身邊這個男人:「他一人坐在沙發上,房裡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寧靜,外面風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一生一世的悲傷歡喜都只融在這一刻的凝望,這視線的重量綿延不息,千年萬年。

一日,看電視劇《上海往事》,張愛玲與胡蘭成在天光詭異的黃昏的陽台上優雅地調情——儘管張愛玲寫盡婚姻之世俗無聊,自己卻向愛人海誓山盟:「若大限來時各自飛,那時你變姓名,可叫張牽,又或叫張招,天涯地角有我在牽你招你。」適時,我接到遠方友人來電:「……也許等我們兩鬢染霜時,很多東西才會清晰可辨。到那時,我們是沒有別的言語的,惟有輕輕送上那一句『噢,你也在這裡嗎?』,畢竟我們於千千萬萬人之中遇見過……」這句話,飄過迢迢遠路來到我面前,是這般巧合,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在我懂得「遇見」兩字深意的時候來到我面前,我是欣喜的——我們或許曾經錯過了很多東西,但我們在遇見之後懂得了珍惜,懂得了感恩,所以,我們並不遺憾。正如張愛玲對胡蘭成所說:「因為懂得,所以慈悲」。亦正如好友雪小禪對我說:「因為懂得,所以欣喜」。

然而,真正懂得「重要的是遇見」的人很少,「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就連張愛玲自己,有時也會疑惑——當她在亂世之中,得知胡蘭成移情別戀之時,除了心底的哀怨悲苦,除了寄給胡一筆錢,再無別的可說。「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的了……你不要來尋我,即使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這樣的決絕是驕傲的,卻又是撕心裂肺的。張愛玲對胡蘭成說過:「我倘使不得不離開你,亦不致尋短見,亦不能再愛別人,我將只是萎謝了。」可是這朵從塵埃里開出的花並不曾真的萎謝——她後來還是與賴雅結婚。只是,一切美麗的,都消弭了它的芬芳;一切耀眼的,都收斂了它的光芒。那開在塵埃里的花朵,被時光的流沙深埋,只留下,憔悴的影子。

張愛玲在《傾城之戀》里,借范柳原的口說:「死生契闊,與子相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最悲哀的一首詩。」的確如此,漫漫人生路途中,我們可能與千千萬萬人擦肩而過,可真正能與你執手的人又在哪裡?而就算兩隻手牽在一起了,是否就真的能「偕老」呢?每一個死生契闊的立定與撕毀,都來得那麼慘烈,試問人世間又有幾個承受得起?

張愛玲後來又說:「有些回憶,將來是要放在水晶瓶里,雙手捧著看的。」只這一句,就如解咒的口訣,將曾經的美好喚醒。是的,一切都釋然了——她與胡蘭成,畢竟是彼此懂得的。因為懂得,所以慈悲;因為懂得,所以欣喜。

山河歲月空惆悵,一切終將如煙雲逝去。重要的是,此生此世,我曾經,在人生最美時刻,遇見了你。

文 / 綠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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