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梅蘭芳》角色談:孟小冬
《梅蘭芳》里孟小冬的戲份比較重,但是從梅蘭芳本人的《梅蘭芳舞台生活40年》和齊如山的《齊如山回憶錄》里幾乎不見孟小冬的筆墨,顯然,欲從二人的回憶文字中去看清孟小冬的輪廓身影,無疑是令人失望。不僅如此,就是旁人的口述或掌故文字中,似乎也對梅孟之間恩怨糾葛的情事諱莫如深,至多得見一些片光只羽,輕帶一筆的敘述。
在電影里,梅蘭芳與孟小冬之間的情緣是無果而終,是孟小冬屈服於福芝芳的一席話,尤其是那句「梅蘭芳不是你(孟小冬)的,也不是我(福芝芳)的,是座兒的」,孟小冬凍藏起自己對梅的一番繾綣愛意。而歷史上,孟小冬與梅蘭芳有過一段「短暫而又富於傳奇色彩的婚姻,使人們對於京劇伶人和其舞台藝術的「陰陽顛倒」之特性,產生出更生動也更深刻的理解。」(《孟小冬.社會貢獻》徐城北)
孟小冬出生於上海,本名令輝,藝名小冬,「她出名很早,早在12歲就在無錫新世界登台了,十四歲時,在上海乾坤大劇場演出,因扮相好,嗓子亮,頗受台下歡迎。1925年,孟十八歲時,北上赴北平深造,就矢志歸工專學余派了。」(《孟小冬劇藝管窺》丁秉燧)
此時的北平名角如林,孟小冬以一位不到20歲的女老生,居然能以唱大軸的頭牌身份出現,可見其相當的號召力,不過此時還沒有被時人稱做「冬皇」。這一點在電影里出了偏差,《梅蘭芳》里梅與孟德初次見面,就有馮子光向梅蘭芳介紹孟小冬是名滿京城的梨園「冬皇」,完全是不搭調的。孟小冬享有「冬皇」之譽,是在「民國20年左右,天津創刊一個《天風報》,是小型報紙,......撰稿人多是名家。(報紙)主持人沙游天,字大風,以字行。他對老師(孟小冬)的劇藝非常推崇,由他發起崇上尊號,稱為「冬皇」,一時風行景從,南北各報,都仿《天風報》的寫法,以迄於今40多年,這是「冬皇」兩個字的由來。」(《孟小冬與言高譚馬》丁秉燧)而此時,梅蘭芳與孟小冬的那段露水姻緣已然結束了。
電影《梅蘭芳》里福芝芳自始自終是以唯一的「梅夫人」的身份出現的,陳凱歌做這樣「春秋筆法」式的技巧處理,可能是受縛於梅葆玖的緣故。(梅葆玖先生是福芝芳所生)殊不知,現實中梅蘭芳的原配是王明華,這一點梅蘭芳在其《舞台生活40年》中有提到。王明華精明能幹,對梅控制太嚴,於是梅身邊的人就唆使梅蘭芳在外面另娶了「有宜男之相」的福芝芳。誰知,福芝芳在生育出一群兒女後,仍然效仿了王明華,同樣對梅控制甚嚴,這一點「使得梅黨心生反感」。於是,孟小冬就切合時宜地出現了,並在民國十六年(1927年)與梅蘭芳結合,孟為此謝絕舞台數年。從這裡看,孟小冬能與梅蘭芳走到一處,應該有「梅黨」的功勞,既是「梅黨」,我想齊如山也是有份的。雖然我們沒有證據證明齊如山在此事件里充當了怎樣的角色,但是,應該不會出現電影里邱如白(齊如山)用「孤單」一說勸退孟小冬的事情。
梅、孟分手的原因諸說紛紜,後人也只能是「霧裡看花」難得究竟。但總的說來似乎有三件事可以成為梅孟分手的誘因:一是,「梅孟結婚不久,孟小冬原來的情人(名王維琛,一說李姓者)持槍找到梅宅(一說馮宅)算賬,把代梅出來接待的北京《大陸晚報》經理擊斃,自己也被軍警擊斃,......此事鬧得滿城風雨,福芝芳終於抓住理由——「大爺(指梅)的命要緊」,只這一句話就贏得了社會輿論的同情「(《梅蘭芳與20世紀》徐城北 著)這件刺殺案在電影里被說成了邱如白僱用的刺客殺孟,為的是不讓孟毀了梅蘭芳心中的那份「孤單」,這樣一來,一個原本很庸俗的事件被「藝術」話了。此事件諸多版本不一,包括孟小冬本人的公開聲明也有不同的說法,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這件事是促成梅孟分手的一個導火索。二是,梅蘭芳赴美演出前,孟小冬本以為可以憑藉「梅夫人」的身份一同赴美,未曾想福芝芳不惜墮胎,而迫使梅蘭芳不得不決定不帶「梅夫人」隨團赴美演出,這件事可能讓孟小冬意識到了梅的懦弱和自己地位的卑微。三是,梅蘭芳的大伯母去世時,孟小冬本欲以梅家媳婦的身份接待弔唁的賓客,誰知,連梅家的大門都沒能允進,就被「孟小姐」一句稱呼擋在了門外。此事讓一直注重名份的孟小冬萬難接受。
1933年9月5、6、7日三天,天津《大公報》頭版連續登載了「孟小冬緊要啟事」,全文如下:
孟小冬緊要啟事
啟者:冬自幼習藝,謹守家規,雖未讀書,略聞禮教。盪檢之行,素所不齒。邇來蜚語流傳,誹謗橫生,甚至有為冬所不堪忍受者。茲為社會明了真相起見,爰將冬之身世,略陳梗概,惟海內賢達鑒之。
竊冬甫屆八齡,先嚴即抱重病,迫於環境,始學皮黃。粗窺皮毛,便出台演唱,藉維生計,歷走津滬漢粵、菲律賓各埠。忽忽十年,正事修養。旋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
冬自嘆身世苦惱,復遭打擊,遂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抑冬更有重要聲明者:數年前,九條衚衕有李某,威迫蘭芳,致生劇變。有人以為冬與李某頗有關係,當日舉動,疑係因冬而發。並有好事者,未經訪察,遽編說部,含沙射影,希圖敲詐,實屬侮辱太甚!
冬與李某素未謀面,且與蘭芳未結婚前,從未與任何人交際往來。凡走一地,先嚴親自督率照料。冬秉承父訓,重視人格,耿耿此懷惟天可鑒。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實堪痛恨!
自聲明後,如有故意毀壞本人名譽、妄造是非,淆惑視聽者,冬惟有訴之法律之一途。勿謂冬為孤弱女子,遂自甘放棄人權也。特此聲明。
從「聲明」中我們聽到孟小冬對這段姻緣悲涼憤懣的心聲,雖為「名分」、「人格」和「人權」而力爭,但終不得,難免讓人對這樣一位剛烈女子的悲劇心生感慨。
經此事故,「1929年,孟小冬息影舞台,曾寄寓津門某皇戚家中茹齋念佛,並在某寺院受戒,出入於居士林,大有看破紅塵之勢。1934年,孟小冬重登舞台,......1938年10月21日,孟小冬在北京泰豐樓拜余叔岩為師,叔岩以全力培養小冬。」(《我所知道的孟小冬》許姬傳)1949年,時與杜月笙結合的孟小冬隨杜全家由滬至港。「杜先生彌留時,孟表示絕不再登台演戲,以謝知音。」(《敬悼孟小冬前輩》丁秉燧)
1947年8月,杜月笙60大壽,梅蘭芳等北平的名伶幾乎全部到場,孟小冬也陰差陽錯應邀來臨。當時上海梨園內外有人起鬨要讓梅、孟同台,「以修就好」。這當然無法實現,後來梅、孟二人「各唱各的」,戲畢分頭而去,此事被引為梨園一大憾事。當時,梅、孟二人再度錯失機緣,各自的心底究竟泛起怎樣的波瀾,在場的人都無從得知,更別說是今天的我們了,更何況這兩位人中龍鳳也都早已化歸塵泥,那一段碎心的鏡花情緣也隨之湮沒於歷史的煙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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