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時空 2010.01.15(大阪)
夏谷老師:
您好。
我是一名人們常說的「老姑娘」。今年已經36歲了,一直沒結婚。小的時候跟著爸爸媽媽一起以歸國者的身份回到日本。前幾年,母親病逝,我跟父親都很傷心。父親也一直催促我趕緊結婚,說是了了母親最後一個心愿。可我就是一直找不到男朋友。誰料我父親倒比我先找到了伴侶。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自從隨父母回到日本後,母親一直都非常支持我父親,而且更是把我照顧的很好,自己也吃了不少苦。真的沒想到父親會在母親去世不到三年的時候,又找了一個老婆。更讓人接受不了的是,他的「新婚妻子」,竟然是一個比我還小的國內的女孩子。我實在是受不了!如果按照輩分論的話,我就要管父親的「新婚妻子」叫做「媽」。我怎麼能叫一個比我還小的女人「媽」呢?這簡直是不可理喻,而且我也實在接受不了。這女孩就是為了能來日本,才與我父親結婚的。我也與父親說過,這女孩子動機不單純,何必要娶她,更何況又比我小。可是父親卻說,以後他歲數大了,有個稍微年輕一點的妻子可以照顧他。我的朋友也說,如果父親與那女孩結婚的話,父親老後我也不用操心了。可是,我接受不了這種事情,怎麼想都想不通。比我小的人竟然能先結婚,而且還想當我「媽」!夏谷老師,您評評理,您說我得怎麼辦?
親愛的讀者:看了您的問題,我能感覺得到您為父親再婚的事心情是何等煩亂。我覺得應該把您現在面臨的問題一層層分開來思考。我們先談談您父親到底該不該再婚,並且在您母親去世三年左右考慮再婚是不是太快。
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後究竟過多久可以考慮再婚是沒有具體規定的,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姻都是個緣分。這個緣分到了,自然就會想到結婚。雖然「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人們愛情生活的理想境界,但天有不測風雲,再恩愛的夫妻也總有一方會先走。對那些中老年喪偶的人來說,「頭白鴛鴦失伴飛」的寂寞晚景的確有些凄涼,到底該不該再婚?子女不同意怎麼辦?這些都是他們的心頭之憂。
喪偶之人的感情生活很複雜,受到的制約也多。如果能排除客觀因素的制約,再婚是件好事。有研究指出,上了歲數喪偶而不再婚的人比再婚的人疾病發作頻率要高7倍。越老越孤獨,老人尤其需要生活伴侶。這種情感需要,子女是替代不了的。但是考慮再婚首先要確保已度過心理居喪期,心理居喪期指的是共同生活了幾十年的伴侶,一方去世後,在另一方心裡留下創傷,在一定時期內心情憂鬱、痛苦、情緒低落、飲食無味、夜不能眠、健忘遲鈍,甚至產生厭世心理的一個特殊時期。這個時期的長短因人而異,平均是一年左右。因此,您父親在您母親去世3年左右考慮再婚,並不是故妻「屍骨未寒」,操之過急。另外,我認為您父親的再婚和您還未出嫁是不相干的兩碼事。您父親有再婚的權利,您也有保持獨身的權利。如果從您父親身心健康的角度來考慮,您應該贊成您父親再婚。
事實上,像您父親這樣年齡的人再婚實施起來會困難重重,首先是來自子女的阻力。父輩有心再找,子女反對的情況並不少見,一般來講起因多是贍養、財產方面的糾紛。因此,如果有這方面的問題,婚前可以考慮先辦財產協議等手續,把財務問題放到明面上。父輩再婚最需要子女理解和主動溝通。「孝順」不僅是讓父輩吃飽穿好,作為子女更應該關心父輩的情感生活。您從小一直享受著父母無私無限的關愛和照顧,現在反過來體諒一下父親的苦衷是理所應當、義不容辭的,哪怕把這看做是一種回報也好。
關於您父親的再婚對象的年齡問題,我想作為當事人各自心裡都比較尷尬。主要問題就是互相之間如何面對,如何稱呼。遇到這樣的問題,首先您需要和父親的再婚對象多接觸,使尷尬的關係慢慢融洽。俗話說,習慣成自然,時間長了,自然也就能夠接受了。還有,若是實在還不行的話,可以單獨過,免得以後產生一些彆扭。事實上,您父親跟什麼人結婚,這也是他的權力和他的緣分,「老夫少妻」的事,歷來就不稀奇。
在中國,漢族傳統的輩分觀念長期存在,以本身為中心,上有四代長輩,下有四代晚輩,形成了「高祖、曾祖、祖、父、本人、子、孫、曾孫、玄孫」的「九族」血親關係,這就是九個層次。如果把旁系的血親關係和姻親關係聯繫起來,便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親屬系統,其層次關係:第一層(長二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第二層(長一輩):父親、母親、伯父、伯母、叔父、嬸母、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姑父、姑母、岳父、岳母;第三層(同輩):「本身」、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妹妹、妹夫、堂兄、堂嫂、表兄、表嫂、內兄、妻妹、襟兄;第四層(晚一輩):兒子、女兒、侄兒、外甥、內侄、侄婿;第五層(晚二輩):孫子、孫女、外孫、外孫女、侄孫、侄孫女、孫媳、外孫媳。親屬稱謂是以輩分劃分的,不受年齡限制,哥哥比弟弟大幾歲,哥哥的孩子又比弟弟的孩子大幾歲,幾代之後,大門的後代與小門的後代相比,同輩人可能差上幾十歲,並不因此而影響輩分關係,常常會有長鬍子的孫子或懷抱著的爺爺。所以,漢族常有「大門轉小輩」之說。親屬稱呼也用於社會上鄰里之間或素不相識的人之間,以表示親切和尊敬。我在日本打工期間曾認識兩位來自中國東北地區的年輕人,其中年齡稍大一點的那一位卻要稱呼年齡比自己小的那一位為「舅媽」,這就是中國人講究的輩分。
您懷疑那位女子與您父親結婚的目的不單純,是為了來日本才嫁給您父親。那麼,關於人們結婚的目的,我想簡單談一點自己的看法。
大多數人都會說,結婚是為了延續愛情,獲得幸福。那麼,婚姻能延續愛嗎?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不幸福?有那麼多人離婚?其實愛情的變數從來與婚姻沒有多大關係。但是,哪個人結婚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幸福與快樂?就算有人為了金錢、權勢、容貌和一個人結婚,他或者她在潛意識中仍然是希望得到幸福,當然那些人格特別卑劣的人除外。絕對沒有一個人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增加痛苦,增加不幸。但是,許多婚姻中痛苦和不幸還是發生了,因此可以得出結論,婚姻的幸福程度並不是結婚的目的所能決定的。結婚,除了愛之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在社會關係里和兩性關係里,婚姻是一種合法的制度。結婚是不能限定世俗目的的,如果我們一定要給它一個世俗的目的,則容易把它推入一個死胡同,導致不幸。在沒有結婚之前,我們所知道的婚後的狀況都是參照別人的婚姻狀況得出的結論,但是人與人畢竟是不同的,天下沒有相同的兩樁婚姻,也沒有相同的婚後狀況,如果我們根據別人的婚姻狀況判定一個人的結婚目的,本身就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更何況,幸福對每個人的意義也是不同的,對每個家庭的意義也是不同的,有時候當人感覺到幸福時,這種幸福根本與結婚目的沒有關係。
愛本身並不是用婚姻制度來維持的,它是用相愛的兩顆心來維繫的。而愛是一個隨時可以終結,或者永遠延續的過程,婚姻則未必。相愛過的人,未必能走入婚姻;愛情消失了,婚姻未必就結束了。在持久而穩定的婚姻生活里,除了愛,還有日久而生的親情和責任,這種綜合情感往往比單純火熱的愛情更持久,更牢靠。
其實我們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只不過有的比較明確,有的只是一種潛意識,說結婚有目的一點也不奇怪,也並沒有玷污婚姻的聖潔,每個人其實都有其潛意識的結婚目的,這並不一定就是勢利眼或者別有用心,而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嫁給一個人就意味走進一種生活,兩個人的心靈從此不再流浪,彼此有依靠,心裡便塌實了。
最後我想問問您為什麼至今還是單身,是錯過了曾經相愛的人,還是結婚的條件太明確?一個人不論選擇怎樣的生活方式,都是為了相對而言生活得更好。在您的生命里,即便曾經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情,傷痛的愛情,我也不認為有那樣的情感經歷就是挫折。以往的一切對您的人生也許都是一種財富。甚至那些痛苦,或許都是為了今後的幸福所做的準備。衷心希望您有一天能遇到那份屬於您的緣分,生活的更加幸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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