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譯註 卷十
成唯識論譯註卷十
作者:韓廷傑釋譯
星雲大師總監修
卷十
譯文
這十一障包括在煩惱、所知二障當中。煩惱障中見道所斷種子在初地極喜地的見道是最初所斷,煩惱障的現行在初地以前已經降伏。修道所斷的種子,當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所有的一切馬上斷除。煩惱障的現行在初地以前逐漸降伏,初地以後的菩薩能夠馬上把它降伏乾淨,使之永遠不能成為現行,這就像阿羅漢那樣。雖然前七地中故意使之暫時成為現行,但是已能不會因煩惱而成過失。八地以後才終究使它不成現行。所知障中見道所斷的種子,在一地極喜地的見道位是最初所斷,所知障的現行在地前就已經降伏。
修道所斷的種子在十地中逐漸斷滅,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才能夠永遠斷除乾淨,所知障的現行在地前逐漸降伏,到十地的時候才永遠降伏乾淨。八地以後,與六識俱起的障礙不再成為現行,因為相續不斷的無漏心和果能夠相續不斷地對它起違抗作用。與第七識末那識俱起的障礙還可以成為現行,到法空智慧之果生起的時候才能夠降伏。如果前五轉識還沒有證得轉依,因為受到無漏智的降伏,所以二障不能成為現行。雖然在修道位的十地中,都不能斷滅煩惱障種子,但已將其粗重逐漸斷滅,所以《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說二障粗重的每一種都具有三位斷的意思。雖然各個階位都斷粗重,但有三位很明顯,所以這裡要特別說明。
斷除二障種子的漸斷、頓斷情況如何呢?與第七識末那識俱起的煩惱障種子,當三乘人將要得到無學果的時候,一剎那間在三界馬上斷除。所知障的種子到將要成佛的時候,一剎那間所有的一切馬上斷除,因為這種種子任運而起,唯緣內境,境無粗細。與其餘六識俱起的煩惱種子,在見道位所斷滅的,三乘人在見道位的真見道中,所有的一切馬上斷除。在修道位所斷除的,隨其所應,有一類漸次得果的鈍根二乘人在三界九地當中,七生中分為九品,一個接一個逐漸分別斷除。第二類利根二乘人,在三界九地合在一起,一生中按九品分別斷除。如果菩薩要生起金剛喻定,一剎那間在三界馬上斷除。所知障的種子,進入初地極喜地的最初之心,馬上斷除一切見道所斷的種子。修道位所斷的種子,在以後十地的修道位中逐漸斷除,直至正確生起金剛喻定的時候,在一剎那間才能夠斷除乾淨。因為通緣身內、身外之境,粗境細境皆生,因為品類差別很多。
二乘人根機遲鈍,逐漸斷除障礙的時候,必然各別生起無間道、解脫道、加行道、勝進道,或分別生起,或總的生起。菩薩利根在逐漸斷除障礙的時候,沒必要分別生起無間道和解脫道,因為能夠一剎那一剎那地斷障證果,所以加行等四道,一剎那一剎那地前後相望,每一道都容許具有其餘三道。
原典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以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八地以上畢竟不行。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
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盡,八地以上六識俱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彼故。第七俱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而彼粗重亦漸斷滅,由斯故說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斷義(1)。雖諸位中皆斷粗重,而三位顯(2),是故偏說。
斷二障種漸頓云何?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乘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將成佛時,一剎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內起,無粗細故。餘六識俱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位真見道中一切頓斷。修所斷者隨其所應,一類二乘三界九地(3),一一漸次九品(4)別斷,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為一聚九品別斷,菩薩要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初地初心頓斷一切見所斷者,修所斷者後於十地修道位中漸次而斷,乃至正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斷盡,通緣內外粗細境生,品類差別有眾多故。
二乘根鈍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脫、加行、勝進,或別或總,菩薩利根(5)漸斷障位非要別起無間、解脫,剎那剎那能斷證故,加行等四剎那剎那前後相望,皆容具有。
注釋
(1)三位斷義:據《述記》,此中「位」字應當改為「住」,《述記》卷十末對「三住斷義」解釋如下:「於極喜住,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一切上中煩惱品皆不現行;於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中,一切能障無生法忍,諸煩惱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於最上成滿菩薩住中,當知一切煩惱習氣隨眠障礙皆悉永斷。」(大正四十二?頁五九○) (2)而三位顯: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所知障粗重有三:一在皮,極喜住皆永斷;二在膚,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皆永斷;三在肉,如來住中皆悉永斷。」(大正四十二?頁五九○)
(3)九地:亦稱九有,欲界有一地,色界和無色界各四地。㈠欲界五趣地,亦稱五趣雜居地,㈡離生喜樂地,㈢定生喜樂地,㈣離喜妙樂地,㈤舍念清凈地,㈥空無邊處地,㈦識無邊處地,㈧無所有處地,㈨非想非非想處地。
(4)九品:即九種品類: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5)利根:與鈍根相對,「利」為銳利或疾速,「根」為根機或根性,「利根」意謂能夠敏銳地理解佛法,並能圓滿地得到解脫。
譯文
十真如是:一遍行真如。因為這種真如由我、法二空所顯,沒有任何一種事物不存在於這種真如之中;二最勝真如。因為這種真如具有無邊功德,在一切事物當中它最為殊勝;三勝流真如。因為這種真如所流行的教法,對於其他教法來說,極端殊勝;四無攝受真如。因為這種真如沒有任何系屬,並不是我執等的所依和所取;五類無別真如。因為這種真如使生死和涅槃沒有區別,並不像眼等那樣各各有異;六無染凈真如。因為這種真如本來的性質就是無染,也不能說後來才變得清凈;七法無別真如。因為這種真如雖然有很多種教法而作種種安立,但它們之間是沒有差別的;八不增減真如。因為這種真如沒有增減執著,染法減時沒有減,凈法增時沒有增。又稱為相土自在所依真如,因為證得這種真如以後,現相現土都得自在;九智自在所依真如。因為證得這種真如以後,對於無礙解即得自在: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證得這種真如以後,對於一切神通、身口意三業、陀羅尼、三摩地都得自在。
雖然真如的性質實際上是沒有區別的,但隨順其殊勝功德,虛假成立十種。雖然菩薩在第一地就已經理解十真如,但其證行還沒圓滿,為了使之圓滿,逐一建立十真如。
菩薩在十地中就是這樣地勇猛修習十種勝行,斷除十種障,證得十真如,這樣就能夠證得二種轉依。
原典
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1),於一切法最為勝故;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余教法極為勝故;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系屬,非我執等(2)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六無染凈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凈故;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凈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
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
注釋
(1)德:即功德,「功」意謂福利之功能,這種功能是善行之德,所以稱為功德。「德」亦作「得」,意謂修功有所得。
(2)等:此中省略我慢、我愛、無明、邊見、我所見。
譯文
轉依之位簡略來說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即最初二位,由於修習勝解和慚、愧,損壞阿賴耶識中的染污種子勢力,有益於阿賴耶識中的清凈種子功能,雖然還沒有斷滅二障種子,但實際上已經證得轉依,因為它逐漸降伏了二障現行,所以也稱為轉依。
二通達轉。即通達位,由見道之力通達真如,斷除分別產生的二障粗重,證得一部分真實的轉依。
三修習轉。即修習位,因為一再地修習十地之行,逐漸斷除俱生而有的二障粗重,逐漸證得真實的轉依。《攝大乘論》說通達轉在前六地,在此六地中,以有相觀、無相觀,通達真、俗間雜現前,即以有相觀通俗,無相觀達真,當真實義相顯現的時候,非真實義相就不顯現。《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八等說修習轉在後四地,純粹的無相觀長時出現,經過勇猛修行,斷除其他粗重,使不真實的義相不再顯現。
四果圓滿轉。即究竟位,經過三大無數劫,修習無邊無際的難行和勝行,當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永遠斷滅本來具有的一切粗重,頓時證得佛果,證得圓滿轉依,永遠具有無窮無盡利益和安樂。
五下劣轉。即二乘人只求自利,厭惡生死,欣樂涅槃,只能得到生空真如,斷除煩惱障的種子,證得真擇滅,無殊勝功能,不能有所堪任,所以稱為下劣轉。
六廣大轉。即大乘位,為了給他人帶來利益而趣向大菩提,對於生死和涅槃都沒有欣樂和厭惡情感,具有通達二空真如的能力,斷滅了所知障和煩惱障的種子,馬上證得至高無上的菩提和涅槃,有殊勝功能,有所堪任,所以稱為廣大轉。這裡的意思是說:廣大轉依舍除了二障種子,證得了至高無上的菩提和涅槃。
轉依的意思簡略來說有四種:一能轉道,這又分為二種:㈠能伏道。即降伏二障的隨眠勢力,使之不能引起二障現行,它通有漏、無漏二道和加行、根本、後得三智,隨其所應逐漸或馬上降伏二障隨眠勢力;㈡能斷道。即能永遠斷除二障隨眠,能斷道肯定不是有漏加行,因為有漏心加行智和有漏後得智,前者是曾習道,後者是相執之所引的,未能泯伏滅除此相,所以不能斷惑。無分別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證,即由所引無分別智能證所證真如。
有人認為:根本無分別智直接證得二空所顯現的真理,因無外境相分,所以能夠斷除隨眠,後得智不是這樣,所以不是斷道。
又有人認為:後得無分別智雖然不直接證得二空真理,沒有能力斷障迷理隨眠,但能夠明確認識安立非安立相,因為沒有顛倒認識,所以也能夠永遠斷除迷事隨眠。所以《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說:在修道位有出世斷道和世出世斷道,沒有純粹的世間道能夠永遠斷除隨眠,因為世間道是曾經修習過的,是由相執所引生的。由此道理可見,各種見道所斷和修道所斷迷理隨眠,只有根本無分別智,因為它直接證得二空真理,所以能夠正確斷除這種隨眠,剩餘的修道所斷迷事隨眠,根本智和後得智都能夠正確斷除。
二所轉依。這又分為二種:㈠持種依。即阿賴耶識,因為它能夠維持染、凈事物的種子,是染、凈事物的所依,聖道轉能夠使它舍除染污種子,得到清凈種子。其餘的依他起性雖然也是依,但不能維持種子,所以這裡不說;㈡迷悟依。即真如,因為它能作迷和悟的根本,各種染法和凈法都依之而生。聖道轉能夠使它舍除染法,得到凈法。其餘的依他起性雖然也作迷法和悟法的所依,但並不是根本,所以這裡不說。
三所轉舍。這又分為二種:㈠所斷舍。即二障種子,真正的無間道出現在面前的時候,障礙和對治互相違逆,二障種子就斷滅了,永遠不再成就,所以稱為舍。因為這種二障種子斷滅了,不再成為現行虛妄執著我和法。所執實我實法本來是對妄情而說,現在妄情已斷,不可能再對妄情發生作用了,所以應當隨之而舍。所以,這叫做舍除遍計所執。㈡所棄捨。即有漏種子和弱劣的無漏種子,當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引生極其圓滿光明純粹清凈的阿賴耶識,它不是這種種子的所依,所以要全部永遠丟棄捨除。這種種子舍除以後,有漏法種子和弱劣的無漏種終究不能再生。既然永遠不能再生,《雜集論》卷十四把這也稱為舍。由此道理名捨生死法及劣法。
有人認為:所剩餘的有漏法種子和劣無漏,在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都已經丟棄捨除,因為它們與二障種子同時舍除。
二師認為:那時候還沒有舍除,因為它們與無間道不相違逆,菩薩應當是沒有生死之法,因為此位應當是沒有所熏之識,住於無間道應當稱為佛,以後的解脫道應當是沒有作用了。由此應當知道,剩餘的有漏等,當解脫道生起的時候,才能夠丟棄捨除,因為解脫道位的第八凈識,已經不是那種種子的所依。
原典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內凈種功能,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
二通達轉。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真如,斷分別生二障粗重,證得一分真實轉依。
三修習轉。謂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俱生二障粗重,漸次證得真實轉依。《攝大乘》中說通達轉在前六地,有、無相觀通達真俗間雜現前,令真非真現不現故。說修習轉在後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余粗重,多令非真不顯現故。
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1),修習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粗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
五下劣轉。謂二乘位,專求自利,厭苦欣寂,唯能通達生空真如,斷煩惱種,證真擇滅,無勝堪能名下劣轉。
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真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說廣大轉依,舍二粗重而證得故。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一能轉道,此復有二:㈠能伏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引起二障現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2)、根本、後得三智,隨其所應漸頓伏彼;㈡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習相執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證所引未成辦故。
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不然,故非斷道。
有義: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二空真理,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說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無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是曾習故,相執引故。(3)由斯理趣諸見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能正斷彼,余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二所轉依。此復有二:㈠持種依。謂根本識,由此能持染凈法種與染凈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舍染得凈。余依他起性雖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㈡迷悟依。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凈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舍染得凈。余雖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說。
三所轉舍。此復有二:㈠所斷舍。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舍。彼種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為舍,由此名舍遍計所執;㈡所棄捨。謂余有漏劣無漏種(4),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凈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捨。彼種舍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舍,由此名捨生死劣法。
有義:所余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皆已棄捨,與二障種俱時舍故。
有義:爾時猶未舍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故。由此應知余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捨之,第八凈識非彼依故。
注釋
(1)阿僧企耶:梵文Asamkhya的音譯,亦譯阿僧祇耶、阿僧祇等,意譯無數。或是數日之極,一阿僧企耶是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
(2)加行:即加行智,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證真如,趣求所引無分別智,未成辦故不能斷惑,由無分別智是加行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證。」(大正四十二.頁五九四)
(3)語見《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五:「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大正三十一.頁六。六》
(4)謂余有漏劣無漏種:見《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謂余有漏者,即二種余,謂有漏善三無記法全,異熟生少分,除法執一分故。劣無漏種,即十地中所生現行及此種類中下品種。」(大正四十二.頁五九四)
譯文
四所轉得。這又分為二種:一所顯得。即大涅槃,其本來自性雖然清凈,但由於外在障礙覆蓋,使之不顯,真正聖道產生以後,斷除那種障礙,使涅槃之相顯現,這就叫做得到了涅槃。因為它依據真如,離開障礙施設,本體就是清凈法界。
涅槃的不同意義簡略來說有四種:㈠本來自性清凈涅槃。即一切法相的真如之理,雖然外部染污,但本性清凈,具有無數無量的微妙功德,無生無滅,靜謐如虛空,一切有情眾生都具有,與一切事物既不相同,又不相異,沒有任何形相,不可識別。既不可想,又不可說,只能由聖人在內心證得,因其性質靜寂,所以稱為涅槃。
㈡有餘依涅槃。即真如出離煩惱障,雖然還有微弱之苦所依而未滅除,但因障礙永遠寂滅,所以稱為涅槃。
㈢無餘依涅槃。即真如出離生死之苦,煩惱既然已經滅盡,剩餘的所依也已經滅除,因為各種苦都已經永遠寂滅,所以稱為涅槃。
㈣無住處涅槃。即真如出離所知障,常由大悲和般若所輔翼,因此不住於生死,也不住於涅槃,永遠給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緣此雖起悲、智二用,但體性恆寂,所以稱為涅槃。
一切有情眾生都有第一種涅槃,二乘無學容許有前三種涅槃,只有我們的世尊具有四種涅槃。
為什麼說如來有餘依呢?雖無真實苦依未盡的有餘涅槃,然而現為苦諦等,好似有餘涅槃。或者說苦依已盡而稱為無餘依,因為苦依身還在,所以說為有餘依,所以佛世尊可以說具有四種涅槃。
如果聲聞等有無餘依,為什麼《勝鬘經》等處說沒有呢?有的地方說二乘人什麼涅槃都沒有,這豈不是說有餘依他們也沒有嗎?然而,聲聞、緣覺二乘人,當他們的身體和智慧還存在的時候,仍然有所知障,其苦依還未滅盡,圓寂的意思隱而不顯,所以說沒有涅槃,並不是說二乘聖者真的沒有煩惱障斷盡以後所顯真理之有餘涅槃。這時候還沒有證得無餘依涅槃,所以也說他沒有無餘依涅槃,並不是後來滅除身體和思想以後,沒有苦依滅盡的無餘依涅槃。或者,《勝鬘經》所說的二乘人沒涅槃,是說他們沒有無住處涅槃,並不是說他們沒有前三種涅槃。
而且,這裡所說的沒有無餘依涅槃是依不定性二乘人所說,他們才證得有餘依涅槃,下決心求得無上正等覺,由於禪定與誓願之力,使其身體長久留住於人世,並不像入無餘依涅槃的那種人一樣。意謂有的二乘人深深地樂於涅槃,得到我空觀,直接證得真如,把感生的煩惱障永遠滅除乾淨,顯現依真理而得有餘依涅槃。因為他們能夠把感生的煩惱滅除乾淨,所以以後的異熟果報沒有理由再產生,現在的苦所依任運滅除之位,其餘的有為法既然已經沒有所依,與其苦依同時馬上舍除,顯示依真理的無餘依涅槃。這時候雖然沒有二乘人的身體和思慮,但由他們證得此滅,所以說二乘人有無餘依。這時候只有清凈真如,清澈澈的沒有外部形相,寂滅安樂,依據這種情況說他們與佛沒有區別。但由於沒有菩提為他人帶來利益和安樂,所以又說他們與佛有區別。
外人問:既然各種所知障不能夠發業潤生,怎麼說斷除它們而得無住處涅槃呢?
論主回答說:所知障能夠遮蔽法空真如,使之不能產生大悲和般若,不能永遠為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所以斷除它們的時候就能夠顯現法空真理,這種真理就是無住處涅槃,使之不住於斷、常二種邊見。
外人又問:如果所知障也障礙涅槃,為什麼斷除它們得不到擇滅無為呢?
論主回答說:擇滅無為是離煩惱障的系縛,但所知障並不像煩惱障那樣系縛眾生
外人又問:既然是這樣,斷除系縛怎麼能夠得到涅槃呢?
論主回答說:並不是所有的涅槃都屬於擇滅,不然的話,本來自性清凈涅槃應當不算涅槃。如果能夠系縛有情眾生,使之不住於生死,斷除它們就可以說是得到擇滅無為。各種所知障不招感生死,並不像煩惱障那樣能夠系縛有情眾生,所以斷除它們的時候得下到擇滅。但斷除它們,就使法空真理顯現,法空真理之相靜寂,這被說成是涅槃,但這種涅槃並不以擇滅為其本性,所以四種涅槃在各種無為法中,第一和第四是真如,中間的二種屬於擇滅。
外人又問:如果只是斷除系縛便得擇滅,不動無為和想受滅無為在四種無為法中屬於哪一種呢?
論主回答說:並不屬於擇滅無為,因為《顯揚聖教論》卷十八說這二種無為法是暫時離縛。
外人又問:為什麼說非擇滅無為是離縛呢?
論主回答說:因為擇滅無為只是究竟滅,非擇滅無為法並不是永遠滅除隨眠。或者說無住處涅槃也屬於擇滅,因為它是由真正的簡擇力滅除障礙所得。擇滅無為有二種:㈠滅縛得。即斷除感生煩惱所得的擇滅:㈡滅障得。即斷除其餘所知障所得的擇滅。所以四種涅槃在各種無為法中,第一是真如,以後的三種都是擇滅無為。不動無為和想受滅無為是暫時伏滅,並下屬於擇滅無為,究竟滅除的才屬於擇滅。
外人又問說:既然所知障也障礙涅槃,為什麼只說它是菩提障呢?
論主回答說:如果說煩惱障只障礙涅槃,這豈不是說它不能為菩提障嗎?應當知道,諸聖教中依殊勝作用而說,從道理上來講,實際上都能障礙涅槃和菩提二果。這樣說來,在四種涅槃當中,只有後三種稱為所顯得。
原典
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凈,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凈法界。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㈠本來自性清凈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凈,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㈡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末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㈢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㈣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1)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如何善逝(2)有有餘依?雖無實依而現似有,或苦依盡說無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若聲聞等有無餘依,如何有處說彼非有?有處說彼都無涅槃,豈有餘依彼亦非有?然聲聞等身智在時有所知障,苦依未盡圓寂義隱說無涅槃,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有餘涅槃。爾時未證無餘圓寂,故亦說彼無無餘依,非彼後時滅身智,已無苦依盡無餘涅槃。或說二乘無涅槃者依無住處,不依前三。
又說彼無無餘依者,依不定性(3)二乘而說,彼才證得有餘涅槃決定回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顯依真理有餘涅槃。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余有為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舍,顯依真理無餘涅槃。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說彼有。此位唯有清凈真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依斯說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復說彼與佛有異。
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
彼能隱覆法空真如,令不發生大悲(4)般若,窮未來際利樂有情,故斷彼時顯法空理,此理即是無住涅槃(5),令於二邊俱不住故。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得擇滅?
擇滅離縛,彼非縛故。
既爾,斷彼寧得涅槃?
非諸涅槃皆擇滅攝,不爾,性凈應非涅槃。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此說得擇滅無為。諸所知障不感生死,非如煩惱能縛有情,故斷彼時不得擇滅。然斷彼故法空理顯,此理相寂說為涅槃,非此涅槃擇滅為性,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後即真如,中二擇滅攝。
若唯斷縛得擇滅者,不動等二四(6)中誰攝?
非擇滅攝,說哲離故。
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有非擇滅非永滅故。或無住處亦擇滅攝,由真擇力滅障得故。擇滅有二:㈠滅縛得。謂斷感生煩惱得者;㈡滅障得。謂斷余障而證得者。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一即真如,後三皆擇滅。不動等二暫伏滅者,非擇滅攝,究竟滅者擇滅所攝。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說是菩提障?
說煩惱障但障涅槃,豈彼不能為菩提障?應知聖教依勝用說,理實俱能通障二果。如是所說四涅槃中唯後三種名所顯得。
注釋
(1)無學:學道圓滿,已成羅漢,不需要再加修學。
(2)善逝:梵文Sugata的意譯,亦譯好去,音譯須伽陀,佛的十號之一,意謂如實去彼岸,不再退沒生死之海。
(3)不定性:唯識所立五性之一,聲聞、緣覺、菩薩三乘種子都具有,或者成佛,或成辟支佛,或成阿羅漢,不能肯定,所以稱為不定性。可分四類:㈠具菩薩、聲聞二性,結果不定;㈡具菩薩、辟支佛二性,結果不定;㈢具聲聞、獨覺二性,結果不定;㈣具菩薩、聲聞、緣覺三性,結果不定。其中第三永不成佛,其餘三類時至而成佛。
(4)大悲:救助他人苦之心,稱為悲。佛、菩薩之悲心廣大,所以稱為大悲。
(5)無住涅槃:即無住處涅槃。
(6)四:《大乘五蘊論》認為有四種無為法:㈠虛空,㈡擇滅,㈢非擇滅,㈣真如。《大乘百法明門論》、《瑜伽師地論》等認為有六種無為法,除以上四種無為法以外,再加不動無為和想受滅無為。
譯文
二所生得。即大菩提,它雖然本來具有能生的種子,但由於所知障的障礙,使之不生。由於聖道力斷除所知障,使之從種子生起,這就叫做得到了菩提。生起以後,相續不斷,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這就是四智的相應心品。
四智的相應心品是怎樣的呢?㈠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意謂這種心品沒有各種虛妄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對一切境相不忘失不迷闇,性相俱得清凈,沒有各種雜染,純凈圓滿具足一切德相,是現行功德所依,種子功德之持,能現無量身,現無量土,乃至其餘的三智之境皆悉影現。從無間斷,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就像大圓鏡那樣,影現各種色像。
㈡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意謂這種心品觀察一切事物及自己、其他一切有情眾生,都是平等的,永遠與大慈大悲相應,隨順各種有情眾生的所樂,示現有差別的受用身土影像,與妙觀察智是不共所依,悲智由無住涅槃所建立,永無轉易,相續而不間斷,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
㈢妙觀察智相應心品。意謂這種心品善於觀察各種事物的自相和共相,發揮作用時沒有阻礙,攝藏並觀察無數無量的陀羅尼、三摩地及其產生的功德珍寶,在大眾集會的時候能現無邊的神通作用,一一皆得自在,普降偉大的佛法之雨,斷除一切疑惑,使各個有情眾生都得到利益和安樂。
㈣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意謂這種心品為了給各個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在十方示現各種變化,以三業實現自己的誓願,成就一切應當作的事情。
像這樣的四智相應心品,雖然各自肯定具有二十二法,有能變的種子和所變的現行,但智的作用增盛,所以以智命名。所以這四智相應心品,把佛的一切有為功德都攝藏在內。四智如次轉有漏第八、七、六和前五識而得。智雖然不是識,但依識而轉變,因為以識為主,所以說智是轉化識而得。而且,在有漏位智弱劣,識強盛;在無漏位智強盛,識弱劣。為了勸導有情眾生依智而舍除識,所以說轉八識而得這四智。
大圓鏡相應心品,有人認為:菩薩在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是最初現起,因為阿賴耶識的種於和極微細的所知障種子同時舍除,如果大圓鏡智這時候沒有生起,就沒有能力保持清凈種子識。又有人認為:因為在解脫道的時候是最初成佛,所以大圓鏡智相應心品這時候才最初生起,阿賴耶識種子在金剛喻定出現在面前的時候,還沒有馬上舍除,因為它們與無間道不相違逆。因為它不障礙有漏法和弱劣的無漏法,但與佛果肯定相違逆,金剛喻定沒有所熏識,無漏不增長就應當成佛,所以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從最初成佛的時候開始,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相續而不間斷,因為它保持無漏種子,使之不至於喪失。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因為菩薩在見道最初現前的時候,與我、法二執相違逆,這時候才最初生起,因為在以後的十地中,二執未斷,在有漏等位或許有間斷,法雲地以後,與清凈的第八識相依相續,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的我空觀品,在二乘的見道位也可以最初生起,以後展轉一直到無學位,或漸悟至菩薩的解行地終,或是頓悟菩薩至十地的上位,如果不是有漏或無心的時候,都容許現起。法空觀品在菩薩的見道位才能夠最初生起,從此以後展轉乃至菩薩的十地位,如果不是有漏,在生空智果或無心的時候,都容許現起。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人認為:在菩薩的修道位中,由於後得智的牽引,也可以使之最初生起。又有人認為:到成佛的時候才能夠使之最初生起,因為在十地中,依阿賴耶識所變眼等五根並非無漏,有漏五根只與有漏五識為不共俱有所依,即同境依根。根發無漏識,這在道理上是講不通的,要知此有漏根識與無漏根識二者,對於所緣境,是明昧不同的。所以此智相應心品要到成佛的時候,依無漏根才能容許生起,一再間斷,是由於作意生起。
這四種性雖然都是本來具有,但要經過熏發才能變成現行,因位逐漸增加,使佛果圓滿成就,不增不減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只是從種子產生,不再熏習成為種子,因為不能說以前的佛德優勝於以後的佛。
原典
二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云何四智相應心品?㈠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凈離諸雜染,純凈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
㈡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1)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
㈢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定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
㈣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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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2),能變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3)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舍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舍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凈種識故。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舍,與無問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失故。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後十地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法雲地後與凈第八相依相續盡未來際。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位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解行地終,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無心時,皆容現起。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引故,亦得初起。有義: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
此四種性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增,佛果圓滿,不增不減盡未來際,但從種生不熏成種,勿前佛德勝後佛故。
注釋
(1)受用身:佛的三身之一,分為二種:㈠自受用身。即佛自己受用法樂之身,由大圓鏡智所變,只是佛的境界,菩薩不能見聞;㈡他受用身。由平等性智所變,初地以上菩薩可以見聞,可以受用佛的法樂。
(2)二十二法:包括五種遍行:觸、受、思、想、作意,五種別境:欲、勝解、念、定、慧,善十一: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再加一個心法。這二十二法的體能變是見分,所變是相分。或者說識的自體是能變,相分和見分是所變。或者說能變是種子,所變是現行。
(3)佛地:第九地菩薩頓斷煩惱、所知二障習氣,使之成佛之位。
譯文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人認為:只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智,但並不是後得智,因為行相所緣是不可知的。又有人認為:大圓鏡智相應心品緣一切事物,因為《大乘莊嚴經論》說大圓鏡智對於一切外境都不愚昧不迷惑,《佛地經》說如來大圓鏡智對於各處、各境、各識之像都可顯現,又因此品肯定緣取無漏種子和身土等各種影像,因為行相和所緣微細,所以說是不可知的,如阿賴耶識也緣世俗界各種事物。因為它緣取真如,所以是無分別智,又因為它緣取其他外境,所以屬於後得智。其本體是一個,隨順作用分為二個,了解世俗是由於證得真如,所以稱為後得智。其餘的平等性智和妙觀察智,也是一體分二,以此為準應當知道。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有人認為:只緣第八凈識,就像是染污的第七識緣取阿賴耶識一樣。又有人認為:平等性智只緣真如為境,因為它是緣一切事物平等性的。又有人認為:平等性智遍緣真俗為境,因為《佛地經》說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大乘莊嚴經論》說緣取各有情眾生的自他平等,隨順他人的勝解力,示現無邊無際佛的影像。所以平等性智相應心品通真、俗二智所包含的,在道理上不相違逆。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緣取一切事物的自相和共相,都沒有障礙,由根本智和後得智所含攝。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人認為:只緣取五現境,因為《大乘莊嚴經論》說如來的五根一一都於五境發揮作用。又有人認為:成所作智相應心品也能夠普遍緣取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各種事物,與正確的道理不相違逆。《佛地經》說成所作智生起三業的各種變化,決擇所化眾生的心行差別,領受過去、未來、現在等義。如果不是遍緣的話,就沒有這種功能。然而這種心品隨其意樂力,或者緣取一法,或二種,或多種,暫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並不說只是如此,所以並無矛盾。因為隨其作意而生,緣取事相外境,生起各種作業,這屬於後得智。
這四心品雖然都能夠普遍緣取一切事物,但其作用是有區別的,即大圓鏡智相應心品現自受用身及其凈土相,保持無漏種子: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現他受用身及其凈土相: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能現變化身及其凈土相: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觀察自己和他人的功能過失,普降偉大的佛法之雨,破除各種疑網,給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像這樣的門類有多種差別。
這四智相應心品稱為所生得,總的稱為菩提,前述涅槃稱為所轉得。雖然轉依的意思總共有四種,但是現在只取二種所轉得,因為《唯識三十頌》說「便證得轉依」。這種修習位被說成能證得,並不是已經證得,因為屬於因位。
原典
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1)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2)說如來鏡智諸處境識(3)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阿賴耶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余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准此應知。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第八凈識,如染第七緣藏識故。有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有義:遍緣真俗為境,《佛地經》說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莊嚴論》說緣諸有情自他平等,隨他勝解示現無邊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緣真俗二智所攝,於理無違。
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緣一切法自相共相皆無障礙,二智所攝。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五種現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有義:此品亦能遍緣三世諸法,不違正理。《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決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等義,若不遍緣無此能故。然此心品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二或多,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爾,故不相違。隨作意生緣事相境起化業故,後得智攝。
此四心品雖皆遍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謂鏡智品,現自受用身凈土(4)相,持無漏種;平等智品,現他受用身凈土相;成事智品,能現變化身(5)及土相;觀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過失,雨大法雨,破諸疑網,利樂有情。如是等門差別多種(6)。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轉得。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得,頌說證得轉依言故,此修習位說能證得,非已證得,因位攝故。
注釋
(1)莊嚴論:《大乘莊嚴經論》的略稱,唯識宗所依據的論典之一,古印度無著著,唐波羅頗蜜多羅譯,十三卷。內容是論述菩薩發心、修行以及應修行的法門、大乘佛教要則等.
(2)佛地經:唐玄奘譯,一卷。內容是佛為妙生菩薩演說佛地五相,即清凈法界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古印度親光著《佛地經論》是該經的論釋書。
(3)諸處境識:「處」為內六處,也就是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境」為六境:色、聲、香、味、觸、法,「識」為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總為十八界。
(4)凈土:亦稱佛地、佛界、佛國、佛土、凈剎、凈首、凈國等,是佛居住的國土,沒有五濁(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所以稱為凈土。
(5)變化身:佛的三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之一,成所作智變現的無量隨類化身,居住於凈土或穢土,為了教化地前菩薩、二乘、俗人等有情眾生,變現為天、人、鬼、龍等,為他們說法,使他們得到利益和安樂。
(6)如是等門差別多種:據《成唯識論述記》卷十末,此中包括:㈠諸智相見分別門,㈡相應心所多少門,㈢善無漏門,㈣假實分別門,㈤攝諸功德門。
譯文
第五究竟位,其相如何呢?
《唯識三十頌》說:「這就是無漏界,是不可思議的,善的,永恆的,安樂的。這就是解脫身,是稱為大牟尼的最高存在。」
論說:以前的修習位所得到的轉依,應當知道,這就是究竟位的相狀。這就是前述涅槃、菩提二轉依果,屬於究竟無漏界。各種有漏已經斷盡,不像取蘊那樣,使有漏隨之增長。其性清凈、圓滿、光明,所以稱為無漏。「界」是「藏」的意思,因為此中含有無邊無際希有的偉大功德。或者是「因」的意思,因為能夠產生五乘世間、出世間的利益和安樂。
小乘佛教難問說:清凈法界可以說只屬於無漏,四智相應心品怎麼能只是無漏呢?
論主回答說:因為屬於道諦,所以只是無漏,意謂佛的功德及身土都是無漏性所生,因為有漏法種子已經永遠舍除,雖然有的示現為生死之身,業、煩惱等好像是苦諦和集諦,但實際上是無漏,屬於道諦。
外人問:《大乘阿毗達磨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只是有漏,如來怎能沒有五根、五識、五外境等呢?
一師回答說:如來的功德身土非常深奧微妙,不是有,也不是無,沒有各種分別,沒有各種戲論,並不屬於界、處等,所以與你們說的道理不相違逆。
二師認為:因為如來的五根和五境是奇妙的禪定所生,所以屬於法界的色蘊,並不是佛的五識,雖然依此佛所變變為佛的身土,但粗細不同,並不屬於五境。如來的五識並不是五識界,因為《解深密經》說佛心永遠在禪定,《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說五識的性質是散亂的。
外人問:成所作智與什麼識相應呢?
論主回答說:與第六識相應,因為它產生化身及其很多種作用。
外人又問:與妙觀察智的性質有什麼區別呢?
論主回答說:妙觀察智觀察各種事物的自相、共相等,成所作智只能生起化身,所以說是有區別的。
外人詰難說:成所作智相應心品和妙觀察智相應心品不能同時而生,因為一類智品二識不能同時生起。
論主回答說:說二識不能同時生起,這對於道理來說不相違逆,同一識體,作用分為二種,說二智相應心品同時而生,這也沒有過失。或者說與七識的凈識相應,依眼根等綠色等外境,是平等性智的不同作用,即第七凈識生起他受用身上之相,屬於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生起化身的,屬於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外人問:不是說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是轉前五識而得嗎?
論主回答說:不能說轉化它所所得的本體就是它,例如說轉化生死而得涅槃,不能說涅槃與生死相同,所以不應當就此對我的理論進行詰難。
有人認為:如來的功德身土,如果應當包含在蘊、處、界中,這三種都通有漏和無漏。《大乘阿毗達磨集論》等說的十五界等只是有漏,這是依二乘人的淺識智之粗境體而說,並不是說一切凡聖有情的十五界等都是有漏。在十八界當中,只有後三種屬於無漏。成佛以後,雖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無漏,但不屬於二乘所知外境。然而,《大般若經》等所說的佛的功德等並不是界等,不同於二乘人劣智所知界等外相,所以從道理上來講必定應當是這樣。為什麼呢?因為《解深密經》說有為法都屬於蘊,又說一切事物都屬於界和處,十九界等,佛都與以否定,如果不是戲論,就不會是界等,也不應當說是無漏界,也不應說是善、常、安樂和解脫身等。《大般涅槃經》等又說轉化無常蘊而得常蘊,界、處也是這樣,怎能說如來不是蘊、處、界呢?說他不是蘊、處、界,是依密意而說。又說五識的性質散亂,說其餘的成就並不是佛所成就。所以在佛身之中,十八界等都充足具有,但純粹是無漏。
原典
後究竟位其相云何?
頌曰:
此即無漏界(1),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大牟尼名法。
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凈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義(2),能生五乘(3)世、出世間利樂事故。
清凈法界可唯無漏攝,四智心品如何唯無漏?
道諦攝故唯無漏攝,謂佛功德及身土(4)等皆是無漏種性所生,有漏法種已永舍故,雖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似苦、集諦,而實無漏,道諦所攝。
《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豈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絕諸戲論,非界、處(5)等(6)法門(7)所攝,故與彼說理不相違。
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此變,然粗細異非五境攝。如來五識非五識界,經說佛心恆在定故,論說五識性散亂故。
成所作智何識相應?
第六相應,起化用故。
與觀察智性有何別?
彼觀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別。
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
許不並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俱亦非失。或與第七凈識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謂凈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化者成事品攝。
豈不此品轉五識得?
非轉彼得體即是彼,如轉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攝,是故於此不應為難。
有義:如來功德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粗淺境說,非說一切。謂余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然余處說佛功德等非界(8)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應爾。所以者何?說有為法皆蘊攝故,說一切法界處攝故,十九界(9)等聖所遮故。若絕戲論便非界等,亦不應說即無漏界善常安樂解脫身等。又處處說轉無常蘊獲得常蘊,界、處亦然,寧說如來非蘊、處、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說。又說五識性散亂者,說余成者非佛所成。故佛身(10)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
注釋
(1)無漏界:即涅槃。轉依果是出世間的無漏境界,它斷盡有漏,性凈圓明,所以稱為無漏。
(2)或是因義:《藏要》本校注稱:「此解糅安慧釋。
(3)五乘:「乘」意謂乘某種行法到一定果位。有六種五乘:一者㈠人乘。乘五戒之行法而生於人間;㈡天乘。乘十善之行法而生於天上;㈢聲聞乘。乘四諦之行法而得羅漢果;㈣緣覺乘。乘十二因緣之行法而得辟支佛果;㈤菩薩乘。乘六度之行法而得佛果。二者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種種性乘、人天乘。三者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四者小乘之佛乘、小乘之緣覺乘、小乘之聲聞乘、梵乘、天乘。五者小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一乘。六者人乘、天乘、二乘、菩薩乘、佛乘。
(4)身土:凡聖之依、正二報,身為正報,土為依報。正報亦稱正果,是有情眾生的自心,是依過去業,而感得果報正體。如生於人間,則具有四肢五官,受人間之果報;生於畜牲,則具有羽毛齒革,須受畜牲之果報。依報是有情眾生的外在的依止,如受生人間者,則有草木家屋器物等依報。若為畜牲則必有其相應之巢穴等依報。
(5)界、處:即十八界和十二處。十八界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十二處是六根和六境。
(6)等:這裡省略色、受、想、行、識五蘊。
(7)法門:佛說的教法是諸聖人的入道之門,故稱法門。一般指為了便於宣講佛法而劃分的門類。
(8)界:梵文Dhatu的意譯,音譯馱都,有六義:㈠差別。各種事物之間的區別;㈡性質。事物的固有體性;㈢原因。事物生起的原因;㈣種類。如十八界等;㈤維持。事物各自維持自相;㈥語根。包括語根和語干。這裡用第四義。
(9)十九界:就像說六蘊(應說五蘊)、十三處(應說十二處)等一樣,是根本不存在的。
(10)佛身:梵文Buddhakaya的意譯,證得無上正等覺的佛陀身體,有法身、報身、應身之別。
譯文
這種轉依果又是不可思議的,因為它超越思慮和言說之道,其智十分微妙,性相甚深,所緣境只能由自己內心證得,不能以世間事物進行比喻。這種轉依果又是善的,因其性質屬於白法,因為清凈法界遠離生滅,極其安穩,四智相應心品的奇妙作用無法比擬,非常巧便,對有為法和無為法都有順益之相,與不善法相違逆,所以都說為善。
外人問:《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說有八處只是無記性,如來怎能沒有眼、耳、鼻、舌、身五根和香、味、觸三境呢?
論主回答說:關於這個問題有三種解釋,詳細解釋如前所說。一切如來的身土等都屬於滅諦和道諦,所以只是善性,因為聖人說滅諦和道諦只是善性,又說佛土等不是苦諦和集諦,佛識所變有漏的不善、無記相等,都是從無漏善性種子所生,屬於無漏善性。它們又是永恆的,因為沒有滅盡之期限,清凈法界沒有生,也沒有滅,其性質沒有變易,所以說是永恆的。
四智相應心品的所依是永恆的,因為不可斷除滅盡,所以也說是永恆的。並不是說自性是永恆的,因為是從因而生,所產生的東西終歸要滅亡,經中一向是這樣說的,沒見過色法、心法不是無常的,但是四智相應心品,由於佛的本願力,教化有情眾生是沒有盡期的,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不能斷除,沒有盡頭。它們又是安樂的,因為沒有逼迫惱害,清凈法界的眾多相狀寂靜,所以稱為安樂。四智相應心品永遠沒有煩惱迫害,所以稱為安樂。菩提和涅槃二種的自性都沒有逼迫和煩惱,又能給一切有情眾生帶來安樂,所以二種轉依果都稱為安樂。
二乘人所得的二種轉依果,只是永遠沒有煩惱障的系縛,沒有殊勝之法,所以只稱為解脫身。得到大覺悟的世尊成就至高無上的涅槃法,所以稱為偉大的牟尼。牟尼世尊所得到的二種轉依果真,永遠沒有煩惱障和所知障。又稱為法身,因為以無量無邊的十力、四無畏等偉大的功德法所裝飾。其體依據聚集之義總的稱為身,所以說法身以清凈法界和四智相應心品五法為其屬性,並不是只有清凈法界稱為法身,因為二種轉依果部屬於法身。
原典
此轉依果又不思議(1),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世間喻所喻故。此又是善(2),白法(3)性故,清凈法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故,俱說為善。
《論》說處等八唯無記(4),如來豈無五根、三境?
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切如來身土等法皆滅、道攝,故唯是善,聖說滅、道唯善性故,說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識所變有漏、不善、無記相等,皆從無漏善種所生,無漏善攝。此又是常(5),無盡期故,清凈法界無生無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
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說為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6)故,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此又安樂(7),無逼惱故,清凈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俱名安樂。
二乘所得二轉依果(8),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9),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凈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
注釋
(1)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藏要》本校注稱:「此解糅安慧釋。」
(2)此又是善:《藏要》本校注稱:「此解三句,糅安慧釋。」
(3)白法:有二義:㈠表白之法;㈡白凈之法,即善法。一般認為有二種白法:慚和愧,因為它們能使眾生一切行為光潔,所以稱為白法。
(4)論說處等八唯無記:見《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四:「八界八處全及余蘊、界、處一分是無記,八界者謂五色根香、味、觸界,八處亦爾。」(大正三十一.頁七。九)
(5)此又是常:《藏要》本校注稱:「此解三句糅安慧釋。」
(6)一向記:當別人提問的時候,都作肯定的回答。
(7)安樂:身安心樂,身無危險稱為安,心無憂惱稱為樂。
(8)二乘所得二轉依果:《藏要》本校注稱:「此段糅安慧釋。
(9)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藏要》本校注稱:「此句糅安慧釋。」
譯文
像這樣的法身有三相之別:一自性身。就是諸如來真如的清凈法界,受用身和變化身平等所依,沒有外部形相,不可思慮,不可言說,具有無邊無際真實永恆的功德,是一切事物的平等真實性質。這種自性身也稱為法身,因為它受偉大功德法所依。
二受用身。又分為二種:㈠自受用。意謂諸如來在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的福德智慧資糧,所生起的無邊無際的真實功德,以及極其圓滿清凈永恆普遍存在的色身,相績不斷,深遠清凈,直至無窮無盡的未來際,永遠親自享受廣大法樂:㈡他受用。意謂諸如來由平等性智示現的微妙清凈功德,居住於純凈之土,為居住於十地的諸菩薩顯現偉大的神通力,轉動正法之輪,決斷各種疑網,使菩薩們享用大乘佛法之法樂。自受用和他受用合在一起,就稱為受用身。
三變化身。意謂諸如來由成所作智變現為無量的隨類化身,居住於凈土和穢土,根據地前菩薩、二乘人、俗人的根機和時宜,現身說法,使他們各自獲得利益和安樂。
關於以真如和四智相應心品五法攝持三身的問題,有人認為:最初的真如和大圓鏡智持自性身,因為《佛地經》說真如是法身,《攝大乘論》說轉去阿賴耶識而得自性身,又因為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是轉去阿賴耶識而獲得的。中間的二智相應心品攝持受用身,因為《大乘莊嚴經論》說平等性智是佛在純凈土為諸菩薩顯現的佛身,又說妙觀察智使佛在大集會中說法,斷除疑問,表現得自由自在,《攝大乘論》說轉化各種轉識而得受用身。最後的一種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攝持變化身,因為《佛地經論》等說成所作智在十方土表現出無量的各種各樣不可思議的變化。《攝大乘論》說實智殊勝,都攝持三身,因此知道三身都有實智。
又有人認為:真如攝持自性身,因為《大乘莊嚴經論》說自性身的本性是永恆的,《佛地經論》等說佛的法身是下生下滅的,《金剛般若論》說自性身是證因而得,但下是由因而生。《佛地經論》等又說法身是諸佛都有的,普遍存在於一切事物當中,就像虛空一樣,沒有外部形相,無因緣造作,並不是色法和心法。有人問:如果大圓鏡智真的不攝持自性身,前師為什麼引《攝論》說轉去藏識而得自性身呢?現在回答說:然而《攝論》所說轉去藏識而得法身,是由轉滅第八識中的二障粗重而顯法身。又有人問道:前師為什麼引《攝論》說於智殊勝中具有法身呢?現在回答說:應當知道,《攝論》所說的於智殊勝中具有法身,是因為法身是彼四智心品之所依止的,也就是說法身是彼四智的實性。為什麼大圓鏡智不能攝持自性身呢?因為自性身雖然具有真實無邊的功德,然而由於它是無為法,不可說為大圓鏡智是色、心等物。
四智相應心品當中的真實功德,大圓鏡智所生起的,經常普遍存在於色身,攝持自受用身。平等性智所顯現的佛身,攝持他受用身。成所作智所顯現的隨類種種身相,攝持變化身。《大乘莊嚴經論》說大圓鏡智是受用身,因為《攝大乘論》說轉化各種轉識而得受用。雖然轉化阿賴耶識也可以得到受用,是因為轉去各種轉識而得法身,關於得受用身的問題,這裡略去下說。又說法身不生滅,只是證因而得,並不是色法、心法等,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與此相違逆。如果不是受用身,屬於哪一身呢?而且,受用身攝持佛特有的真實的有為功德,所以四智相應心品真實存在的色法、心法部屬於受用身。
又,他受用身和變化身都是為了教化他人而示現的權巧方便,所以不能說實智為其本體。雖然《攝大乘論》說化身攝持殊勝智慧,但好像是智慧在顯現,或說智慧所生起,虛假地稱為智慧,但其本體實際上並不是智慧。佛教經典只說平等性智和成所作智能夠顯現受用身和三業化身,不說二身就是二智,所以這二智屬於自受用身。然而變化身和他受用身雖然沒有真實的心法和心所法,但有化身的心法和心所法,獲得無上正等覺的佛,其神力不可思議,所以能夠化身為沒有外部形相和物質的東西。如果不是這樣的話,為什麼如來表現出貪、嗔等呢?因為他早已經斷除了。為什麼聲聞、傍生等知道如來的心呢?因為如來的實心等覺悟,菩薩們還是不知道的。所以《大般涅槃經》說教化無量眾生,都使之有心理覺悟。《佛地經》說如來的成所作智化作三業。《解深密經》又說變化身有依他之心,因為有依他實心相分在顯現。雖然《解深密經》說變化不依靠根、心等,是依據其餘的有情眾生而說,並不是依據如來而說。而且,變化色恨、心法、心所法,沒有根等的作用,所以不說有。
原典
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凈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二受用身。此有二種:㈠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凈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自受用廣大法樂(1)。㈡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凈功德身,居純凈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輪(2),決眾疑網(3),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
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凈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
以五法性攝三身者,有義:初二攝自性身,《經》說真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圓鏡智品轉去藏識而證得故。中二智品攝受用身,說平等智於純凈土為諸菩薩現佛身故,說觀察智大集會中說法斷疑現自在故,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故。後一智品攝變化身,說成事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思化故。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實智(4)。
有義:初一攝自性身,說自性身本性常故,說佛法身無生滅故,說證因得非生因故,又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猶若虛空,無相無為,非色、心故。然說轉去藏識得者,謂由轉滅第八識中二障粗重顯法身故。智殊勝中說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實性(5)故。自性法身雖有真實無邊功德,而無為故,不可說為色、心等物。
四智品中真實功德,鏡智所起,常遍色身(6),攝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攝變化身。說圓鏡智是受用佛,轉諸轉識得受用故。雖轉藏識亦得受用,然說轉彼顯法身故,於得受用略不說之。又說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若非受用,屬何身攝?又,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為實德,故四智品實有色、心皆受用攝。
又,他受用及變化身皆為化他方便示現,故不可說實智為體。雖說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或智所起,假說智名,體實非智。但說平等、成所作智能現受用、三業化身,不說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攝。然變化身及他受用雖無真實心及心所,而有化現心、心所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嗔等?久已斷故。云何聲聞及傍生(7)等知如來心?如來實心等覺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又說變化有依他心,依他實心相分現故。雖說變化無根、心等,而依余說不依如來,又化色根、心、心所法,無根等用,故不說有。
注釋
(1)法樂:有三義:㈠向神誦經念咒等,使神歡樂;㈡行善積德以自樂,如樂常信佛,樂欲聽法,樂供養眾,樂修無量道品之法等;㈢舉行法事之後有舞樂,稱之為法樂。此中用第二義。
(2)*輪:梵文Dharmacakra的意譯,是對佛法的比喻,有二種解釋:㈠佛法能夠摧毀眾生的煩惱,就像是轉輪王轉動輪寶摧毀山嶽岩石一樣;㈡佛演說佛法,如車輪展轉不停。
(3)疑網:疑惑交織在一起,就像網路一樣。
(4)實智:二智(權智、實智)之一,佛認識各種事物貴相的智慧。
(5)實性:與真如、法性等同義,意謂各種事物的真實性質。
(6)色身:由地、水、火、風四大等色法構成的身體。有二種色身:㈠實色身。諸佛修無量功德,果感無量相好莊嚴;㈡化色身。諸佛由大悲願力,為有情眾生變化種種身形。
(7)傍生:亦作旁生,即畜生。
譯文
像這樣的三身,雖然都具有充足的無邊無際的功德,但各有不同。即自性身只有真實的常、樂、我、凈,沒有各種雜染,是各種善法的所依,具有無為功德,沒有色法、心法的差別之相和作用,自受用身具有無量奇妙的色法、心法等的真實功德。至於他受用身和變化身,只具有無邊無際的有相功德,這些功德似乎是色法、心法等,是為了給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
又,自性身屬於自利,因為它寂靜安樂,沒有動作。還可以利他,因為是增上緣,能給各個有情眾生帶來利益和安樂。又被受用身和變化身所依止,所以既利己,又利他。自受用身只屬於自利,至於他受用身和變化身只屬於利他,因為是為有情眾生顯現。
又,自性身是依法性土而住,雖然這種身土之體沒有差別,但一屬於佛,一屬於法,相性是有差別的。這種佛身和法性土都不是色法,雖然不可說它們的形量是小是大,但隨順諸法事相,其量是廣大無邊的,就像虛空一樣普遍存在於一切處所。而且,如來的自受用身還是依於自受用上而住,這種受用土是依大圓鏡智相應無垢凈識所變現的。這是由於在因地中,於三大阿僧祇劫的長時間中,所修自利無漏的十勝行為純凈佛土的緣故,所以到了因緣成熟,從最初成佛的時候起至直未來際,和大圓鏡智相應的凈識,總是連續不斷地變為純潔清凈的佛土,其土周圍無邊無際,各種寶物之所莊嚴,所以自受用身也就常時依此而住。如凈土量之大,身量也這麼大,身上諸根所具有的三十二相和八十種好,一一皆是無邊無際的,因為這是無限善根所引生的。其功德智慧既然也不屬於色法,當然不能說它的形量大小。儘管如此,然而依於所證及所依自性身是遍一切處的。
他受用身也依自土,即平等性智的大慈悲力,由於過去所修利他的純凈佛土,其因緣成熟,隨順住於十地菩薩的機宜,變為凈土,或小或大,或弱劣或殊勝,前後變化,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的身量也沒有一定的限制。至於變化身依止變化土的問題,意謂通過成所作智的大慈悲力,由於過去所修利他無漏,所化土中有凈有穢,其因緣成熟。隨順地前菩薩等有情的機宜,化為佛土,或清凈或污穢,或小或大,前後不同。佛的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體之量也沒有一定的限度。
自性身和土,一切如來共同所證,其本體沒有差別。自受用身及其所依之上,雖然一切佛各變不同,但都是無邊無際的,皆不相互障礙。其餘的二身及土,隨順諸如來所教化的有情眾生,有的依靠幾個佛,有的只依靠一個佛。依靠幾個佛的,即同一處所及同一時間諸佛各變為身和上,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是增上緣。使所化生的,是自己的識變現的,意謂在一土有一佛身,為了現神通說法而饒益眾生。只依靠一個佛的,是唯一的佛變。各有情類自無始以來,其種性是本來具有的,更相互系屬,或多個屬於一個,或一個屬於多個。所以,所教化的有情眾生,有的是共同的,有的是不共同的。不然的話,很多佛長久地居住於世間,所作的各種事情實際上是沒有用途的,因為一個佛能夠給一切有情眾生帶來好處。
這些佛身和土,不管是純凈的,也不管是污穢的,只要是無漏識上所變現的,和能變識一起,都是善的,都是無漏的,因為它們是純凈善的無漏因緣所生,屬於道諦,而下屬於苦諦和集諦。蘊等的識相肯定都不相同,因為蘊、處、界三法因緣,混雜引生。從有漏識上所變現的,和能變識一樣,都是有漏,純粹是從有漏因緣所生,屬於苦諦和集諦,並不屬於滅諦和道諦。善等識相肯定都不相同,因為三性因緣混雜引生,蘊、處、界的相同和相異,以此為準應當知道。不然的話,應當是沒有五蘊、十二處等。
然而相分等依識變現,並不像識性那樣是依他起性中的實有。不然的話,唯識道理應當是不能成立,因為容許識與識的內境都是實有。或者說識的相分、見分等是從緣而生,都是依他起性,其虛實和識一樣。只是遣心外遍計所執,不遮內識所變相分等。不然的話,真如也不應當是實有。
外人詰難說:既然內境與識並不是虛妄,為什麼只說唯識無境呢?
論主回答說:識只是內有,境也通於外,恐怕心內境與心外境相濫,所以只說唯識。或者說愚蠢的人們迷惑,執著於外境,生起煩惱業,沉淪生死,不懂得觀心,不勤奮求得出離,因為憐憫這種人,所以說唯識。使他們自己觀心,解脫生死,並不是說內境和外境一樣都是沒有的。或者說相分、見分都同識性,由於熏習力好像是多分產生,真如也是識的實性,所以除識之外沒有其他的東西,這裡所說的識也包括心所法,因為心法和心所法肯定要相應。
原典
如是三身雖皆具足無邊功德,而各有異,謂自性身唯有真實常、樂、我、凈,離諸雜染,眾善所依,無為功德,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量種妙色、心等真實功德,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具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德。
又,自性身正自利攝,寂靜安樂無動作故。亦兼利他,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又與受用及變化身為所依止,故俱利攝。自受用身唯屬自利。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為他現故。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凈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凈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凈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凈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凈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凈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凈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凈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
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姓法爾更相系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為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此諸身土若凈若穢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俱善無漏。純善無漏因緣所生,是道諦攝,非苦、集故。蘊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緣雜引生故。有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皆是有漏,純從有漏因緣所生,是苦、集攝,非滅、道故。善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緣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不爾,應無五、十二等(1)。
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許識內境俱實有故。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
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
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注釋
(1)等:此中省略十八界。
譯文
這部論用三部分成立唯識,所以稱為《成唯識論》,也可以稱為《凈唯識》,說明唯識道理極其明凈。本論稱為《唯識三十論》,用三十頌講解唯識道理而得圓滿,不多也不少。
現在已經依據聖人的教誨和正確理論,辨別了唯識的性質和相狀,把所獲得的功德迴向布施給有情眾生,祝願自他共同速證無上大覺。
原典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1),是故說為《成唯識論》。亦說此論名《凈唯識》(2),顯唯識理極明凈故。此本論名《唯識三十》,由三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已依聖教及正理,分別唯識性相義,
所獲功德施群生,願共速登無上覺。
注釋
(1)此論三分成立唯識:前二十四行講唯識相,第二十五行略明唯識性,最後五行講唯識的行位。
(2)凈唯識:見《述記》卷十末:「言凈者,謂從喻顯。如真如性,雖本性凈,若不修習,凈無以彰顯,教理俱得如珠寶等性,雖光潔,若不磨,瑩無以出光故也。如蘇迷盧,雖寶所集,無曰輪迴照,何以顯光?此論亦爾。」(大正四十二.頁六0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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