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大佬12年:揭秘賴昌星逃亡加拿大最後歲月
2011年08月12日 14:37來源:南方周末 作者:陳鳴 楊繼斌 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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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年前,賴昌星因「站在了中國主要經濟工作的對立面」而作為「標誌性大案」倒掉;現在,他又作為滯留境外經濟犯罪人員的指標性案例被遣返。
2011年7月11日,賴昌星被加拿大移民局護衛押送。在加拿大的最後兩星期,賴始終在押。(DarrylDyck/圖)
本文摘自:《南方周末》2011年8月11日版,作者:陳鳴 楊繼斌丁果,原題:《不做大佬十二年——賴昌星的加拿大最後歲月》
12年前,賴昌星因「站在了中國主要經濟工作的對立面」而作為「標誌性大案」倒掉;現在,他又作為滯留境外經濟犯罪人員的指標性案例被遣返。
2011年7月23日下午,結束了長達12年外逃之旅的賴昌星抵達首都國際機場。他上一次來京,是在1999年春節後,和他一起抵京的還有5000萬人民幣現金——他試圖赴京「滅火」。但來自中國政府最高層的「火」,在隨後的大半年裡,燒掉了他的整個帝國。
1999年以前的20年里,這個身材矮小的福建男人,從一個挖溝工人慢慢成長為廈門市的「模範市民」、公安部春節晚會的座上客以及中國「最著名」的商人。而1999年之後的12年里,他從中國最著名的通緝逃犯、安大略省最一擲千金的賭徒,變成了一個甚至需要舉債度日的人。
賴曾經所擁有的「輝煌」的20年,是中國經濟過山車式增長的20年。從「國民經濟頻臨崩潰」到成為「世界工廠」,賴在中國經濟的蓬勃發展中,狡猾地捕捉生財機會,賴氏企業的走私船隻的引擎,和中國經濟的引擎一樣強勁。但到1999年賴昌星案發前夕,賴的運作模式已經如此的不合時宜——賴昌星外逃幾個月後,中國加入世貿的談判將獲得關鍵性突破,關稅降低,將直接擠壓走私的利潤。
即使拋開法律的因素,單從時代的角度,賴昌星是一個註定要被淘汰的人。他外逃後兩年,多哈召開的世貿組織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上,審議並表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他外逃後11年,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並成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場。是的,奢侈品——當初,賴是以販賣走私磁帶和塑料電子手錶開始的。
7月23日,被押解回國的賴昌星在逮捕令上簽字(新華社/圖)
「格外落寞」的「公關專家」
過去的12年里,中國政府一直在努力促成賴昌星的遣返。中國政府給加拿大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壓力,要求遣送賴昌星回國。
「我們不能干涉自己的法院體系,我們不能強迫得出一個結果。」美國人麥健陸(James Mc Gregor)曾在2003年訪問過賴昌星,在他的「十億消費者」一文中,轉述了一名曾參與過多次會談的加拿大高層官員的話。
賴昌星在加拿大的律師馬塔斯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中國大陸的專案組曾攜賴昌星的哥哥一起以貿易代表團名義進入加拿大。他們和賴昌星在一家酒店會面,並打算將賴昌星帶回中國。但見面沒有什麼成果。在過去的12年中,賴昌星與中國政府人員之間一直保持聯繫和談判。
就在被遣返前兩周,賴昌星給加拿大《環球華報》主編黃運榮打了個電話:「我搬家了」。
黃運榮第一次見到賴昌星是在2002年拘留聆訊的法庭上。1999年初,賴初到加拿大,其實並沒想過會在這裡呆很久,他一直和國內保持非常密切的聯繫。白天他習慣去賭場,一邊賭錢,一邊等著「國內擺平之後就回去」。
逃亡12年,賴昌星早有倦意,跟蹤觀察賴昌星12年的加拿大華裔作家丁果回憶,賴多次對他說,回去總要回去的,只是時間問題。同時,他也沒有否認過,他與北京的溝通渠道是暢通的。
丁果分析,賴為他的回國作了最重要的準備:同意前妻曾明娜和孩子們相繼回國,這是打探和鋪路。
2006年,賴第一次距離被遣返前所未有的近。當年6月16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官員將賴昌星逮捕,送入拘留所。賴昌星本來沒有異樣的感覺,但到了晚上十一點,移民部的車和警方的車同時達到,賴昌星驟然緊張,以為就此遣返,絕望之下,以頭撞柱。
2002年加拿大移民和難民法庭否決賴昌星夫婦的難民資格,賴開始了為避免回國的漫長努力。(CFP/圖)
之後辯護律師馬塔斯出席聆訊四個小時,要求延緩遣返、更換遣返前風險評估機構。當月30日,法庭在審理賴昌星申請暫緩遣返一案後,賴昌星確定不會在原定的26日被強制遣返,他也暫時獲得了自由。他主動邀請溫哥華和外地追訪的記者到一家中餐館喝早茶,可謂是他逃亡十二年中,唯一一次對媒體「擺排場」的行動。
賴曾經對丁果感嘆:12年了,雖然大部分時間並沒有在牢房裡,但他卻也從來沒有一天是感覺自由的。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最初認為「不會在加拿大獃太久」的賴昌星,已逐漸把主要的精力和手腕放在了使自己盡量滯留加拿大上面。
2009年底,賴放出風聲說要寫自傳。賴當面告訴丁果,書已經操作成形,執筆者是曾經獲得過台灣金鐘獎的一個女作家,書名叫《賴昌星說賴昌星》。內容將是他的「成長史」和「發家史」,書中還會附送一個光碟,「駁斥」遠華專案組對他的「不實指控」。
但之後半年多,賴昌星改了電話號碼,而書也一直沒有出來。
2010年10月,賴又在當地基督教佈道家遠志明的佈道大會上決志信主,這是他第二次這樣做。上一次他表示要洗心革面的時候是跟隨陳摩西牧師,時間大約在2003年。
賴甚至應邀前往加拿大Simon Fraser大學與學生對話。內容涉及20世紀90年代的腐敗問題,廈門遠華案是內容之一。
那次活動,加拿大《環球華報》主編黃運榮也被邀請到現場。賴昌星經常約他出來聊天,很多時候他希望通過媒體圈打聽國內消息,聽一聽媒體人對國內形勢的判斷。
賴昌星外表忠厚,說話粗獷,只有一對閃爍的小眼睛透露出精明。在2003年夏天見過他的美國作家麥健陸(James Mc Gregor)形容賴昌星,「他穿著T恤衫、卡其布褲子」,麥健陸說,賴的平頭和農民般紅潤的臉龐令人印象深刻。
但黃運榮認為,「什麼時候見媒體,什麼時候失蹤掉,他把握得很準確。是一種若即若離的關係。他非常懂得怎麼利用媒體為他說話,賴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
香港《亞洲周刊》記者王健民同樣持此看法:「賴昌星對媒體駕輕就熟,到後來就基本上是一個公關專家了,什麼時候放料,什麼時候沉默,他把握得非常好。」王健民說,「有時候他會故意裝傻,將計就計。」比如談到行賄高官的問題時,賴會模糊地說:晉江人朋友之間錢都一起用,幾百萬借來借去很正常。
1999年,王健民路過廈門,在悅華酒店門口,他看到一個留著平頭的胖子和四個朋友站在陽光下抽煙,別人告訴他,那人就是賴昌星。半年後,遠華案事發。王健民立刻從香港飛往溫哥華在街頭大海撈針地尋找這個胖子,花費一周無所收穫。2001年賴昌星因涉嫌非法入境被關押在溫哥華的拘留所,王健民終於聯繫上溫哥華方面,隔著玻璃對賴昌星進行了專訪。那是遠華案後賴昌星第一次面對媒體。賴的鎮定令王健民印象深刻,他用閩南話不以為意地對王健民說:「事情遇到了,就是這樣了。」
從2001年起到2006年,王健民對賴昌星進行了多次採訪,地點有時候在家裡,有時候在麥當勞。但2011年7月初,王健民路過溫哥華,當時他想再找賴昌星聊一聊的時候賴罕見地閉門謝客了。果然,再過幾天,他就被抓,此後就是遣返回中國。
在加拿大的12年里,賴昌星幾乎重演了自己「過山車」式的一生。最初一段時間,他曾是尼亞加拉賭場著名的豪客。在運氣最好的一天,賴贏了二十三萬七千五百美元;最差的一天,他輸了八萬五千四百美元。
此後賴昌星的經濟狀況很快就出了問題。他居住的房子越來越小。起初他住在溫哥華一幢150萬美元的豪宅里。有一名司機和一輛大型SUV。在大量資產被凍結後,2003年時,他搬到了本拿比麗晶廣場的一套四居室公寓中。這樣的經濟狀況,是12年前的賴昌星難以想像的。
這是賴昌星格外落寞的一段時期。加拿大《環球華報》總編輯黃運榮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賴昌星曾向他傾吐心緒,「越來越想家」——賴在談話的最後說。
在這次談話後兩周,賴昌星的命運終於回到歸國的軌道。
站在當時中國主要經濟工作的對立面
12年之前,1999年春節,賴昌星最後的救贖。通過在體制內的線人,他知道有人將舉報信遞交到了中國最高層。
事實上,在收到舉報信之前,公安部已經注意到遠華集團走私的犯罪行為。420專案組工作人員、《遠華大案》一書的作者馮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一個細節。1999年1月,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牟新生調任新成立的中國緝私警察部隊政委時,有老領導提醒牟新生:「到廈門後,你將會碰到一個強勁的對手,賴昌星。」
像以往一樣,賴昌星相信錢的力量。這一次,他攜帶5000萬現金來到北京。賴相信錢,是因為他相信錢所建立的那張龐大的保護網。從廈門沿海夜幕籠罩下的漁船到公安部副部長威嚴的辦公室,這張網每一刻都在拉扯著。
但賴面臨的不是普通的刑事犯罪指控,他傷害的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國家利益」。他敏銳地嗅出這一次出了問題。他沒有意識到,他已經站在了當時國務院主要經濟工作的對立面:國企改革。
「1998年新一屆政府上台後,當時最主要的工作是推進國企改革,但賴昌星肆無忌憚地走私洋貨,衝擊國內市場,直接增大了國企改革的難度。」馮鷺說。她舉了一個例子,當時有三百多個生產膠合板的企業老闆聯合給中央寫信,控訴走私對企業經營的衝擊。包括一汽等大型國有汽車生產企業的利潤,都受到了賴昌星走私汽車的衝擊。
中國政府打擊走私的願望,前所未有地強烈,1998年7月,有國家領導人參加的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召開。隨後,中央要求部隊以及權力部門不能經商,因為據傳他們也涉足了走私。1998年年底,廣東的梁耀華走私案案發,牽進當時的公安部副部長李繼周。
1999年1月1日。一個新的專門針對走私的新警種——緝私警察部隊正式成立。為了顯示決心,中央電視台前所未有地播出了緝私艇開炮擊沉走私船隻的畫面。
1999年6月13日,一支由20人組成的調查小組悄悄進入廈門。但他們從北京出發時便已促動了賴昌星編織了多年的蛛網。賴昌星知道了調查組所有的計劃。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外逃,每一個完美的故事也已編織妥帖並且擺在了調查組的面前。調查組於是撤回北京,重新組織調查。
馮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調查組這一次撤回,實際上是一種麻痹賴昌星的策略。果然,賴在澳門賭場尋找到了安慰,更重要的,他相信高層會對他影響下的整個廈門經濟投鼠忌器。於是,8月9日,賴昌星回到了廈門。
但在賴昌星回到廈門之前,1999年8月初,一支約三百人的調查部隊,再次從北京空降。回廈門不久,他便接到了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庄如順和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的警告:調查人員知道他回來了,正準備逮捕他。
賴昌星乘坐一輛貼膜的普通轎車,直接開到深圳,在當地警察朋友的幫助下,賴昌星登上了一艘開往香港的船。幾天後,賴昌星,他的妻子曾明娜,還有三個孩子登上了飛往加拿大的飛機。
賴昌星逃脫了,但身後留下一大批的落馬官員。六百多人涉案被審查,三百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廳級及以上幹部就達二十多人。
時代造就遠華往事
在賴昌星被遣返抵達首都機場前二十多個小時,位於晉江燒厝的賴昌星老家就被世界各地趕來的記者包圍了。甚至遠華中學的門口,深夜裡也站了一排拍照的香港記者。
12年過去之後,「賴昌星」三個字在這裡留下的只是一個空蕩蕩的傳說。但並不妨礙人們在這裡想像財富權力構建起來的遠華一夢。
賴昌星鼎盛的時期花錢鋪設的公路,依然伸向這個小村莊的深處。過去的12年里,每當萬里之外的賴昌星傳出新聞,這條公路便會熱得燙腳。隨著7月份賴昌星被抓隨後被遣返,其弟賴昌圖一改以往好客姿態,燒厝家中門窗緊閉,前妻曾明娜娘家三層小樓大門緊閉,只有兩個攝像頭朝向門口窺探來者。
1958年,賴昌星出生於燒厝。這裡是福建省臨海丘陵中的一個落後農村。厝,在閩南語里是房屋的意思。明清時有肖氏家族居此,故稱肖厝,後諧音為燒厝。再後來,肖姓衰落而為賴姓族居。
小學三年級便輟學的賴昌星,在自家的小農田度過了他的青少年。他外出謀求的第一份工作是和兩位兄長一起參加了附近軍營的挖溝隊。此後,他在一家農用機械廠當過兩年的學徒工。
賴昌星無疑是一個「時代造英雄」的典範。賴昌星很早就顯露出他的商業天分以及對時代變遷的領悟力。早在1979年,他便和四個朋友集資了約1500元,開辦了一個小工廠,製造汽車螺帽和其它的簡單配件。很快,他便淘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1985年,他從山東省一家國有工廠的一名工人那裡,花了20000塊錢買到了一種紡織機器的設計圖紙,又從寧波聘請了師傅,開始生產紡織機。他知道中國政府當時正在準備展開龐大的服裝出口業務——二十五年後的今天,全世界都能見到中國產的衣服,賴昌星開始製造紡織機器並對外銷售,很快成為市場領先者。
沒有資料顯示在上世紀80年代,賴昌星是否就已經開始從事走私。《遠華大案》一書的作者、遠華案專案組的工作人員馮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1980年代中期,兩岸的漁民們會有一些物物交換。就在海上,大陸的漁民拿中草藥、海產品換台灣漁民的電子手錶、鄧麗君卡帶。但賴昌星是否涉及過,並不知道。
日後給賴昌星提供保護傘的權力網,此時也尚未結成。有媒體報道,賴昌星在石獅市的業務,曾被當地稅務人員查處,並最終查封了他的工廠。沒了工廠的賴昌星索性把這邊的業務丟給了他的兄弟,自己帶著3000萬資產前往距石獅兩個小時車程的大城市廈門尋找商機。這是他人生的一個轉折。
製造紡織機器的生意,一直做到了1980年代末。1991年,賴昌星進入香港房地產界。兩年後,賴昌星回到內地時,已經意識到未來房地產將是中國新的財富核心。他很快成為了廈門的地產之王。他的遠華國際公司在廈門多個重要地段都囤積起了土地。
此時的賴昌星已經和權力緊密地結合在了一起。這方面最為人所知的是後來名聞全國的「紅樓」。這裡儼然成為他的龐大帝國的極盡奢華的後宮。後來因為遠華案落馬的官員,幾乎都在此處玩樂過。他在這裡管理他迅速擴張的企業以及政府朋友網。紅樓的一切都是免費的。據說有全國最好的魚翅、燕窩、鮑魚和進口的洋酒。當然還有來自各地的年輕女孩。
「賴昌星本人很少享受紅樓提供的服務。他會在頻頻舉辦的宴會上呷一口啤酒,然後溜回自己的辦公室要碗粥喝。」麥健陸在上述文章里提及這個細節,那時,賴昌星一根接一根地抽著中國的紅雙喜香煙。
在「紅樓」以及福建省蜿蜒曲折的海岸線下,才隱藏著賴昌星的主要業務。1999年案發後,他被指控犯下了中國歷史上最大的走私案,從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到1999年案發,賴昌星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30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
他的時代早結束了
溫哥華時間2011年7月21日,在那天早上,賴昌星的命運已經有了「不祥」的徵兆。在最後一次申請延緩遣返的控辯雙方陳詞時,辯護律師馬塔斯在德國柏林通過電話做出陳述。因為上一次暫緩遣返的日期就到2011年7月6日為止,所以在外人看來突然啟動的遣返程序,其實是既定的日程。
「選在既定的日子外出,表明賴昌星案件,已經不是這位金牌人權律師的第一優先工作。」丁果分析認為,以多年對馬塔斯採訪和觀察的角度來看,他的「不在場」,只有兩種解釋,一個是太有把握,一個是明知大局已定,不在場可以免掉當場的尷尬。
在此之前,為了不讓賴昌星在臨被遣返時出意外,加拿大移民部甚至放了一個煙幕彈,提出新的舉證,認定賴昌星違背了軟禁條例,有潛逃的風險,這些舉證包括賴昌星與黑社會大圈幫大佬有接觸,並在溫哥華開「紅樓」聚賭,因此申請羈押。
而賴昌星在加拿大的歲月本身也並不完全擁有自由。有一次,王健民到賴位於麗晶廣場的公寓拜訪,當時恰逢賴昌星和曾明娜雙雙被抓,家中只有兩個小孩。賴的一位朋友早上過來幫忙給孩子做早飯,而午飯就是把早飯熱一熱接著吃。
2007年加拿大聯邦法院要求移民局做第二份風險評估,賴昌星得以暫時擺脫了被遣返的風險。從這之後的兩三年里算是賴昌星過得比較舒心的日子,他住進了女朋友林萍萍在列治文買的豪宅里,這所獨立房屋的四周是農地,佔地面積非常大,賴昌星在那裡開墾了一些菜地,種了一些大蒜。
很多本地結識的甚至國內過來的朋友都在這裡出沒,很多朋友去那裡開生日party,通宵打撲克搓麻將。有一次黃運榮好奇地問賴,這些人都認識嗎?賴昌星回答也不全認識,很多人也是朋友的朋友,慕名而來,就為了見一見「賴昌星」。
但關於賴昌星開設地下賭場的傳聞也在這段時間傳出。溫哥華警方一個專門負責亞洲幫派活動的警員曾接到線報,說賴在列治文的豪宅里非法經營賭場。該名線人進過賴昌星列治文的別墅兩次,但是該線人也是黑社會分子,每次向警方報料都會有100-300元加幣做酬勞,他未能提供更多證據。儘管法院最終認為證據不足,但這也讓賴昌星在溫哥華的華人圈裡更加不受歡迎。
2009年1月,賴昌星獲得CIC批准的為期一年的「工作許可」(Work Permit)。賴昌星為此興奮過一段時間。他好幾次想開餐館,但到最後都沒有開成。
有幾次,餐館的準備工作已經全部都完成了,賴昌星對進來拜訪的朋友說:「下一次見面就可以到我的店裡吃飯了」,但他的飯館最終沒有開起來。
「我還不如當初當一個菜農。」賴昌星在接受麥健陸採訪時說。他曾經感嘆過:12年了,雖然大部分時間並沒有在牢房裡,但他卻也從來沒有一天是感覺自由的。當初因為遠華案落馬的部分官員,已經出獄。8月2日,南方周末記者在聯繫當時落馬的廈門海關副關長接培勇時,他的妻子鄭女士說,他們的一生,都已經毀了。
毫無疑問,賴昌星的時代已經結束了。一個大幅降低貿易壁壘的中國,已經在賴昌星旅居加拿大的12年間,從容到來。而恰是此前的壁壘,給賴提供了巨大的利潤空間。
而加拿大國內局勢的變化也對賴昌星越來越不利,保守黨哈珀政府在2011年5月的聯邦選舉中取得多數執政的地位,保守黨的一個主張就是快速遣返罪犯。巧合的是,遣返賴昌星的最後法庭對決,與加國外長貝爾德(John Baird)的首次出訪北京時間(7月16日至24日)交叉,貝爾德在北京與副總理李克強,外長楊潔篪會面,商談總理哈珀秋天的第二次訪華。貝爾德坦言,賴昌星案件是交談的內容之一。
丁果曾經在2011年與賴昌星通話,告訴他形勢已經變化了,希望他再度考慮自首的問題。他拒絕考慮,並說律師曾經跟他解釋過,如果自願回國,加國政府就難以再跟進該案。
樂觀的人們在期待賴昌星能開啟另一個時代:從加拿大移民部長康尼,外交部長貝爾德,到總理哈珀,都在各種場合強調,將與中國政府步調一致,把滯留在加拿大境內的多達數百人甚至上千的經濟犯罪分子、貪官污吏遣返回中國,而要做到這一點,具有指標性意義的賴昌星案,是一個關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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