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智:李庄二審當庭承認作偽證(《財經》 2010-2-2)

李庄二審當庭承認作偽證本文來源於《財經網》  2010年02月02日 14:28共有4條點評 字型大小:

開庭後李莊主動撤回上訴理由,但仍堅持上訴;關鍵證人龔剛模出庭作證

  【《財經》記者 饒智】2月2日上午,廣受關注而又頗受爭議的李庄案出現戲劇性的一幕。李庄在二審開庭不久即表示撤回上訴理由,併當庭承認作偽證。

  據華龍網報道:二審開庭後,李庄在法庭上陳述上訴理由時說:「一審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我撤回上訴理由,我先前的上訴理由作廢。」華龍網為省級重點新聞網站,由中共重慶市委宣傳部主管,重慶日報報業集團和重慶廣電集團共同主辦。

  中午休庭期間,李庄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說,李庄提出撤回上訴理由也出乎律師意料之外,當庭李庄並未提出新的上訴理由。高子程稱,上訴時律師提交了許多理由,關鍵是一審中,控方拿不出李庄作偽證的證據,以及妨礙作證的有效證據。

  高子程表示:「李庄當庭認罪也不能改變這點,二審時控方依然拿不出這些證據。」

  另據中國新聞網報道,在李庄做出上述表示後,其辯護律師陳友西鄭重向李庄提出,希望其鄭重表態,問他是否知道撤回上訴理由的後果。李庄表示明白後果,併當庭承認了作偽證。此後,庭審繼續進行。

  據人民網報道,李庄撤回上訴理由的同時,仍表示堅持上訴。

  二審時,李莊家屬為其聘請的高子程、陳有西和劉仁文三位律師均出現在庭審現場,庭上為李庄辯護的是前兩位律師。

  北京市律協刑訴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青松律師告訴《財經》記者,從法律上來說,李庄當庭撤回上訴理由與他繼續上訴並不矛盾。

  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審宣判。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以李庄犯偽造證據罪、妨礙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1月18日,李庄不服判決,上訴到重慶市一中院。

  李庄案在一審開庭中,起訴書列明的八名證人無一出庭接受質證,而其中七人還均在警方控制之下。這一度引發廣泛爭議。

  一審宣判次日,李庄辯護律師高子程向二審法院提交申請,要求相關證人出庭作證。

  高子程透露,最終法院部分滿足了其部分要求,龔剛模、龔剛模的弟弟龔剛華、堂弟龔雲飛、李庄搭檔的重慶本地律師吳家友、龔剛模專案組兩名警察唐勇和吳鵬等六人,計劃今天上午將出庭作證。

  上午11時左右,此案關鍵證人龔剛模已作為控方第一位證人出庭作證,並接受質證。一審中龔僅提供書面證言,曾引發爭議。

  高子程透露,對龔的質證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龔剛模是否被刑訊逼供再次成為控辯雙方爭論焦點。龔剛模作為證人出庭稱其從未被警方刑訊逼供。高子程稱,在一些存疑情節上,包括右手腕的一處傷痕,龔剛模有表示「忘記了」、「記不得」。http://www.caijing.com.cn/2010-02-02/11037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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