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二小終於再發聲,校園霸凌又一次被輕描淡寫?
自12月8日北京中關村二小一學生家長發布《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一文引爆輿論5天後,北京市中關村二小校長楊剛終於發聲。
如果對事件尚不清楚,可以點擊這裡???不讓孩子遭受校園欺凌,難道只能靠家長?
今日凌晨,楊剛接受中國教育報記者獨家專訪,表明學校與李陽家長根本分歧所在:「我們與家長無法協調的關鍵在於對事件的定性。對方一直要求定性為霸凌,我們無法滿足家長的這個訴求。」
隨後,在今天上午七點左右,該校官方微博@海淀區中關村第二小學 發布《中關村第二小學關於「學生受傷害」的處理進展情況》,做了3方面的回應:
1、對該事件給學生及家長帶來的傷害,深表歉意;
2、老師多次想到受傷害孩子家中看望,但是被拒;
3、認定其為「偶發事件」,尚不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另外,校方似乎覺得一份官方聲明沒能完全表達他們的心聲,於是在發表聲明後沒多久,又點贊了該校另一位家長所寫的文章:《請問這位家長,這幾天,你的所作所為,算不算欺凌?》
該文作者稱,維權家長在「複習最為關鍵的階段」一再發難才是欺凌。且將此次維權行為總結為:「 兩個不知深淺、不諳世事的孩子、在一個並不好惹的家長的孩子那裡、開了一個不該開的玩笑。」
校方點贊的微博
校方的這一回應再次引發了眾議。
首先,什麼樣的行為算校園欺凌?
校方在《處理進展情況》中稱涉事雙方是「正常同學關係」,有「互相起外號現象,但沒有明顯矛盾衝突。」因而認為不構成校園「欺凌」或「暴力」。
事實上,校園霸凌現象中,最常見的就是起外號!
對於校園霸凌,很多人的認知都不是很清晰,認為只不過是一個「不該開的玩笑而已」,維權家長「怎麼那麼當真」,孩子畢竟都「不諳世事」……人們總是認為孩子的惡都不算惡,於是被欺凌的孩子受到的侮辱、傷害,就被輕描淡寫的帶過!
反校園霸凌組織將「霸凌」定義為:霸凌就是指不被對方接受的攻擊性行為。當一個人受到了來自外界言語或行為上的傷害、感覺非常糟糕卻又無能為力,那就說明他受到了霸凌。
最重要的是,是否屬於校園「霸凌」,不是由學校說了算!而是看被欺負的孩子,是不是接受被扣廁所垃圾桶這一攻擊性行為?以及該事件是否對孩子造成心理陰影,讓孩子覺得非常糟糕卻無能為力?很顯然這一事件並不是孩子能夠接受的。
此外,霸凌行為包括:
口頭霸凌:嘲諷、羞辱、叫外號、威脅、性別侮辱、在電腦或手機上發送刻薄信息等;
社交霸凌:故意孤立、不讓別人跟某個人交朋友、在公共場合羞辱某個人、製造關於某人的謠言等;
身體霸凌:打/踢/掐人、向人吐口水、絆人/推人、拿走或故意損壞別人的東西、侮辱性的手勢等。
口頭霸凌也是霸凌,起侮辱性的外號就是霸凌!
其次,偶發的校園霸凌就不用重視嗎?
另一個引發爭議的地方是,校方稱該事件為「偶發事件」。
偶發的霸凌就可以縱容嗎?
事實上縱容霸凌行為對於實施霸凌的人並不是件好事。如果校方對孩子的霸凌心理不加調試,孩子進入社會也會處處碰壁。畢竟社會環境的寬容度遠比校園要低得多!
對於此,一個英國小組就曾調查了一組14歲是否霸凌的男孩,隨後在18歲和32歲又對他們進行了復調。那些認為自己14歲時有一點霸凌的男孩,其中18%的人到了32歲依然霸凌,這些成年霸凌中61%具有高度侵略性,20%因為暴力犯罪。
此外,此次校園霸凌能夠引起人們的注意,並非是人們仇恨實施霸凌的孩子,而是它碰觸到了人們心中過往的傷痛和對孩子的擔心。太多的人童年時代經歷了受欺負的噩夢,也有太多的人擔心孩子到學校受欺負。
可見霸凌是常見的校園現象。校方當然可以在此次事件發生後解釋說這是「偶發」事件,但是當這次「偶發的」霸凌事件得到縱容,就會為下一次的「偶發」事件留下隱患!
校園欺凌網路輿情分析稱,從2014年6月1日到2015年6月31日,涉及「校園暴力欺凌」的網路新聞達36,761篇次,相關論壇貼文達39,189篇,微博達721,947條。大量惡性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生,作為校園霸凌事件發生的集中地,學校真的打算對其視而不見嗎?
霸凌對受害者產生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視
受害學生的家長說,受害學生在遭遇此事後出現了入睡困難、易怒、極度需要陪伴、情緒激動等癥狀,「他會因為特別小的事大哭,每天哭幾次。還有幾次自己躲在書桌下面。」
家長提供的診斷書顯示,12月2日,經北京市第六醫院初步診斷,其子患有急性應激反應。
*急性應激反應即急性應激障礙(ASD)
是指在遭受到急劇、嚴重的精神創傷性事件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內所產生的一過性的精神障礙,一般在數天或一周內緩解,最長不超過1個月。
儘管有人質疑學生家長是否誇張了孩子受到的影響,但是我們可以肯定的是,校園霸凌確實會對受害者造成惡劣的負面影響。
《美國精神病學雜誌》在2014年發布的一項新研究發現,童年時遭受的霸凌,其影響可能會從青春期和青年時期一直持續到中年。
該研究表明,那些童年時期曾被欺凌過的孩子,人生中會遇到更多的問題。無論是偶爾或者經常被人欺負,這些孩子在23歲和50歲時都會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擾。而童年時經常被欺負的孩子在45歲時會有更大的抑鬱、焦慮和自殺風險,50歲時認知功能也會表現較差。可見,霸凌所造成的心理和認知影響在40年後之後,仍然持續影響他們的生活。
對校園霸凌應重視,而不是推諉!
校園欺凌是非常複雜的社會事件,失范背景下的社會環境、家庭結構、學校文化、社會規則和秩序等都會影響校園欺凌的發生。每個人都應該意識到自己的責任,而作為其中最重要環節的學校,不僅不應該急著推卸責任,更應該積極承擔起引導和教育的重要責任。
構建「家校-師生-父母子女」間的對話協商治理機制
溝通、對話和協商是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以暴制暴、放棄孩子只會加劇校園欺凌的頻發。這種對話協商機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父母子女溝通、家校溝通、師生溝通。
赫希的研究發現青少年對父母的依戀程度越高,其做出越軌行為的概率也會降低。因此,家庭教育必須要引起重視,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與孩子進行溝通,是所有家長必須學習的課程。
家庭和睦溫馨,父母知書達禮當然是大家的共同期待,但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學校要通過家長會、家訪、家長委員會等途徑加強與家庭的合作,教師要對孩子負責,加強與家長的溝通。
師生之間的溝通不能只停留在學業成績層面,更要關注青少年的思想感情狀況,教師要通過談心、聊天等方式,加強對問題學生的關注和了解,以情感人。
加強政府統籌的社會環境綜合治理
校園暴力是社會暴力的一部分,當前,刑法制裁校園暴力往往於法無據。實際上,不僅僅是校園暴力,還有其他大量嚴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達到輕傷標準的暴力行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長暴力行為公開肆虐,成為影響社會長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問題。
相較而言,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針對校園霸凌進行專門立法,構建了規範的處理機制。
面臨日益頻仍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國都加強了立法等相關懲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總理、全國教師協會、各區反欺凌聯盟、全國家長協會和兒童監察員代表共同發表了《反欺凌宣言》,對學生欺凌和暴力實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國政府教育與技能部發布《反欺凌行動憲章》。多數中小學制定了專門針對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參議院審議通過《欺凌對策推進基本法案》。
法國則早在2001年就啟用了校園霸凌監測軟體。監測軟體統計項目非常細緻,包括諸如在校園內丟石塊等具有暴力傾向的行為共26項,每年有近95%的學校向該資料庫匯總校園安全信息。
法國政府使用SIGNA軟體校園暴力行為
11月11日,我國教育部聯合最高法、公安部等八部門印發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並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
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較重的,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並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置。
作者: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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