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想像「多妻」?誰在捍衛自由?儒家學者白彤東回應戴錦華
北京大學教授戴錦華,理論專長為電影批評、文化研究和女權主義。坦率地講,我對蔣慶的很多說法都有保留意見。澎湃新聞刊發的那篇蔣慶訪談,雖有標題黨之嫌,但聽起來確實與我印象中他的「原教旨」相符。戴教授採訪中的種種影射,讓我回過頭又去仔細看了那篇對蔣慶的採訪。說儒家支持一夫多妻或裹小腳,是「五四」以來對包括儒家在內的傳統之誣陷我發現,他在前半部分的很多說法,其實我很贊同。這部分的重點之一,在說歷史上的儒家並不支持、甚至明確反對「多妻制」。準確地講,傳統中國沒有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但允許男人多配偶(妾媵)。對此,儒家最多是默認而已。說儒家支持一夫多妻或裹小腳等等,是「五四」以來對包括儒家在內的傳統之誣陷。但直到今天,這種想像還被「左」「右」之主流觀點當成事實,努力地保存著,可悲、可憐、可笑、可恨!蔣慶在訪談中,確實指出了妻妾制的合理之處。但他的意思很清楚:這個「合理」,是相對於西方傳統社會的情婦(蔣慶提到了近代以來法國的情婦習俗,這種「習俗」其實是中世紀與現代早期歐洲各國貴族的普世價值)與當今中國盛行的「二奶」來說的。後者是男性洩慾的對象,她們及她們因此生出的孩子沒有任何名分,男性對她們只有享受的權利,沒有任何法律與習俗規定的責任。這才真的是男人想像的極樂世界,也是這些女子及其子女的地獄。與此相對,傳統中國的妾及其子女好歹還是有身份的,她和她的子女享有明確的權利。蔣慶的辯護,只是說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已。這是我非常認同的一種保守態度,一種從孔子到伯克(Edmund Burke)都認同與支持的保守態度。這種態度反對的一個重要對象,恰恰是包括當今一些女權主義者在內的「砸爛一切牛鬼蛇神」式的激進。這種激進主義者的問題,在於他們橫掃世間邪惡的辦法及後果,是更大的邪惡。而上面說的那種保守態度,不是說不要消除惡,也不是說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仍要保守忍耐,而是說:要在去小惡的同時,不要製造大惡;如果無法避免製造大惡,要學會暫時眼睛裡面揉一點沙子。而激進主義者動機的正確,不能證成其行動的正確。有時候好心的理想主義者比冷漠的現實主義者給人類帶來更大的災難。在這一點上,戴錦華教授似乎站在了激進的一邊,她和她的採訪者對通過國家暴力行為實現的婦女解放運動持正面態度,而沒有表達任何批評。事實上,那種行為充滿內在矛盾:強迫自由,不給人自由地讓人自由,(你)不自由毋寧(你)死。這種行為也充斥著對人(男人和女人)的基本權利、自由、尊嚴的最極端的踐踏。於是,趕鴨子上架的結果是,架子沒有搭好,或本來就是違章建築(違背了基本人情),把鴨子摔死了。為什麼說這種激進違背了基本的人情呢?雖然她的採訪者似乎把儒家當成了悲情的對象,但是戴教授倒是說,傳統「無法被啟動,它不再是活的知識」。這比中國一些自由派一方面堅持這樣的說法,另一方面仍把儒家當成他們最大的敵人,少了一些荒誕。如果儒家真像這些人說的,是遊魂野鬼了,那幾個儒家說說話,他們又怕什麼呢?因此,我只能認為,他們要不是腦子糊塗,要不就是不敢招惹自由的真敵人,只敢拿沒有反抗能力的軟柿子捏捏,滿足一個懦夫的正義感而已。 戴教授至少沒有落入這種荒誕,她認為女權的最大敵人,是資本。這種說法,以及採訪中她對自由主義的批評,都表明她和其他與她志同道合的女權主義者,是左派,好一點是所謂的自由左翼,壞一點是激進左翼。法俄及被它們煽動出來的激進左翼革命,在反專制、反資本、解放全人類的美好理想下造就的生靈塗炭,應該能讓有識之士看到:徹底廢除資本,強制平等,是無法維繫的。資本的邪惡,要在資本的框架下糾正;不平等,也要在含有這種不平等的制度下修正。大海上的孤帆,如果進水了,我們要在這船上把船修好。因為進水就把它砸了,我們都會落在海里。在我的理解,自由左翼是不想去砸船的。戴教授在訪談中並沒有明確自己的立場,而她對激進婦女解放運動的不加批判,讓我們懷疑她至少沒有與激進左翼劃清界線。激進左翼之行動的惡果,以及溫和的人對他們的理論與實踐的反感,可能恰恰給自由左翼想要實現的理想製造了重大障礙。左翼應該攘外先安內才是。儒家不鼓勵和宣揚同性戀與同性婚姻,可在一定範圍內對其寬容
蔣慶,當代「大陸新儒家」代表人物,民間書院陽明精舍山長。回到蔣慶那篇激起了很多老「左」和新「左」反彈的採訪,其下半篇,我不同意的就多了起來。其中很重要一點是,他認為,「做好女兒、好母親、好妻子是女性的自然屬性與家庭屬性的必然要求」。他雖然不反對女性參與公共生活,甚至可以支持,但是,「知識女性或職業女性在事業上的成功,只有在不違背上述三種女性角色定位的前提下才有意義」。這種人的自然屬性與家庭屬性的觀點,也是一些大陸儒家反對同性婚姻的重要原因。這一反對,恐怕也是儒家招致自由派與女權主義反感的另一個原因。儒家先前之所以被捲入同性婚姻的爭論,是因為美國在宣布同性婚姻合法的判決中,由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所撰寫的多數意見里,引了號稱是孔子的話。關於這個問題,我看到的討論里,張祥龍教授的文章《儒家視野中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我覺得寫得最全面、理性、公允。有些儒家對同性婚姻判決引用孔子很不滿,但是,事實上判決所引的確是貨真價實的儒家立場,即婚姻是很重要的社會與政治組織。一些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認為,同性婚姻的論證來自於「浪漫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但浪漫愛情作為婚姻的基礎是近百多年才有的現象,這種情感是不穩定的,是當代家庭不穩定的根源。並且,如果情愛可以成為婚姻的基礎,人類距離和禽獸乃至充氣娃娃結婚合法化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對同性婚姻的支持,確實有從這樣的個人選擇、浪漫愛情出發的。但是,美國很多要求同性婚姻的人,也會基於很具體的問題。比如同性伴侶中一方生病,另一方因為沒有婚姻關係,沒有探視權;一方過世,另一方如何處理他/她的財產,等等。如果我們覺得同性戀是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儒家恰恰是可以容忍同性戀的,如張祥龍教授所說:「儒家既沒有像基督教那樣譴責同性戀及其結合,也不會贊同古希臘文化中對同性戀、特別是男同性戀的某種鼓勵傾向,而是對同性戀現象採取有根本性保留的寬容態度,更願意以道德人品而非性取向來評判其個人」),他們提出的這些問題,就應該被考慮。美國的一些溫和保守主義者提出,可以採取「公民結合」(civil union)的方式,即給予同性伴侶所有夫妻間的合法權利,但是不將雙方的關係稱為「婚姻」。針對這種解決方案,支持同性婚姻的人才開始強調,家庭作為一種政治與社會組織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對加入這種組織的嚮往。也就是說,在家庭問題上,這些為同性婚姻辯護的人,恰恰與重視家庭的美國保守派走到了一起。最高法院法官肯尼迪正是從這個立場為最高法院的多數決定辯護,並因此引用孔子來表明家庭是一種重要的政治組織。在張教授和其他一些儒者的回應中,有些是針對個人主義、個人選擇、浪漫愛情等立場為同性婚姻辯護的,因此就無法回應上述爭取同性婚姻的這種保守立場,即為了家庭、為了撫養後代、為了社會和諧而允許同性婚姻。也有少數對保守立場的回應,比如,同性戀沒法生育後代,既違反了儒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原則,也違反了人類通常的傾向(希望一家一姓乃至子嗣延續)。但是,按此邏輯,所有沒有子女的婚姻是否也應被廢除?如果我們可以批評所謂的「丁克」為了自己的快樂,不顧父母的意願,太過個人主義了,那麼那些因為種種原因無法生育的夫婦呢?傳統中國不是可以讓這樣的夫婦收養嗎?對此,張教授的說法是:同性婚姻以及同性夫婦撫養小孩合法化,會進一步鼓勵同性戀與同性婚姻。誠然,如果是在生育仍需靠男女雙方努力、而多數人又不願生育的社會,如果同性戀成了主流,確實會是問題。並且,在西方多元寬容乃至放縱的環境下,有些本來沒有同性戀傾向或者傾向不明的人,確實可能從追求時髦和新奇的動機,實踐同性戀。但是,在同性戀仍屬「見不得人」的文化環境中,又有多少真正的同性戀者在忍受著習俗的煎熬呢?美國的保守派就常宣揚同性戀可以「治癒」,但是可靠的「治癒」例子之少乃至沒有,反證了至少有些同性戀是天生的或很早就註定的。在壓抑的環境中,如果他們不得不假意結婚,那麼他們的痛苦還會波及他人和後代。因此,若從演化意義的人類延續和儒家的「無後為大」的立場出發,同時又保持儒家的仁道精神,我們的結論只是不要鼓勵和宣揚同性戀與同性婚姻,可以在控制它不要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前提下,對之寬容。不要否定兩性的天然區分,也不要把性別角色固定化儒者給出的另一個回應,則跟前述蔣慶談女性地位的觀點相關(蔣慶本人也在筆者參加的一次會議上給出過類似說法),即陰陽和合乃是人類本性;或如張教授所說,「『婚姻』作為陰陽、天地、乾坤在人間的直接體現,實在是太重要了」。這樣所謂本性的說法,要面對一個嚴峻的挑戰:判斷人類本性的依據究竟是什麼?退一步講,哪怕同是儒者,可能也會發問,為什麼陰陽、乾坤就一定要對應男女?一個時代對陰陽乾坤的解釋,可能與那個時代的特性相關,或許只是陰陽乾坤這一抽象精神的具體體現之一。在不同的時代,道雖然不變,但是路可以變。這也是儒家兩千多年,舊邦新命,自強不息的來源。張教授也同意這個抽象的說法,只不過他認為陰陽乃男女,這屬於儒家的道。但問題是,儒家的生命,也恰恰在於文本的選擇與重新解釋。我們完全可以退到一個更「弱」的儒家立場,認為儒家這些相關文本的核心、即儒家的道是要求婚姻雙方有分別,而根據這樣的分別,雙方要在家庭裡面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擔不同的責任。這種分別,不一定非要由男女來表達;其中一個角色,也不一定非要專屬於某一性別。在當今奇妙的世界裡面,我們不是也看到有男人被妻子家暴、報警求助的嗎?需要強調的是:不要把性別角色固定化,不等於否定人類演變百萬年的天然傾向。性別的區分,是有演化的基礎的。有一種男女平等的觀點認為,如果允許男性一夫多妻,那為什麼不允許女性一妻多夫?從演化的生存策略上講,一妻多夫對女性沒有基因存活的優勢(她一年只能受孕一次,通過生孩子把自己的基因傳下去),而找到可靠的男性共同養育後代才是重要的。但對男人或者男猩猩來講,針對異性的群交可以增大他的基因的存活概率。換句話說,男人都是從前色猩猩的後代,因為不色的男猩猩,幾代之後就絕種了。順便指出:包括戴教授在內的女權主義者,常常用「男權」、「壓迫」這樣的字眼形容傳統社會,但是他們忘了,在這種所謂男權社會裡面,最悲慘的失敗者,也是男人。我們看看一個猴群里猴王佔有所有母猴、其他公猴只能幹瞪眼,再看看蠻族侵略時總是殺光對方的男人、霸佔對方的女人,就應該明白這一點。當然,人類之所以為人類,就是能夠超越我們的演化之自然。這也是為什麼只有人類才能夠談選擇、談道德。但是,任何道德與政治的學說,不能罔顧人類的生理條件。
張祥龍,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特聘教授張祥龍教授還有一個對保守式同性婚姻辯護的回應,即如果允許同性婚姻,為什麼不可以允許一夫多妻甚至群婚?他認為,一夫多妻不符合一陰一陽之謂道的規律。而在我看來,陰陽和合不必然等於男女結合,一陰一陽也不一定非要是一男一女。我所認可的儒家的根本價值,在於為了後代的健康成長與社會和諧穩定,家庭需要有一種穩定的結構以及關愛與秩序並存的環境。以此為立場,雖然根據人類的基本條件,儒家可以說,一男一女的婚姻最可能達到這一目標,但是同性婚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內被允許。同理,一夫多妻也可以在一定限度內被允許。張祥龍教授看到了同性婚姻與一夫多妻的聯繫,但他採取的策略是把兩者都拒絕掉了。有意思的是,美國有一部以原教旨摩門教徒的一夫多妻實踐為背景的電視劇,The Big Love,挑戰美國主流的一夫一妻婚姻觀念。其製作人,恰恰是一對同性戀。他們意識到,同性婚姻的話題,與一夫多妻的話題是相通的,因此用這種迂迴或新穎的方式,為同性婚姻開拓空間。當這部劇引起主流媒體關注時,有人採訪了一些實踐一夫多妻的個人,尤其是女性。讓人驚訝的是,其中也有受過高等教育、事業成功的職業女性。當人們挑戰這些人的做法不道德、破壞家庭穩定的時候,這群人的反駁是:那你們這些堅持一夫一妻、允許離婚、並且成為連環離婚犯的人(serial divorcee),難道就更好嗎?至少我們激情過後,還可以友好地生活在一起,相互扶助,共育家庭。如果這一反駁成立,儒家應該不反對(但也不鼓勵)一夫多妻才是,或更應該反對不負責任的離婚。換個角度說,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自由派與女權主義者,你們準備好了支持一夫多妻了嗎?我們真正要追求的,是公平,是在基本政治權利方面的兩性平等當然,戴錦華教授在訪談中提到的一點是有道理的,即經濟地位對性別平等的重要性。從前歐洲情婦與現在中國「二奶」盛行,與經濟不平等有很大關係。因此,我們要去推動經濟上的性別公平,比如同工則同酬;還有全職媽媽的家庭財產夫妻共有,等等。值得強調的是,有些人誤解了「男女平等」的含義,以為平等就意味著男女在各方面都要一樣,這會導致諸如「文革」時期的「鐵姑娘」現象;還有既然男人可以一夫多妻,我們女人就要一妻多夫;以及既然男人去脫衣舞吧看女人赤裸的乳房,我們女人也要去猛男表演的脫衣舞吧看男人的屁股……如此等等之怪現象。我們真正要追求的,應該是公平,是要在基本政治權利方面,兩性平等。但是,如果經濟地位一時無法平等,有些女性選擇了依靠男人,甚至是與人分享,那麼,給她們以合法地位,是不是更能關愛她們的價值與尊嚴?或者,在經濟平等的前提下,如果幾方自願,一夫多妻的家庭被允許,是不是更能尊重人的權利和自由?儒家認為,家庭生活本身,有其政治意涵。從《論語》里孔子對「三年之喪」的辯護中,我們可以體會到,當父母去世,君子脫離政治,回家守喪三年,這不但不妨礙他回來繼續從政,還因為他這三年追憶父母之愛、重思人生之意義,反而使他成為更合格的政治領袖(有儒家朋友打趣說,「三年之喪」是儒家處理中年危機的辦法)。同理,儒家也不會認為,由於婦女要生育,要更多地留在家裡,那麼在政治上她們就會比男人更有劣勢。儒家反而可以基於對家國之間、公私之間的理解,發展出一套支持政治上男女平等的說法,會在尊重女性生育權的前提下去為男女平等辯護,而不是罔顧這一現實、一廂情願地小清新式對男女平等的空喊。因此,儘管我不會說「只有儒家能安頓現代女性」,但儒家確實可以安頓、尊重現代女性乃至所有人的尊嚴,能提出更好的男女平等的觀點,並更加寬容與自由。在這些方面,比起一些自由派與女性主義者,也許儒家才是真的或更純正的自由派與女性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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