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稱暴力襲警頻發 建議增設"襲警罪"
核心提示:近年來,全國暴力抗法襲警事件頻頻發生。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車曉端建議,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設「襲警罪」。
中新網北京3月5日電 近年來,全國暴力抗法襲警事件頻頻發生。警察的人身安全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車曉端建議,在刑法修正案中增設「襲警罪」。
警察特別是基層執法民警很容易成為一些人發泄對社會不滿的對象。「襲警不僅威脅民警安全,還有損公安機關執法尊嚴,國家權力和法律權威也受到挑戰。」車曉端說,抗拒執法、報復泄憤、公然挑釁等已成為襲警案中的幾大特點,襲警案呈現惡性程度加劇的態勢。
車曉端認為,襲警案件多發的原因之一就是法律保障滯後、法律規定籠統。「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打擊處理襲警案件及保護民警執法權益方面的規範較為籠統,操作性不強,並且取證很困難。」車曉端建議,增設「襲警罪」。
車曉端分析襲警事件頻發原因表示,當前,國家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利益分配不均、貧富差距拉大等引發社會各階層矛盾複雜甚至尖銳。
「襲警行為在各國都被認為是嚴重的犯罪,往往科以重罰,並允許警察在襲警行為發生時可以採取任何行動。」車曉端介紹說,如英國、美國、新加坡以及中國香港地區,直接設定襲警罪,或在刑法等法律規定有襲警罪,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專門註明將襲警行為作為從重處罰的情節。
車曉端建議,中國應從立法上給予襲警行為有效遏制或者在現有法律基礎上加大懲處力度,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環境。
「出於對該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予以特彆強調,並予以特別懲治的意圖,可以在立法上將其單設為一個獨立的罪名,即在《刑法》中單獨增設『襲警罪』,在警察執行公務時,若有相關行為主體與其發生肢體衝突並妨礙警察的公務行為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對嚴重暴力襲警的行為,量刑檔次應升格。」車曉端最後說。
2008年上海楊佳襲警案轟動全國,楊佳持刀闖入閘北公安分局辦公大樓,致6名民警死亡,另有4名警察和保安受傷,這一慘劇至今仍沒有在人們的腦海中淡去。
近年來,暴力抗法襲擊警察事件頻頻發生並呈上升趨勢。據公安部通報數據看,2008年,全國共發生民警侵害案件7719起,處理侵害民警執法權益行為人11821名,其中追究刑事責任4338名。 (完)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柴燕菲) 【已有126位網友發表了看法,點擊查看。】 複製網址 | 閃電郵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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