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渴望,婚姻就真的是愛情的墳墓了
發表於2016-01-29 07:46:48
文:王金現丨壹心理專欄作者
夫妻雙方彼此顧念,相互餵養曾經的渴望是一種幸福愛。好的婚姻,需要的是能夠感受到的幸福愛。而面對家庭生活問題時,目標一致,相互理解、包容與支持,患難與共,則是更高層次的愛。
遺憾的是,很多夫妻在渴望的層次里,就已經陣亡了。於是,婚姻真的就變成了愛情的墳墓。
——王金現婚姻諮詢手記
彼此失望
東和城,因為孩子的問題引起兩人婚姻諮詢。觸及婚姻,東痛苦得臉都變形了;而城則獨自默默流淚。
我讓兩個人各自思考五分鐘,然後做出自己的決定:離婚還是建設婚姻?
淚水從東醬紫色的臉上流下,她說,為孩子為家庭,她努力支撐著,而城不僅幫不了忙,卻總是添亂。太失望了,離婚吧。
城想要強忍住眼角的淚水說,離吧,反正自己怎麼付出,也得不到東的肯定。那就隨從東的意見好了。
城顯然沒有表達自己真實的意見。我覺察到內心對城感到憤怒,但是一時搞不清楚這種憤怒源於何處。環視了一下諮詢室,發現東坐在我很近的地方,似乎與我形成了聯盟,以共同對付城。也許,我承接了東對城的憤怒?
在對待孩子問題上,城同樣不表態。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贊同東的意見。相反,他會在關鍵時刻製造差錯。也就是說,他並不同意東的方案,但迫於情勢勉強同意,由於內心不舒服,於是製造混亂。這就是東說他總幫倒忙的原因。
理清了我的憤怒,我表達了自己的憤怒。並逼近城表達出自己的真實態度。城不得已才說,他雖然很失望,但卻不願意離婚。然後淚水嘩嘩地流下來。
東要離婚,城則含混其辭。生活中,東因失望,習慣於用強勢的言語指責城,而城則陽奉陰違地進行被動攻擊。彼此都因失望而陷入到痛苦深淵。其實,兩人矛盾和婚姻痛苦的根源在於,都渴望得到對方的理解與支持,卻得不到滿足。
東既然想要離婚,我讓她臨別說三句感謝城的話語。她說:感謝十多年來城對她的包容,包容她的任性包容她的強勢。
城說,他看到東為這個家做出的巨大付出,自己確實做的不夠。
兩人痛哭。顯然,這哭已經不再是彼此失望的憤怒,而是相互被看到被認可之後的感動和難過。當兩人能夠從對方那裡得到認可與肯定,愛就開始在二人的婚姻中開始流動了。
許多人都是帶著曾經的、在原生家庭未被滿足的期待,來到新的家庭,期待在婚姻關係中得到補償滿足。比如東和城那種被對方認可、接納的渴望。因為這種渴望是隱藏的,所以總期待對方能夠心領神會並且主動來滿足,並因此常常失望。好的婚姻,雙方要相互了解彼此未被滿足的期待,彼此顧念,相互滋養對方的渴望。這樣才能保持婚姻關係中愛情之花常開。
因此,當夫妻間發生衝突時,首先要問:這隱藏了對方怎樣的期待與渴望,怎麼去滿足它?
目標朝向
我問城,表達自己真實意見的感覺如何?他回悟良久,果斷地說,很痛快。
城說,東的強勢,是造成孩子的問題的原因,也是他也不願表達自己真實的意見的原因。因為東的強勢而勉強同意,所以,他的表現並不積極,甚至會有對抗情緒。這在表面上似乎能夠寧事息人,而其結果卻常常變得更糟糕。東對他更為失望和憤怒。
城說,自己表達了也沒有用,東根本就不可能聽進去。既然得不到東的認可,自己幹嘛還要表達呢?
表達自己是件痛快的事情,那麼,你可以給自己增加些勇氣和信心嗎?
城囁嚅道:我試試。顯然,他體驗到了自我表達的爽快,卻依然沒有足夠的力量。城作為家庭主人的自主性好像完全被得到東的認可的渴望所剝奪了。
似乎,你表達意見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東的認可。被她否定了,你就氣餒了喪氣了。你並不是為了解決家庭問題而表達意見,想要家庭向好的方向發展,而只是為了得到東的認可。她的認可真的那麼重要嗎?東是你們家庭的主人,而你不是,這是真的嗎?
在我犀利的話語中,城的臉色複雜地變化著。隨後,他似乎明白了自己應當在家庭問題中發揮主導作用,長出了口氣,開始談他對孩子問題的意見。
東像初次聽到城的意見一樣,顯然很多地方,她是贊同的,所以她很專註。而當兩人目標一致,共同探討解決孩子問題時,合作的氣氛讓人感覺親近了許多。
我趁機打趣說,你們相互商討孩子的問題,此時的感覺跟剛談到婚姻狀況時的感覺有不同嗎?現在還要不要堅持離婚?
東笑了,說離什麼婚啊,那時候是太生氣了。現在相互商量的感覺正是一家人的感覺。
有時候,一個家庭如果有了共同目標,就能把大家的注意力集聚在目標上,就會減少很多摩擦對抗,就能營造團結一致的合力。因此說,以解決問題或者以目標為導向,而不是針對個人的問題,會營造出新的歸屬感、集體感,會形成新的家庭動力。在這種動力之中,家庭成員相互合作與支持,就是高級層次的愛。
但是,在她看到城的意見中不足的地方,她又選擇了指責,而不是建設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兩人又陷入到了受傷而僵持局面。
我指出,要以解決問題為導向,而不是指責攻擊個人。雙方都馬上意識到了,和諧的氛圍又回到兩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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