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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與人性

(一) 通常認為,智慧是對事物的認識、辨析、判斷處理和發明創造的能力。字典上就是這樣說的。這種解釋,其合理的成分是建立了智慧與思維活動之間的聯繫。但認識、辨析、判斷處理的能力,還有正確與否之分。所以,這一定義不夠準確,而且未能揭示智慧對於人類的意義和價值。 智慧,應當是人們通過思維活動形成的,人與自然、與他人以及與自身和諧相處,從而能夠使人獲得幸福和快樂的能力。智慧的價值是什麼?智慧的價值在於使人類獲得幸福和快樂。而人要幸福快樂,就必須與自然、與他人以及與自身能夠和諧相處。這樣一種使人幸福快樂的能力,才是人們心目中真正的智慧,才是智慧的應有之義。 和諧,是審美的最高境界。儘管「和諧」一詞,象「小姐」一樣,這幾年被用濫了,但是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替代,本文權且沿用。 能夠很好地處理與自然的關係,當然堪稱是智慧。怎樣才算「很好地」處理與自然的關係呢?就是與自然和諧相處,而不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狂妄地「征服」與「改造」的結果,就是招致自然的反抗和報復,最後受害、吃盡苦頭的還是人類自己。「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即馬克思的生產力)越強,可能造成的危害越大。「改天換地」的代價是植被遭毀,土地沙化,沙塵暴肆掠,水土流失,河水泛濫。短視的工業化又使環境受到污染,大好河山簡直成了垃圾場,大氣層受損,氣候變曖,整個人類岌岌可危。所以,「生產力」不是智慧的代名詞,它甚至是愚蠢的代名詞。只有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能力,才稱得上是智慧。說到這裡,還沒有說明白究竟怎樣才是與自然的和諧相處。與自然和諧相處,首先是思想意識上要尊重自然。另外,人類除了要摸准自然的「脾氣」免受自然的傷害,還要保護自然。然後,才是合理地利用自然。尊重自然,保護自然,就是要把自然當做是人類的朋友。人類和自然同屬於宇宙大家庭的成員,理應「互敬互愛」,而不能「大人類主義」

。這樣自然也才會「心甘情願」地為人類合理利用。 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更要提倡互敬互愛,因為這是該詞的本義。尤其不能人為地誇大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和矛盾。誇大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就是人為地製造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比如,曾經的「戶口」政策,把人分為權利待遇截然不同的「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通過一系列的不合理政策、法律,賦予部分人以特權,使不合理的等級特權制度化、合法化。這種「戶口政策」至今仍然還有很多保留。此外,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誇大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對立,把社會生產中的分工不同,說成是彼此對立、不可調和甚至是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並煽動一部分人仇視另一部分人。這種觀點最後成為專*制統治者殘酷迫害他人或誘導民*眾相互殘殺的理論工具(西方社會也因此把馬教理解成恐怖主義的邪教,不無道理),為害極大! 要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就是除了自然造成的人與人之間的差別之外,要保障個體在社會權利上的自由、平等,提倡人與人之間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進行配合、協作,以達到互惠互利。既便是公平競爭,對弱者還要給予一定的保護,為其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這才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智慧。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還要重視有關的如何正確地認識、善待自身的智慧。為什麼有的人各方面的條件、狀況都不錯,卻感覺不到快樂。而有的人條件差得多卻能自得其樂。有些人對待他人,對待工作都很不錯,就是不能善待自己。這就涉及到與自身和諧相處的能力。如何使自己熱愛人生、熱愛生活,不能不說也是一種人生智慧。當然,這種智慧的形成,同樣也是受社會環境的影響的。 以上是智慧的三個方面。然而,智慧又從何而來? 智慧是人腦的產物。過去說「實踐出真知」,是不確切的。實踐本身出不了智慧,重複性地簡單勞動不能產出智慧;實踐對於智慧的貢獻,充其量不過是為大腦的「生產加工」提供部分原材料而已。看上去有的實踐中「產生」了智慧,其實還是大腦工作的產物。穿著衣服、鞋子跑步,好象是衣服、鞋子在動,其實還是人在跑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我不明白,曾經的我們何以如此的愚蠢可笑!「批林批孔」那會兒,曾經嘲笑孔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試問,一個起早摸黑整天「實踐」的人,與一個不參加實踐而是認真觀察思考的人相比,究竟是哪一個人的智慧多呢?過去之所以要說是實踐出真知,我想還是出於政*治欺騙的需要,是為了貶低腦力勞動,打擊知識分子,最終達到顛倒是非,愚化民*眾的目的。 影響一個社會智慧水平的因素有哪些呢? 人分不同的人種,不同的民族,但到目前為止,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哪一個人種或民族,天生就特別聰明、特別優越。影響人們智慧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智慧的「創製環境」和「傳播環境」。智慧的創製環境是指某一社會到底是在鼓勵、保護人們思考,還是在抑制、打擊思考。比如,思想言論自由,就是政治、法律方面對獨立思考的鼓勵和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則主要側重於從經濟利益上對智慧創製者加以鼓勵和保護。智慧的傳播環境,就是通常所說的教育環境,是影響智慧的傳播、普及的速度、質量和範圍等方面的因素。 有的國家是實實在在的重視教育,而有的國家則不夠重視或者只是口頭重視而實際上不夠重視。智慧的創製環境、教育環境的好壞,又是由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決定的。因為,專*制社會,本質上是依靠欺騙和暴力來維繫其統治的,所以不需要智慧,甚至排斥真正的智慧,因而也不會真正地重視教育。對其而言,民*眾和官員越愚昧,越缺乏政治智慧,其統治則越牢固。因為,「會思想的奴隸就是最危險的奴隸」。從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殺了四百多的書生,到GCD的「文革」害死成千上萬個知識分子,無不證明愚昧與專*制的血肉相聯,而智慧則是其天敵。哪怕是所謂的開明專*制,其重視的「教育」,也不過是影響其「物質財富生產」的教育,或者就是愚化教育、奴*化教育,不會重視體現真正智慧的人文思想教育。某些國家的領導層基本上都是理工科出身,也是有內在原因的。 (二) 人性就是人的屬性。其有先天的方面,即自然性的一面,也有後天的方面,即社會性的一面。人的情感和理性的基礎,是先天的,而其內容又必然地帶有社會的影響,因為人畢竟生存在社會之中。比如,人會思考,這取決於其先天的大腦功能,而其思想的內容,即思考些什麼,怎樣思考等等,又滲透著社會的因素。人的性格也一樣。本文的重點,側重於人與人之間的性格的不同點。如雪曾在另一文中認為,萬惡之源在於愚昧,萬善之源在於智慧。人分善惡,善惡是相對的,因而智慧與愚昧也是相對的。但是一個人的善惡,必定取決於其是愚昧還是智慧。 比如說,是否自私。如雪認為人都是自私的,其區別在於是合理自私還是極端自私。一個極端自私的人,往往害人害已。這樣的人能說是聰明或智慧嗎?而一個合理自私的人,於已有利,於人無害,能說他愚蠢嗎?再如,做事既穩重又果敢的人,必定是一個智慧之人;而優柔寡斷或草率武斷的人,必定是個稀里糊塗之人。因此,人的性格或者說整個人性,都是由一個人的智慧的多少、種類及其結構所決定的。具體到某一個人來說,如果其掌握的智慧多、種類齊全、結構合理,其人性就是相對完美的。反之,就是有缺陷的。 又比如說奴*性。奴性是甘於受命運擺布,甘於受他人奴役、剝削的性格,而且同時,也是心安理得地欺壓他人的性格。後一種情況,有人稱之為官性(或老爺性)。比如,有時我們稱某人老爺架子或官性十足。為什麼強調官性也是一種奴*性呢?是因為官性與奴才的奴*性在思想本質、心理基礎上都是一致的。都認為奴役、剝削是天經地義、合乎情理或無法改變的。兩者之間只是所處環境以及表現形式有所不同而已。有奴*性的人,當他沒有奴役、剝削他人的權力和能力,處於受欺壓的地位時,會甘於受他人欺壓,而且打心眼裡羨慕、崇拜欺壓者,覺得他們有能耐,多榮耀,有朝一日自己能夠如此該多好;所以,一旦鹹魚翻身,有了欺壓他人的權力和能力時,不僅會心安理得地欺壓他人,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奴隸翻身說來也真的不是什麼好事。對於推動社會進步的作用來說,「革命」就是不如改良。奴*性的兩種形式,還會同時表現在同一人身上,如有的人對人窮位卑者趾高氣揚、頤指氣使,而面對位高權重者,則又是一副奴顏婢膝的樣子。這不僅不足為奇,而且還是內在必然的。所以,與奴*性相對立的不是主性或官性,而是具有平等意識的公民性或自主性。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而且也只能是自己的主人。任何一個人都沒有奴役他人的權力。人與人之間,只有基於平等自願基礎之上的契約才能要求他人做什麼。政府也是基於民眾的自願才能享有權力。這就是西方的「社會契約論」。 順便值得一提的是,管教小孩是不能打罵的。他今日被打罵,明日就會打罵別人。這就是打與挨打的統一。人的奴*性從何而來?奴*性是專*制的產物。專制就是以專橫無理的強*權和無知無恥的騙術控制人。強*權就是暴力或暴力威脅。專橫無理的強*權有來自國家的強*權,也有社會或家庭的強*權。所以,打罵小孩也是一種專*制,雖不是政*治專*制,但也是一種家庭專*制。專制*行為本身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教育」,這種教育養成奴*性人格。 打罵小孩怎麼會養成奴*性呢?為什麼不是培養反抗性呢?他們不是也會反抗嗎?某人不是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嗎」? 其實,這種反抗只是類似於疼痛的本能反應,而不是對其無理性的深層反思。久而久之,小孩在潛意識中對打罵的方式就接受或默認了。所以長大了他們也打罵。我們當中又有多少人沒有受到過這種潛移默化的「國教」影響呢?就算我們這些大人,許多人不都認為「打是親罵是愛」,「棍棒底下出孝子」嗎?」許多強權、罪惡,正是以愛的名義而行的。所以,國人的奴*性,其實從小時候的家庭教育中就已經有所形成。奴*性人格的證明,還可見於歷史上的平民起義,得了天下以後當初的奴隸便和原來的統治者一樣,甚至變本加厲。奴*性最嚴重的就是「斯德哥爾摩症」,指的是在長期無望擺脫強暴之下的人,會產生對強暴者依賴和深愛的心理疾病。 馬克思說,人性是有階級性的,在階級社會人性取決於階級性,階級性是人的本質屬性。其實,人一點也不取決於階級性,人的本質只受其智慧決定。雖然從外在表現來說,「被剝削階級」(這是他們的表述,未必確切)的人沒有欺壓他人,似乎人性要好,但多數人其實只是不具備欺壓他人的條件。就象有人說的「男人有錢就變壞」一樣

,其實不是有錢變壞,而是無錢沒條件壞。就內在的本性而言,「被剝削階級」的人與「剝削階級」的人相比,人性絕對好不到哪裡去。而人性較好的,卻是那些存在於各個不同階級中,其思想認識能夠超越於現行社會制度的人。 以上說的是在同一社會制度中的不同人性。而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中,人性就更為不同。 專制社會,民眾長期受欺騙、壓制,必然缺少政*治智慧,導致愚昧、軟弱,從而普遍具有奴*性。魯迅、柏楊等人把奴*性認定為中國人的國民性,是因為中國專制統治的時間太長,奴性成了國人的普遍屬性而且渾然不覺。魯迅說,中國歷史上只有兩種時代,一種是想做奴隸而做不了的時代,另一種是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柏楊稱中國人有「萬歲癖」,沒有萬歲喊就不自在;沒有菩薩要泥塑一個,沒有皇帝可以隨便捧一個,只要有地方叩頭跪拜,只要能喊萬歲就心安理得。 而自由社會,因為提倡言論自由,人*權得到保障,民*眾必定普遍具有政*治智慧,公民性也因此得以養成。 同樣的人種,在不同的國度,其人性也大為不同。比如,在美國的華人和在本土的華人,總體上看是大相逕庭的。專*制社會與自由社會相比,其民*眾的整體智慧水平肯定是相差懸殊的。專*制時間越長的國家,民眾越愚昧,人性就越有缺陷。總而言之,專*制導致愚昧,愚昧又惡化了人性。這一點說明了中國人的奴*性,並不是中國人的人種有問題。這也提示了中國的希望之所在。 如果是人種有問題,豈不成了絕望? (三) 人的天性,是自由、平等的。真正講起來,沒有任何一個人是不愛自由、平等的。西方學者稱,自由是人的第一規定,是人的第一屬性。人是自由的在於人是有思想的,而思想必然應該是自由的。奴*性則是受專*制統治的影響,人性被扭曲的產物,是人的病態。要使人從愚昧、奴*性和醜惡當中解脫出來,首要的根本的途徑,就是要消除專*制的國家政*治制度。否則,侈談重視教育,提高民眾素質,都是一句空話。費九牛二虎之力改變了一個人的奴性,卻又新冒出了十個奴性人格。因為政*治專*制是最大的專*制,覆蓋著整個社會。相對於個人是那樣的強大,大得簡直就是頭頂的天空,讓人無可逃避,因而其影響力也是難以抗拒的。政*治專*制是最大、最快的奴性人格繁殖體。 判定一國的政治制度是否專*制,不妨用一個最簡單的方法進行判別,即這個國家的當權者是如何使用軍隊的。自由民主國家的軍隊,是用來抵禦外侮、維持和平或救災救難的,絕對不會用於對付手無寸鐵的國內民*眾。假如起來造反的人果真是少數壞人,其他的民*眾和警察就足以應對。當一個政權需要動用大兵來對付國內民*眾的和平抗*議時,這個政權必然是不得人心的專*制獨*裁政權。 雖說政*治專*制與國民的奴*性是互為因果的,但是要改變現狀,只有從改變政*治制度著手,才能有所突破。一是因為,人性的改變過程較長,而政*治制度的改變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二是,專*制統治實質就是奴*化統治。政*治制度不變等於是在複製、強化固有的人性。因而,只有制度變革先行,才能改變民眾的積習。制度要發生變化,只需當政者的認識轉變即可。而國民性的轉化還有個慣性的作用。根據牛頓第一定律:「質量大的物體慣性大」,國民性的載體最龐大,所以其慣性也最大。

(物理學原理對分析社會現象一樣有用哦?)譬如,我明知熬夜的習慣不好,卻一時難以改過。而我知道某種東西有毒,我就絕對不會吃,因為前者已成習慣,後者不是習慣,只要認識了就行。當然,政*治制度改變了,並不等於萬事大吉,還要輔之以人性的教化,直到奴*性徹底轉化為正常的人性為止。只有這樣,制度才不致於逆轉。象有的國家那樣,自由、平等和人權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其社會制度還可能會發生反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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