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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相生相剋理論

五行相生相剋理論認為: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中醫的臟象學說和辨證施治原則都是對這一「放之四海而皆準」真理的擴展應用和延伸,然而,查閱文獻以及教科書對此相生相剋原理的淵源和解釋始終是霧裡看花,似是而非,令人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嫌。隋代蕭吉《五行大義·論相生》解釋了五行相生關係,而對相剋關係未作闡述:「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鑽灼而生,故木生火;火熱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金居石依山,聚土成山,津潤而生,山必長石,故土生金;銷金亦為水,所以山石而從潤,故金生水;水潤木能出,故水生木。」此種解釋有的令人信服,如木生火是顯而易見的;有的費解(如土生金,金生水)值得商榷:對於水生木,若用「水能浮木載舟」解釋應該比「水潤木能出」更為合理。對於火生土的解釋是:「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若理解為:木燃燒後的灰燼即草木灰可增加土壤肥力是否也恰當?對於「土生金」,最令人想到的是「沙裡淘金」一詞。至於五行相剋,筆者的理解為:植樹能放風固沙,防止水土流失(木克土);以土築堤圍水或防洪是土克水原理在生活中的應用;火克金可理解為高溫能熔金,並鍛造出各種形狀;金克木的解釋是:刀劍斬木,或砂石之地多為不毛之地;教材和教學中將金生水解釋為「銷金亦為水[5]」,即金屬溶化為液體,似乎牽強,但查找國內文獻未見更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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