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大澤鄉起義:壓垮秦帝國的最後一根稻草
摘自《看懂中國格局的第一本書:從諸侯到帝國》,北京出版社2016年10月,經北京出版社授權轉載。
用最簡單的方式來概括公元前210年之後秦帝國的社會環境:在此之前,投資過熱和圍繞封建制復辟運動,就如同一條水位在不斷上升的大河,秦帝國的國家機器,則好比是攔住大河的一道大壩,而始皇帝則是這道「大壩」上最主要的一根支柱。從公元前210年的那個夏天開始,這根核心「支柱」沒有了,河水依然在上漲,與此同時,胡亥和趙高則為了自己的利益,在不斷地拆毀「大壩」剩餘的根基——秦廷由上至下的政治清洗運動以及對法律的肆意變更,大大弱化了政府對於基層的控制能力。
為了彰顯自己登基的「合法性」,胡亥延續了始皇帝時代所有仍在進行的大型工程,並且在原基礎上大大強化,特別是象徵秦始皇權威的驪山皇陵。至此,這些工程的意義已經從強化帝國統一的物質基礎,蛻變成了一個個政治任務,對於底層民生和政府財政而言,這無異於一場災難。
胡亥
另一個壞消息則是,秦代的社會文化,對於君王錯誤的容忍度遠低於後世,這其實是戰國時代的遺風——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無論是對於國君還是國家,都不存在無條件忠誠的問題,合則留,不合則走。所謂利心互換,國予我利,我予國心;那麼反過來說,如果國損我利,那麼我也不會拿一套「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來搪塞自己。對比後世,這種簡簡單單、乾淨利索的行事風格其實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在天下大一統之後,雖然人們已經沒有他國可以逃亡,但人心的離散則是無法避免的。
公元前209年秋,發生在今天安徽省宿州市的一場戎卒暴動,最終讓整個帝國越過了那個臨界值——這就是出現在我們歷史課本上的「大澤鄉起義」。
陳勝、吳廣起義
作為這一事件中的主角陳勝、吳廣,可能並非是我們印象中那種「貧苦農民」的形象。陳勝,字涉,吳廣,字叔,兩人應該都生活在今天的河南省南部,也就是前楚國故地。僅從二人都有字來看,他們就不該是一般意義上的黔首,要知道,普通百姓的姓名是不可能如此複雜的,舉個例子:劉邦這個名字其實是在漢高祖登基之後才改的,在他做泗水亭長的時候應該叫劉季,這個名字其實是按「伯仲叔季」的順序排下來了,翻譯過來其實就是劉四兒。所以單從名字來看,陳勝、吳廣就都屬於「高大上」的那一群(譬如:項羽,字籍;張良,字子房),至少他們所受的教育,應該是要高於一般平民的。此外,按照《史記》中的說法,這二人都是戎卒中的屯長,而按照《商君書·境內》中的記載:「(軍爵)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這也就是說,屯長應該是一個常設的職務,而非臨時指派,因此準確說來,陳、吳二人在當時很可能是屬於基層軍官。
這場暴動與其說是一次偶然性的「官逼民反」,倒不如說是一次有預謀的反叛行動。首先要明白,秦漢時代徵發戎卒戍邊和現代小說、戲曲中描寫的拉壯丁完全不是一個概念。秦漢一直到隋唐,軍人的社會地位都非常高,這和宋明時代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對於黔首而言,從軍並且借軍功受爵,是改變人生軌跡最便捷的途徑之一。再則,一般的說法是這900戍卒在趕路時突遇大雨阻斷行程,按照秦法應當全部被處死,因此才被迫造反。但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簡卻徹底否定了這一說法,《秦律》中《徭律》對這種情況有明確的規定:「御中發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翻譯過來就是:徵發徭役,如耽擱不加徵發,應罰二副鎧甲。遲到3至5天,斥責;6至10天,罰一個盾牌;超過10天,罰一副鎧甲。因大雨或洪水導致的耽誤,可免除本次徵發。顯然,如果真是大雨阻斷行程,這批人其實什麼責任都無須承擔。當然,如果秦二世胡亂修改秦法波及《徭律》,那就只得另說了。
而在暴動之前,陳、吳兩個人還通過在魚肚子里藏寫有「陳勝王」的帛書,讓吳廣學狐狸聲說話等手段,在事前做足了輿論鋪墊。所有這些,都可以看出這其實是一次計劃已久的行動。在歷史中一直不乏這樣一種人物:在和平時代,依照常規模式生活,他們的上升空間非常有限,甚至遠不如常人,然而在亂世中,他們卻可以如魚得水,那些平時被人視為「屠龍之技」的才智,在當時卻可以讓他們改變歷史。而這種人,對於天下的變局,往往又具有過於常人的敏銳嗅覺。或許,陳勝就是這樣的人。胡亥、趙高對帝國最上層的攪動,使得底層也隨之出現了漣漪,而這些徵兆,足以讓有心、有能者感覺到,大勢將至。
關於「大澤鄉起義」的具體過程,由於我們早已耳熟能詳,這裡不再贅述。需要說明的是如下幾點:
首先,陳勝、吳廣所帶領這近千人絕非是「揭竿而起」的烏合之眾,秦漢時代一直施行兵民一體的社會體制,註冊在籍的農民在農閑時都必須組織起來進行常規的軍事訓練,為戰時的徵招做準備。而這批戎卒是準備前往北地戍邊的,軍事素養想來應該不會差。當然,他們的裝備可能會是問題,徵發的戎卒會帶有一些短劍之類的武器,但是像強弩、矛、戟等長兵器以及甲胄,這些都是政府集中管理的,隊伍中即便有,數量也不可能很多。因此,這支造反隊伍從指揮官到士兵其實都屬於專業人士,所以他們在舉事之後就開始向周邊的縣城發起攻擊,而不是像劉季劉亭長那樣,帶著一幫兄弟躲進了芒碭山裡。
其次,陳勝所託名的兩個人也非常有意思:一個是壯烈殉國的楚國大將項燕,這個很容易理解,他們起義的地點就在楚國故地,這個名號很容易得到當地人的響應。另一個則是秦長公子扶蘇,他和項燕顯然沒什麼關係,陳勝以扶蘇為旗號,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時人所憎惡的並非是秦制或是始皇帝,而是秦二世胡亥亂政,以扶蘇這個人們所公認的始皇帝的合法繼承人為旗號,可以讓人們聯想到過去的好時光;第二,陳勝的「鴻鵠之志」並非是復立楚國,而是要取秦而代之,因此必須用扶蘇這個認同度更廣的人物為旗號。僅以這一點來判斷,陳勝的政治頭腦就遠勝於只會在關中燒殺劫掠的項羽,而能有這樣的見識,也很難讓我們相信他只是一個「貧苦農民」。
再次,我們在史書上會發現,這支義軍所到之處,常常會有這樣的說法:「父老」和「少年」們紛紛響應陳王的號召,殺掉咸陽派來的縣令,然後加入義軍,「共誅暴秦」。這其中所反映出來的,其實就是前面我們提到的秦政府已經喪失了對基層的控制,各個郡縣這時已經如同一個個孤島一般。需要強調的是,在秦漢時代,「父老」「少年」和我們現在的意思完全不同。所謂少年,並不是單指年齡,而是類似於現在混混、地痞之類的概念,當時對品行端正的年輕人的稱謂一般是「子弟」;而父老則是指在地方上有影響力的人物,說好聽了叫作地方勢力、紳宗,說難聽了就是地頭蛇。類似的稱呼,在當時還有豪傑、遊俠(在秦漢時期叫作大俠,首先不是要有功夫,而是要有錢有勢力),具體到秦代,這些「父老」們中很多人還有另一層身份,就是原六國復辟勢力。
依照秦制的常態,這些不事生產的「少年」,以及架空地方政權的地方豪強(「父老」)很自然的都是重點打擊對象,所以他們確實是「苦秦久矣」。和今天一樣,秦代「少年」們的主要日常活動就是偷雞摸狗和打架鬥毆,依照《秦律》,所偷盜之物如價值低於600錢,則需處於墨刑(在臉上刺字)並罰城旦(勞役)3個月,如高於600錢,則要處以劓刑(割去鼻子),如果所盜之物是牛這樣關乎生計的東西,則要囚禁一年。應該說這個強度的執法還不至於讓「少年」跟著造反,其實對比以前的山東六國,秦法最鮮明的特徵並非是苛,而是嚴——違法必懲,沒有法外之人。但是到了秦二世時代,由於高層的宮廷政變已經動搖了國家機器,所以不得已只能對這些刑事犯罪者加重處罰,以期通過對基層的鐵血手段來避免社會秩序的崩潰。於是一時間,眾多「少年」被拉上刑場,讓原本就已經熱火朝天的刑場更加熱鬧。
也正是因為有了這個背景,才有了後來義軍一到,「少年」「父老」就紛紛殺官獻城的現象——這其實就和行人闖紅燈一樣,只要有一個人先走,後面呼呼啦啦就會走過去一大幫人,而城下的義軍,就是那個第一個闖紅燈的人。無論是最初的陳勝、吳廣,還是後來的項梁、劉邦,他們起事往往都是一個標準模式:攜帶一筆啟動資金(少量兵馬),一路走下去,各個郡縣的潛在資本(「父老」「少年」)就紛紛被盤活。正是在這種裂變式增值的模式下,陳勝、吳廣的義軍從千把號人在幾個月時間裡增加到數十萬人。後來攻入函谷關的周文(陳勝麾下的將領),所轄的軍隊僅戰車就有千乘。
但事情也並非一點挽回的餘地都沒有,假如第一個「闖紅燈」的行人馬上被戴紅袖箍的大媽給揪住,那麼一般來說其他人也就不會動了。可是當時的秦廷卻偏偏沒有這麼做。楚故地發生大規模武裝暴亂的消息很快被遞送到了咸陽,胡亥的反應同樣非常迅速和明確——這一事件被定性為了群盜。按照《秦律》,5人以上偷盜、劫掠的犯罪團伙便可定義為群盜。換句話說,秦二世把楚故地的事件定性為刑事犯罪。在趙高的慫恿下,所有認為這件事是「叛亂」的官員和博士都被以造謠惑眾的罪名下了大牢。
其中的道理很簡單,還是要彰顯政權合法性。在胡亥看來,二世繼位僅僅一年就出現如此大規模的叛亂,這容易讓人聯想到是繼任者的責任,進而再次牽扯出「得位不正」的問題。此外,一旦派兵平叛,在軍功受爵體制下必然會產生一批不受趙高控制的新貴,這也是後者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大澤鄉事件只能是群盜,並且只能按照刑事案件來處理。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原本駐紮在百越和北方的兩支秦軍精銳部隊都沒有被調回內地。
各地紛紛響應陳勝吳廣的起義
在短短几個月里,義軍的兵鋒就從楚故地延伸到了函谷關,山東六國故地紛紛有人立王復國。然而陳勝的這種快速增值模式的弊端也開始慢慢顯現了出來:這並非是自己的原始資本再增值,而只是盤活了別人的資本,進而使後者加盟,隨著項目規模的擴大,最初的發起者在這其中的話語權反倒不斷被稀釋了……而這也就意味著秦帝國的迴光返照即將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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