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條證據說明紅樓夢作者其實不是曹雪芹?
《紅樓夢新證》:《紅樓夢》自從一出世,几几乎享了一百五十年的盛名,說來也怪,同時卻又倒了一百五十年的大霉。這真是一個絕大的矛盾現象。說他享名,可說膾炙人口,婦孺皆曉,談起來無不津津樂道。說他倒霉,不但原書意旨被扭曲得七歪八邪,本文大經竄亂刪續,真偽也鬧不清,而且連作者是曹雪芹也被否認。
索隱派紅學家對《紅樓夢》的作者,先就製造出一大堆混亂。有的說是「江南某孝廉」,有人就指明是作《四焉齋集》的上海曹一士。景梅九的《石頭記真諦》甚至於提出一個二曹說,主張雪芹和一士都是作者。湛廬的《紅樓夢闡微》更高唱此書作者的多元論。連《棗窗閑筆》那樣一本書,他也說:
聞舊有《風月寶鑒》一書,又名《石頭記》,不知為何人之筆。曹雪芹得之,以是書所傳述者,與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題發揮,將此部刪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時之人情諺語,夾寫而潤色之,藉以抒其寄託。
又是「聞」,這個「聞」是最聞不得的,他後文相隔不遠便又有以下的一段話:
殊不知雪芹……嘔心始成此書,原非局外旁觀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澆己塊壘,泛泛之言,必不懇切逼真如其書者!顯而易見這第二段才是《閑筆》自己的真意思,但上引第一段「被作者瞞過」
了,無法自解,因而成立了那個矛盾的怪主張,因為他信了雪芹的這一段話:
空空道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東魯孔梅溪則題曰《風月寶鑒》。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
因此才說「聞」舊有此書,雪芹「刪改至五次」,且「愈出愈奇」,像煞有介事。殊不知在雪芹原文之上,脂硯即有段硃批,說得洞穿七札:
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原誤後)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獪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原誤弊)了去,方是巨眼。
裕瑞分明正是為作者所瞞,失去巨眼。我因此疑他說曾見抄本「卷額本本有其叔脂研齋之批語」等話也未必靠得住,恐怕還是出於一「聞」罷了。因為以他的領悟力和眼光而論,若真見過脂批,豈能連這個意思也看不懂,何致時時仍作誤說?(又一證:他說:「余曾於程、高二人未刻《紅樓夢》板之前,見抄本一部。……八十回書後惟有目錄,未有書文,目錄有『大觀園抄家』諸條,與刻本後四十回『四美釣魚』等目錄迥然不同。」這怕又是造謠!若真見過後四十回目如何略不引其異同,而但言「大觀園抄家」五字,其下又系以「諸條」字樣?可謂與自稱曾見脂批同屬含胡其辭,說得不倫不類。這分明又是被程偉元「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的話給騙信了,又從而妄說的證據。)同處又有一條眉批,說: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
可證《風月寶鑒》一書,即是《石頭記》的前身初稿,作者亦即雪芹,思元齋的「聞」都是「聞」不得的。稍後,便是前文引過的那一條,這都在甲戌本第一回上:
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末,眉批云: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甲戌本第二回標題詩:「一局輸贏(原誤嬴)料不真,香銷茶盡尚巡逡。欲知目下興衰兆,須問傍觀冷眼人。」旁批云:
只此一詩便妙極!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長。余自謂評書,非關評詩也。
同本卷一批雨村吟詩亦云:
這是第一首詩,後文香奩闈情,皆不落空。余謂雪芹撰此書,中亦有(原作為)傳詩之意。
同本卷十三之末,一條批云: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風姐賈家後事二件,嫡(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
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一單頁,上記: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
此處「中秋詩」指本回內寶玉、賈蘭作的詩,庚辰本雖亦無其詞,但標明空格,示有闕文。一到他本,即全刪去而無復痕迹了。此外的脂批雖亦有隻提「作者」而不稱名處,但以上八條,用來證明作者之即雪芹,已然足夠了。《石頭記》一部大書的著作權,本是屬於曹雪芹的。那些「曹一士」「作者多元論」的鬼話,固然不值一文,即思元齋的胡塗念頭,也不該再有。曾有人云:「此評明說作者是雪芹,而披閱增刪是託詞」,這是最明顯不過的。
這類的說法,雖然已無生命可言,但也不時地還要幽靈一現。記得二十年代初的上海《晶報》刊出的臞蝯《紅樓佚話》里,就硬說曹雪芹是從別人得到的稿本,而且是數目確鑿的「十二回」,而且「其本尚存」,云云。這比思元齋還「元(女)」得多。可惜臞蝯先生沒有說明任何一點「尚存」之本的具體情況,其實,這類「作者多元論」,最經不起推勘,它一拿到脂批的面前,就原形畢現了。因此不想再多引舉。
但是,聽說某地方的「紅學家」,現在還有人鼓吹一種論調,他們比「多元論」還要倒退,根本否認《紅樓夢》為曹雪芹所作。
這一論調,也並非是什麼新東西,在早也碰過面,大有「似曾相識」之感[注1]。但是其間恐怕又有分別。
過去的這種論調,還大抵不過是胡塗人跟著亂講一氣[注2];現在還鼓吹這個,就不免別有用心之嫌了。《紅樓夢》的偉大,已經是有目共見、舉世咸知的了,要從作品本身來進行污衊,已不可能,因此,就有人挖空心思,想否認曹雪芹是其作者,從這一點來歪曲事實,惑亂觀聽。其意蓋以為如此就能夠「動搖根本」,使我們對《紅樓夢》的研究、評價,都成為沙上之屋居,空中之樓閣,化作「一場笑談」。
我覺得,在今天而還宣傳這種論調實在沒有別的解釋。
但是鼓吹這個論調的,除非他能夠證明脂硯齋「並無其人」,其為《紅樓夢》作批也「並無其事」,一切都是「偽造」才行。如其不能證明,那麼上文所引的那些條脂批,無可辯駁地申明了曹雪芹的著作權,給這一類的奇談性論,作了最有力的駁斥。
如果要在脂批以外再找參證,那也不難,今附數條於此,看看《紅樓夢》到底是誰作的?
明義,在他的《綠煙瑣窗集》中有題《紅樓夢》絕句二十首,小序說:「曹子雪芹,出所撰《紅樓夢》一部,……」明義是傅恆之侄、明仁之弟,這組絕句約作於乾隆三十至四十年間(參看《附錄編》「慚愧當年石季倫」篇),該不是向壁虛造。
以上是北京的滿族人士的紀錄。再看看南士如何。沈赤然,在他的《五硯齋詩鈔》中有四篇題紅七律,詩題大書:「曹雪芹《紅樓夢》題詞四首」。赤然,仁和人,生於乾隆十年,作此四詩是乾隆六十年的事(參看《附錄編》「試磨奚墨為刊刪」篇)。
許兆桂,給女作家吳蘭徵的《絳蘅秋》作序,確言:「乾隆庚戌秋,余至都門,……近有《紅樓夢》,……既至金陵,乃知作者曹雪芹為故尚衣(按指曹寅為織造)後。」這也是乾隆時人親聞親記之事。我看,不用再舉了,問題已經答覆得十分清楚。更多內容見微信公眾號:insigh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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