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肉」的假新聞是如何出籠的?
作者:堂吉偉德
在6月底到7月初,「殭屍肉」的報道沸沸揚揚,但通過對新聞線索的核實,發現這是一起無中生有的報道。這或許將成為中國新聞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頁。從6月底到現在,「殭屍肉」的報道一直在刷屏,百度搜索頁面達到24800000個。但是,「封存了三四十年的肉」拿出來重新賣,你難道沒起點疑心?(7月10日《法制晚報》)
早在2013年,網上就有「南寧警方發現封存於1967年的肉」的報道,只是因為關注度不高,而沒有成之為熱點,更沒有實現「殭屍肉」這樣的名稱創新。此次,過期肉以「殭屍肉」的名稱而聲名大作,並一度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熱點,於是官方坊間關於「殭屍肉」的討論,可以說是「談之色變」,諸如「某地查了多少」的後續報道,也不時見諸於眾,何以劇情妙轉而成為假新聞?
常識來說,「殭屍肉」的報道並非無懈可擊,之前就有人懷疑報道的真實性,一方面作為戰略物質的「殭屍肉」,理應有正常的淘汰和處理程序,何以會存續如此之久?難道國外的戰略儲備肉,就是為了留下專門出口?另一方面,美歐等西方國家不喜歡吃鳳爪,將「包裝日期為1967年」的鳳爪」解釋為越戰時的美國儲備肉,顯然不合常識。所謂謠言止於智者,若是對其有常識性的鑒別,那麼假新聞就可能無處遁形。
更重要的是,通過對新聞源的追根究底,不難發現之前的種種報道,都存在諸多失真之處。從長沙海關到廣西海關,這些被報道最先發現「殭屍肉」的地方,都沒有得相應的信息傳出,也沒有媒體所報道的查處了多少案子,那麼何以當初不出來發布信息,以正視聽?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查處「殭屍肉」已成一個全國性的行動之後,才發現「長沙海關破獲的案件」不復存在。如果說各地食葯監系統開展這項工作,是被輿論的報道左右了視線,那麼何以海關內部沒有相應的信息發布?究竟是作為下級的長沙海關隱瞞信息不報,還是上級海關知情而不公布?
即便如此,在具有會議聯席機制和信息公開機制的管理體系下,海關作為各地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機構,自然應當將信息向其他成員單位通報,尤應以負有直接監管的食品藥品監管局,具有宣傳報道的宣傳部等部門作為重點。然而在媒體報道沸沸揚揚,「殭屍肉」已引起轟動效應並讓各地監管機構迅速行動的背景下,結果才發現新聞來源失真,「殭屍肉」或成一個假新聞。這對那些還在宣傳報道自己成績的相關部門,豈不是一個莫大的諷刺,既然市場上並沒有存在所謂的「殭屍肉」,那麼其所查的又是什麼,查出來的成績又靠什麼支撐?
如果「殭屍肉」的新聞最終證偽,這才是最讓人憂慮之處。此說明,監管部門不僅存在後知後覺,更存在信息不暢、溝通不力,彼此之間缺乏配合與協作,部門之間的堡壘,無以形成合力等更為嚴重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跟公眾的常識缺失一樣,監管部門不僅低效而且可能無知,無以鑒別信息的真實,又無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麼任由謠言傳播而不去肅正,又不能採取有效措施應對。被經不起推敲的新聞左右和綁架,而無以釐清新聞的真實性,這恐怕才是最大的安全隱患。(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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