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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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

往期回顧

人民網檢索數字報用戶中心返回目錄人民日報圖文資料庫(1946-2014)最大限度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談重大火災隱患整治本報記者 黃慶暢 張 洋《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23日 19 版)公安部部署為期半年的「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正在全國展開,各地排查出一大批嚴重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並強力推進整改工作,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將進一步明顯改善,廣大群眾對此普遍歡迎。對此,本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公安部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問:為什麼要開展這次專項行動?答:近年來,全國公安消防部門持續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及時消除了一大批火災隱患,有力維護了消防安全形勢穩定。但是,目前全國省、市、縣三級還有近萬家重大火災隱患尚未整改銷案,並且這些重大火災隱患涉及面廣、情況複雜、隱患嚴重、久拖不改,是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的「硬骨頭」「老大難」問題,很多隱患整改還可能牽扯到整體拆遷、產業轉移等難題。一旦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發生火災,極易釀成大火,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公共安全構成極大的現實威脅。為此,公安部決定,今年5月下旬起至10月上旬,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問: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任務是什麼?答:此次專項行動的任務是摸清現階段重大火災隱患底數,緊緊依靠黨委、政府,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對已排查出並責令整改但未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督促其按規定期限儘快整改銷案;對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新確定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部依法下達法律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提請政府掛牌督辦;對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組織新聞媒體曝光,推動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儘快整改,切實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目標是有效預防重特大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問:為何此次專項行動要採取媒體集中曝光?答:此次專項行動期間,公安消防部門將積極協調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對影響大、整改難度大的隱患單位集中曝光,不僅曝光單位名稱,而且還要曝光具體隱患。實踐證明,讓重大火災隱患「亮亮醜、見見光」,讓有問題的單位「紅紅臉、出出汗」,能夠更加有效地營造社會關注、齊抓共管的火災隱患整治局面。具體來說,通過媒體集中曝光,既可以保障公眾消防安全知情權,提醒社會公眾警惕哪些場所存在火災危險,也有利於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意識,使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發生成為每個公民的自覺行動。同時,這有利於實現對火災隱患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可以達到震懾、警醒效果,推動社會單位自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推動行業系統主管部門主動落實督改責任,積極推進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問:對媒體曝光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將採取哪些跟進措施?答:下一步,公安消防部門將緊盯不放、跟蹤督辦,推動形成「黨委政府主導整改、行業部門督導整改、隱患單位主動整改、新聞媒體監督整改」的局面,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直至重大火災隱患被徹底整治。針對曝光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將及時提請當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並與屬地政府分管領導、行業主管部門領導、監管部門領導實行「責任捆綁」,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對曝光後仍然沒有取得明顯整改成效並久拖不改的隱患單位,將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實施查封直至報請政府關停、拆除。同時提請政府將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標和落實整改措施的,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公安消防部門將督促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著力解決社會單位隱患整改不主動、整改經費不落實、整改動作不迅速、整改效果不明顯等突出問題,特別是聯合新聞媒體,對整改進度緩慢的單位再度曝光,對積極整改的單位正面宣傳,營造社會各界共同關注、社會單位主動作為、群眾積极參与的濃厚氛圍。返回目錄 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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