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券業務風險案例分析
(我特別說明一下,該例為真實風險事件,涉及各方名稱已做技術處理)
A銀行是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以下簡稱「銀行間市場」)交易成員(甲類賬戶),並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成為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為丙類賬戶持有人辦理債券結算代理業務。
自2000年以來,在央行的大力推動下,銀行間債券市場蓬勃發展。A銀行成立初期,在銀行間市場主要參與同業拆借及少量國債買賣等業務。隨著A銀行業務發展及資產規模的迅速擴大,可用資金大大增加。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資產收益,A銀行管理層經研究決定大力發展債券投資業務。
2011年初,A銀行管理層制定債券投資指引時,確定A銀行債券投資目標是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儘可能擴大收益,投資品種以流動性較好的國債為主。考慮到央行在過去一年已連續加息兩次,國內經濟增速趨緩,並結合市場一些投資機構的分析報告,認為未來加息空間不大,預期市場利率將逐步下降。為鎖定利率風險,A銀行管理層確定2011年主要投資固定利率債券。同時,A銀行考慮到國內經濟增速趨緩,大量中小企業經營困難等情況,決定將利潤增長點逐步向投資收入和中間業務收入傾斜,以達到資金的有效利用。A銀行管理層經研究決定2011年大力發展債券投資業務,大幅提升投資收益對利潤的貢獻度,確定2011年全年債券投資收益增長40%的目標。上述債券投資指引經行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後下發業務部門執行。
A銀行成立了金融市場部,負責債券投資業務的交易和風險管理。金融市場部共配備人員5名,包括總經理王某,負責擬定具體的債券投資方案以及交易員的授權管理;前台交易員兩名馬某和孫某,負責業務聯繫、市場詢價和交易達成;中台交易監控崗兩名,其中一名由後台人員兼任;後台設置結算崗,配備結算人員一名,負責辦理債券結算、賬戶查詢和交易確認等事宜。交易員馬某和交易員孫某於2010年初加入A銀行,正在參加交易員資格的培訓。金融市場部前中後台人員同時負責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辦理。
金融市場部總經理王某系由A銀行某分行財務部總經理轉崗而來,之前並未直接從事過債券交易、投資管理方面的工作。對於交易員的管理,總經理王某認為A銀行債券業務正處於快速發展期,過多的干預和控制會影響業務發展,因而對交易員的授權管理較為寬鬆,授權交易員的單筆交易限額1000萬、累計最大交易限額5000萬,超過限額的業務需提交總經理及分管副行長審批。考慮到國債交易的低風險性,沒有給交易員設置相應的單筆、累計最大交易損失限額及交易止損點。同時,金融市場部總經理授權交易員馬某和交易員孫某可以同時操作自營業務和代客業務。
2011年2月初,交易員馬某在部門總經理的指示下,在銀行間市場買入一筆3000萬國債現券,固定利率3.44%,期限為一年。交易員馬某購入時距離到期日還有8個月。交易員馬某通過研究國內宏觀經濟形勢及市場利率走勢認為,2011年將進入降息周期,固定利率債券具有較好的保值作用,故建議將該債券持有至到期。總經理王某認可了交易員馬某的建議,並通知財務部進行賬務處理。2011年2月9日,央行發布公告稱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預示加息周期尚未結束。受此公告影響,債券市場應聲下跌。由於對央行未來利率政策預期不明朗,市場各方對長期債券需求下降,銀行間市場的中長期債券價格持續走低。此事引起A銀行管理層的關注,要求金融市場部總經理就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並彙報。總經理王某認為,國內經濟一度疲軟,加息不可持續,未來利率必定下降,因而短期的價格波動不會影響債券長期的收益,且目前債券市價較低,低價賣出將導致銀行損失。基於此,總經理王某向行領導建議繼續持有國債,待市場情況進一步明朗再做打算。行領導採納了總經理王某的建議。
A銀行目前沒有資金業務管理系統,也沒有與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交易系統進行聯網,目前的債券交易以手工操作為主,由交易員通過即時通訊工具與對手方進行詢價,達成交易後填寫交易單據。中台人員每日終了對交易員的交易相關單據進行複核。中台人員發現交易員馬某2011年2月初的那筆債券交易,單筆交易限額已超過交易員馬某的授權許可權。中台人員向交易員馬某詢問原因,交易員馬某解釋為該筆交易已通過總經理的特別審批,因當時總經理出差在外,故通過電話取得口頭批准。待總經理回來之後再補簽相應的審批文件。中台人員基於對交易員馬某的信任,未將該問題向總經理及風險部門反映。中台人員每月末對債券市場價格進行查詢,計算浮動盈虧並將相關信息提交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金融市場部後台結算人員系A銀行運營管理部派駐。結算人員根據交易員提交的交易單據和相關信息進行債券結算和資金清算。結算人員因為同時兼任中颱風險監控職責,工作量較大,故不會對前台發起的每筆交易在結算前與交易對手進行逐筆確認。結算人員於每月末抽取若干筆債券交易向交易對手就相關信息進行核對。
2011年4月-7月期間,央行再度緊縮銀根,持續加息兩次。固定利率的國債市場價格持續下降。A銀行於2月初買入的3000萬國債於2011年7月底已出現大額賬面浮虧。金融市場部總經理王某向分管行領導彙報了上述情況,行領導認為債券價格下行壓力仍較大,經與總經理王某討論決定將該筆債券在到期之前予以出售。上述決定未形成書面文件,也沒有通知財務部門。
2011年8月,交易員孫某與B銀行達成一筆債券回購業務(質押式回購),由B行以債券質押方式向A銀行進行短期融資1000萬,期限為7天。交易員孫某因與B行交易員李某為同學,基於雙方信任未辦理債券質押登記,雙方簽署了回購合同,合同中也未明確辦理債券質押登記的要求。7天後,回購業務到期,B銀行因短期流動性不足,無法按期歸還資金。由於未辦理質押登記,回購合同無效,A銀行無法對相應的債券進行處置,只能與B銀行協商還款期限,A銀行的短期流動性受到一定影響。
2011年9月末,A銀行實施第三季度的業績考核。為促進本行債券投資業務的快速發展,增加投資收益,管理層認為將交易員的獎金與交易量直接掛鉤具有較強的激勵作用,因而在年初確定資金業務考核指標時,對金融市場部人員的考核指標主要包括交易規模、業務收入等指標。金融市場部因第三季度全行債券交易量大增而得到豐厚的獎金。對於交易員孫某的債券回購交易款項逾期,總經理王某認為並未給銀行帶來實際損失,且考慮到交易員孫某業務營銷能力強,因而在考核時僅對交易員孫某的違規操作進行了提醒,但並未影響交易員孫某當季的獎金數額。
2011年12月末,交易員馬某接到C銀行(某上市股份制銀行)交易員劉某(與交易員馬某具有長期的業務往來)的電話,問其能否暫時「暫時接盤「其手中的一筆5000萬短期國債,因該筆債券目前市價下跌造成重大損失,將影響C行當年的財務報表。劉某解釋這只是暫時的代持,待財報公布之後再將該筆債券按約定價格贖回,同時C行交易員劉某承諾給A銀行一定比率的資金使用費。交易員馬某認為此舉一方面維護了客戶關係,為將來的業務發展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擴大了本行的債券交易量,為該行衝擊年度銀行間市場交易量排名提供了機會,再者也使本行的閑置資金得到了有效利用。經與部門總經理討論認為代持債券一舉多得,故通過口頭協議同意與C銀行達成交易。2012年初,C銀行按約定贖回了該筆債券。
2012年5月,金融市場部總經理王某接到同學張某(某小型投資公司E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電話,對方聲稱在銀行間市場找到一筆低價債券,預期未來幾天價格會大漲,但現在公司資金緊張,希望總經理王某能夠出手相助,為張某先墊資從D券商手中買入該筆債券。待張某聯繫好買家之後,再由總經理王某高價賣給買家,中間的差價除了支付給A銀行的資金使用費,剩下的盈利由張某和總經理王某私下平分。總經理王某考慮到張某是自己的老同學,同時張某控股的E公司自2008年以來一直是A銀行的客戶(丙類戶),委託A銀行為其辦理債券結算代理業務,對A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有較大貢獻。為張某墊資買入債券對A銀行、E公司、張某以及總經理王某個人而言都有利,是一個多贏的選擇。但考慮到近期監管機構對債券市場的核查以及三令五申嚴格限制為丙類戶墊資等監管動向,總經理王某又有些猶豫,便找交易員馬某商量。交易員馬某認為這種情況在市場上並不少見,很多銀行為了拼交易量、維繫丙類戶客戶資源等,為丙類戶代持、墊資等很正常,只要丙類戶能按期回款就沒問題。況且E公司出現資金困難只是臨時問題,這種操作也不會一直持續。在經過一番分析之後,總經理王某同意了張某的要求。總經理王某吩咐交易員馬某於第二天按照張某指示從D券商購入標的債券。在進行債券結算時,後台結算人員發現E公司的結算賬戶中並沒有足額資金可以支付,交易員馬某告知該筆交易部門總經理王某已經了解並認可,E公司資金將於日終到賬,先用A銀行的資金進行墊付。結算人員按要求辦理了資金結算。張某當日將上述債券高價賣給了某銀行,並於日終將相應款項歸還A銀行。買賣價差收益按事先約定進行了分配,總經理王某及交易員馬某獲得了豐厚的回報。自此之後,張某與總經理王某利用A銀行的資金又私下進行了若干筆交易,並通過銀行內部財務人員將相應的收益款項轉移至張某的私人賬戶中。在2013年4月的一筆債券交易中,A銀行為E公司墊資購入一筆2000萬的國債,但之後市場突變,國債價格下跌。張某以資金周轉不開為由,拒絕接受此筆債券。A銀行不得已低價賣出該筆債券,承擔了巨大損失。
據了解,A銀行交易員馬某和孫某自加入A銀行從事債券交易以來,因業務繁忙一直未休過長假。A銀行的債券投資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中對此也沒有明確規定。
PS:總經理王某擔任金融市場部總經理一職以來,工作能力贏得A銀行管理層的高度認可,在其任職期間,除了有限幾次業務自查之外,未對總經理王某及其領導的金融市場部開展過系統全面的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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