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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婦女同胞發聲

1923年12月26日,魯迅先生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上做了《娜拉走後怎樣》的演講。這裡的娜拉指的不是韓國女藝人張娜拉,而是挪威劇作家易卜生的戲劇《玩偶之家》里的主人公。在人們連《紅樓夢》都讀不進去的今天,我簡單概括下《玩偶之家》的內容。

娜拉是律師海爾茂的妻子,是有兩個孩子的家庭婦女。有一天,娜拉的閨蜜林丹太太(不是謝杏芳)遇到了經濟困難,向娜拉尋求幫助,想讓娜拉幫自己找份工作。兩個人在聊天的時候,林丹太太的「娜拉,你心腸真好,這麼熱心幫忙!像你這麼個沒經歷過什麼艱苦的人真是尤其難得」、「你只懂得做點輕巧活計一類的事情。你還是個小孩子」使得娜拉非常不服氣,激起了她向林丹太太傾訴的慾望,於是,她把瞞著丈夫借錢、還債的秘密告訴了林丹太太。原來在幾年前,娜拉的丈夫海爾茂為了賺錢養家,拚命地工作,結果害了一場大病。海爾茂需要休養,但是家裡拿不出休假的錢來。為了給海爾茂治病,娜拉瞞著海爾茂借了一大筆錢。剛好那時候娜拉的父親病重,娜拉就騙自己的丈夫說,錢是自己的父親給的。實際上,在娜拉的借據上,娜拉的父親是保人,而父親的簽名是娜拉偽造的。這個秘密被娜拉藏了起來,海爾茂什麼都不知道,他一直以為錢是娜拉的父親給的。他也不知道娜拉為了還債,幾年來,一直買最便宜的衣服,把省下的錢用來還債。而且,還偷偷找了份抄寫的工作,每天忙到深夜。娜拉請求快要升為銀行經理的丈夫為林丹太太找份工作,於是,海爾茂準備解僱銀行里的小職員柯洛克斯泰,把空出來的位子給林丹太太。但是,柯洛克斯泰剛好就是幾年前借給娜拉錢的債主。而且,他識破了保人的簽名是娜拉偽造的秘密。於是,柯洛克斯泰就拿著這個秘密要挾娜拉,要求不能解僱自己。否則,就把娜拉偽造簽名的事情捅出去,讓海爾茂名聲掃地,升不了職。海爾茂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生氣,大罵娜拉是「壞東西」、「下賤女人」、「罪犯」,罵娜拉跟她的父親是一個壞德性,罵娜拉「把我一生的幸福全都葬送了。我的前途也讓你斷送了」。但是,很快柯洛克斯泰又送來另一份信。原來柯洛克斯泰在林丹太太的感化下,認識到自己的卑鄙,於是寫信向娜拉道歉,並發誓絕對不會再要挾海爾茂。看到柯洛克斯泰的信,娜拉的丈夫海爾茂把心放進了肚子里,又開始像從前一樣,用「我的小鳥兒」、「我的小松鼠」稱呼娜拉。但經過這件事情,娜拉已經看清了自己丈夫的嘴臉。原來在丈夫的心中,自己不過是一件供他消遣的玩物而已,他並不愛自己,他愛的是自己的地位和名譽。於是,娜拉決定離開自己的丈夫,尋找屬於自己的生活。易卜生的戲劇寫到這裡就結束了,而扮演娜拉的戲劇演員演到這裡,直接到後台,卸妝,完了回家吃飯。是的,文藝作品到此結束。可是,我們的現實生活卻不像文藝作品一樣到此結束,現實生活會對我們提出一個問題,那就是娜拉離家出走以後怎麼辦呢?娜拉離開了自己的丈夫,她是自由的了。但中國有句俗話說:「一天不死要吃,兩天不死要穿。」自由了的娜拉,如果腰包里沒有錢的話,那麼,她的自由是無法維持下去的。要麼餓死在街頭,要麼回家繼續做丈夫的金絲鳥,要麼賣身做妓女。所以,魯迅在演講中銳利地指出了錢的重要性。魯迅說:「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人類有一個大缺點,就是常常要飢餓。為補救這缺點起見,為準備不做玩偶起見,在目下的社會裡,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了。」在魯迅看來,女性的經濟權要比參政權更加重要。雖然魯迅不是馬克思主義者,但我們不得不說,在對「男性在婚姻上的統治是經濟統治的簡單後果」的認識上,魯迅準確地把握住了這一點。一個社會裡,如果女性無法擁有和男性一樣平等、獨立的經濟權,那麼,即便享有同等的政治權利,也不過是聾子的耳朵——擺設。阿富汗的女性也是投票權的,但阿富汗的女性並沒有和男性平等、獨立的經濟權,作為經濟上的附庸,阿富汗女性的選票自然只能跟著男性走。這個道理是很簡單的,飯碗通常要比投票重要。我現在可以說,魯迅先生1923年提出的女性經濟權的問題,在今天的中國社會已經解決了。在今天的中國社會,人們關注的社會現象是「剩女」。無論我們怎麼看待「剩女」這個社會現象,有一點我們必須承認,那就是這些女性之所以不嫁人,都是建立在她們獨立的經濟基礎上的。在經濟上獨立的她們,自己工作,自己養活自己,完全不需要為了解決「穿衣吃飯」的問題而「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地委屈自己。她們可以選擇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結婚;她們可以選擇生孩子,也可以選擇不生孩子。由著自己的意願來,完全不用陪著小心,看父親或丈夫的臉色。她們是自由的。我們可以說,沒有獨立的經濟基礎,女性就不可能擁有真正的自由。易卜生在《玩偶之家》中借娜拉的口清晰地說出來這一點——娜拉說:「我受夠了委屈,先在我父親的手裡,後來又在你手裡。你們何嘗真愛過我,你們愛我只是拿我當消遣。我在家跟父親過日子的時候,他把他的意見告訴我,我就跟著他的意見走,要是我的意見跟他不一樣,我也不讓他知道,因為他不知道了會不高興。他叫我『泥娃娃孩子』,把我當作一件玩意兒,就像我小時候玩我的泥娃娃一樣。後來我嫁給了你,跟你在一塊兒,事情都由你安排。你愛什麼我也愛什麼,或者假裝愛什麼——我不知道是真還是假——也許有時候真,有時候假。現在我回頭想一想,這些年我在這兒簡直像個要飯的叫花子。要一日,吃一日。我靠著給你耍把戲過日子。可是你喜歡我這麼做。你和我父親把我害苦了。我現在這麼沒出息都要乖你們。過去我以為快活,其實不快活。」有沒有「在家從父,出嫁從夫」的熟悉感?有沒有「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熟悉感?1949年後,隨著共產黨建立政權,族權、父權、夫權這些東西是被打碎的。在新中國里,男女平等是寫進了憲法的;在新中國里,流行的是婦女能頂半邊天。

但不知怎麼回事,最近這幾年,也不知從哪裡吹起來的邪風,披著儒學、國學、傳統文化等等外衣,大開歷史倒車,整個中國社會開始把女性定位在賢妻良母家庭主婦的角色上來,準備恢復「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糟粕文化。宗祠建了起來,族譜修了起來,賢妻良母的牌坊立了起來,下一步要幹什麼呢?要把中國的女性鎖進家庭的籠子里嗎?這讓我很是疑惑。今天看到@張小蟋蟀 發的關於北京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宣傳畫,非常憤怒。倒行逆施到這種地步,實在是忍無可忍。

女性到婚姻登記處,自然是為了做妻子的。如果結婚以後要孩子,那自然是要做母親的。妻子、母親是女性的自然角色。但我不知道的是,在新中國,什麼時候「做一個好主婦、好母親」居然「是女人最大的本事」?做一個好主婦、好母親當然是本事,但做一個女科學家、女醫生、女工人、女戰士、女政治家難道就不是一個女人最大的本事?如果說強調女性自然角色的「做一個好主婦、好母親是一個女人最大的本事」還不是對女性的歧視,不是對女性經濟平等權的侵犯的話,那「為什麼非要削尖了腦袋、累吐了血跟男人爭資源、搶地盤呀」的問句,就是毫不掩飾赤裸裸地對女性的歧視和對女性經濟平等權的侵犯了。資源和地盤本來就是男女共同享有的,女性可以因為自身的生理原因自願退出某些領域,但享有屬於自己的東西,本就是天經地義的,本就是憲法賦予和保障的,什麼叫「爭」?!什麼叫「搶」?!《玩偶之家》中,娜拉的丈夫海爾茂在阻攔娜拉離家出走時說:「首先,你是一個老婆,一個母親。「看看,北京西城區民政局的這份宣傳畫的口吻和海爾茂是一模一樣的。娜拉是這樣回答的:「這些話現在我都不信了。現在我只信,首先我是一個人,跟你一樣的一個人。「在北京西城區民政局的眼中,在所有舉著國學、傳統文化等等旗子的人的眼中,女人不是人。在那些殭屍的眼中,在家的時候,女人是父親的女兒;嫁人了,是丈夫的妻子;有了孩子,女人是孩子的母親。我是男性,但我同時還是母親的兒子、妹妹的兄長、妻子的丈夫、女兒的父親,為了我的母親,為了我的妹妹,為了我的妻子,為了我的女兒,我想對北京西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說:」你放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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