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盡忠報國」與「精忠報國」
「盡忠報國」與「精忠報國」
今天國人提到岳飛時,在提到他的「報國」時,總是對「盡忠」和「精忠」弄不清楚。大眾媒體因為不了解岳飛的歷史掌故,因此介紹岳飛的時候將岳飛的「盡忠報國」寫成了「精忠報國」。應該說,這是一個相當大的錯誤。
問題之所以會產生,主要因為兩個原因:
原因一:紹興三年九月,岳飛在率領所部剿滅吉州、虔州的民變叛亂以後,於臨安朝見宋高宗。有鑒於岳飛從建炎年間開始收復建康,到紹興年間南征北討,為南宋朝廷消滅內亂,在剿滅了吉州地區的民變以後,岳飛在此次朝見中被宋高宗授予「精忠岳飛」錦旗。
「九月十三日,入見,上慰撫再三,先臣頓首謝而退,卒不言其功。上以其長者,益重敬之,賜衣甲、馬鎧、弓箭各一副,捻金線戰袍、金帶、手刀、銀纏槍、戰馬、海馬皮鞍各一。賜宸翰於旗,上曰『精忠岳飛』。」
「精忠岳飛」四個大字是宋高宗親筆所寫。錦旗被做成一面大旗,作為岳飛此後行軍作戰的行軍大纛。紹興三年岳飛收復襄漢六郡的第一次北伐戰役中,進攻隨州的戰鬥中,岳飛便攜帶此面大旗作為行軍大纛。史書記載,岳飛兩日內便攻克了在偽齊有「萬人敵」之稱的荊超鎮守的郢州城,第一戰便取得了開門紅。戰鬥中嶽飛在城外的高地上指揮戰鬥,他拿了個胡床坐在上面,胡床之後便是那面「精忠岳飛」的大纛。「攻郢州城,建旗偃蓋而坐,忽一炮石墮其前,左右驚避,先臣獨不移足」。皇帝親授的作為行軍大纛的錦旗,正是上面所書「精忠岳飛」四字,因此,這成為混淆「盡忠」的重要原因之一。
原因二:得自清人錢彩的歷史評書演義《說岳全傳》。該書第二十二回「結義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訓子」記錄了岳母姚氏給岳飛背後刺「精忠報國」四字。當然,錢彩描寫得相當生動,不但將岳母刺字的流程描繪清楚,將岳飛被刺字時候的表情描寫到位,就連岳飛此前與母親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討論都做了詳細的描寫。描寫詳細給予人真實的感覺,然而,錢彩的描寫只是文學想像,確實不是真實的歷史記錄。
然而,錢彩的《說岳全傳》較正統的史籍記載來得更具有文學可讀性和更大的民間影響力。這當然得歸功於評書的形式,以及中國自古以來百姓受教育的知識來源問題。只是,《說岳全傳》畢竟不是正規的歷史,而只是一本小說罷了。
錢彩對岳母刺字的描寫,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這也讓很多中國人確實將岳飛背後的刺字認定為「精忠報國」。
以上兩條原因是岳飛「盡忠報國」被國人傳為「精忠報國」的主要原因。也是至今文字研究所能觸及的數據。
那麼,岳飛背後的四個大字到底是什麼?
《宋史·何鑄傳》中有這樣的記載:「飛袒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何鑄見了以後也很感慨,深深被岳飛感動,他覺得岳飛很冤,因此專門跟秦檜闡述岳飛的冤案。他對秦檜說:「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
《宋史》這段描述就很清楚地告訴我們岳飛背後所刺字的內容是「盡忠報國」。當然,還有一些其他史料中也對刺字內容進行過論證,限於篇幅,在此就不一一贅述了。
岳飛的從軍經歷和宋軍的刺字規定
岳飛是宋軍的高級將領,其生前最後職務是樞密副使和少保,領兩鎮節度使,這些是岳飛的虛銜,乃是罷兵權之後岳飛的實際職位。罷兵權之前,岳飛官居湖北、京西路宣撫使和河南、河北諸路招討使。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大戰區司令員。
岳飛頭銜很多,但是在兩宋之交的高宗朝,岳飛畢竟還是一名武將。宋人武將和武官有所區別。簡單說來,范仲淹可以領經略使,作為文臣統帥軍隊經略河套。以文臣入武官;而岳飛發自行伍,即便官居少保,可他還只是一名武將而已。
岳飛從1122年,宣和四年,投軍劉韐應徵敢戰士開始,除了短暫脫離軍營,其他時間一直在軍營生活和工作。然而,正是因為岳飛發自行伍,因此他不可避免地要遵守宋軍刺字的規定。
宋軍刺字的規定,由來已久。從藝祖建立大宋帝國開始,這個帝國就保留了五代軍隊的痕迹:
「宋太宗時,『詔易禁軍舊號,鐵騎曰日騎,控鶴曰天武,龍捷曰龍衛,虎捷曰神衛』,後又『改日騎為捧日』。捧日,天武,龍衛和神衛是北宋禁軍的上軍,通稱上四軍,其他各種番號的禁軍都是中軍和下軍,其級別也各有等差。北宋禁軍番號極多,大多是各代增加兵力而陸續設置的。其中資格最老的,沿用後周番號者,是殿前司的鐵騎馬軍和控鶴步軍,侍衛司的龍捷馬軍和虎捷步軍,乃是後周的四支主力部隊。」宋軍刺字的規定也是從五代沿襲而來的。
為了防止士兵逃亡,唐末五代的亂世中,入伍的士兵普遍在臉上刺字。刺字內容大多是部隊番號。這樣一旦抓到逃兵便可以知道他的部隊番號,也方便遣返歸隊。這一規定被北宋帝國延續。仁宗朝時期的名將狄青也是起於行伍,儘管他最後官至樞密副使,但是他依舊是面帶刺字。也正因此,狄青在北宋有「涅面將軍」之稱。武將高位有若狄青者,在兩宋並不多見,當然,岳飛也是起自行伍而最終位於樞密高官的一例。然而狄青面有刺字,這也說明,即便是狄青一般軍事高官,也有面帶刺字的可能,這多半是因為他們起自行伍。
然而史書上關於岳飛的刺字,似乎只有「盡忠報國」一例。此外,再也不見岳飛面部或身體其他部位刺字的記錄。南宋畫家劉松年,其作為「南宋四大家」之首,曾經創作過一幅「中興四將圖」。圖中描繪了岳飛面貌。今天研究宋史的學者大多是通過此圖來推測岳飛的面容。可是在此圖中我們卻沒有發現岳飛面有刺字的情況。
既然岳飛起自行伍,那麼為什麼卻沒有看到臉上的刺字呢?究竟是岳飛沒有被刺字,還是成名以後而將臉上的刺字用藥水除去了呢?
《宋史·狄青傳》記載了這麼一段:「青奮行伍,十餘年而貴,是時面涅猶存。帝嘗敕青傅葯除字,青指其面曰:『陛下以功擢臣,不問門地,臣所以有今日,由此涅爾,臣願留以勸軍中,不敢奉詔。』」
這段記錄清楚地表明,狄青儘管後居高官,可卻不以面部刺字為恥。他認為,讓士兵看到自己面部有從軍後的刺字,可以起到勸勵士卒的作用。
岳飛在從軍後,時常以關羽、張飛、祖逖一類的古代忠勇武將為學習對象。岳飛在紹興三年,公元1133年第一次北伐,大軍渡江之時,便在船上中流擊楫,以示己志。「先臣渡江,至中流,顧幕屬曰:『飛不擒賊帥,復舊境,不涉此江!』」這便是以東晉名將祖逖為榜樣的例子。
對本朝的狄青是否崇拜,關於岳飛的史書中並沒有做記載,但是我想,對於狄青這樣一個跟自己一樣起於行伍的高級將領,岳飛應該是心有崇敬的。
如此推理,岳飛果真面部刺字的話,應該也會以狄青為榜樣,勸勵士卒,完成北伐的重任。而不會以自己面有刺字為恥。因此,岳飛很有可能從軍時臉上就沒有刺字。
這裡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岳飛一生當中一共從軍四次,那麼岳飛為什麼有四次從軍的經歷,卻一直都沒有被刺字呢?這還得從岳飛四次從軍的經歷說起:
第一次從軍: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北宋朝廷組織北伐,聯金滅遼。然而宋軍精銳的西軍部隊在第一次進攻遼國的戰役中被遼軍擊敗。為了防止遼軍可能出現的南下入侵的軍事行動,時河北西路真定府等六州府最高長官劉韐,便在真定府六州府組織徵兵。此番徵兵的名稱為「敢戰士」。
此時的岳飛剛從韓家莊園晝錦堂返回家裡。嚴重的經濟困難,讓岳飛和家人想到了從軍吃皇糧這麼一條路。岳飛在得知劉韐的徵兵信息以後,來到真定府應募「敢戰士」。
此番是岳飛第一次從軍,敢戰士在史書里也沒有太多的記錄。根據鄧廣銘先生在《岳飛傳》中的介紹,「敢戰士」應該屬於一種特種部隊。當然也有不同觀點認為「敢戰士」只是普通士兵而已,並不存在什麼特殊性。岳飛在敢戰士期間榮立戰功,戰功究竟是參加了宋軍第二次北伐戰役進攻幽州獲得,還是因為剿滅相州周圍的劇賊而獲得,是有爭議的。爭議內容不在本文討論範疇內,擱置不論。然而岳飛因父喪而回鄉,「敢戰士」部隊也裁撤了,岳飛第一次從軍也便無果而終。
第二次從軍:岳飛結束了父喪守孝以後,宣和六年因為河北大水,岳家經濟更加困難。宋廷通常大災之後必有招兵。岳飛因此再次從軍。此次從軍,岳飛應募宋軍的特殊兵士「效用士」。有的史書也將這種兵士稱為「效用」,本文以下使用「效用」一詞。
從軍效用後,岳飛被禁軍騎兵部隊,駐紮在河西路平定軍的廣銳軍招募,成為騎兵。岳飛此番從軍是在宣和六年到宣和七年這一年多的時間裡。此後岳飛參加了宋廷解救太原的戰役。但是,隨著太原和東京的相繼陷落,岳飛二次從軍的生涯也告一段落。此後岳飛帶著母親姚氏,妻子劉氏,長子岳雲和次子岳雷回到老家相州。
第三次從軍:岳飛第三次從軍是在靖康元年,公元1127年。岳飛目睹了金軍南下給祖國和同胞帶來的苦難,於是毅然決定再次從軍,抗擊侵略。1127年的冬天,劉浩在相州徵兵。岳飛得知消息後再次應徵。岳飛的經歷讓劉浩非常賞識,將其留在身邊。此後劉浩成為趙構河北兵馬大元帥府的前軍統制,實際上此時岳飛也便隸屬於趙構大元帥府的前軍編製。
此後岳飛經歷了大元帥府的分裂,以及間接追隨宗澤在兩河流域與金軍多次交鋒,從士兵升遷至從七品小官。岳飛一意要抗金,而趙構則堅持南逃政策,因此岳飛以從七品的級別上疏皇帝請求他不要逃跑,堅持抗金。岳飛也因為越職言事而被朝廷貶斥出軍營而結束了第三次從軍生活。
第四次從軍:岳飛被貶斥出軍營以後,並沒有脫掉軍裝。相反,他來到河北抗金前線,投奔了北京大名府的河北西路招撫司,歸隸張所。張所開始並不重視岳飛,後因為張所參謀趙九齡的推薦,岳飛得以跟張所闡述自己的想法,介紹自己的經歷,因而得到重用。此後岳飛被張所任命為統制官,跟隨王彥出兵作戰。衛州之戰王彥被金人擊敗後,岳飛脫離了王彥部隊在太行山地區獨立抗金。此後岳飛投奔宗澤的東京留守司繼續抗金作戰。東京留守司南撤以後,岳飛隸屬江淮宣撫司參加馬家渡之戰和建康保衛戰。此後岳飛再也沒有離開過宋軍正規軍,直到冤死獄中。
以上四次從軍乃是岳飛從軍的全部經過。若仔細考慮,我們會發現,並不是這四次從軍都有可能讓岳飛因從軍被刺字。簡單分析如下:
第一次從軍「敢戰士」。因為北伐失利,劉韐以為遼軍會隨時南下而倉促組建「敢戰士」。以鄧廣銘先生的說法,既然敢戰士是一支與其他禁軍略有不同的特種部隊,那麼這支部隊應徵的士兵應該都是身懷絕技的。岳飛便是身懷絕技的士兵,《行實編年》記載岳飛學箭周同,學槍陳廣,並獲得不俗的成績。對於這樣的一支部隊,或許徵募之時確實存在不同標準。
此外,這支部隊本也是一支短命的部隊,從劉韐在1122年農曆的九、十月間組建,到當年冬季被裁撤為止,這支部隊建立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倉促組建後旋即解散的一支特種部隊,可能連刺字的時間和機會都沒有。
第二次從軍效用是岳飛的自主行為。這得益於岳飛在首次從軍中對宋軍刺字規定的認識。他知道以他的情況,完全可以應募不用刺字的效用。宋廷從宋仁宗時期開始出現效用一詞,後經過宋英宗時期的發展,到宋神宗時期,宋廷發布詔令給西北的環慶路規定了效用的正式地位。
效用作為一種特殊的士兵享有普通士兵所無法享有的諸多特權:待遇優厚,不用駐紮在軍營中,朝廷給予全部的物資補給(包括戰馬),不用刺字等等。《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8《諸軍效用》中說:「效用者,諸軍有之,不涅其面,廩賜厚於正軍。」這裡說的不用刺字,主要是不朝臉上刺字,但是也有的效用是刺字在手臂上的。
岳飛此番從軍效用,很大可能便是基於不刺字在臉。至於岳飛是否在手臂上刺字,史書沒有記載。這裡便不得而知了。
第三次從軍和第四次從軍有類似之處,岳飛從軍後都被高級將領所賞識,從入伍之初便不是普通的軍士,而是有一定指揮權的小頭目;第四次從軍的時候,岳飛儘管沒有立刻得到張所賞識,然而張所在得知岳飛的情況以後,立刻將岳飛提拔起來。而此前,岳飛也是張所帳前聽命的一個效用。
有鑒於上述分析,岳飛四次從軍中,唯有第一次從軍具有面部刺字的可能。而岳飛卻又因為部隊倉促成軍、組建時間短等原因而沒有被刺字。此後因為投軍後岳飛的級別升高,或是效用,或是低級軍官,而也無刺字的可能。
因此,我認為,發於行伍的岳飛是沒有被刺過字的。
盡忠報國刺字辨
然而,前文所說,岳飛背後確實有「盡忠報國」四字刺字。就現有的史料,我們很難確定岳飛背後的字具體是在什麼時候被誰刺上去的。但是,關於「盡忠報國」刺字的說法,民間較多的,還是認為岳飛背後的字是岳母給他刺上的。民間說法,多來自錢彩的《說岳全傳》。前文已經對《說岳全傳》中嶽母刺字的部分做了簡單介紹。這裡不再贅述。然而,儘管如此,錢彩認定岳飛刺字的內容是「精忠報國」,而非「盡忠報國」。
按照錢彩書中的介紹,岳母刺字的時間是在趙構稱帝之後,這與歷史不符。根據歷史記載,趙構根據欽宗皇帝詔書建立河北兵馬大元帥府之後並沒有揮軍開封,救援京城。此後二帝北狩,趙構則從張邦昌手中接過政權,時間在1127年的四月。是年,趙構將靖康二年改元建炎元年。北宋歷史上第一次未滿一年便行改元之事是在燭影斧聲後的太宗即位;第二次未滿一年改元便是在建炎元年。兩次都是由於國家非正常變故。
趙構即位的歷史記載很清晰地告訴我們,趙構即位的時間晚於岳飛第三次從軍,也就是從軍元帥府的時間。錢彩的《說岳全傳》很明顯是靠不住的。岳飛從軍和趙構稱帝的先後順序的混淆便是明證。
那麼岳飛「盡忠報國」刺字,究竟應該在什麼時候呢?這裡,我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分析:
首先是刺字的內容。如我前文所記述,宋軍刺字習俗由來已久,作為士兵,於其身上刺字本也屬於常見情況。古人強調「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忠孝觀念。然而,我們不應該忽略宋朝文化大環境與唐末五代的不同之處。宋徽宗時候任用的宰相王黼便是通身紋身之人。儘管此人是個奸相,然而以他為例畢竟也可旁證,宋代對於紋身刺字的社會態度應該比宋之前更為寬容。岳飛之所以選擇從軍效用,只是不願意在面部刺字而與囚徒相同。對於身體其他部位的刺字,也許可以接受吧。
岳飛後背刺字的內容是正面的,這四個字對岳飛的行為有勵志的作用。以岳飛受教育的情況來看,這四個字很有可能是岳飛自己選定的。以報國自勵,說明岳飛在後背刺字的時候,已經具有了為國效忠的思想觀念,以其忠義許國。
可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岳飛才能產生這樣崇高的理念呢?我想,這絕對不是他參加「敢戰士」平定相州幾百人盜賊叛亂的時候,也不會是他為了吃上一口飽飯而參軍的時候。這些時候的岳飛,並沒有身負國讎家恨,也沒有看到金軍南侵給國家百姓和家鄉帶來的巨大破壞。那麼岳飛又怎麼會在那時產生忠義許國,為國捐軀的高尚思想呢?
岳飛在平定軍失守之後,帶領家人回到相州湯陰,一路走去,他所目睹的都是國破、城傾、人亡、妻離子散的慘相。原本幸福安詳的生活因為金軍南侵而被徹底破壞。此後岳飛第三次從軍並不如前兩次從軍那樣,是為了吃上一口飽飯而從軍。此番從軍,他唯一的目的是消滅金賊,驅趕女真侵略者。這也是他能夠在高宗持續南逃而不用心東京,敢以小官指斥龍輿的重要心理動因。
所以,我覺得岳飛背後的刺字,很有可能就是在他從軍元帥府之後,經過深思熟慮和慎重挑選,最終挑選了「盡忠報國」四個字請人刺在後背上。
其次,關於岳飛後背的刺字,究竟是不是岳母所為呢?
就這個問題,很難給予讓人滿意的答覆。即便我們認定不是岳母所為,歷史也很難給予大家一個滿意的答案。
岳飛家幾代務農,按照岳飛孫子岳珂在《金佗稡編》中《鄂王行實編年》卷一中的記載,岳飛的祖上確實沒有什麼顯貴之人。這個家族以前有人曾經做官,然而因為距離岳飛所在的北宋末年時間過長,這本身對岳飛的家庭經濟狀況也不會有什麼大的幫助。更何況,岳飛兩次因為吃飯問題去從軍,本也說明岳飛並不是出生在一個有錢人家庭。
岳飛的父母,岳和和姚氏是耕作一輩子的農民。岳飛的父親岳和的去世便是因為常年勞作而積勞成疾所致。岳母雖然長壽,然而,她也是窮苦人家的普通女子。這樣的母親能有多少文化呢?
北宋的民間教育相對歷朝各代來說較為發達,但是,那也只是對於農村的男童來說。在重男輕女的封建社會裡,女子受教育的情況還是遠不如男子的。
「盡忠報國」四個大字,除了「忠」之外,其他都是正體字,相對簡化字來說已屬極其複雜的字形,不太可能接受過文化教育的岳母姚氏能夠掌握嗎?
另外,紋身刺字是專門的技術活。岳母常年耕種,難道就憑著手裡僅有的一點縫紉技巧,就可以給岳飛背後刺上如此複雜的四個大字?我以為,岳母給岳飛刺字一事,確實很難是歷史真實。
不以史實論
岳母刺字「盡忠報國」(或者「精忠報國」)已經成為一種民族文化的定式被廣大國民所接受。那麼,對於上文所敘述的這些歷史,我們應當怎麼看待呢?
「盡忠報國」、「精忠報國」也好,岳母刺字與否也罷,盡忠和精忠,都是對岳飛人生的高度評價。岳飛以「盡忠報國」為自己的座右銘,而「精忠岳飛」卻是高宗朝對岳飛功績的高度評價。儘管岳飛此後蒙受重大冤獄,然而這並不能掩蓋「精忠岳飛」對於國家社會的貢獻。
「盡忠報國」是否是岳母所刺也並不重要。儘管傳說中嶽母將這一行為標準、理想作為座右銘刺刻在岳飛的肌膚里與歷史史實相左,然而,這一說法可以在民間廣為流傳的最根本原因,還是在於人們對於岳飛忠義許國的認同,以及岳母以身垂範教導兒子民族大義的欽佩和景仰。
同樣的話題還有傳為岳飛書作的「還我河山」四個大字。這四字作品今天我們在杭州岳廟可以看到。此四字早已被考證為民國時期的托古偽作。儘管不是岳飛真跡,「還我河山」和「盡忠報國」都已經成為我們民族一種不屈文化的象徵。即便在千百年的歷史傳承中這是脫離歷史史實的,然而,即便脫離史實,又有何妨?
我們學習歷史,了解歷史,琢磨一個歷史人物的動因是什麼呢?就是要從他身上學到一點為我所用的精神,一旦這種精神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融入我們民族文化的血液,就可以成為促使民族積極前進的動力,永遠號召著我們這個古老的民族,奮勇向前。
勿以史實論,是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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