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怎樣把生活素材變成文學作品

9、怎樣把生活素材變成文學作品

魯迅先生說:「所寫的事迹,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幾乎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人物的模特兒也一樣,沒有專用過一個人,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出自魯迅《南腔北調集·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魯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版。)

魯迅先生這些話,首先說明了他寫的小說中的人物,的確有目的、也有所根據,是現實主義的。從「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更可見他寫小說,是組織典型的。

不消說,魯迅先生這樣寫的,並非真人真事;可是富有真實性,是從許多現實中概括出來的。這裡應該指出的是,文藝上的真實,不等於生活上的真實。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說:「人類的社會生活雖是文學藝術的唯一源泉,雖是較之後者有不可比擬的生動豐富的內容,但是人民還是不滿足於前者而要求後者。這是為什麼呢?因為雖然兩者都是美,但是文藝作品中反映出來的生活卻可以而且應該比普通的實際生活更高,更強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帶普遍性。」魯迅先生的小說,深刻、動人、為廣大讀者歡迎,不是偶然的。

《朝華夕拾》中的一部分,像《阿長與〈山海經〉》《五猖會》《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和《父親的病》等,似乎寫的是真人真事。可是魯迅先生的親兄弟喬峰先生就說過這樣的話:「魯迅有時候,會把一件事特彆強調起來,或者故意說著玩,例如他所寫的關於反對他的兄弟糊風箏和放風箏的文章就是這樣。實際上,他沒有那麼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可是並不嚴厲地反對別人放風箏。」(《略講關於魯迅的事情》)上面說的《風箏》是《野草》中的一篇,如果沒有看到喬峰先生寫的這些話,我們是會當作真人真事看的。

《吶喊》中的《一件小事》,寫的好像是自我批評的真人真事。當時魯迅先生住在南半截衚衕的紹興縣館,從騾馬市街到西單牌樓教育部去辦事,的確要經過宣武門的「S門」。如今我經過那裡,憶想到當時警察等的情形,總還覺得是寫得活形活現的。魯迅先生後來在《寫在『墳』後面》中說:「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地解剖我自己。」他的確有這種自我批評的精神。可是,我所知道,《一件小事》里寫的事情,實在並沒有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在魯迅先生的作品中,也不是單獨的,像在《孔乙己》里寫的,說是從12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夥計。其實魯迅先生,始終沒有在酒店裡當過夥計。

我們到魯迅先生的外婆家,到皇甫庄和安橋頭去找尋《社戲》中描寫的景象,照樣的,兩個地方一處也沒有。像一座仙山樓閣的戲台好像在皇甫庄,母親站著等候的「平橋」好像在安橋頭。把這兩處的情況,再加上點別處的,拼湊起來,才是《社戲》的背景。

這樣把幾處的情況概括作一處的來寫,為的是更強烈和突出些。

《阿Q正傳》分九章,在《北京晨報》副刊上發表,每周刊登一章,署名巴人。當初一般人不知道這是魯迅先生寫的。還只登載到約一半的時候,就有人在上海發表文字,說是阿Q雖然不一定真有這個人,可是到處有著阿Q,每個人的身上都多少有點阿Q氣味。這自然是指當時的情形。由此可見阿Q這個典型概括得廣了。當這小說一章一章陸續發表的時候,北京有許多人都慄慄危懼,恐怕以後要罵到自己頭上。魯迅先生是故意寫得確不定是在指誰的。他在《答〈戲〉周刊編者信》上說:「為免除這些才子學者們的白費心思,另生枝節起見,我就用『趙太爺』、『錢太爺』,是『百家姓』上最初的兩個字。……並非我怕得罪人,目的是在消滅各種無聊的副作用,使作品的力量較能集中,發揮得更強烈。果戈理作《巡按使》(《欽差大臣》),使演員直接對看客道:『你們在笑自己!』……我的方法是在使讀者摸不著在寫自己以外的誰,一下子就推諉掉,變成旁觀者,而疑心到像是寫自己,又像是寫一切人,由此開出反省的道路。」(《且介亭雜文》)由此可見典型作用的大和魯迅先生用意的深了。

魯迅先生在《俄文譯本『阿Q正傳』序》上說:「我雖然已經試做,但終於自己還不能很有把握,我是否真能夠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國人的魂靈來。」又說:「我雖然竭力想摸索人們的魂靈,但時時總自憾有些隔膜。……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覺察孤寂地姑且將這些寫出,作為在我的眼裡所經過的中國的人生。」(《集外集》)他是在這樣盡量忠實於客觀現實的反映,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來寫的。他在《阿Q正傳的成因》中說,「阿Q的影象,在我心目中似乎確已有了好幾年。」(《華蓋集續編》)

記得在北京,魯迅先生和我們閑談,尤其是在一道走走、邊玩邊談的時候,常常忽然指出一件事情來說:「這可以寫!」所指的事情,大多是具有反帝反封建意義的。現在我們可以明白,魯迅先生創作,在有了要發表的意思以後,便時常注意找尋最適當於體現它的事迹。「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自然,他「要發表的意思」,可能是由聞見到的事情引起來的。魯迅先生並不依樣畫葫蘆地給事實做記錄員,而是利用事實來表達他的意思。即使有了相當的事實,也總是環繞著主題思想多方加以「變化」的。在這一點上,我覺得《吶喊》中的《故鄉》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故鄉》上寫的大概是實在的情況,路上的景物,風俗習慣和人情,在我都是熟悉的。這好像是一篇回鄉迎接母親、搬家北上的記事文。可是《故鄉》,到了一年以後才寫,很明顯,魯迅先生只是把這事實用作背景,是另有意思要表達的,主要的是反映由於帝國主義不斷侵略,在地主階級的加緊剝削下農村破產的情況,和表示對於新社會的希望。生動活潑的閏土,變成木偶人的樣子,是被剝削、壓迫和愚弄的結果。圍繞著主題,把事實改造,像回到故鄉的時候,《魯迅日記》上明明這樣寫著:「四日,雨,上午渡錢江,乘越安輪,晚抵紹興城,即乘轎回家。」(1919年12月)《故鄉》上卻這樣寫:「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門口了。」這樣,為的是接著要寫這些話:「瓦楞上許多枯草的斷莖當風抖著,正在說明這老屋難免易主的原因。」藉以加強悲涼的氣氛。這種景象,別的時候、別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只是變化、移用就是了,所以仍然是有真實感的。又如《故鄉》中一開頭就說回到「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其實魯迅先生從1898年離開紹興去南京,到1919年回到紹興迎接母親,20年間,曾經為著結婚和給母親做壽等,回家在五次以上,還在紹興教書、做校長一年。在1900年從南京回家時寫過《別諸弟》詩,其中有「還家未久又離家」的句子。(《魯迅全集補遺續編》)實在,如果把這些情況啰啰嗦嗦地寫出來,那固然是多餘的;要是縮短年限,對於語意,也會減殺氣勢。其餘像這次在家的日子和同閏土會見的日期等,都和日記不一樣,也都改造得更適合於表達主題思想和加強氣氛的。記得我在中等學校讀書時,有位先生給我們講解古文,常說「作意要緊,不要粘於事實」。魯迅先生往往把事實加以改造,也是繼承這種作法的罷。

用典型寫成文藝作品,經過醞釀,自然要多花些時間。後來鬥爭越來越尖銳,魯迅先生不再寫小說,專寫雜文,一半就是為著快。可是醞釀的時間不一定要長,《阿Q正傳》要隔幾年才寫成功,也因為當時魯迅先生除做行政工作以外還教書,是夠忙的。作家可以一面寫作,一面醞釀另一個題材,可以同時醞釀幾篇作品。魯迅先生在寫作《彷徨》時,進度快慢相差很大,前半本寫了一年半,後半本不過20天就寫成功。像《傷逝》這樣長的小說,四天工夫就寫好了。

閱讀指要

魯迅怎樣把生活素材變成文學作品?這篇文章用許多例子作了說明。其實,本文中引用的魯迅說的一段話早就回答了這個問題。魯迅說:「所寫的事迹,大抵有一點見過或聽到過的緣由,但決不全用這事實,只是採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髮開去,到足以完全發表我的意思為止。」可見,第一,魯迅作品取材於生活;第二,不是照搬生活,而是加以改造;第三,所寫材料足以表達自己意思。這就是平時大家所說的源於生活,高於生活。把生活素材變成文學作品的過程,是提煉、熔鑄生活的過程。你在作文時,是怎樣處理生活素材的?魯迅的創作經驗對你有什麼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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