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帝國:日本的烏托邦時代如何走向失敗?
《大正文化:帝國日本的烏托邦時代》,【日】竹村民郎著, 歐陽曉譯,上海三聯書店,2015年1月。大正盛世的虛實在日本的語境中,提到大正時代(1912-1926),人們通常會在頭腦中浮現出經濟高速發展、文化空前繁榮的畫面;有人甚至稱其為日本近現代史上的「小陽春時代」——這個詞意味著清新、溫和與希望。日本國民的這種時代印象,並非空穴來風。竹村民郎在本書中對這一時期文化史的描繪,佐證了上述印象。不過,這種描繪與展示並非出於作者個人的懷古趣味;本書前言中的如下說法表明了作者的問題意識:「為了重新評價當今的民主與大眾文化,我認為首先有必要對其根源,即大正民主與『大眾文化』的特徵進行整體上的把握。」若不從這種問題意識來閱讀本書,那麼讀者很可能僅僅把本書視為一部展示日本社會生活的浮世繪,止步於零星的歷史畫面。不同於後來的盛世印象,同時代的日本知識分子首先看到了問題。評論家德富蘇峰在《考驗國民之際》(1914)一文中記下了如是觀感:「如今日本正在喪失中心點。政府無威信,軍隊無威信,就連政治家也無威信……我們既聽不到在曠野中吶喊的預言家的聲音,亦看不到站立街頭,試圖指導國民的先覺者的影蹤。人們彼此猜忌,對自己亦疑慮不安。黑暗即將來臨。」那麼,大正時代究竟是怎樣的時代?本書中閃爍其詞的「大正文化」與「民主主義」究竟具有怎樣的關聯?
大正時代的銀座。以後世視角言之,「後革命時代」這一說法可概括大正的時代氣質。這裡所說的「革命時代」是指整個明治時期。1868年維新前後十數年間國內的武裝流血衝突,以及1894年以後明治政府對清朝中國與沙皇俄國發動的兩場對外戰爭,先後在國內與世界上確立了近代日本的法律秩序。前者以確立國內憲政體制的《明治憲法》(1889)的頒布為代表;後者以確立東亞世界秩序的條約體系的成立為標誌,它由1895-1910年間簽訂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日英同盟條約》《朴茨茅斯條約》《日韓合併條約》等構成。這些條約確立了日本在世界社會中的大國與「文明國家」的地位。從新舊兩種法權交替的角度來說,明治時期是日本史上偉大的革命年代。隨著明治天皇於1912年的駕崩以及繼位者大正天皇生來的虛弱,日本進入了後革命時期的日常狀態。這種時代有以下兩個特點:第一,社會的多元化與自由化;第二,明治時期的「文明開化」(向世界先進文明學習)這一國家目標的喪失。前面引述的德富蘇峰的評論,正是對這一後革命時代的新事實的敏銳反應。那麼,在日本邁向現代文明的關鍵時刻,大正時代究竟給後世留下了怎樣的歷史經驗?大正民主主義的理論與局限首先,「大正民主主義」這一說法的對立面,並非僅僅是指昭和前期的極權主義,更是針對明治時期的權威主義而言——明治天皇被塑造為日本這個神國與神聖家族的一位慈父。大正時代「大眾」的出現,與個體喪失此種意義上的精神權威後的解放有關。本書中提及的「大眾社會」的出現,正是世紀初日本社會的最大變化,它構成了大正民主的社會環境。大正元年劈頭而來的「大正政變」,奏響了大眾時代到來的音符。1912年12月,陸軍與政府因增設師團的問題發生衝突,結果導致了內閣更迭;對此,民眾高舉「打破閥族!反對增師!擁護憲政!」的標語,在議會外展開了倒閣運動。1914年1月,日本海軍高官接受德國與英國兩家公司賄賂的事實被發現,加之紡織品減稅問題,民眾再次展開抗議運動,令內閣再次垮台。明治國家的權力與藩閥官僚主導的政治秩序,開始面臨政黨及其背後的大眾的挑戰。1918年原敬內閣成立,日本政黨政治形成。1925年,日本制定了普通選舉法。那麼,這些歷史過程在什麼意義上可以歸納為「民主主義」?著名的政治學者吉野作造(1878-1933)為此進行了理論化工作。在發表於1914年的《論民眾的示威運動》一文中,他認為大眾的登場已經是超越了當政者好惡的事實性問題,因而呼籲當政者進行政治改革。與同期的無政府主義者、社會主義者等激進勢力不同,吉野可以說是提倡改良的建制派。為此,他故意避開當局者忌憚的「民主主義」一詞,而是使用了諸如「民眾政治」、「民本主義」等替代性說法。吉野的政論被視為大正民主的指導理論,這裡略作介紹。吉野首先認為民眾的登場有助於「立憲政治」即憲政的發展。這是因為,明治政治遺留的最大問題在於「暗室政治」,即在事關政權授受的問題上,藩閥間進行暗箱操作,損害了政治的正當性;同時,貴族院與樞密院權力過大,眾議院的作用未得到激活與發揮。他就此論述道:「事物本來就有利害兩面的問題,民眾政治自然有弊害。然而若舉出弊害,寡頭政治更多。僅因寡頭政治是暗室政治,不正之事難以顯露而已。民眾政治因是大敞大開的政治,半點不正行為也難逃人們的耳目。」在吉野看來,一國的政治以「公明正大」為第一義,事不論好壞,原則上不能容許有秘密的存在。這是防止政治腐敗、維持政界潔白的唯一辦法。針對為政者對民眾政治的反對,吉野從三個方面向進行了辯駁。第一種看法認為民眾政治與國體不合,違反憲法。從明治憲法條文上說,認為主權屬於人民自然違憲,但他認為那不符合憲法的精神。明治天皇在維新之際曾公布「五條誓言」,其中有「廣開議會,萬機決於公論」一條。吉野認為只要訴之於這個明治政府立憲時刻(革命時刻)的政治原則,議會政治及其所代表的民眾政治的正當性與合法性就會得到明證。後革命時代的困局只是一種政治不作為的表象,它掩蓋了一部真正的憲法自身具有的生命力。第二種反對意見認為,讓無知的人民參與政治無異於授利刃予孩童。吉野對此辨析說,即便受過教育的人對政治通常也是不明所以;民眾政治對人民只有一種最低限度的要求,即能否對自己要選舉的代表進行人格判斷——判斷哪一位代表品行高潔,哪一位代表值得信賴,最終哪一位代表值得託付國事。對為政者心術的真偽進行判斷,這是群眾的本能。「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說的就是這個意思。第三種觀點強調民眾政治的各種弊端。吉野認為,這只是言過其實的自我恐嚇。比如,針對當時日本國內瀰漫的反美情緒,吉野說,美國政治的確有問題,但從總體上說是利遠大於弊。「今日的大總統威爾遜無需說,此前的塔夫脫總統、羅斯福總統、麥金萊總統,皆是足以載入世界歷史的偉大人物……大多數的美國總統無論是在品格上還是在政治能力上,都不僅僅是一代偉人,更可稱為世界史之翹楚。美國總是將此等人物選出,令其主導國政,我們又如何能咒罵美國,認為他們為民眾政治所拖累呢?」
大正時代的名古屋。不過,吉野並未陷入民主主義的理念論,他要考慮現實的國情。從原理上講,議會政治是「今日最良的制度」;但作為日本「今日最良的政治」,那隻能是「以民眾政治為基礎的貴族政治」——國民為一偉大之精神所導引,而最能領悟此精神者在國民的監督下從事政治活動。這正是他對「專制的憲法論」的同情與理解。上面簡要的介紹表明,無論是在理論認知上還是在實踐智慧上,吉野的政治論可以說達到了時代的最高峰;這一點可以完全與其德國同儕、思想家馬克斯·韋伯(1864-1920)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為其祖國提供的政治處方相媲美。然而人類事務的悲劇性特點是,「呼喚者與被呼喚者,很少相互應答」。但這並非緣於命運的安排,而依然是人智之不慮。吉野的憂國懷抱與理論洞察,與大正十五年間的國內政治大體合拍;然而在對外部世界的認知上,他卻未能領先時代一步,為日本的憲政發展提供進一步的理論支持。大正國際合作主義為何失敗?事實上,包括本書作者在內的對大正民主主義的關注,即對戰後日本民主化過程中本土資源與內生性格的強調,包含著對民主化進程的特定誤解——它忽視了外部環境,即特定國家所處的世界社會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與「民主」這個內部視角相應,世界政治層面上的「凡爾賽-華盛頓體制」正是理解日本政治演進時關鍵的外部視角。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歐洲列強在中國的勢力大為減退,日本的對華影響力則快速上升。然而,這種局面對日本而言絕非福音。1918年1月,美國總統威爾遜發表了著名的「十四點」宣言,成為奠定戰後世界和平與世界新秩序的基礎。然而,時任日本內務大臣的後藤新平在給首相寺內正毅的意見書中卻認為:美國的構想「其內在的本質是道義的侵略主義,亦即披著公義人道外衣的偽善的大怪物」。這是日本的主流思想。當時日本要求將「廢除人種差別原則」寫入國際聯盟規約,遭到英國、美國等的反對,更強化了日本的這種認識。有日本法西斯主義教父之稱的北一輝在其撰寫於上海的《日本改造法案大綱》(1919)中,將日本定位為「國際上的無產者」,表達了日本的屈辱感和在世界上繼續革命的意志。不過,作為凡爾賽體系確定的國際聯盟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日本還是審時度勢,表現出了對國際秩序相應的協調及合作。1921年11月,包括日本在內的列強在華盛頓召開限制軍備會議;其間,列強特別簽訂了《九國公約》,以保證中國的獨立與完整。同時,日本同意將《凡爾賽條約》中德國讓與它的膠州灣歸還中國。著名的國際政治學者E. H. 卡爾曾指出:「迫於英美聯合陣線以及世界輿論的道義壓力,日本被迫接受了這樣的結果,這即使不是公開的失敗,無論如何也是對它的野心的嚴重抑制。」問題在於,日本從中體味的卻是劣等的自我意識:日本是一個不受歡迎的大國。因此,打破現存世界秩序的衝動與呼聲,一直不絕如縷。日本此間做出的與世界同步的努力,被後世命名為「幣原外交」的實踐為其中可圈可點者。1924年6月,前任駐美大使幣原喜重郎出任加藤高明內閣外相。在就職演說中,他說:「今天,以權謀權術為目的的政略乃至以侵略主義為政策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外交只能在正義和平的大道上前進……此前由少數專家把持的秘密外交,今後必須在獲得國民的諒解、徵詢國民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這雖是對威爾遜「十四點」聲明中第一條的重述,卻是日本政治家試圖挽回日本走向孤立主義的一種嘗試。他同時更準確地觸碰到了時代的脈搏:「國家作為國際鬥爭的團體的時代,已成為遙遠過去的噩夢;如今,國家是背負著建設世界永久和平與實現人類永遠幸福使命的團體,是進行國際間相互合作的團體……為狹隘的國家主義辯護,這隻能說是對時代前進步伐與趨勢的盲目與短視的觀察。」與此相對,加藤內閣的陸軍大臣宇垣一成的世界認識則完全相反。他反駁道:「數年來『人道和平』這種我們所憧憬的美麗動聽的聲音一再響起,但那都是空洞的聲音,因為規定國與國之間關係的,到底還是『實力』。尤其是在白皙人種與有色人種之間的對立上,這一事實表現得最為露骨……倘若將強大的國軍從日本剝離出去,那麼日本還能強在何處?」這是當時日本主流的世界認識。隨著中國革命的順利展開,日本為強化控制其在中國攫取的不當利益,開始擺脫《九國公約》的限制。1927年的「濟南出兵」,實際上是對中國革命的直接干涉。1931年,日本佔領了中國東北全境;1932年5月,海軍青年將校發動政變,襲擊首相官邸,槍殺了時任首相犬養毅。此後,日本退出國際聯盟,開始沿著自己設定的道路一意孤行。此舉導致了日本自身和世界進入了嚴寒的黑夜。大正帝國的教訓對於當時「後革命時代」的日本而言,推進憲政制度的落實是其固有的發展問題。大正政治體制若能鑲嵌於適當的世界社會中,假以時日,當可向健康的方向成長。然而,由於日本自行打破了世界政治這一最重要的外部環境,它最終喪失了保證自己健康成長的目標校正與文明約束機制。我們看到,日本作為凡爾賽-華盛頓體制下的大國的優越感與恥辱感,在大正這個「民主」時代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這些激情的政治言論廣為傳播,與「大眾」固有的均質性格、對平等與自由的幻想、對政治參與的熱情發生了共振。另一方面,天皇制意識形態及其教育體系,進一步強化了對國民的控制。這些低水準思考方式共同作用的結果,就是民族的自我毀滅。因此,從政治文明這種事關人類命運事務的最高標準來看,本書所提及的文化繁榮與經濟建設的各項成就,其實微不足道。專制主義體制必然將其置於人的尊嚴與人性的對立面,這決定了大正時期日本的大國地位在本質上的脆弱屬性;大正民主主義並不具有天然的正當性。
推薦閱讀:
※【美利堅帝國】亞裔細分法案獲加州眾議院通過,華裔集結州府抗議
※此人一輩子隱於山林,只用一招就建造了大漢帝國
※李嘉誠4千億港元地產帝國誕生
※女性的情愛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