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體36法
一、排疊
字欲其排疊疏密停勻,不可或闊或狹,如「壽、藁、畫、竇、筆、麗、贏、爨」之宇,「奉」旁,「言」旁之類,《八訣》所謂「分間布白」,又曰「調勻點畫」是也。高宗《書法》所謂「堆垛」亦是也。
二、避就
避密就疏,避險就易,避遠就近,欲其彼此映帶得宜。又如「廬」字,上一撇既尖,下一撇不當相同,「府」字一筆向下,一筆向左,「逢」字下「辶」拔出,則上必作點,亦避重疊而就簡徑也。
三、頂戴
字之承上者多,惟上重下輕者,頂戴欲其得勢,如「疊、壘、葯、鸞、驚、鷺、髻、聲、醫」之類,《八訣》所謂「斜正如人,上稱下載」,又謂「不可頭輕尾重」是也。
四、穿插
字畫交錯者,欲其疏密、長短、大小勻停,如「中、弗、井、曲、冊、兼、禹、禺、爽、爾、襄、甬、耳、奧、由、垂、車、無、密」之奧,《八訣》所謂「四面停勻,八邊具備」是也。
五、向背
字有相向者,有相背者,各有體勢,不可蓋錯。相向如「非、卯、好、知、和」之類是也,相背如「北、兆、肥、根」之類是也。
六、偏側
字之正者固多,若有偏側欹斜,亦當隨其字勢結體。偏向右者,如「心、戈、衣、幾」之類;向左者,如「夕、朋、乃、勿、少、宏」之類;正如偏者,如「亥、女、丈、矢、互、不」之類。字法所謂偏者正之,正者偏之,又其妙也。《八訣》又謂「勿令偏側」亦是也。
七、挑雿(diao音似)
字之形勢,有須挑雿者,如「戈、弋、武、九、氣」之類;又如「獻、勵、散、斷」之字,左邊既多,須得右邊雿之;如「省、炙」之類,上偏者須得下雿之,使相稱為善。
八、相讓
字之左右,或多或少,須彼此相讓,方為盡善。如「馬」旁、「糸」旁、「鳥」旁諸字,須左邊平直,然後右邊可作字,否則妨礙不便。如「辯」字,以中央「言」字上畫短,讓兩「辛」出,又如「鷗、鵪、馳」字,兩旁俱上狹下闊,亦當相讓,又如「嗚、呼」字,口在左者宜近上;「和、扣」字,口在右者宜近下,使不妨礙,然後為佳,此類是也。
九、補空
如「我、哉」字,作點須對左邊實處,不可與「成、戟」諸戈字同。如「襲、辟、餐、贛」之類,欲其四滿方正也,如《醴泉銘》「建」字是也。十、覆蓋
如「寶、容」之類,點須正,畫須圓明,不宜相著,上長下短。
十一、貼零
如「令,今、冬、寒」之類是也。
十二、黏合
字之本相離開者,既欲黏合,使相著顧揖乃佳,如諸偏旁字「卧、鑒、非、門」之類是也。
十三、捷速
如「風、鳳」之類,兩邊速宜圓攬,用筆時左邊勢宜疾,背筆時意中如電是也。
十四、滿不要虛
如「圓、圃、田、國、回、包、南、隔、目、四、勾」,之類是也。
十五、意連
字有形斷而意連者,如「之,以、心、必、小、川、州、水、求」之類是也。
十六、覆冒
字之上大者,必覆冒其下,如「雨』頭,「穴」頭,「家、榮」字頭,「奢、金、食、逢、巷、泰」之類是也。
十七、垂曳
垂字如「都、卿、卯、拜」之類,曳,如「水、支、欠、度、更、走、民、也」之類是也。
十八、借換
又如《醴泉銘》「秘」字就「禾」字右點,作「必」字左點,此借換也。又如「秋」字為「左火右禾」,「鵝」字為「上我下鳥」之類,為其字難結體,故互換如此,亦借換也,所謂「東映西帶」是也。
十九、增減
字之有難結體者,或因筆畫少而增添,如「新」字為「新(書法體)」,「建」字為「建(書法體)」是也。或因筆畫多而減省,如「曹」字為「曹(書法體)」,「美」字為「美(書法體)」。但欲體勢茂美,不論古字當如何書也。
二十、應副
字之點畫稀少者,欲其彼此相映帶,故必得應副相稱而後可。又如「龍、詩、仇、轉」之類,必一畫對一畫,相應亦相副也。
二十一、撐拄
字之獨立者,必得撐拄,然後勁健可觀。如「千、下、於、丁、手、可、弓、司、予、矛,永、亨、亭、寧、卉、巾、草」之類是也。二十二、朝揖
凡字之有偏旁者,皆欲相顧,兩文成字者為多,如「鄒、謝、鋤,儲」之類,與三體成字者,若「弼、斑」之類,尤欲相朝揖。《書法》所謂「迎相顧揖」是也。
二十三、救應
凡作字,一筆才落,便當思第二三筆如何救應,如何結裹。《八訣》所謂「意在筆先,文向思後」是也。
二十四、附麗
字之形體,有宜相附近者,不可相離,如「形、影、飛、起、超、飲、勉」。凡有「文、欠、支」旁者之奧,以小附大,以少附多是也。
二十五、回抱
回抱向左者,如「曷、丐、易、菊」之類,向右者,如「艮、鬼、包、旭、它」之類是也。
二十六、包裹
謂如「團、圃」打圈之類,四圍包裹也。「尚、向」上包下,「幽、凶」下包上,「匱、匡」左包右,「旬、匈」右包左之類是也。
二十七、小成大
字以大或小者,如「門辶」下大者是也。以小成大,則字之成形及其小字,故謂之小成大,如「孤」字只在末後一捺,「寧」字只在末後一「亅」,「欠」字一拔,「戈」字一點之類是也。
二十八、小大成形
謂小字、大字各字有形勢也。東坡先生曰:「大字難於結密而無間,小字難於寬綽而有餘」。若能大字結密,小宇寬綽,則盡善盡美矣。
二十九、小大大小
《書法》曰:「大字促令小,小字放令大,自然寬狹得宜。」譬如「日」字之小,難與「國」字同大,如「一、二」字之疏,亦欲字畫與密者相間,必當思所以位置排布,令相映帶得宜,然後為上。或曰:「謂上小下大,上大下小,欲其相稱。」亦一說也。
三十,各自成形
凡寫字,欲其合而為一亦好,分而異體亦好,由其能各自成形故也。至於疏密大小、長短闊狹亦然,要當消詳也。
三十一、相管領
欲其彼此顧盼,不失位置,上欲覆下,下欲承上,左右亦然。
三十二、應接
字之點畫,欲其互相應接。兩點者如「小、八」自相應接,三點者如「忝」則左朝右,中朝上,右朝左,四點如「然、熱」二字,則兩旁二點相應,中間相接。
三十三、褊
學歐書者易於作字挾長,故此法欲其結束整齊,收斂緊密,排疊次第,則有老氣。《書譜》所謂「密為老氣」,此所以貴為褊也。
三十四、左小右大
此一節乃字之病,左右大小,欲其相停,人之結字,易於左小而右大,故此與下二節,著其病也。
三十五、左高右低
左短右長此二節皆字之病。不可左高右低,是謂單肩。左短右長,《八訣》所謂勿令左短右長是也。
三十六、卻好
謂其包裹斗湊,不致失勢,結束停當,皆得其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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