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擺不定的憲政——清末預備立憲始末-今日頭條

甲午戰爭的慘敗,宣告了洋務運動的徹底失敗。連李鴻章也承認洋務運動不過是紙糊的房子,經不起真正的風吹雨打。這時一些開明之士已經認定,中國的癥結不僅在於「技不如人」,更在於「政不如人」;僅僅是「君民一心」、「上下相通」不能治除中國的病根,必須進行政體的改革。

憲政思想最早的鼓吹者是以康有為為代表的資產階級維新派。遺憾是,「百日維新」在慈禧太后的反撲下失敗了。但事隔不到兩年,八國聯軍攻進北京,慈禧被迫帶著光緒跑到了西安暫避。清政府已難以維持舊有的統治秩序。為了自救,慈禧太后以皇帝的名義下昭改弦更張,實行「新政」。

然而「新政」了無新意,只是在炒戊戌變法的冷飯,遠遠滿足不了立憲派和革命派的要求。朝中和社會上一些開明人士不斷發出求變政體的呼聲。社會名流張謇在1903年下半年赴日考察歸來後,就立憲問題多方奔走聯絡;1904年2月19日,雲貴總督丁振鐸、雲南巡撫林紹年聯電奏請變法,說中國面臨極其危險之局面,要想挽救,「惟有急宣上諭,誓改前非」;4月,出使法國的大臣孫寶琦又奏請立憲。

1904年日本與沙俄在我國東北地區爆發戰爭,清政府因無力抗衡兩大強國而被迫宣布中立。國內的立憲派與守舊派此時也展開了爭論,對他們而言,誰勝誰負直接關係到立憲國與專制國誰優誰劣的問題。日本最終勝出使人們相信立憲可以救亡圖存,憲政改革的呼聲由此大漲,再加上革命派力量日漸壯大,海內外的暴力事件頻頻發生,已經開始動搖清朝的統治根基。清政府驚恐萬狀,終於勉強接受了立憲派的建議。

1905年慈禧派出戴鴻慈、端方、載澤、尚其亨和李盛鐸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出洋考察了6個月,先後訪問14個國家,最後得出結論:中國貧弱的根本原因在專制,若想富強,只有「採用立憲政體」。而在此期間,國內的頑固派勢力仍堅決反對立憲,認為立憲會造成皇權的削弱,使漢人得利—這也正是慈禧所擔心的。

頑固派當時提出:中國情勢與外國不同,因而實行立憲,必然導致皇權被削弱;實行民主,但國民素質低下,根本不知有了權利怎麼行使;實行自治,居心叵測之人便會掌握地方命脈,非常危險。

立憲派官員反駁:國民素質的高低全在政府勸導,如坐等提高,永遠不能立憲,只有先事預備立憲,引導提高國民對民主的認識程度;正因中外情勢不同,才定為預備立憲,而不是立即實行。曾經在戊戌變法中背棄「維新派」的袁世凱,此時堅決主張立憲,甚至表示「官可不做,法不可不改」,「當以死相爭」。

慈禧最終採取的是一種折中的辦法,她決定師法日本,與明治維新一樣從改革官制入手,1906年9月1日,慈禧下詔宣布了預備仿行憲政的計劃方案,至於何時能夠真正實施立憲,則隱晦不言。

不管是出於真心還是假意,也不管慈禧的內心動機如何,以政府文告的形式首次對憲政加以肯定,也即對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予以否定,其里程碑式的意義是自不待言的。清政府由此進入預備立憲時期,在這之後,清廷先後設立了資政院和各省的咨議局。這已經具備了西方議會政治的一些初步特徵。

1908年 8月27日,清政府公布了《欽定憲法大綱》。《憲法大綱》共23條,其中14條是強調君權的,9條是給臣民設定的一些權利。如《憲法大綱》中規定:「臣民於法律範圍以內,所有言論、著作、出版、結社等事准其自由」;「臣民非按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監禁、處罰」等。另外還有一些規定將司法權劃歸「審判衙門」,實際上取消了皇帝的最高審判權。

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憲法性文件,1908年的《欽定憲法大綱》是一個充滿了矛盾的的文件,這也反映出清廷在君權問題上的矛盾態度。史學家對其褒貶不一,但它在中國憲政史上的開創性的地位還是不容抹殺的,可以說它是中國憲政史上的一座重要的界碑。事實上,晚清新政時期,人民在言論、出版、辦刊、組織社團、集會示威諸多方面有著廣泛的自由與權利,可以說是中國社會進入近代以來,人民享受自由與權利最多、最好的時期之一。

《欽定憲法大綱》頒布以後,清廷規定了長達九年的「預備立憲時間表」,計劃於1916年舉行全國選舉,1917年才召開國會。但是,歷史已經不願意給清廷這一緩衝時間了。1908年農曆十月,執政半個世紀之久的慈禧太后和被囚多年的光緒帝相繼死去,以憲政為核心的清末新政的重任,歷史性地落在了攝政王載灃身上。無論是在資望上,還是在才幹上,載灃都難堪大任,而他親手所為的下面兩件事則直接導致了清末憲政的夭折,甚至成為壓死「大清帝國」的最後兩根稻草。

載灃在1911年5月組織了新內閣,同時撤銷了軍機處和舊內閣。在13名國務大臣中,滿族貴族佔9名,其中皇族佔6名,時人稱為「皇族內閣」。「皇族內閣」成立後,一時輿論大嘩,這不僅使立憲派大失所望,也使統治集團內部因滿漢矛盾和中央與地方矛盾的尖銳而分崩離析。立憲派開始對革命派的態度有所轉變,有的不那麼反對了,有的理解和同情了,有的甚至支持和投身革命了。清廷的這一舉動,可以說大失天下人心。

第二件事是載灃宣布將由民間出資建造的粵漢鐵路、川漢鐵路收歸國有。這一舉措引起湘、鄂、川、粵四省各階層的強烈不滿,掀起了四省保路運動,尤以四川最為激烈,後來發展到罷市罷課和抗糧抗捐。清廷從湖北調兵鎮壓,終於激起了大規模的民變,直接引發了後來的武昌起義。清廷的統治陷入土崩瓦解。

此時攝政王才如夢方醒,他急忙下罪己詔,宣布解散「皇族內閣」,召開國會,赦免政治犯,並命資政院速立憲法。資政院僅用三天就起草了《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1911年11月3日,攝政王正式公布《十九信條》,並宣布立即施行,企圖以此抵制風起雲湧的革命。

如果抽象地看《十九信條》,應該說這是一個很好的憲法文件。該條文中大大削減君權,而歸權於國會。儘管比起《憲法大綱》來更為進步,但為時已晚,已經無力挽狂瀾。1912年3月12日,清帝宣布遜位,清王朝宣告滅亡。晚清憲政也成了這個王朝的殉葬品,一同成了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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