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〇二篇  孟孫叔孫季孫子服叔仲公父公鉏  謚號確證三桓分離有諸多家族  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

第二百〇二篇 孟孫叔孫季孫子服叔仲公父公鉏謚號確證三桓分離有諸多家族

閔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 禮崩樂壞殺嫡立庶致君輕臣重

從「魯閔公—魯僖公」開始,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即成為魯國「三桓」,他們的後裔連續幾代,擔任魯國正卿或卿的職務,執掌魯國政務。雖然《世本》搜集有他們家族的譜系,由於《世本》原書早已經佚亡,今傳八種輯本《世本》,是清代學者們各自從零星史料里搜集整理而成,因而各人搜集到的情況,不可避免都會存在有一定的殘缺或誤錯。依據中華書局2008年重印商務印書館1957年輯本《世本八種》,匯聚各位大家嗎的搜集考釋,尤其是雷學淇對《春秋》、《左氏傳》、《穀梁傳疏》、《世族譜》、《禮記·檀弓正義》,等等文籍的求證,再聯繫《左傳》中有關記說,「三桓」譜系基本如下:

一、孟孫氏譜系:共仲慶父→穆伯敖→文伯谷→獻子蔑→莊子速→孝伯羯→僖子貜→懿子何忌→武伯彘(也稱仲孫氏)。其中共、穆、文、獻、庄、孝、僖、懿、武,皆是謚號。共仲的仲,是慶父排行嫡子第二。其餘伯,是弟兄中排行老大。子,是因為擔任卿職務,獲得「子」的尊稱。慶父;敖;谷;蔑;速;羯;貜;何忌;彘;是他們各人的名字。

再者,穆伯敖所生文伯谷弟弟惠叔難;獻子蔑所生莊子速庶兄懿伯(殘缺一個字)→仲(仲是忠誤訛)叔(殘缺一個字)→惠伯椒→昭伯回→景伯何(稱子服氏);僖子貜所生懿子何忌弟弟南宮絛(又稱南宮敬叔,準確應稱敬叔南宮,敬是死後的謚號,叔是排行第三,可能有一個異母二哥夭折,因為他從小在宮中長大,南宮是他的字,名為絛);等等,他們都是被國君策立成為魯國的家族,他們皆是為家族長,有著大夫貴族身份。惠、懿、昭、景、敬,都是謚號。伯是弟兄中排行老大,仲是兄弟中排行第二,叔是弟弟,或兄弟中排行第三。難;椒;回;何;絛;是他們各人的名字。需要強調說明,雷學淇校輯本《世本》案說,稱懿伯仲叔是為一個人,仲叔成為是懿伯的名字,當是錯訛。仲叔本義是排行第二和第三,一般不可能連貫用作名字。據《逸周書·謚法解》「危身奉上,曰:忠」,可知仲叔的仲字,原本是為忠,春秋時期的古文字中、仲、忠,同是中(見《漢語大字典》「中」字)。忠叔,即是穆伯某的嫡子排行第三,繼承穆伯某家族長,死後謚號忠,稱忠叔某,春秋時期古文記載為中叔某。後來某字殘缺,成為中叔,西漢時期人們不知仲叔原本忠叔涵義,誤訛成仲叔,兼之穆伯名字某也殘缺,形成為穆伯仲叔,進而被錯誤當作是一個,成為是穆伯的名字。其實仲叔既不是個人的名字,他們家族稱子服氏,也不是家族的名稱。

二、叔孫氏譜系:僖叔牙→戴伯茲→庄叔得臣→穆叔豹→昭子婼→成子不敢→武仲州仇→文子舒。其中僖、戴、庄、穆、昭、成、武、文,皆是謚號。僖叔的叔,是牙排行嫡子第三。伯是弟兄中排行老大,叔是弟弟,或兄弟中排行第三。子,是因為擔任卿職務,獲得「子」的尊稱。牙;茲;得臣;豹;婼;不敢;州仇;舒;是他們各人的名字。

再者,僖叔牙所生戴伯茲弟弟武仲休→惠伯彭→皮→昭伯帶→穆子小→定伯志(稱叔仲氏);庄叔得臣所生穆叔豹庶兄宣伯僑如;也都各是被國君策立成為魯國的家族,他們皆是為家族長,有著卿或大夫貴族身份。其中武、惠、昭、穆、定、宣,都是謚號。仲,是排行第二;伯,是排行老大;子,是因為擔任卿職務,獲得「子」的尊稱。休;彭;皮;帶;小;志;僑如;是他們各人的名字。至於皮為什麼沒有謚號?見下面的詳細講說。

三、季孫氏譜系:成季友→齊仲無逸→文子行父→武子夙(《左傳》里作宿)→悼子紇→平子意如→桓子斯→康子肥。其中成、齊、文、武、悼、平、桓、康,皆是謚號。季友的季,是友排行嫡子第四。仲,是兄弟中排行第二。子,是因為擔任卿職務,獲得「子」的尊稱。友;無逸;行父;宿;紇;意如;斯;肥;是他們各人的名字。值得一提的是,陳其榮增訂本《世本》引《穀梁傳·文公六年疏》說:「季友生仲無佚;無佚生行父。」又,引《禮記·檀弓上》說:「公子友生齊仲;齊仲生無逸;無逸生行父;行父生夙。」雷學淇校輯本《世本》引《穀梁傳疏》和《韋氏國語注校正》說:「公子友生齊仲無逸;無逸生行父;行父生夙。」因而仲無佚是一個人?還是齊仲與無逸(逸通於佚)為父子兩人?依據《逸周書·謚法解》「執心克庄,曰:齊」;「資輔供就,曰:齊」;說明齊仲無逸其實是一個人,齊,是他死後謚號;仲,是他排行第二;無逸或無佚,是他名字。

再者,悼子紇所生平子意如庶兄穆伯靖→文伯歜→成伯(殘缺一字,稱公父氏);武子宿所生悼子紇庶長兄公彌→頃伯(殘缺一個字)→隱侯伯→公鉏極(稱公鉏氏);武子宿所生悼子紇兄弟公亥;武子宿所生悼子紇兄弟公鳥;悼子紇所生平子意如弟弟公甫;悼子紇所生平子意如弟弟公鞅(又稱公之,公甫和公之見《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也都各是被國君策立成為魯國的家族,他們皆是為家族長,有著大夫貴族身份。按照《春秋》、《左傳》里的記載,在世的公級國國君,稱公,已經亡故公級國國君,連謚號稱某公。再者,公國君兒子,稱公子;孫子,稱公孫;公子和公孫,皆是身份表示。據《逸周書·謚法解》,公,還是謚號,所以,公亥、公鳥、公甫、公鞅,等等,其「公」字乃是他們死後獲得的謚號。另外,隱侯伯當是隱伯侯的序位錯訛,隱,是謚號;伯,是弟兄中排行老大,侯是名字。也就是說,其中穆、文、成、公、頃、隱,都是謚號。伯,是弟兄中排行老大。靖;歜;彌;侯;鉏極;亥;鳥;甫;鞅;是他們各人的名字。

順便一提,《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記載,季武子沒有嫡子,公彌是庶長子,季武子認為庶次子紇更有才能,立紇為季孫氏家族繼承人。後來讓公彌擔任季氏家族馬正的職務,馬正是季氏家族司馬(司馬必須由下大夫爵位者擔任)隸屬下,專門飼養、訓練、管理軍馬的職務,是為上士職位,公彌身為庶長子被任命此職務,心中感到很委屈,不想擔任。閔子馬規勸公彌服從父親的安排,孝敬父親,公彌於是工作勤謹而恭敬,博得父親季武子喜歡,叫公彌請自己喝酒,借口公彌家中沒有酒宴器具,帶上一整套精美青銅酒宴器具,到公彌家中飲酒,酒後將全部青銅酒宴器具留下給予公彌。在當時,即使下大夫,甚至中大夫,一般也是很難能夠擁有這樣一整套的精美青銅酒宴器具。而後季武子為公彌創造機會,使他建立功績,得以被國君策立成為魯國一個家族,有了貴族爵位,稱公鉏氏。進而又薦舉公彌擔任魯襄公的左宰職務。

總而言之,不論是《春秋》,還是《左傳》,都只是魯國史記《魯春秋》的很少一部分史料,更不是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他們三個家族的史《記》。所以,後世人們主要依據《春秋》、《左傳》等記載,搜集到「三桓」家族譜系,是不完善的。《左傳》記載是公元前722年至前468年。魯國在公元前239年被楚國考烈王滅亡,從魯悼公至魯國被滅亡,延續有229年時間,「三桓」家族仍然存在,由於魯國滅亡後,魯國史料以及「三桓」家族史料,皆被毀滅,後人不能夠知曉。還有,「三桓」實際是魯國的3個宗族,他們皆分離出一些家族,上述「謚號」辨析證明,他們都是具有卿大夫身份爵位,如果他們不是具有家族長的卿大夫身份爵位,死後不可能獲得謚號。就是說,「三桓」的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實質各是為一個宗族。只是「三桓」宗族產生出來的家族,也不是完整的史料。

魯僖公(《史記》作厘公)在位33年亡故,兒子興繼承國君,即魯文公。魯文公四年,即公元前623年,從齊國迎娶嫡妻姜氏。可知魯文公該年是20歲。魯文公在位18年亡故,姜氏生大子惡和嫡次子視,庶妻敬懿生庶子俀。敬懿也是一個很有心計的女人,她學習先祖妣成風將所生兒子申,託付給予夫君四弟季友教導,得以繼承成為國君,也將自己生的兒子俀,託付給予魯文公叔父襄仲教導,並且博得魯文公的寵愛,交好襄仲,促使襄仲獲得執政正卿職位。魯文公亡故後,襄仲提出由庶子俀繼承國君,遭到叔孫氏家族長惠伯彭說悖逆禮法,堅決反對。襄仲無奈,出使齊國齊惠公加冕典禮時,請求齊惠公支持自己策立庶子俀繼承國君。齊桓公死後,幾個公子爭奪繼承國君,矛盾深刻,齊惠公剛剛繼承國君,與魯文公嫡妻姜氏家族有隙,正想拉攏襄仲作為外援,於是應允支持。襄仲回國後,殺死大子惡和嫡子視,沒有大子和嫡子,朝廷只得策立庶子俀繼承國君,即魯宣公。

魯宣公繼承國君後,自然對襄仲感恩戴德,不會追究襄仲殺大子和嫡子的罪責,任命他繼續擔任執政正卿。襄仲因為害怕惠伯彭,日後會以殺大子和嫡子的事情,反對並追究自己的罪責,就以國君之「命」,召惠伯彭入宮。惠伯彭家宰公冉務人(公,是死後的謚號)勸阻惠伯彭不要入宮,說:入宮,必將會被殺害。惠伯彭說:服從國君之「命」,就是死,也是應該去。公冉務人又說:如若確實是國君之「命」,也是死得其所,問題在於這不會是國君之「命」,你為什麼要聽從呢?!惠伯彭不聽公冉務人勸阻,入宮後,被襄仲派人殺死,被埋於馬廄里,身上留著射殺他的箭矢。《左傳·文公十八年》說:「殺,而埋之馬矢之中。」馬矢被釋說馬屎,是錯訛。原本當是說:被埋於馬廄,身上還留有射殺他的箭矢。這很可能是當時一種迷信思想,襄仲明知自己理虧,害怕惠伯彭陰魂作祟,故而屍體留有箭矢,是為了使惠伯彭死後鬼魂不能作祟災難於自己。後世人們不知曉這一歷史背景涵義,將馬矢誤解成馬屎。公冉務人獲悉惠伯彭被殺,急忙保護惠伯彭妻子兒女逃奔到蔡國。

襄仲是魯庄公兒子,魯僖公弟弟,魯文公叔父,稱為東門氏。大子是「禮法」規定的繼承人,襄仲身為執政正卿,得到齊惠公支持,殺死大子惡和嫡子視,策立庶子俀繼承國君,又殺死惠伯彭。姜氏作為嫡妻小君,對此情況只能是無奈和無助,極度氣憤與悲傷之下,她不願再與這些仇人們繼續在一起生活,決定回歸齊國娘家老終。本來身為嫡妻小君,姜氏應該享得魯文公「文」謚號,稱為文姜。雖然魯文公已死,由於當時存在「繼承婚」,姜氏與魯國國君的婚姻關係,則是延續存在,由庶子魯宣公繼承。因為姜氏是自己回歸齊國娘家老終,成為她是自己斷絕與魯國國君的婚姻關係,按照「禮法」,她不僅不能夠獲得魯文公的「文」謚號稱作文姜,死後也不能夠禮葬於魯國,還不能夠被立靈位於魯國國君的祖廟裡,受到後裔國君們的祭拜。臨行之時,姜氏在集市上痛哭,大聲疾呼襄仲殺死大子和嫡子,而策立庶子繼承國君,這是悖逆禮法的罪惡行為。從而引得市上人們的同情,許多人們跟著她哭泣,稱她為「哀姜」,亦說「出姜」。其哀或出,不是謚號,只是說她悲哀凄慘,自己被迫出走回歸娘家老終。襄仲大權在握,有魯宣公庇護,人們只能無可奈何。

叔仲氏家族是叔孫氏家族分支,「三桓」家族們對惠伯彭堅持「禮法」,無辜被襄仲殺害,雖然心中不滿,只能是無奈。《左傳·宣公十八年》記載,公元前591年,襄仲此前早已經亡故,他兒子嬰齊繼承東門氏家族長,獲得卿職務,被尊稱子嬰,死後謚號昭,又尊稱昭子。襄仲另一兒子歸父身為魯庄公孫子,即公孫,也被策立成為魯國一個家族長,但只有大夫身份。由於貴族爵位必須經過「下大夫—中大夫—上大夫—卿—正卿」5個等級升遷,每次必須建立重大功績,通過朝廷評議,才能被國君「命」而升遷一級。當時季文子是執政正卿,昭子嬰齊是卿,歸父為了獲得升遷機會,以自己得到魯宣公寵愛,向魯宣公建議,除掉「三桓」家族,這樣自己既立了重大功績,也有了被提升卿的職位。魯宣公雖然贊同,可是「三桓」家族沒有過失,季文子擔任正卿,執掌政務,魯宣公不好無緣無辜誅滅他們,那樣人心不服,甚至會引發動亂。歸父於是出謀自己出使晉國,求得晉國的援助。

襄仲殺大子嫡子而立庶子,是天下諸侯盡知的悖逆「禮法」事件。現在歸父又以魯宣公使者,要假借晉國誅滅沒有過失「三桓」家族,不但晉國不會支持,此事情會流傳被「三桓」家族知曉。當是魯宣公獲悉歸父出使晉國請求受挫,本來「三桓」家族們一直擁戴自己繼承國君,忠誠自己,僅僅是聽了歸父讒諂之言,就要無故除掉他們,現在事情擱淺,「三桓」家族們知曉此事,君臣們何以相見相處?心中不免懊惱沮喪,於是憂傷以致亡故。季平子身為執政正卿,沒有了至高無上的魯宣公,就在朝廷會議發難說:當年殺大子和嫡子,而策立庶子繼承國君,就是襄仲他。此事使得我等卿大夫們,皆蒙受喪失禮法和義理的恥辱。襄仲應該對此事情負責任!《左傳·宣公十八年》說:「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大援當是「禮義」誤訛,其原本涵義是:致使我等卿大夫們,因於殺大子嫡子,策立庶子繼承國君,以致蒙受喪失禮法和義理的恥辱,就是襄仲他。他應該對此事情負責任!因為襄仲殺大子嫡子而策立庶子,是得到齊惠公的支持,所以「失於大援」的文義,顯然與這一史實情況是為悖逆,大援只能是「禮義」錯訛,即這件事情使得朝臣們都被蒙受上,喪失禮法和義理的恥辱。大司寇臧宣叔聽了,也是十分很惱怒,作為執法官長,對殺害大子和嫡子的罪犯,不能治罪,恥辱是最大。但是襄仲早已亡故,當是不應該由他兒子替代受罰,關鍵是歸父在魯宣公面前讒諂除掉「三桓」,昭子嬰齊對此事不知情,無責任。於是說:當時的情況,致使不能夠正常懲治襄仲,怎麼能夠要他後人對此承擔罪責呢?!您如果想要驅逐歸父,我就將他家族驅逐出魯國。隨後朝廷決議,既包括昭子嬰齊亦贊同:驅逐歸父。爾後歸父逃亡到齊國,被齊國國君策立成為齊國一個家族,仍然獲得大夫貴族身份,稱為子家氏。其譜系:歸父→文伯析→懿伯羈。文、懿,是謚號。伯,是弟兄排行老大。歸父;析;羈;是他們各自的名字。昭子嬰齊仍然是為魯國東門氏家族。

在殺大子惡和嫡子視事情上,魯宣公是毫無責任的。魯宣公兒子黑肱繼承國君,即魯成公。而後經過查核,當年魯宣公並沒有說殺惠伯彭,乃是襄仲作為執政正卿,假借魯宣公之「命」所為。如果真是魯宣公之「命」,君命至高無上,不可違背,國君殺死臣僕大夫,也不需要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如是,叔仲氏家族被除掉,就不能夠再被恢復。正因為是襄仲假借國君之「命」,惠伯彭既無過錯,又是知道有危險而堅定執行君「命」,故而被恢復叔仲氏家族。然而惠伯彭被殺後,他的妻子兒女被家宰公冉務人護送到蔡國,當時失去了魯國家族長的貴族身份,這時仍然生活在蔡國,只是惠伯彭繼承人皮,此前已經亡故,就由皮的長子帶,重新被策立為叔仲氏家族長,又回歸魯國。帶死後謚號昭,即是昭伯帶。皮因為沒有被國君策立成為家族長,死後沒有獲得卿大夫才具有的謚號。由此可知,《左傳·文公十八年》里「既而,復叔仲氏」,是屬於「未來式」句子,是18年後的事情。

魯成公在位18年亡故,兒子午只有3歲,繼承國君,即魯襄公。《左傳·襄公九年》記載,公元前564年,魯襄公由正卿季武子陪同,從鄭國送晉悼公回晉國。在黃河的船上,晉悼公宴享魯襄公時,問他的年歲,得知12歲。晉悼公說自己15歲便生了兒子,舉行冠禮,就可以生兒子了,是符合於「禮法」,你現在也能夠舉行冠禮。又對季武子說,正卿你準備好了舉行冠禮的禮器嗎?季武子回答說:國君「冠禮」需要獻祭的禮品,需要演奏高雅的音樂,需要在有先祖靈位的神廟裡舉行,我們國君正在行旅之中,沒有這些條件,待我們到達同姓兄弟國家之時,就為他舉辦。隨後季武子隨同魯襄公到達衛國,就在衛成公的廟裡,為魯襄公舉行了「冠禮」。(限於篇幅,簡略大致涵義)第131篇里辨析說過,晉悼公正是14歲被立成為國君,面對後宮裡眾多美艷的先國君遺孀們,因於「繼承婚」,不僅獲得「烝」她們的權利,而且尚未發育成熟,就沉溺在與她們「性愛」中,導致僅僅30歲時,便一命嗚呼。同樣,魯襄公也是因為聽了晉悼公的話,連回到魯國都城舉行「冠禮」都等不及,在衛國舉行「冠禮」,12歲就名正言順自視已經是「成年」人。此後盡情盡意「享受」與後母們性愛歡樂,34歲正是常人進入壯年之際,他卻然「壽終正寢」。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記載,魯襄公6月28日亡故,因為沒有嫡子,策立胡女敬歸所生子野繼承國君。9月11日,子野亡故,重新策立敬歸妹妹所生公子裯繼承國君,即魯昭公。關鍵在於公子裯當時19歲,是魯襄公15歲時出生,據此說明,魯襄公儘管12歲舉行「冠禮」,身為國君,不可能將自己20歲的如花似玉女兒,嫁與只有12歲的小男孩。所以敬歸實際應該是魯襄公的庶母,齊歸則是敬歸的媵嫁妹妹。由此,魯襄公自視已經成年,晚上多是名正言順到庶母處宿夜。齊歸是個開心好樂的女人,乘此機會引誘魯襄公,手把手教唆他如何做愛,獲取歡樂,故而與魯襄公性愛比較多,在魯襄公14歲時居然懷孕,生下即是公子裯。後來,敬歸也懷孕生下了公子野。等到魯襄公20歲娶回嫡妻,他身體已經是陽亢陰虛,精液不足,嫡妻沒有能夠懷孕生下嫡子。正是由於沒有嫡子,沒有法定的大子繼承人,敬歸作為先君庶妻,和合法「繼承婚」所生,子野被策立繼承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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