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文物出土以後,國博省博市博還有專題博物館是怎麼分配的?

實在擬不好題目。


既然問的是「文物出土」,除了盜掘出土或者通過偶然發現直接被博物館收藏外,剩下的基本上都是考古發掘獲得的遺存了。那麼這些發掘品在進入博物館之前,還有一個環節是被考古發掘單位保管。注意,國內現在一般的考古發掘單位與博物館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例外是一些博物館內有考古發掘的業務部門和發掘資質,如國博、故宮、南京博物院、福建博物院等),考古所和博物館通常是文物行政部門管理的、各自獨立的事業單位。

可以想像在國內的體制環境下兩者之間文物的移交或分配並不順暢。理論上按照法律規定,除了少量留作科研標本,考古發掘單位應當在完成發掘報告後6個月內、經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批准,移交給國有博物館。事實上相對於龐大的發掘出土品來說,移交出去的是少數,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發掘品 (標本) 由各地考古研究所保管。《文物考古研究所庫房及考古發掘品保存現狀調查研究》項目組2008年做過調查,根據來自全國 32 家具有考古發掘團隊資格的考古研究所(部門) 上報數據整理,我國考古發掘部門保管的發掘品 (主要是完整品及可修復品) 總數在340 萬餘件左右。

這也是前段時間國博館長在政協提案的原因所在。據報道,他在調研中發現,「一些考古單位長期拒不移交考古出土文物」,「全國各地有上百萬件珍貴出土文物長期積壓在各級各類考古發掘單位,文物資源閑置情況嚴重」。因此他應採取「得力措施」讓文物「活」起來,具體就是「將考古發掘文物分配權從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分配為主調整為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進行分配,不再把提交考古發掘報告作為移交出土文物的前置條件」。這引來不少業內人士吐槽。

現狀就是,博物館埋怨考古部門不執行辦法移交文物 ,豐富博物館藏品無從談起 ;而考古部門表示願意根據 《考古發掘品移交管理辦法 (試行)》(國家文物局,1998)第12條的規定移交——「考古發掘品移交應按文物出土單位進行,不得將同一出土單位的文物分別收藏「,但博物館僅接受精品部分 ,導致移交工作無法開展。問題在哪裡?

首先是考古發掘品的屬性或者定位不清。發掘出土的遺存是否都是法律意義上的文物?如果是就應當全部移交,但博物館通常只願意接收其中很少一部分(所謂「精品」),剩餘的多數可能沒有多少展示的價值博物館是堅決不要的;如果不是,那文物移交給博物館,那非文物發掘品各該咋辦?且不說同一出土單位的不同遺存分置兩地產生的麻煩,關鍵是法律上並不承認考古所是一個「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致使發掘品保護和保管工作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相關經費也難以落實,但是卻要承擔博物館看不上的發掘品的實際保管工作,庫房不堪重負是顯而易見的。

其次是考古發掘品產生的權益。辦法第15條規定,「考古發掘品移交後 ,收藏單位應保證原發掘單位的研究、教學之用。移交後的考古發掘品在展覽時應註明原發掘單位。」有幾個博物館能做到?大部分文物一入博物館庫房,再想由館外人員拿出研究便難如登天,手續繁瑣不說,甚至還被索取資料費,找誰說理去?辦法第 16 條還規定:「移交後的考古發掘品赴境外展覽時,在代表 團和隨展人員的組成上應根據展覽需要充分考慮原發掘單位人員 ,外方提供的展覽費用應按一定 比例分配給原發掘單位 。移交後的考古發掘品在權益上發生爭議時,由原審批部門裁決。」但是 ,實際上有許多省博物館並未按照此執行 ,基本沒有考慮到考古所的利益。尤其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移交的文物,考古所基本無法享受到辦法所規定的權益。保管出土文物既有成本(場地、人員和保護經費),又會產生經濟利益(借展等),這是必須正視的現實,不管考古所還是博物館,各自心中都有一筆賬,然而當前的管理體制並沒有理順兩者之間的利益糾葛。難怪陝西省所要自己建博物館,這也許能給大量發掘出土的殘次品、重複品的歸宿問題探索一條新路,然而恐怕更會斷了原有博物館的重要藏品來源、進一步激化考古所和博物館之間的矛盾。

最後多說一句,出土文物理應交給最能充分利用其價值的地方,然而現實中博物館之間的良性競爭很難實現,出土文物移交和分配其實是靠行政指令。也就說是,不是業務越好越能得到文物,而是權力越大(行政級別高或者關係硬)越能得到更多和更好的文物,這樣的分配方式自然是難以服眾的。

參考文獻:

鄭子良. 試析我國考古發掘品移交之困境[J]. 四川文物, 2010(3):88-91.


根據《文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考古發掘的文物,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移交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國有博物館、圖書館或者其他國有收藏文物的單位收藏。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提交考古發掘報告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並應當於提交發掘報告之日起6個月內將其他出土文物移交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國有的博物館、

圖書館或者其他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收藏。」

從法條和實際情況來說,考古出土品的分配是文物行政部門的行政行為,體現行政部門的意志,除了考古部門保留的標本之外,一般向有利於文物保護(向收藏條件好的文物收藏單位)和出土品研究(向有能力進行研究的文物收藏單位)傾斜。但因為單位之間的封閉性以及研究出土品獲得的各種利益難以按貢獻分配,考古部門將所有或者大部分出土品存放在自由庫房而不移交的情況也大量存在。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矛盾依然不少。考古工作者往往會吐槽,博物館在接收文物的時候,往往指願意接收精品文物。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什麼?現有的法律將保存不可移動文物的重任交給了博物館,但是長期以來因為經費、觀念和權力運作關係等原因,一直沒有給博物館建設足夠庫房的經費、人員編製和土地,有些省份甚至創造出了「文物保護中心」來管理博物館的館藏文物,而博物館被異化為了展覽館。在這種根本矛盾得不到解決的情況下,博物館做出了不得已的選擇。

再深挖體制問題,其實更深層次的問題還有兩個,其一是體制問題,在50年代的時候,中國文物機構體制是博物館和考古隊不分家,往往在博物館下設置考古工作部。從業務的角度講,考古發掘工作多由博物館考古工作部承擔,考古出土物經過專業的分類整理、登記建賬之後,進入博物館的庫房保存,需要展出的就進入博物館展廳展覽,整個業務流程閉合、通暢。50年代後期,博物館和考古隊開始分家,考古隊成為獨立機構,和博物館各有各的建制、各有各的領導,自然會出現部門利益糾紛,但是現在所看純屬於人為。

其二是行業邏輯問題,這是上一個問題的延續,生生拆散原本業務流程閉合的機構之後,文物的效益發揮收到了影響,博物館和考古所的關係一直非常模糊。公眾考古意識萌發之後,考古界已經逐漸認為,向公眾宣傳和普及考古以及考古出土物的信息是考古學的義務,這其實會和博物館發生嚴重的理念衝突,而且會造成文化體系的割裂和對抗。

回到問題的核心,即文物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問題,當我們認為文物流傳的歷程、文物與所在地域的關係都是文物的價值之後,那種單純以行政權力和業務水準高低來決定文物去向的價值觀念就值得商榷了。需要建立一種利益相關方的協商機制來解決問題,然而目前各級地方政府日益將所在地出土的文物視為自己的財務,所以目前文物的歸屬有逐漸地方化的趨勢。今年觀察成都市的文物配置,早期考古出土物多在省博物館;經典化的考古發現多在遺址博物館,譬如金沙遺址博物館;近年來的新發現多在成都市博物館。有些行政權力特別地方化的博物館,省博物館甚至無力調動基層出土的文物,譬如山東實際上在文物領域,省權是比較弱的,所以形成了一種縣級博物館普遍較強的特色。


一般來說,博物館的新入藏文物主要分四大類來源:

1、考古部門的正常移交。文物保護法規定的除少量作為科研保存在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之外的出土文物,移交給相應博物館。目前這是省、市級博物館藏品的主要來源。分配原則上多是向有利於文物保護來傾斜,但實際執行上,各省情況差異很大。盱眙大雲山漢墓案例中盱眙博物館想從南京博物院中分一杯羹就是明證。這個類別有一個變種,就是破案收繳後政府劃撥給博物館的類似第一種類來源。

2、博物館的研究部門參與發現,協議獲得。一些大型博物館的研究所與政府合作,進行考古勘探與發掘。「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並且明確最終的文物分配雙方佔比。

3、深入社會的廣泛徵集、社會人士的友好捐贈。這個就是沒有爭議的。上博基本算是友好捐贈的超級獲益方。

4、拍賣會獲得。這個也沒啥爭議。上博、故宮、首博、湘博都在拍賣市場上趟過水。

國內博物館建設往往展覽內容在陳列布展結束後基本不會有大的變動,所以小博物館在建設時候會拚命要文物,建好後估計就更希望省級博物館能接手。這也出現過多次。

再說說國博。國博的古代中國,也就是原來歷史博物館的通史展,很多文物由於歷史原因是從下面直接收上來的。比如婦好墓,國博、河南省博和河南社科院基本三分天下各有其一。這是歷史問題。改革開放以後,國博的文物獲取難度越來越大,各省更喜歡文物在本省的博物館中。所以809000年代的大型考古發現,國博獲取的非常非常少。

國博目前的新入藏藏品主要是政府劃撥。比如最近在搞的國家博物館「近藏集粹-中國國家博物館新入藏文物特展」專題展覽,就明確說是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劃撥。


博物館展出文物的商業收入,研究所自然想分一杯羹。

但是,沒有研究所參與和指導的淺層次展覽對開啟明智沒啥大作用,只是滿足了大眾的好奇心而已!

不能寓教於樂地講清楚文物的價值和對培養兒童各方面修養的好處,文物的商業開發往往引不起大眾的響應。

歐美的博物館在吸引青少年參觀者方面,做足了文章。

不扭轉大眾看西洋景的參觀觀念,文物就失去了它的意義!

不能講好鬼故事,博物館就是一根雞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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