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審視晚清立憲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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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清末立憲派,很難下一個確切的定義,但一般指清末在野的主張立憲並且積極參預和推動憲政改革的人士。立憲派大體包括如下互有交叉的兩部分人:清末立憲團體的參加者,特別是其中的組織者及活躍分子;諮議局和資政院的部分議員。按照國內史學界流行的說法,立憲派是資產階級,具體地說,他們是民族資產階級的上層,他們的政治立場、社會活動都能從這一階級本質中找到原因,辛亥革命的走向也因他們的階級本性而受到影響。筆者原也同意這一說法,但從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逐漸產生了完全不同的認識。立憲派不是真正的資產階級應該說,在國內史學界,資產階級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從經濟的角度去分析時,資產階級就是企業家;而從政治的角度去分析時,凡是晚清時期主張革命的、主張立憲的,以至在新學堂、新軍、報館等任職的人物,都被認為是資產階級。於是,立憲派就理所當然地被視為民族資產階級的上層。然而,在《共產黨宣言》第一章中,恩格斯明確指出,「資產階級是指佔有社會生產資料並使用僱傭勞動的現代資本家階級。」《中國大百科全書·經濟學》卷也認為資產階級是「佔有生產資料剝削僱傭勞動者以榨取剩餘價值的階級」。由此可見,只有擁有生產資料僱傭工人進行機器生產的近代企業家,才能算資產階級。把現代社會的知識分子等成員算作資產階級,實在是我們的誤解。按照這個標準,晚清立憲派顯然算不上資產階級。我們且舉歷史學界公認的有影響的二十位立憲派人物為例來加以說明。這二十位是:梁啟超、張謇、鄭孝胥、湯壽潛、譚延、孫洪伊、蒲殿俊、湯化龍、梁善濟、林長民、吳景濂、袁金鎧、許鼎霖、雷奮、馬良(馬相伯)、張元濟、羅綸、孟昭常、羅傑、謝遠涵。在這二十人中,馬相伯系天主教世家,不考科舉;羅傑是附生;雷奮是秀才,袁金鎧是貢生;其他16人都有舉人以上的功名(舉人8人,進士8人),佔總數的80%。這些人士中,真正具有企業家身份的,只有張謇、許鼎霖等寥寥數人。而張謇這樣的人物之所以有極大的社會影響,固然由於他辦企業的成功,但更重要的在於他有狀元這樣一個身份。上海辦企業成功的人多得很,但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有張謇這樣的地位和在立憲運動中的影響力,原因很簡單:他們不是紳士。當然,僅僅這二十個人,有人會認為選取人物的標準有問題。據台灣學者張朋園的統計,各省諮議局的議長副議長,幾乎都是進士舉人出身,當然,議長副議長也未必全是立憲派,但這兩項統計合起來,可以說明一個問題:立憲派的身份背景,不是資產階級,而是紳士。不能否認,上海、廣東這些近代企業家較多的地方,企業家們曾支持立憲。但他們從不是立憲運動的領導者,而是新紳士的追隨者和尾巴。他們不但沒有紳士的影響力和政治能量,也缺乏對政治的熱情。立憲派是清末新政中成長起來的新紳士紳士是傳統社會的精英。一方面,他們有傳統的科舉功名,或曾擔任過政府官員,在地方社會有著顯赫的地位,對民眾有著非常大的影響。在晚清,紳士們維護清政府的統治,是清政府統治的基石。另一方面,清政府也給予紳士種種特權,如減免賦稅、可以出入官廳、參與地方審判等。因此,紳士和清政府可以說是一種互相支持、互相利用的關係。一般來說,紳士是保守的,他們比較傾向維護傳統的體制和意識形態,因為這與維護他們的地位和在地方的威望是一致的。但在清末新政時期,紳士階層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過義和團和八國聯軍事件的打擊,很多紳士也像清政府的大多數官員一樣,終於認識到閉關鎖國那一套不行了。因此,在新政的大背景下,不少紳士放棄了過去的保守觀念,致力於興辦新式學校、新式企業等新政措施。等到日俄戰爭之後,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這些參與新政的紳士們又大多加入爭取立憲的行列。然而,就在這一過程中,他們有不少人出國考察、遊覽甚至進新學堂學習或留學,獲得了新的知識;也有一些人參與興辦企業,成為實業家,因而在思想觀念上也逐漸發生了變化。這一切說明,紳士階層正處在一種由傳統精英向現代社會精英轉變的過程中,正在成為新紳士。當然,後來的中國歷史證明他們並沒有真正完成這個轉變,而是被新興起的新知識分子階層取代了。如果說新政使部分舊紳士轉變為新紳士,那麼預備立憲則給了新紳士登上全國政治舞台的機會。在清政府實施新政以前,紳士在地方有著巨大的影響。但是,他們是分散的,各自為政的,他們互相之間在政治上很少聯絡。甲午戰爭時,康有為、梁啟超曾發動舉子們公車上書,然而上書過後他們就各奔他鄉,沒有在政治上留下什麼大的影響。直到清政府宣布預備立憲後,中國的紳士集團才很快發生一個重大的變化。由於預備立憲,清廷放鬆了對集會結社的限制,使各地的紳士有機會成立形形色色的立憲團體,朝廷公開設立的諮議局、資政院也給他們提供了新的合法的活動場所,再加上報紙、雜誌、電報等大眾傳播媒介和信息手段的迅速增加,輪船、火車提供的較以前大為便利的交通也容易促成新紳士形成全國性的集結。一旦有了一致的政治要求,此處一聲號召,全國立即呼應。所以,作為全國政治上舉足輕重的一種勢力,立憲派是清末新政和預備立憲的產物。立憲派的政治信仰是開明專制清末最後數年,立憲派奔走呼號,力圖爭取在中國實現立憲君主制政治模式。這給人留下一個深刻的印象:似乎立憲派信奉的是民主。的確,在清末,立憲派主張英國模式。但是,如果把清末民初立憲派整個活動聯繫起來分析,我們就會看到,事情遠非如此簡單。民國初年,他們為什麼支持袁世凱?為什麼不惜與革命派——他們曾攜手推翻清王朝——對抗?因為他們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人物,他們認為這個強有力人物領導的強有力政府,才可以重整河山,帶領中國走出危機。而這個強有力人物使用的方法,絕不會是民主的。當然,他們也希望並且相信,在強有力人物和強有力政府的統治下,他們能獲得一席之地。在立憲派的心中,在這個天崩地解的時代,只有袁世凱才是真正的強有力的人物。所以,張謇在辛亥革命還沒有爆發的時候,就到彰德拜訪袁世凱。依賴強有力人物和強有力政府來治理國家,說明立憲派並不是民主的信仰者。熟悉梁啟超的人都知道他在晚清提出的開明專制論和在民國初年提出的強有力政府論,雖然過去我們對此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但實際上這才是立憲派政治理念的核心。這毫不奇怪,立憲派的出身,他們所受的教育,決定了他們不可能是民主和法治的真正信奉者。誠然,一些立憲派人士如梁啟超在宣傳民主、民權、法治、憲政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而且恐怕並不比革命派做的少。但這不是他們骨子裡的想法,或者說不是他們的行為方式。也許理智與情感是分離的:理智偏向民主政治,情感和真正的行動則趨向開明專制和權威主義。換一個角度說,清末立憲派之所以堅決主張立憲,是因為只有立憲,才能限制他們不信任的滿族貴族的權力,才能讓他們在政權中擁有一席之地。當然另一方面他們也堅信,只有立憲才能夠挽救民族的危亡。這樣,所謂立憲就只是一個手段,一個強國禦侮的手段,而不是他們真正的信仰。因此,立憲派的政治主張和信仰可以用下面幾條概括:第一,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第二,強烈要求參與政權;第三,信仰開明專制或權威主義。立憲派的反滿情緒及其與清政府的分歧立憲派或新紳士是主張實行立憲的,他們不想革命,也不希望革命的發生。但是,有兩點我們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第一,在新政和立憲中有所轉變並具有一定能量的他們,急切希望在全國政治上有發言權,在政府中有他們的一席之地。第二,他們雖然不革命,但對滿族貴族壟斷政權核心的狀況不滿,就是說,他們也有反滿情緒,雖然這種情緒遠遠不能與革命派相比。他們尤其不滿慈禧太后和光緒帝去世以後少壯親貴把持政權的局面,他們不相信這些紈絝子弟能夠帶領國家走出危機,走向富強。能夠完成這樣的艱難任務的,只有他們自己。當他們期待的預備立憲詔書頒布時,他們曾為之歡欣鼓舞。但是,這種高興的心情並沒有持續多久,他們與清政府的矛盾就暴露出來了。實際上,立憲派人自己明白,立憲的實行固然可以延續清政府的統治,但必須以皇權的削弱為代價,填補皇權削弱這個空白,便是立憲派自己。換句話說,立憲派人支持清政府不是無條件的,是要以清政府的讓步也就是讓他們參與政權為條件的。立憲派人是否支持清政府,要看清政府是否應允這個條件。不僅如此,立憲派之所以一再要求開國會,是因為在他們的內心深處,實際上有一個不能說出來的願望:就是要以國會來控制清政府,控制這個日益衰敗的無能的政權。作為個人來說,他們可能有各種各樣的想法,但作為一個社會階層或政治勢力來說,他們的意圖就在於此。清政府存在的時候,他們要向清政府爭地位和政權,後來革命爆發以後,他們同樣向革命黨爭地位爭政權。武昌起義以後立憲派人的行動也證實了這一點。然而,在宣統年間的清政府中,已經沒有人能夠真正認識到清王朝所面臨的危機,更不會有切實可行的解決危機的辦法。他們不會意識到這些既沒有槍也沒有炮的立憲派人士能夠對清王朝的生存造成威脅。所以,當清政府不肯立即開國會之時,當皇族內閣成立之時,立憲派對清政府的有限支持也就宣告終結了。立憲派離心傾向的加劇以及最後對清政府的絕望帶來了嚴重的後果。武昌起義爆發後,由於立憲派加入革命陣營,使革命的進程大大加快了。前面說過,立憲派人在地方上有著相當大的影響,這種影響不但是對民眾的,也包括對相當多的地方官員。因此,從武昌起義到清廷宣布退位,不過幾個月時間,一個貌似強大的政權在這麼短的時間裡就土崩瓦解,立憲派拋棄清政府應是一個很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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