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筆記】用謙虛來對治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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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教育宗喀巴廣論入行論索達吉堪布 | 分類: 佛光普照 |
再過幾個小時,又是每周一次的廣論研討班了,昨天深夜在備課時,複習了前兩周的課程內容,有點感想,就寫上幾句,權當末學的聞思記錄好了。 我們都知道,《菩提道次第廣論》是宗喀巴大師所造的一部殊勝論典。可是,宗大師本人卻不認為這部論典是他所造。在《廣論》的「釋道前基礎之造者殊勝」部分,他很明確地寫道: 總此教授,即是至尊慈氏所造,現觀莊嚴所有教授。別則此之教典,即是《菩提道炬》。故彼造者,亦即此之造者。彼復即是大阿闍黎勝然燈智,別諱共稱勝阿底峽。 換句話說,在宗大師看來,《廣論》其實是彌勒菩薩和阿底峽尊者的共同作品,尤其是阿底峽尊者的《菩提道炬論》,更是《廣論》的藍本。在這個方面,宗大師和孔老夫子倒是非常相似,因為孔子一直都說他是「述而不作」。但事實是否如此呢?末學認為,這是宗大師在我們這些凡夫俗子面前顯現出來的謙虛之德,是聖者之風範。 其實,在造論前示現謙虛,似乎是印藏諸大論師的優良傳統。在《入菩薩行論》當中,造論者寂天菩薩在開宗明義的前幾句頌詞里,也是這麼說的。請看頌詞(根據索達吉堪布譯本): 此論未宣昔所無,詩韻吾亦不善巧,是故未敢言利他,為修自心撰此論。循此修習善法故,吾信亦得暫增長,善緣等我諸學人,若得見此容獲益。 根據索達吉上師仁波切的講解,寂天菩薩在這裡主要表述了《入行論》的內容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都是佛菩薩和前輩論師們說過的,而他的文筆也不好,所以不敢說是為了利益眾生,而是為了自修所寫的,用現在流行的話語說,就是「自我修行評估報告」。所以,「如果遵照這部論典的次第修習善法,我相信自己對佛法三寶的信心會暫時得以增長,與我具有同等善緣的人,以後如果見到此論,也可能會有一定的幫助」(這段是從索達吉上師仁波切的講記里抄錄過來的)。 作為被三有眾多煩惱所縛的凡夫,我們看到寂天菩薩和宗喀巴大師這些圓滿教證二德的聖者,猶能如此謙虛,是不是應該感到汗顏?就說我自己好了,不也曾經有過寫了幾篇其實不算什麼的破文章,就自鳴得意,到處吹牛說自己的見解有多麼的獨特,有多麼的有創見嗎?果真如此嗎?也只有自己知道。古人早就說過「天下文章一大抄」,作為文字工作者,我對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自己寫過的東西,真的一點都完全沒有抄襲過前人嗎?我敢很負責任地說,沒有一樣完全是自己的!其實都是抄的,只不過是抄得高明些,把前人寫過的東西,梳理了一番,重新排列組合一下,再用自己的話語表達出來而已。 結論就是,我們至少可以從寂天菩薩和宗喀巴大師身上,學到兩樣東西,一是不打誑語,自己寫的東西本來就源於前人,就要坦白承認,說明來歷;二是一定要謙虛,就算自己真的是很了不起,但也要認為自己其實沒有什麼,否則就很容易滋長傲慢的心理。 古德云:「我慢高山,不留法水。」《書經·大禹謨》亦云:「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吾輩佛法行者,無論何宗何派,若想修行有所進步,務必拿出愚公移山的勇氣和毅力來摧毀「我慢高山」,而謙虛應該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法,因為這並不深奧,無須傳承,也不必灌頂,是我們每個人都夠做到的。【廣論筆記】菩薩行者必須「終生學習」一切(2013-08-25 21: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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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廣論宗喀巴菩薩眾生學習教育 | 分類: 佛光普照 |
今天上廣論班的主要內容,是宗喀巴大師引經據典地告誡大乘修行人不要看不起小乘,拒絕學習小乘法門;以及告誡密乘行者不要看不起顯教教法,棄六度萬行如敝屣。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沒有地基又哪來的高樓和天台?總不可能建造一座只有11到60層,卻沒有1到10層的高樓吧?也不可能只建天台,下面的建築全都不要的吧?雖然成語里有空中樓閣的說法,但那所指的其實就是子虛烏有之事! 其實,僧伽斯那尊者在《百喻經》里,就舉了一個「三重樓喻」來斥責這種好高騖遠的愚蠢想法。經云: 往昔之世,有富愚人,痴無所知。到余富家,見三重樓,高廣嚴麗,軒敞疏朗,心生渴仰,即作是念:我有財錢,不減於彼,云何頃來而不造作如是之樓?即喚木匠而問言曰:「解作彼家端正舍不?」木匠答言:「是我所作。」即便語言:「今可為我造樓如彼。」 是時,木匠即便經地壘墼作樓。愚人見其壘墼作舍,猶懷疑惑,不能了知,而問之言:「欲作何等?」木匠答言:「作三層屋。」愚人復言:「我不欲下二重之屋,可先為我作最上屋。」木匠答言:「無有是事。何有不作最下屋而得造彼第二之屋?不造第二,云何得造第三重屋?」愚人固言:「我今不用下二重屋,必可為我作最上者。」 時人聞已,便生怪笑,咸作是言:「何有不造下第一屋而得上者?」 譬如世尊四輩弟子,不能精勤修敬三寶,懶惰懈怠欲求道果,而作是言:「我今不用餘下三果,唯求得彼阿羅漢果。」亦為時人之所嗤笑,如彼愚者等無有異。 雖然《百喻經》的這個譬喻,指的是那些不願精勤修行,只想一步登天證得阿羅漢果的聲聞乘行者,但是其理則一,同樣可以用來形容那些不學聲聞教法就自詡為大乘菩薩行者,以及不學六度萬行就認為可以即身成佛的密乘行者。 先不說密乘行者為何不能偏廢顯教基礎,就以大乘顯教來說好了。吾等大乘行人,只要是發了為利有情願成佛的菩提心,就一定要遍學一切,不僅要學三乘內道,還得學種種世間學問,甚至外道之學,如《菩薩地持經》所云:「心無疲厭,於一切明處悉方便學」、「四者求精進,一切明處求故」。因為只有這樣,菩薩才能掌握各種各樣的方便,度化無量無邊的眾生。所以,我們大乘菩薩行者,一定要立下「終生學習」的誓言。這裡的「終生」,可不是一生一世,而是生生世世。 當然,菩薩要廣聞博學,必須要先有定見才行,否則不僅不會轉境,反而會被境轉了。別說是我們這些凡夫,就算是初地以上的持地菩薩,有一次也差點就被化身成帝釋天王的魔王波旬給忽悠了過去,幸好是維摩詰居士趕來,降服了魔王波旬,解救了他。而維摩詰居士之所以能降服魔王,就是因為他掌握到了方便——魔王不是要供養美女給持地菩薩嗎?他不敢要,維摩詰居士敢要!(詳見《維摩經·菩薩品第四》)這樣的方便法門,當然是維摩詰居士在因地修行時「於一切明處悉方便學」學來的本領。 結論就是,聲聞乘行者可以不學菩薩乘(大乘顯教)教法,因為他們沒有發菩提心,但是菩薩乘行者不能不學聲聞乘教法;同理,菩薩乘行者可以不學金剛乘(大乘密教),但是金剛乘行者卻不能不具備顯教的基礎,此即所謂的「先顯後密」。分享:
【廣論筆記】切莫舍法、謗法及自贊毀他(2013-08-28 1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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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廣論自贊毀他舍法謗法教育 | 分類: 佛光普照 |
今天這篇廣論筆記,是接著前天那篇《菩薩行者必須「終生學習」一切》寫的,所思考和討論的還是星期日上課的範圍,即《菩提道次第廣論》的「釋道前基礎之教授殊勝」部分中,從「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辦菩薩求事所有方便……」到「……甚易生起尤重異熟毀謗正法深厚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說」這幾段。 前天那篇筆記的重點,是放在大乘菩薩行者不僅要學習聲聞乘教法(除了追求自我解脫當自了漢的部分以外),還應該廣學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如此方能為廣度無量無邊的一切眾生儲備資糧。今天的討論重點則是在於,倘若上上乘不僅不願意修學下下乘,反而以身口意三門加以譏諷或否定,將會有什麼過患。 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在非佛教徒之間,也不會發生在佛教徒和非佛教徒之間,只能發生在不同宗派的佛教徒之間,因此可以說是佛教的「家務事」。既然是「家務事」,身為佛教大家庭的一員,也就不怕敞開來談了。只要稍微留意,不難發現以下幾種情況: 一、北傳佛教的個別修行人,把南傳佛教視為小乘,力主北傳的大乘佛教是如何如何的殊勝。 二、南傳佛教的一些修行人,則堅持北傳大乘佛教的經典「非佛說」。 三、漢傳佛教的一些修行人,對藏傳和南傳佛教行者吃肉而不吃素,頗為不滿。 四、藏傳內部、漢傳內部和南傳內部,個別宗派之間,因為見地不同、修法不同、傳承不同等等,各以自宗為最殊勝,而輕視他宗。 若依宗喀巴大師在《廣論》這段文字里所言,上上乘是不能輕視和否定下下乘的,也就是說,菩薩乘不能否定聲聞乘,金剛乘則不能否定菩薩乘和聲聞乘。倘若菩薩乘行者和金剛乘行者有此等行為,則已構成謗法或舍法之罪,具體如何則須視其情況而決定。 何謂舍法?舍法就是捨棄正法。說這個法好,那個法不好,應該學這個法,不該學那個法。譬如學凈土宗的勸學禪宗的說,禪宗要利根才能學,應該改學凈土;學密宗的則勸學凈土宗的說,應該棄凈修密,可以即身成佛。諸如此類的,都構成了舍法罪。五明佛學院的益西彭措堪布在回答弟子有關什麼是舍法罪的提問時說: 「所謂的舍法是通過身口意三門棄捨正法,由此造作的罪業就是舍法罪。如《諸法攝要經》中說:『文殊室利,若有人思維佛說之法中,或為勝妙,或為不勝妙,則彼舍正法也。若說此法為應理,彼法不應理,則彼舍正法,並已誹謗善逝,詆毀僧眾也。』」 至於什麼是謗法,其過患又何在?還是請佛陀自己來說好了。以下是佛陀在《大乘方廣總持經》中對文殊菩薩說的一段話: 我從久遠阿僧祇劫具足成就無上菩提,以善方便廣為人說,令諸眾生遠離惡趣。文殊師利!若有愚人謗微妙法,即是謗佛,亦名謗僧。又作是說:「此法是,彼法非。」如是說者,亦名謗法。 「此法為菩薩說,此法為聲聞說。」作是說者,亦名謗法。 「此是菩薩學,此非菩薩學。」作是說者,亦名謗法。 復作是言:「過去佛已滅、未來佛未至、現在佛無住,唯我獲得陀羅尼法。」作此說者,亦名謗法。 以謗法故,言得陀羅尼者是不凈法。於真法師毀謗所修,復謗法師雖有解慧不如說行、復謗法師行違於道、復謗法師身不持戒、復謗法師心無智慧、復謗法師意無明解、復謗法師言無辯了、復於如來所說文字心無信受、復作是言:「此修多羅是,此修多羅非;此偈經是,此偈經非;此法可信,此法不可信;見正說者妄作異論,於聽正法者為作留礙;此是行,此非行;此成就,此非成就;此是時,此非時。」諸如此說,皆名謗法。 複次,文殊師利!若聲聞說法、若菩薩說法,當知皆是如來威神護念力故,令諸菩薩等作如是說。文殊師利!如彼愚人於佛現在猶生誹謗,況我滅後,受持我法諸法師等而不被謗?何以故?魔眷屬故。當知是人墮於惡道。 如彼愚人貪求利養,以活親屬,於如來法心無信念,而復破壞如來教法。彼人親戚以朋黨心往婆羅門家及長者所,作如是說贊彼愚人:「於法於義能知能解,明達根欲善為人說。」受他信施曾無慚愧,以謗法故,身及眷屬俱墮地獄。 無論是舍法罪,還是謗法罪,如果犯了不發露懺悔,其結果只有一個,就是下地獄!因為舍法也好,謗法也罷,都是比五無間罪還要嚴重的大罪!更為嚴重的是,五無間罪沒有幾個人會犯,即使想犯現在也只剩下前兩條,即殺父和殺母,因為現在少見阿羅漢,想殺也找不到;出佛身血,釋迦如來已涅槃,彌勒佛尚未降生;破和合僧也很難。可是,與難犯的五無間罪相比,舍法或謗法卻是任何佛教徒,只有稍微一不留意,就會犯下,並且還是犯了自己卻不知道的。 為了防止菩薩乘行者犯下嚴重的舍謗法罪,無論是漢傳佛教所宗的《梵網經菩薩戒本》,還是藏傳佛教所宗的無著菩薩和龍猛菩薩(即龍樹菩薩)菩薩戒傳承,都明確規定不得「自贊毀他」。 《梵網經菩薩戒本》第七自贊毀他戒為「若佛子,自贊毀他,亦教人自贊毀他。毀他因、毀他緣、毀他法、毀他業。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無著論師在《菩薩地論》中,把「以貪心來自贊毀他」列為四種他勝罪之首;龍猛菩薩則依據《虛空藏經》,在其《學集論》歸納出了十八種菩薩墮罪,其中的「令諸佛教徒,退失圓菩提」、「執說小乘法,不能斷貪等,令他亦持此」、「宣揚自功德,為利養恭敬,以語詆毀他」幾條,應該都算是「自贊毀他」。(據索達吉堪布《入菩薩行論·善說海》講記) 從以上不同傳承的菩薩戒可以看出,作為大乘顯教的菩薩行者,如果在身口意三門「自贊毀他」,毫無疑問,就是犯了菩薩戒!那麼,大乘密教行者又如何呢?更加嚴格!密宗十四根本戒的第六條就是「詆毀宗派」。根據慈誠羅珠堪布的說法,「如果對某個教派具有瞋恨心,或毫無根據地信口雌黃,說某教派的教理不是佛所宣講的,比如認為某部經典不是佛宣說的等等」,就違反了此一根本戒,如果不懺悔乾淨,是要墮下金剛地獄,難有出期的。 相信正是因為深知佛弟子很容易犯上舍謗法罪,所以日常法師在講解這段廣論內容時,分別在三處地方用了「下地獄」這樣嚴重的字眼,來警醒佛弟子。常師父真的是苦口婆心呀! 宗薩欽哲仁波切最近在其「正見網站」上發布的「給所謂「金剛乘」弟子的社交網站行為準則」中,有兩條也與「自贊毀他」有關,列之於下: 切勿誇耀你的上師:無論你認為自己的上師有多偉大,為了你自己之故,最好把虔敬心放在自己心上就好。切記,作為佛教徒不是參加某種膜拜式的異教。如果你認為自己的上師比別人的上師更好的話,那麼你可能也認為你的「平等舍」與「凈觀」都優於別人的「平等舍」與「凈觀」。 尊重他人:若是沒有上座部與大乘作為基礎,就不會有金剛乘。金剛乘修行者若是鄙視或輕視上座部與大乘佛教的話,那是全然愚蠢的。如果你認為攻擊其他佛教徒就能改善佛教的話,請你幫佛教一個忙,不妨集中火力攻擊你自己的我執與偏見。 結論就是,吾等佛子,無論何宗何派,也無論師從何人,都是釋迦子孫,所學儘管不同,但都是如來一代時教八萬四千法門之一,若是自宗而非他宗,無異於以佛手擊佛足,與出佛身血有何異哉!宜為龍象,莫當獅蟲!以下附錄晉美彭措法王如意寶最後的遺教《凈觀他宗 專修自宗》及益西彭措堪布的釋義,盼諸君細讀之,深思之,篤行之。
凈觀他宗 專修自宗——晉美彭措法王圓寂前最後的遺教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造頌益西彭措堪布譯頌並釋頌曰: 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凈觀一切他宗我心語。
一、平等恭敬皈依一切法門 善緣的弟子們,你們切莫以偏袒心狹隘地分別自他,執著自己的宗派,這樣很容易造下毀壞自他的舍法大惡業,但願你們一心修持與自己有緣的本尊法門,同時以清凈心觀一切他宗法門,請謹記老父我的這句忠言心語! 隨著五濁洪流的日益洶湧,眾生福報的日益衰減,在這個世界,能明辨善惡、是非、了不了義的大德智者已寥若晨星,邪魔外道世智辯聰者紛然出世,於是乎邪說橫行、黑自顛倒。如斯之徒,將法說為非法,非法說為法,正法甚為模糊,而無知愚夫競相追逐大興謗業,真可謂是群魔亂舞!再看佛教內部,忠實的佛弟子中亦多缺乏聞思智慧,不明佛陀教法的了不了義及祖師大德應機建立不同宗派的密意,更不明白各宗大德幻化游舞般辯駁破立的目的,這樣一來在凡夫分別妄心的驅使下,勢必演成是此非彼、立自謗他的混亂局面,佛所懸記的末世斗諍堅固惡相也就隨此共業日益滋長起來。有多少人尚不知道,就是憑藉著這種顛倒邪慧的無知妄評、狹隘偏袒的感情用事,使得佛教內部宗派對立、勢同水火,而原本圓融無違的佛法變得分崩離析,佛弟子間亦分黨分派形同散沙,他們意氣用事地以貪心護持自宗的上師、法門、道友,同時以嗔恨、嫉妒心毀謗打擊離一切戲論,從顯現而言則開示法身常樂我凈離言絕思的大無為法。所以在佛法的究竟義中雖說空不墮斷見,雖說有不落常見。為了對治眾生的顛倒實執,宣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一切皆為痛苦不凈,而相應聖諦涅槃時則宣說真空妙有雙融、不墮諸邊。其目的是以名言之理使眾生認識到有漏輪迴的過患,觀無常痛苦無我不凈,從而可厭離三有;以勝義之理使眾生了知自性空,由證人空得小乘涅槃,及證法空遠離二障,得大涅槃。所以佛陀教言完全相合於二諦本性,相反,外道為邪分別所染,其見解非常即斷,與諸法本性相違,故應判為非法。因此欲判斷某宗某派的法門是否為正法,必須以四法印的正印來印持。 儘管佛法在傳播的過程中,由於地域、語言、根性的不同,為了隨順眾生,會有語言表達、修行方法的差異,但只要法門的內涵與佛法的宗旨一致,便應平等承認都是清凈的佛法。如今地球上存在的南、北、藏傳佛教,雖然形式各異,傳承各不相同,但都是釋迦牟尼佛所傳的佛法,因此彼此之間不必排斥毀謗。再者以佛法而言,由於眾生的根基千差萬別,所以相應眾生根基建立的法門也就各不相同。佛在世時曾三轉法輪,佛滅度後教分大小顯密,僅一小乘又有十八部教,大乘顯宗唯識、中觀,一一門中又開多門,此外金剛乘密宗亦有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四部之別,如是法門無量各立其說。面對這些,倘若弘法之士無有善加抉擇的智慧,則很難避免謗舍正法的罪業。所以當務之急,一方面要正確認識到一切法門或暫時或究竟均為引導眾生趨入解脫的清凈佛法,應當平等恭敬皈依。另一方面,一一法門自有其見修行果,差別宛然,不可混濫,所以須明辨法門的了不了義。而欲辨了不了義義,切不可隨心武斷、信口雌黃,凡有所言應有依據,或依佛所授記的聖者龍樹、無著二大菩薩的判定而信受,或具慧之士以四依而辨別。否則毫無根據的隨心妄說,必將種下毀壞佛法、損害自他的惡因。自宗寧瑪巴可依全知麥彭仁波切及沃巴活佛總結的觀點來判斷了不了義………… 因此佛弟子們應以教理作衡量,切勿固執己見,如此才能了知佛法中邊皆甜的涵義。《大集經》云:「五部雖別,不妨諸佛法界涅槃。」誠哉斯言! 二、了知謗法舍法的過患 在這個世界最珍貴的莫過於佛法。昔日世尊因地為求一偈,不惜越過刀山火海,捨棄頭目腦髓;常啼菩薩賣身出血只為求得般若法門;善財童子百城煙水不辭辛勞參叩百一十位善知識;二祖慧可為得安心大法毅然斷臂……諸佛菩薩如是捨身敬法,其原因何在呢?因為佛法是一切世出世間安樂的唯一源泉,下至人天善趣的世間安樂,上至聲緣菩薩佛陀的出世解脫,其中無一不由修持佛法而產生。對於此安樂之源的正法,如以妄心肆意毀謗,則會造下極為深重的罪業。 依經論所示,毀謗正法者與三世諸佛、菩薩、聲聞、獨覺、空行、護法為敵,挑壞無量眾生的正法眼目,使其蒙受極大損害,故而罪業彌天,甚於毀壞南贍部洲一切佛塔及殺害(歹+克)伽沙數阿羅漢。勿論真實謗法即相似謗法亦罪超五無間業。又毀謗正法者捨棄三世如來平等覺智、一切種智,亦是謗法謗僧,失壞皈依戒、菩薩根本戒、三昧耶根本戒。謗法者自壞其身亦壞他身,自飲毒藥亦令他飲,自無信心令他無信。謗法者佛尚不願聽聞其名,何況以眼視之?見聞信敬禮拜恭敬聽其教訓悉皆遭大衰損。 從上種種分析,可知謗法業障之重,相續如染謗法罪,今生如何修行也無法生起暖相,縱現神異實為魔所加持,雖求往生實難得生,此生命終必墮無間地獄,受極大丑陋之身,無數劫中受大苦惱,此間劫盡,轉於他方地獄,他方劫盡復轉他方,如是輾轉,無有盡期。從無間獄出復經十七地獄,長劫受苦,罪盡之後多劫轉為傍生,傍生中出轉生為人,為人生於貧窮下*,生無眼目,或一眼、無舌、無耳、無手,出生於無有三寶的邊地,以等流果縱遇佛法又會起謗。縱入佛門然由往昔業障,心不入道懈怠放逸,心中恆時煩惱,與法極難相應。 縱然勤修,難生功德。《大智度論》云:「毀般若波羅蜜,則為破十方諸佛一切智,一切智破故則為破佛寶,破佛寶故破法寶,破法寶故破僧寶,破三寶故破世間正見,破世間正見故則為破四念處,乃至破一切種智法,破一切種智法故,則得無量無邊阿僧祗罪,得無量無邊阿僧祗罪已,則受無量無邊阿僧祗憂苦。」《大方廣總持經》云:「若有眾生於佛所說,言非佛說,言非佛說即謗法僧,而此謗者當墮惡道,受地獄苦。」上經又云:「阿逸多!汝可觀此謗法之人,成就如是極大罪業,難可出離。」又云:「若有愚人謗妙法,即是謗佛,亦名謗僧。」 《入大乘論》云:「誹謗大乘法,決定趣惡道,此人受業報,實智之所說。生墮地獄中,大火熾燃身,焚燒甚苦痛:業報罪信爾。熾燃大鐵犁,具滿五百數,而耕其舌上,遍碎身苦惱。若從地獄出,復受諸惡報,諸根常缺漏,永不聞法音。設使得聞者,復生於謗法,以謗法因緣,還墮於地獄。」 三、以正知正念防止謗法罪業的產生 如是謗法所感地獄苦報及其餘報至極慘重,信因果者誰願造之?然而欲不受此果,必先滅其因,而欲滅因又依於了知業因之相。若連謗法的業相都不認識,如何能勵力遮止謗業的產生呢?末法時代,由於廢棄了經論的聞思,多少人造下誹謗重業,猶不覺悟,可憐整日服毒,命在旦夕,尚不自知!因此為方便有緣者遠離謗法之罪,以下依據佛經論典宣說謗法的業相。 《遍攝一切研磨經》云:「曼殊師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佛法依理固有了不了義的差別,而依作用,則無論了不了義都是應機所施的妙藥,對於當機者而言,如能相應修習,必可療治無明業病。以此而觀,應知一大藏教同為諸佛如來大悲利生的顯現,如果對此妄分賢劣進而取一舍一,則已造下謗法的罪業。《地藏十輪經》中說:若對聲聞法有信心而毀謗緣覺乘法及阻止他人修持皆造謗法罪。《大方廣總持經》云:「佛言:彌勒!如汝所說,我從成道乃至涅槃,於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誹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又云:「若有眾生作如是言:佛為聲聞所說經典,諸菩薩等不應學,不應聽受,此非正法,此非正道,辟支佛法亦不應學。復作是言:諸菩薩等所修行法,聲聞之人亦不應學,不應聽受,辟支佛法,亦復如是。復作是言:諸菩薩等所有言說,聲聞辟支佛不應聽受。」宗喀巴大師云:「一切佛言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舍,遂成謗法。」米拉日巴大師云:「佛法豈有好壞別,執著宗派即謗法,是為斬斷解脫根。」永嘉大師云:「欲得不造無間罪,莫謗如來正法輪。」 由以上教證,可知謗法的業相極其細微,心如稍有偏袒即易造下,如同行走於獨木橋上身體稍偏便會墮入河中。而要遮止謗法的罪業,必須恆時不離正知正念防護三門,欲使正念堅固,應努力聞思生起諸教無違的定解,方能從根本上破除非理的分別取捨,又應反覆憶念謗法的過患生起恐懼心,以此防護心口的放逸。另一方面,無始以來深植於相續中的謗法習氣非常深厚,為了凈除業習,應當勵力懺悔,而要防止習氣的現行,則時時不能離開正知的觀照,在三門之中尤其要謹防口業。 《大方便佛報恩經》云:「一切眾生,禍從口出,夫口舌者,毀身之斧,滅身之禍……人生世間,禍從口出,當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熾燃,能燒一世,惡口熾燃,燒無數世。猛火熾燃,燒世間財,惡口熾燃,燒聖七財。」 又云:「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毀聖及善人。」倘若自己不懂經論祖語,沒有依教證理證抉擇的能力,最好對佛法的高低賢劣不加評論,唯以此舌根精進誦經、持咒即可。 四、了知誹謗持法大德之過患 自古以來,在佛教中,無論印度大乘二大車軌的開創者,小乘十八部的論師,還是藏漢兩地諸宗的祖師,他們都是不可思議的成就者,如果對其誹謗過患無邊,因佛曾說末法時代我以善知識的形相度化眾生,持法大德為了度化眾生在幻化游舞之中方便示現,究其密意何在以凡夫分別心實難測度,所以對於各宗大德、持法之士切勿妄加評論,否則易造誹謗的深重罪業。 以下引諸教證,以事實略說誹謗持法大德的過患。 《入行論》說:若對已發菩提心的凡夫菩薩生嗔恨心,其心生幾剎那,便當於幾劫中墮落地獄。《三摩地王經》說:若誹謗菩薩較殺南贍部洲一切眾生,其罪尤重。 《大方廣總持經》云:「以惡眼視發菩提心人故,得無眼報;以惡口謗發菩提心人故,得無舌報。阿逸多!我更不見有一惡法能過毀破發菩提心罪之重也。以此罪故,墮於惡道。況復毀余菩薩等。」又云:「爾時達摩以其噁心謗持法者,身壞命終,墮於地獄,經七十劫,具受眾苦。滿七十劫已,墮畜牲中,過六十劫後,值遇香寶光佛於彼法中發菩提心。於九萬世猶生畜牲中,過九萬世已,得生人中,於六萬世貧窮下*,恆無舌根。」 《法華經》中廣說了毀謗法師的嚴重過患,如謗常不輕菩薩者,千劫之中在阿鼻地獄受大苦惱。依此類推,凡具佛法功德者如皈依三寶、受持凈戒、聽聞讀誦、思維法義、禪觀實修、講經說法、證悟成就等,若對其一毀謗則罪過無量。關於受報的情況,大小乘經論及歷代感應錄中廣有說明。身為凡夫,我們根本不具辨別誰凡誰聖、誰有德誰無德的能力,所以切勿以不清凈的噁心觀察他人的過失,更不可惡口對他人抨擊、嘲諷、挖苦、誹謗,而應時刻反省自己的身心言行,發慚愧心,觀別人都是佛菩薩,唯有自己是業障凡夫。 六祖大師云:「世人若修道,一切盡不妨,常自見己過,與道即相當。」又云:「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若見他人非,自非卻是左。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過,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再者如於僧團之中互相惡言相諍,則會毀滅佛法。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云:「比丘喜鬥爭,共相罵詈,彼此諍言,口如刀劍,互求長短,是為疾滅正法。」 《本事經》中也說,若僧眾和合則佛法大興,若不和合則損壞佛法。在五明佛學院,團結和合是全體道友必須遵守的紀律,在法王如意寶講《百業經》時四眾弟子都共同發願:道友間不說惡語,不作毀謗。因此我們應樹立正見,以正念守護三門,切勿違犯上師、佛陀的教言。 五、以正確的態度看待不同的佛法 我們受皈依時,所皈依的是十方虛空界的一切尊法。以教法來說,除此娑婆世界現在宏傳的一切顯密法要之外,過去、未來以及他方國土所宣之法,我們同樣須要皈依,又不但化身佛所傳的法,就是報身法身佛所傳的法也要皈依。因此對於浩瀚如海的諸佛教法我們不能有半點的捨棄,必須全部信受。在四弘誓願中,大乘佛子必須「法門無量誓願學」,我們都反覆念過,應該時時反觀自己是否違背這條誓言。再以證法來說,大小顯密諸乘修行者相續中所攝的一切戒定慧功德都是我們必須皈依的對境。既然如此,為何對具足三學功德的高僧大德不行恭敬反生毀謗、捨棄之心呢?加之他們是大乘僧或小乘僧,也是我們必須皈依的對境。 明朝蓮池大師云:「析理不得不嚴為辨別,入道不得不務有專門。然而執己為是,概他為非,又不可也。此在昔已然,於今尤甚。執一家者,則天台而外無一人可其意,而執簡便者,又復詆天台為支離穿鑿非佛本旨。執理性者,則呵念佛為著相。而執凈業者,又復但不念佛人便目之曰外道。乃至執方山者,病清涼分裂全經。執持咒者,疑顯教出後人口。如斯之類,種種未易悉數。矛盾水火,互相角立,堅壁固守,牢不可轉,吾深慨焉。奉勸諸仁者,曷若各舍其執,各虛其心,且自研窮至理,以悟為則。大悟之後,徐而議之未晚也。」 有人見祖師大德也常互相辯論破立,甚至顯現說呵毀不敬之語,於是草率隨學,豈知畫虎不成反類犬,東施效顰唯現醜態,因祖師大德安住於如夢如幻的境界中大作夢中佛事,外現雖似出語不敬,或將不了義說為了義、了義說為不了義,但其內在本無自相嗔心,也並非不具抉擇了不了義的智慧,實因為了度化各種根機的眾生,有必要作如是的方便顯現。相比之下,凡夫如果立自破他,則可斷定大多難免生起自相的貪嗔,而顛倒了不了義也全是愚痴薄慧所致,這樣在無有方便智慧攝持的情況下,妄加破斥他宗的大德與法門極易造下誹謗的罪業。全知麥彭仁波切的大弟子堪布根霍說:「為了增上智慧可以學習祖師大德之間的辯論,此外如對大德妄加破斥則會產生無窮的過患,連同那些盲目無知的追隨者也因加入誹謗的行列而造下謗法、謗大德的罪業。」 法王如意寶說:時值末法的如今,佛法異常衰微,各宗各派應該互相幫肋,攜手共進,不應互相排斥打擊,如此則佛法會興盛,否則只能加速佛法的滅亡。因此為了平等護持三乘的佛法,為了一切有情暫時、究竟的安樂,為了自己今生來世的前途,我們應當捨棄門戶之見,平息宗派紛諍,彼此讚歎,互相幫助,在根本上應當了知一切佛法都是修行的教授,悉皆圓融無礙、毫不相違。如此則一切教法現為修行教授、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易於獲得聖者密意、自然消滅極大謗法罪業的四種殊勝自然具足。 總之,由於宿世的因緣願力、串習深淺,形成了今生自己學法的根基意樂,無量的法門對自己來說會有緣深緣淺、相不相應的差別,所以擇一最有緣的法門修學自宗、一門深入非常重要,而對一切他宗法門應當一律觀想清凈,這樣才能不造謗法舍法的罪業,對於佛法以及自他都有極大的利益而無任何損害。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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