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影響未來的五大議題
中共十八大再次重申,中國將堅定不移地走改革開放以來逐漸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之路,這是當代中國最重大的政治共識。如何更快更好地將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強國,是近年來我國理論界討論的主題,其中以下五個重要議題與我國的社會進步和民族復興關係尤其緊密。 經濟發展與公平正義 鄧小平開闢的經濟改革道路,翻開了中國歷史的新篇章,也創造了世界經濟史的奇蹟: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年均GDP增長率超過9%,綜合經濟實力躍居世界第二。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中國開始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也指日可待。 俗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中國也為自己的高速增長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其中最重要的代價有兩個。一是由收入差距拉大引發的社會不公平現象。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係數為例,中國已經超過0.47,成為基尼係數偏高的國家之一。二是由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引發的生態惡化。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和環境污染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顯而易見,這兩個代價對中國的未來發展都是生死攸關的:沒有共同富裕和公平正義,就沒有社會主義,也沒有國家的長治久安;沒有生態平衡和良好環境,就沒有人民的美好生活,也沒有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如何處理經濟發展與公平正義的關係便自然引起了人們的反思,許多爭議開始產生:在改革開放30多年後,經濟發展是否還應該繼續成為國家的核心任務?發展到底是不是硬道理?效率與公平相比是不是處於優先的地位?如何縮小日益擴大的個人收入差距、東西部發展差距和城鄉差距?中國會不會掉入「中等收入國家陷阱」?一些極端的觀點也由此產生,少數人甚至開始懷疑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合法性。 中共領導層沒有迴避這些問題,十八大政治報告從兩個方面做出了回應。一是在理論上,正式確立了科學發展觀的指導思想地位。科學發展觀依然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發展是硬道理,以經濟社會發展為第一要務,但它要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二是在實踐上更加突出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它強調必須堅持公平正義和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強調要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調整收入分配格局,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問題。 不難發現,十八大為未來中國設定了一條理想的道路:既要保持經濟發展,又要維護公平正義。 經濟發展和公平正義都是我們追求的目標,兩者都不可或缺。但在現實中,兩者經常會形成一種張力,決策者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節兩者之間的張力,使之保持合適的平衡。過去30多年中我們奉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政策,天平倒向了經濟發展。在接下去的改革中,我們應當把天平適當地倒向公平正義:「既要效率,更要公平」。市場經濟產生效率,但不會自發導致公平。實現公平正義,必須依靠國家的制度性調節。因此,在保持經濟發展的前提下,未來改革的重心應逐漸從經濟領域轉向社會政治領域。沒有社會政治領域的突破性改革,公平正義就難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經濟增長與生態平衡 一方面,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必須繼續把發展當做首要任務。儘管發展不等於簡單的經濟增長,但發展又必須以經濟增長為基礎。另一方面,中國的經濟要可持續發展,又必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這兩個方面之間的張力,引發了人們的一系列疑惑:過去3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是否值得?這種高速的經濟發展可否持續?生態破壞和環境惡化的代價能否承受?經濟增長方式能否轉變,如何轉變?對未來的中國而言,我們應當採取一條什麼樣的經濟發展戰略,「發展優先」還是「環保優先」,或者說「邊環保,邊發展」? 針對這些問題,中共十八大提出了兩個方面的對策。一是通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強調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把擴大國內需求作為戰略基點,優化產業結構,發展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二是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十八大明確提出了要「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著力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十八大報告還特彆強調要加強生態文明的制度建設,加強對生態環境的監管,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相應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 既要保持經濟的高速增長,又要保護生態環境,這幾乎像「魚和熊掌兼得」一樣困難。作為後發國家的中國,絕不能再重蹈早期工業化國家的覆轍。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我們絕不能「摸著石頭過河」。在過去30年中,如果我們還有過「先發展」還是「先環保」,或「邊發展、邊環保」的爭論和彷徨,那麼,在未來的發展中,我們必須毫不猶豫地堅持「先保護、後發展」的基本原則。否則,我們不僅將愧對子孫後代,而且發展本身也將不可持續。 社會穩定與政治民主 社會穩定是國家治理的基本目標之一,它是經濟發展和人民幸福的前提條件。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不可能有經濟的高速增長和人民的安居樂業。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如此深刻而重大的歷史性轉型,仍能保持社會政治的穩定,這是非常了不起的國家治理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這得益於鄧小平制定的「穩定壓倒一切」原則。穩定帶來了經濟的繁榮和發展,經濟的繁榮和發展又催生了人們對自由、公平、尊嚴、參與的新需求。要滿足公民日益增長的政治需求,遏制官員的腐敗和特權,就必須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實質性地推進民主法治。否則,經濟發展和繁榮不但不會帶來公民對政府的更大滿意,反而會減少公民對政府的信任。政治體制改革,歸根結底是推進民主和法治:擴大公民對政治生活的參與,讓人民享有更多的權力和權利;讓法律成為最高的權威,依法對官員的權力和特權進行限制。這是對社會重大利益格局的調整,這種調整不僅會遭到既得利益者的竭力抵制,而且可能導致社會秩序的失控。這樣,社會穩定與政治民主之間便形成了巨大的張力。 在社會穩定和政治民主這一巨大的張力面前,不同立場和觀點的人們便產生不同的穩定觀和民主觀。一些人堅持穩定壓倒一切,一些人認為權利壓倒一切;一些人主張堅定不移推進民主法治,一些人則想方設法抵制民主法治;一些人主張以發展民主來實現國家的安定,一些人則威脅說民主化必將破壞社會的穩定;一些人認為民主與民生不可分離,一些人則將民主與民生截然分開;一些人認為中國既要推進民主又要實現法治,一些人則認為民主與法治是兩回事,中國目前只要法治而不要民主。於是,維穩與維權、民主與民生、民主與法治、腐敗與特權等問題,成為當代中國爭議最熱烈的政治話題。 對於迅速轉型中的中國來說,社會的穩定依然是發展和進步的前提。然而,在現代民主政治條件下,我們需要的不再是以堵為主的靜態穩定,而應該是以疏為主的動態穩定。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動態管理」的概念,表明了動態穩定觀逐漸取代長期以來的靜態穩定觀。相對於社會穩定而言,中共十八大更強調民主法治建設。從十八大報告中可以看出,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發展人民民主,是中國政治發展的根本目標;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國家的核心政治價值;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兩個基本內容;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理想道路;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是推進中國民主政治的現實途徑。 政治的進步是最深刻的社會進步,它用制度的形式將人類取得的文明成果固定下來,從制度上來保證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既要維護社會穩定,又要推進民主政治,這可能是未來中國將要面臨的最嚴重挑戰。成功應對這個挑戰,需要極大的政治智慧。政治體制改革無疑具有風險,但惟有深化改革才能規避重大風險,惟有政治改革的突破,才能避免政治發展的突變。中共是中國惟一的執政黨,執掌著國家的核心政治權力;中共又是一個擁有8200多萬黨員的先鋒隊組織,囊括了廣泛的社會精英,黨自身的改革是中國所有改革的關鍵,在政治體制改革領域尤其如此。中共本身能否成功地從革命黨轉向執政黨,真正實現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科學執政,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在政治體制改革中,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具有壓倒性的意義。對於中國而言,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依法治黨帶動依法治國,是成本最小而成效最大的政治發展途徑。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 發展經濟、保護環境、維持穩定、推進民主、實行法治、倡導公正,所有這些都是我們所要努力達到的價值目標。但所有這些價值都離不開活生生的人,只有與現實的人相結合,這些價值才變得有意義。國家的價值目標最終都是為了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人民群眾才是國家和社會的主體。但是,在中國現實政治語境中,「人民」或「群眾」不僅都是集體的概念,而且還是政治的概念。「人民群眾」可以指任何個人,但任何個人都不能等同「人民群眾」。哪些人屬於人民群眾的範疇,在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標準。在具體的個人與集體的人民之間,存在著微妙而複雜的關係,深刻地體現著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辯證法。沒有共同體的公共利益,集體成員的個人權利也就無從談起;反之,如果共同體多數成員的個人權利得不到保障,集體利益則必定是一種虛假的公共利益。 強調集體利益而淡化個人權利,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特徵。相應地,重集體而輕個人,在中國一直被當做一種美德。為了集體利益,不僅可以犧牲正當的個人利益,而且即使違法犯罪,也會得到人們道德上的寬恕。這種政治倫理觀有許多積極因素,它肯定國家、家庭、企業、單位的作用,推崇無私奉獻的美德,有利於培養愛國主義,防止極端的利己主義。但它也潛藏著極大的危險。它容易剝奪個人合法的正當權利,遏制人們的創造性和自主性。尤其是,當權力沒有得到有效制約時,掌權者會在公共利益的名義下謀取個人的不正當利益,或者大規模地嚴重侵犯廣大公民的個人權利。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體現為個人合法的權利日益得到更多制度性的保障,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邊界開始變得明晰。例如,「人權」正式進入憲法,保護人權成為國家的重要責任;公民概念受到日益重視,培育公民意識和公民精神成為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 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推進,為保障個人權利奠定了最根本的經濟和政治基礎。然而,任何事情都充滿著矛盾。個人權利的張揚往往又容易輕視公共利益,淡化國家、家庭、社區、單位等集體意識。如何在新的現實條件下協調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正當關係,維護兩者之間合適的張力,又成為一個新的緊迫議題。不少爭論也因此而產生:在國家的責任清單上,是集體的公共利益優先,還是公民的個人權利優先?是集體至上,還是個體至上?是繼續強調群眾觀念,還是應當更加突出公民意識?公共利益和個人權利如何界定,誰來界定?在中國理論界,圍繞著這些問題人們提出了各不相同的主張,並且形成了不同的社會政治思潮。 中共十八大報告努力在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尋求平衡和協調。一方面,它繼續強調人民的主體地位,突出群眾觀點,弘揚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倡導公民的社會公德和社會責任;另一方面,它又強調以人為本和人的全面發展,倡導自由、平等和權利,欲「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無論是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還是保障公民的個人權利,都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辦事,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進行。這就要求政府和公民應當更加突出「公民意識」和「法治意識」,樹立一種新集體主義利益觀,在最大限度保障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增進集體的公共利益。 中國模式與普遍價值 中國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中國選擇了一條適合自己國情的發展道路和發展模式。這條道路被稱為「中國道路」,這種模式被稱為「中國模式」。「中國道路」或「中國模式」實質上就是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實現社會現代化的一種戰略選擇,它是中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的一整套應對全球化和現代化挑戰的發展戰略和治理模式。中國不應該也不可能去照抄照搬國外的發展模式。中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就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在這30年的探索和實踐過程中,中國為了應對全球化和現代化的挑戰,既取得了彌足珍貴的經驗,也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但是,中國道路或中國模式並未定型,還存在著許多挑戰。 不可否認,在「中國模式」和「普遍價值」之間也同樣存在著矛盾和張力。過分強調中國的特殊性,把什麼東西都貼上「中國特色」的標籤,就會排斥人類的普遍價值,阻礙中國向世界學習借鑒先進的文明要素。反之,過分強調人類的普遍價值,否認中國有自己獨特的發展模式,則會抹殺人類文明的多樣性。 近年來中國理論界圍繞「中國模式」和「普世價值」的爭論,形成了針鋒相對的所謂「中國模式派」和「普世價值派」,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上述偏向。「中國模式派」對中國模式全盤肯定,認為中國模式極大成功,可以推廣。對普世價值則完全否定,認為普世價值是一個美麗的謊言。相反,「普世價值派」則完全否定「中國模式」,認為如果說存在中國模式,那也都是負面的,寧可不要。 中共十八大報告一如繼往地強調「中國特色」,強調世情、國情、黨情,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特色、理論特色、民族特色、時代特色」,強調「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但十八大報告並沒有因為強調「中國特色」而否認人類社會的普遍價值,首次將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這些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確立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要素,提出「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 在「中國模式」和「普遍價值」的問題上,我們要學會共性與個性、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證法。一方面,不能認為人類只有一種發展模式,以普遍性否定特殊性;反之,同樣也不能只看到特殊性,就認為根本不存在人類社會的普遍性,以中國的特殊性去否定人類的普遍性。強調中國特色或中國模式,並不否定人類文明的共性。人類社會存在著共同的價值,不能簡單地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權、公正、尊嚴、幸福、和諧等人類的普遍價值,當做「西方的」或「中國的」。我們必須將中華文明與人類的普遍價值有機地融合起來,使中華文明進入人類文明的主流。 俞可平為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 |
來源: 財新《中國改革》2013年第1期 | 來源日期:2013年01月01日出版 | 責任編輯:西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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