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勾結扒手四人受賄數十萬(南方都市報 2011-9-2)
深圳市公安局最近通報,公交分局4名警察與扒手勾結,收受扒竊團伙賄賂,涉案數十萬元。深圳市公安局紀檢監察部門配合深圳市檢察院,對此案及時進行了查處,4人已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定罪判刑。除原公交分局地鐵巡邏二大隊三級警員趙琛因舉報領導和同事立功,被免予刑事責任以外,其他3名涉案民警目前均在監獄裡服刑。但趙琛被行政開除後卻又當上了深圳市國資委下屬的重點企業某公司的安保經理。有犯罪記錄的趙琛是如何通過層層審核的呢?該公司總經理劉勇立表示,趙琛是深圳公安系統優秀幹警,從未聽說趙琛犯過罪。目前,深圳警方已介入調查。
警察被開除後當上安保經理
近日,深圳公安局有內部人士向南都記者透露,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原民警趙琛多次收受小偷賄賂,被小偷舉報後落馬。法院認定其犯有賄賂罪,並被公安局開除。但趙琛卻又當上了深圳市國資委下屬的重點企業某公司的安保經理,負責指揮500多名保安員隊伍。
內部人士介紹,趙琛留有犯罪記錄,按規定通過不了政審。但是趙琛編造了材料,甚至將其美化為見義勇為抓小偷的英雄,通過了安保的層層審核,進入了安保隊伍中。
據南都記者了解,深圳市公安局沒有負責審核趙琛的背景資料,這些工作都是由其他單位來做的。在申報材料時,趙琛隱瞞了犯罪情況,甚至對其業績進行美化,進了安保隊伍,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嚴肅查處。
小偷舉報民警受賄牽出窩案
昨日,深圳市人民法院相關人員介紹,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4名民警和警官,長期與深圳盜竊團伙勾結,在收受盜竊人員贓款後,對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聞不問,甚至提供保護。
據悉,2004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發文決定,深圳實行公交車上發生案件的接處警原則有所改變,從原來必須由公交分局接處警,改為實行就近原則,任何一個距離案發地點最近的公安機構都可接處警,但嫌疑人要移交公交分局,公交分局的功能成了反扒竊為主。
深圳市檢察院有內部人士稱,公交分局不會接觸黃賭毒等治安、刑事案件,其主要職責就是抓小偷,每天跟小偷扒手打交道,屬於相對清貧的公安部門。但少數民警挖空心思,想出了一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財門道。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有內部人士稱,該窩案爆發是來自小偷的舉報。趙琛與湖南永州的一個扒竊團伙頭目來往密切,曾多次收受賄賂,將抓獲的小偷放掉。該團伙在外地作案時被抓獲,團伙頭目為立功減刑,舉報了趙琛。深圳市檢察機關將趙琛抓獲歸案,趙琛又陸續供出3名同事和領導,從而揭開了公交分局這起腐敗窩案。
知情民警稱,深圳公交和地鐵上活躍著湖南永州扒竊團伙,這個團伙有幾十人。其頭目姓唐,多次被趙琛等人抓獲,但唐某收買了趙琛等人,形成利益關係。公交分局幾位民警成了小偷的保護傘,對小偷行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如有被盜乘客報案或乘客將扒手當場抓獲,趙琛等人就會去安撫乘客,將報案者送走後,就銷毀報案資料,甚至隱瞞前科資料,並將報案金額作為其收取「返點費」的依據。
警方通報
警察瓜分三萬感謝費慣偷免於勞教
昨日,南都記者獲得了深圳市公安局今年關於這起窩案的一份內部通報材料。警方這份通報材料詳細描述了4名公交分局民警收受小偷賄賂的過程。通報稱,四人涉案金額數十萬元。其中,重點描述了公交分局民警言品隆和趙琛的受賄案件。
通報中稱,言品隆今年32歲,原公交分局南山公交派出所副所長,二級警司。2010年6月28日,因受賄罪被福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同年12月30日,給予言品隆開出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趙琛今年35歲,原公交分局地鐵巡邏二大隊三級警員,一級警司。2008年12月4日,趙琛因濫用職權違紀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2010年7月2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趙琛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2010年12月30日,趙琛被行政開除。
通報中稱,2009年5月29日,時任公交分局地鐵巡邏二大隊副大隊長的言品隆和民警趙琛,在蛇口地鐵派出所保安隊長馬某某的聯繫下,對該大隊抓獲本應予以勞教的湖南永州籍扒手唐某某,故意隱瞞其有前科的事實,致使唐某某被行政拘留15天後被釋放。三人對唐某某之妻送來的3萬元感謝費進行分賬,言品隆分得1.5萬元,趙琛分得1萬元,馬某某分得5000元。
此外,2009年1月初,湖南永州籍扒手王某因盜竊被公交分局地鐵巡邏二大隊抓獲,依法應收勞動教養。時任二大隊副大隊長的言品隆受王某妻子所託,以王某是地鐵巡邏二大隊刑事特情人員、曾有立功表現為由,起草了建議不將王某上報勞動教養的報告。報告獲批後王某免受勞教。事後,言品隆收受王某感謝費2萬元。
在這份通報中,深圳市公安局認為上述4名民警違紀情況如出一轍,無一不是為貪圖不義之財,利用經辦案件的權力,收受嫌疑人家屬或朋友賄賂,對嫌疑人降格處理或不予處理,正所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殊不知山水無情,人財兩空,公安機關必須反思根源。
調查
「不要多管閑事,否則做掉你們這些記者!」
南都記者了解到,涉案的4個民警,除趙琛舉報領導同事立功被免予刑事責任以外,其他3名涉案民警均在監獄裡服刑。
8月30日南都記者聯繫上趙琛,他承認其他民警對他的所有指控,並稱他已為此付出了代價,目前正在某公司上班,案件對他沒任何影響。趙琛在電話中對南都記者說:「南方都市報不要多管閑事,否則派人做掉你們這些傻×記者!」並稱馬上派人到報社蹲守,對南都記者進行報復。
該公司總經理劉勇立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趙琛是深圳公安系統的優秀幹警,負責安保工作有聲有色,他從來沒有聽說趙琛犯罪。劉勇立建議南都記者不要多管閑事,否則他也管不了趙琛,並讓南都記者多注意安全。
劉勇立解釋,他們公司是深圳市國資委下屬的重點企業,深圳市委市政府向他們公司購買安保服務,他們在公安系統擁有大量人脈資源,就算南都記者調查,也沒有任何作用。
面對趙、劉兩人對記者的威脅恐嚇,8月30日下午南都記者立即報警。深圳警方表示高度重視,立即介入此案調查。
斂財手法
●利用經辦案件的權力,收受嫌疑人賄賂,對嫌疑人降格處理或不予處理。
●一扒竊團伙頭目多次被民警趙琛等人抓獲,但他收買趙琛等人後,形成利益關係,公交分局幾位民警成了小偷的保護傘,對其行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如有被盜乘客報案或乘客將扒手當場抓獲,趙琛等人將報案者送走後,就銷毀報案資料,甚至隱瞞前科資料,並將報案金額作為其收取「返點費」的依據。
采寫:南都記者成希http://gcontent.oeeee.com/1/44/144a3f71a03ab7c4/Blog/841/b68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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