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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李庄事件補充辯護觀點(二審辯護詞續集,三)

獨家:李庄事件補充辯護觀點(二審辯護詞續集,三)(2010-02-08 23:49:56)

標籤:雜談 分類:李庄案

獨家:李庄事件補充辯護觀點(二審辯護詞續集,三)

(轉載請註明「轉自知青記者博客」)

高:中央台對你採訪時,你有壓力嗎?

龔:

高:你回答採訪時說,李庄會見你時用眼神、眨眼等方式暗示你翻供,屬實嗎?

龔:屬實。

高:你對中央台記者說的,因為李庄眨眼暗示你說了被吊、被打的過程,對嗎?

龔:

高:李庄在看守所會見你時會見室有窗子嗎?在哪裡?

龔:後面、側面都有。

高:看守所的醫生姓什麼?給你治過傷嗎?治過幾次?

龔:不知。

高:你被吊過嗎?吊幾天?

龔:

高:手上的傷是怎麼形成的?什麼時候形成的?幾處傷?

龔:沒有傷,09年4月、5月在海南受了傷,一處。

高:你住海南哪個賓館?在哪住院?誰陪同?受傷的具體過程?

龔:亞龍灣,沒住院,我自己弄一下,好了。

高:在南川看守所受過傷嗎?被刑訊逼供過嗎?被拘前受過傷嗎?

龔:

高:你雙手有麻木感嗎?

龔:沒有。

高:你對法官和檢察官說過雙手麻木、左肩痛嗎?

龔:沒有。

高:李庄會見你時,有警察在場嗎?會見幾次?

龔:無。

高:李庄會見你時警察為什麼向後拉你的座椅?

龔:無。

高:當時你坐還是站?

龔:我站著。我激動。

高:為什麼激動。

龔:第一次見律師。

高:會見時,李庄與在場的警察有過爭吵嗎

龔:不知。

高:為什麼向後拉你的座椅?

龔:無,我站著激動。

高:你委託李庄反訴李明航51萬元是什麼錢?

龔:無。

高:你當初給李明航51萬元情願嗎?為什麼出借?

龔:給過,朋友。

高:有人帶槍向你借過錢嗎?你愛人知道嗎?願意嗎?

龔:無關。

高:會見時,在場警察制止過你與李庄的對話嗎?

龔:不知。

高: 2009年11月20日前,你關押在哪裡?

龔:忘了。

高:以前的筆錄都是在哪作的嗎?

龔:鐵山坪。

高:李明航有手機嗎?以前為什麼供述有手機?

龔:無關。

高:你何時告訴李庄,李明航沒手機?

龔:無關。

高:樊奇杭怎麼知道李明航的手機號?

公訴人:反對。

高:李明航妻子有電話嗎?

公訴人:反對。

高:你什麼時候告訴李庄的?

龔:不回答。

高:你在偵查期交代說,樊奇杭的手下都聽你指控,屬實嗎?

龔:無關。

高:為什麼不實?不實為什麼在筆錄上簽字?

龔:

高:李庄向你讀了樊奇杭等同案人口供的什麼內容?什麼人的口供?

龔:讀了樊奇杭的。

高:你對公安講,被人敲詐,是在認識李庄之前還是之後?

龔:我陳述清楚了。

高:李庄問過你為什麼是黑社會老大或第一被告人嗎?

龔:沒有。

高:你怎麼解釋的?

龔:

高:你購買過資產包嗎?得罪過誰?他報復過你嗎?

龔:

高:你被指控為黑社會性質團伙首犯,屬實嗎?

龔:

高:李庄向你表示過,懷疑你不是團伙首犯嗎?

龔:

高:李庄會見你時,在場監督的警察有你認識的嗎?

龔:無。

高:李庄會見時,問過你在場的警察有無對你刑訊逼供嗎?

龔:無。

高:你愛人病重,你知道嗎?

龔:

高:白天審你,晚上審你嗎?

龔:有時晚上。

高:為什麼不告訴李庄你被吊?

龔:

高:你被黑社會成員敲詐過嗎?

龔:

高:你為什麼告訴李庄你被敲詐的事?

龔:

高:你愛人知道你被敲詐嗎?

龔:別提她。

高:怎麼知道?

龔:

高:你在涉黑案開庭時的供述屬實嗎?

龔:

高:誰讓你檢舉李庄?

公訴人:反對。

高:檢舉前為什麼按門鈴?

龔:我對091專案組講的。沒有按門鈴報警。

高:按鈴後看守所什麼人接的你檢舉?

龔:沒有按。

高:檢舉李庄立功了嗎?

龔:

高:我和李庄一樣認為你不是黑社會團伙的老大,不是首犯,我的判斷對嗎?你看我的眼神,有沒有暗示你編造被刑訊逼供的意思?

龔:不懂。

高:祝你好運!

高:你在鐵山坪期間睡在什麼地方,審訊在哪?

龔:兩個屋。

高:多遠?有什麼樣的床,與誰睡?

龔:無關。

高:鐵山坪審訊室里有沒有你和訊問人員隔開的鐵欄杆?

龔:沒有。

高:09年12月4日,一中院和檢察院是否有人對你進行過傷情檢查?你是怎麼說的?(自述:左肩關節疼痛,雙手有麻木感,查見:雙手腕關節處有斷續環狀膚色索加深痕,左腕側見1×0.1C㎡橫行已癒合疤痕,側見1×0.5C㎡已癒合疤痕。)

龔:

高:你說你是小學文化,李庄讀同案人筆錄違法。你怎麼知道這樣違法?誰告訴你的?

龔:

高:為什麼對公安說李庄讀同案人筆錄違法?

龔:

六、庭審辯論凸顯定罪理由蒼白,難以自圓其說。

以下控辯雙方在庭審辯論階段的激烈交鋒,只能證明指控李庄構成犯罪的理由不充分,難以自圓其說。據此對李庄定罪,難以成立。

公訴人:除龔剛模外,其他嫌犯,無關聯性。

高:不在江北區看守所。看守人員是專案組,證明專案組審嫌犯白天不審的證言虛假。

公訴人:證人出不出庭,由證人決定。

高:一審證人無自由,拘留中,一審程序違法。二審證人還有不出庭的,還有不自由的,我要見,見不成。

公訴人:今天作證的警察是目擊龔剛模關押的人的證人,證言屬實,有關聯性。

高:證人是專案組警察,能自揭家醜嗎?自己能證明自己或自己的同事刑訊嫌犯嗎?其它證據證實,吳鵬證實,為什麼不在正式監室、審訊室中審訊?審訊人員與龔剛模之間無柵欄,違規,不具備刑訊條件。

公訴人:11份夜審筆錄只佔打黑筆錄的1.2%。

高:我未從整體中選,僅從龔剛模案可取的15份證言中選,偶爾嗎?僅龔剛模案就有11人,34人中有11人被夜間審訊,警察加夜班還有補助。

公訴人:李庄會見龔剛模時宣讀同案人筆錄的動機就是暗示和教唆。

高:重慶高院、重慶市檢、重慶司法局聯合制定規則,規定辯護律師在取得案卷材料後應當及時徵求被告人意見,並將被告人的意見反饋給檢察院和法院。依此規則,李庄應當向龔剛模宣讀同案人材料。否則,李庄將違反規則,也違反律師法規定的執業道德。

公訴人:吳家友的證言不是孤證。

高:吳家友的證言是否為孤證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吳家友已為警察出具證言證實李庄是要他找看見過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警察出證,證明李庄沒有偽證犯意。

公訴人:證據有矛盾問題,證人證言有一定的細節上的矛盾是正常的,正好證明了證言的真實性。

高:關鍵處的矛盾怎麼解釋?所有證人證言之間及證人自己的證言之間都存在關鍵矛盾。明示教唆與暗示是細節問題嗎?

公訴人:龔剛模有關刑訊逼供一審大量證據證明不存在,龔剛模自己證實自己沒有被刑訊逼供,所以不存在刑訊逼供。

高:一審中李莊主張自己無罪,一審公訴人撤回起訴了嗎?龔剛模自己說沒被刑訊逼供就等於沒被刑訊逼供,龔剛模在涉黑案庭審供述的自己沒有犯殺人、販毒、涉黑等罪,公訴人為什麼不採信?為什麼不撤回起訴?龔剛模在江北區看守所形成的一審鑒定的傷痕和檢法聯合檢驗發現的龔剛模雙腕上的斷續環狀傷痕。怎麼解釋?

公訴人:鑒定結論,擦傷。

高:吊打八天八夜,持續,專家肯定不是擦傷,醫生說明了,常識?

公訴人:吳鵬證明是輪班的。

高:但其證言都是白天審,證明警察證言虛假。

公訴人:關於重新鑒定的問題,沒有必要,一審委託的鑒定機構的資質合法,程序合法,應當駁回高律師要求重新鑒定龔剛模傷疤的申請。

高:二審發現龔剛模新傷,原鑒定避重就輕,未予描述和鑒定,與事實不符,與09.12.4檢法聯合體檢不一致,故再次申請重新鑒定新傷及致傷原因及時間。

公訴人:一審公訴人沒舉示的證據,都在一審休庭時,提交法庭了,程序合法。

高:一審開庭時,公訴人宣而不示或不宣不示違法,一審法院根據此判決,違法。

公訴人:當庭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是否可以?矛盾嗎?可以宣讀的。

高:證言不起直接決定作用的證人或證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可以依法宣讀,查實後採信。但控方證人無一是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且公訴人沒有聲明這些證言對判決不起直接決定作用。

公訴人:檢舉人什麼動機?立功?揭露犯罪。

高:龔剛模已翻供,稱被敲詐,手上有鈍器傷,稱無傷。反覆無常,歪曲事實,是被迫檢舉,還是主動立功,不言自明。

公訴人:證人與庭上表述方式不一,證明證言是真實的,一致反而是不實的

高:昨天的吳家友證言第一次稱有口頭又有肢體暗示,公訴人認為口頭教唆與肢體暗示還能證明證言真實嗎?況且吳家友還是說聽李庄講的。

公訴人:不許朱明勇出庭作證是正確的,因為他不在現場,今天已證明龔剛模未受刑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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