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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的臨時移民限制令,何錯之有?

川普暫時限制7個穆斯林國國家的入境,引來了軒然大波。 抗議的人潮如山如海。 我很好奇,穆斯林極端分子在中東將人質砍頭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抗議? 美國大使被眾多的穆斯林拖到大街上打死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抗議? 甚至本拉登製造911那樣的世界級慘劇的時候,你們有抗議過嗎? 美國最近幾年遭遇恐怖襲擊的事件越來越頻繁,而多數這樣的恐怖襲擊的案犯都是穆斯林。 你們何曾抗議?

對! 我完全同意,穆斯林並不個個都是恐怖分子。 但是為什麼奧巴馬總統在2011年的時候同樣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所有的伊拉克人入境美國,而那個限制令長達6個月,那時你們抗議了嗎? 你可能會辯解:那是針對一個國家而不是所有的穆斯林國家。 川普的限制令難道是針對所有的五十多個穆斯林國家? 你知道嗎,奧巴馬當局那時之所以對伊拉克施行長達六個月之久的禁入,是因為有個名叫Waad Ramadan Alwan的居住在肯塔基州的伊拉克難民的被查出曾經在伊拉克放置一枚路邊炸彈。 對,就是因為那一個case,所有伊拉克人被拒絕入境六個月! 自由派人士為何不指控奧巴馬「一杆子打翻一船人」?

我還疑惑的是: 川普總統的這個行政命令,真的跟一些遊行者所說的那樣損害了美國的利益嗎? 怎麼同樣的事,奧巴馬做了就是正確的,川普做了就大錯特錯? 在我看來,川普總統的這個行政命令,就跟他的別的行政命令一樣,完全是為了美國利益。 他的出發點乃是美國優先,這就是保護美國的安全。 那幾個禁入國家本來就在奧巴馬總統的恐怖主義極為猖狂的國家的黑名單上,唯一的不同就是奧巴馬光說不練,而川普既說又練。 什麼叫美國優先? 每個國家的政府優先考慮本國利益,這是人類迄今最偉大的普世真理之一。 從古代的皇帝到今日的總統,如果不以本國利益優先,那就沒法當下去了。 在中國,任何一個政府首腦不以本國利益優先,那麼我們會罵這個人是漢奸。 例如汪精衛就是一個漢奸。 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美國總統不以美國利益優先,而是以德國、法國、墨西哥或加拿大的利益,甚至以世界各國的利益優先的話,這樣一個美國總統是個啥玩意兒呢? 這樣一個總統,我至少可以說他是美國敗類,對嗎? 所以,川普總統的「美國優先」政策,並不是什麼高大上的政策,而是一個人類最基本的政策,一個不當敗類的政策。

一個不想當敗類的總統,為了保護本國的安全,暫時停止讓7個國家的人民入境,有什麼不可以? 他是派兵入侵那些國家嗎? 他是轟炸那些國家嗎? 不就是暫時不讓那些國家的人們進來美國嗎? 這違法嗎? 這侵犯人權嗎? 世界上有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裡面說,暫時不許某些外國人進入美國就是犯法? 既然如此,川普總統何錯之有? 我想弱弱地問一句: 當初小布希把飛機坦克大兵開進伊拉克的時候,有沒有這麼多人抗議? 好像當時英國法國德國還挺高興嘛。 這就怪了,把軍隊開進一個穆斯林國家沒人抗議,暫時不許幾個穆斯林國家的人進入美國卻成了彌天大禍。 這是憑什麼?

我們再來看看美國總統究竟有沒有權力暫時禁止某些國家的人進入美國。 前面說了,奧巴馬總統干過同樣的事,而且川普總統的好幾個前任統統都干過。 這是完全合法的。 1952年國會通過的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52)中就有這樣一條:「Whenever the President finds that the entry of any aliens or of any class of aliens into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be detrimental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 may by proclamation, and for such period as he shall deem necessary, suspend the entry of all aliens or any class of aliens as immigrants or nonimmigrants, or impose on the entry of aliens any restrictions he may deem to be appropriate.」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8/1182)看見了沒有? 這是美國法律給予總統的權力!

我還想說的是,在移民問題上,總統的權力和國會幾乎同等,有時就連國會都管不著! 給你看兩個案例。 第一個案例: 奧巴馬總統在他的第一任四年期間驅逐的非法移民比柯林頓和小布希總統加起來的16年期間驅逐的還要多。 但是前年他突然發了一個行政命令,暫不驅逐某些非法移民。 共和黨占多數的國會對此十分惱火,但也乾瞪眼,無計可施。 第二個案例,在198X年中國發生了一場悲劇,三年後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

Chinese Student Protection Act of 1992" 。 可是由於這個法案不是絕對多數通過的,老布希總統將其否決,但又發出一個行政命令,給那一段時間在美的所有中國人同等保護,給予綠卡,這也就是所謂的「六X綠卡」或「六X血卡」。 這個案例說明在移民問題上美國總統的權力有的時候跟國會一樣神通廣大。 川普暫時對那7個國家的人們不放行,比血卡這件事小得多吧?

有人居然睜著眼睛說瞎話:那7國的穆斯林並沒有對美國的安全造成任何威脅。 這事要問奧巴馬去,別問川普。 現在我再說一件事:奧巴馬在卸任前幾天,發布了一道行政命令,取消了民主黨總統肯尼迪時期制定的對古巴難民的特惠移民待遇。 有誰示威遊行了嗎? 古巴難民對美國安全造成過任何威脅嗎?

還有,別看那些人鬧得凶,但他們並不代表美國的主流民意。 遊行示威在美國合法,但不要以為不去遊行示威的人們的意見就不合法。 根據兩個民意調查,美國支持川普總統的限制令的人還在多數(http://www.zerohedge.com/news/2017-01-30/new-rasmussen-poll-reveals-silent-majority-approves-immigration-ban)。

最後,我再說一遍「美國優先」究竟是什麼。 如果你是一位法國公民,你自然會認為法國優先。 同理,中國人自然會認為中國優先,這天經地義! 法國優先、中國優先在做法上並沒有任何區別。 當一份工作既可以由一個外國人來做,也可以由一個本國人來做的時候,除美國之外,各國政府都會優先考慮本國人的,甚至本國人的資格稍微差點,還是盡量照顧本國人。 現在川普不過是在做各國政府都在做的事情,也就是保護本國人民的利益,這就叫正本清源。 例如加強邊境安全,不讓非法移民入境,鼓勵本國的企業留在本國,等等。 這是除美國政府之外各國政府都在做的事情,美國只不過是迎頭趕上而已。 在我們人類實現共產主義之前,我估計各國是不大可能開放邊界的,也不可能把本國的一切都跟世界分享,因為我們的思想境界還有那麼一點不開竅,你再點撥也沒用。 你自己不妨先在家中自費安置幾個穆斯林難民試試。 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強人所難了。

看著美國日益老舊破爛的公路、學校、機場、城市,再看看別的國家新穎摩登的一切,美國政府是該為自己的國家和人民謀點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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