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懂佛教里的「六道輪迴」,你就明白為何「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佛教不僅僅包含了學術思想,更是一門宗教。

我們說過,佛教最根本的理論只有兩條,之前的文章介紹過了第一條佛學的基本理論:「萬法緣起」,這一條屬於哲學理論。

第二條理論,卻是屬於神學範疇。

也就是說,不信宗教的朋友也可以從邏輯的角度來討論第一條理論。比如「萬法緣起」,辯證唯物主義者也可以接受。

但是佛教的這第二條基本理論,則像是一種硬性規定。佛經上記錄了什麼就是什麼,沒什麼討論的餘地。

這條神學理論也很簡單,就一個概念:

輪迴。

輪迴的意思就像我們一般人理解的那樣:人以及其他生物在死亡後,還會獲得新的生命。相當於我們俗稱的「投胎」。

佛教的大部分宗派主張「六道輪迴」,意思是,世上的生命一共有六類,包括天人(類似於神仙)、人類、畜生、餓鬼等等,生物可以從一道輪迴到另一道。

經過佛教多年的熏陶。輪迴說在中國已經深入人心,百姓經常會在不經意間使用輪迴的概念。

比如對恩人說「來生為你做牛做馬」,對情人說「下輩子還在一起」,對仇人說「我是不是上輩子欠了你的」,這都是屬於輪迴的概念。

輪迴雖然是佛教的神學理論,但和前面的「萬法緣起」其實是相通的。

為了能說明輪迴說和萬法緣起的關係,我們先介紹兩個術語:業,和果。

具體來說,眾生做的事情在佛教里叫做「業」。

而「業」按照因緣規律而產生的後果叫做「果」,或者稱為「報」。

在唯物者的觀念里,一個人殺了人,這件事的後果是受害者死了。而在佛教的因緣說看來,一個人做了惡業就會受到惡報。兇手殺了人,不僅受害者死了,將來兇手也會遇到相當程度的倒霉事,而這就是兇手殺人得到的果報。

也就是說,雖然佛教和唯物主義一樣,都認為世間萬物是有因果聯繫的,但具體的聯繫規則卻不一樣。唯物主義的因果規則是物理學,沒有人去親手懲罰罪犯,罪犯就可以一直逍遙。而佛教的因果規則是它自己的道德標準:好人受好報,惡人受惡報。

佛教認為,這種因緣規則的運行是極為準確的,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這套因緣規則就是我們俗稱的「因果報應」。

還有一句話大家都聽說過的話,叫「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它的意思是,普通人不知道因果規律,所以當惡報來的時候非常恐懼。而高僧大德明白因果規律,知道因果規律是不可違背的。所以要提防的不是惡報,而是會引起惡報的那個因。

這就是明白因果報應,和不明白因果報應的根本區別所在。

關於因果報應這個概念,大家都很熟悉,但關於它的謬誤和疑問也很多,這裡簡單講講。

第一個誤解是:因果報應等於決定論。

所謂「決定論」,意思是說,人類沒有自由意志,每個人的思想行為都是其他事物因緣和合的結果。

這個觀點的思路是,佛教不是講萬法緣起嗎?那麼我們自己的思維也都是由其他因緣決定的了。

比如一個人內心善良,是因為他從小生活的環境里,人們都教他向善的道理。假如他生在一個以惡為美的世界裡,那麼他也就會心懷邪惡了。因此,一個人是向善還是向惡,這不是他自己能自由決定的,而是看他生在什麼樣的環境里。按照佛教的觀念來說,這個生活環境就是產生這個人思想的因緣。

再比如,你看到這篇文章,也充滿了各種因緣:可能是因為有人向你推薦,或者正好它出現在你的手機頁面上……這些都屬於因緣。所以佛教徒會把傳教叫做「結緣」,當你對佛教表示出興趣的時候,會誇你和佛教「有緣」。

決定論的意思就是說,假如我們的一切思想都是由我們生活的環境決定的,一切行為都是之前種種因緣的結果,什麼都是註定好的,那麼人就不能控制自己的命運了呀!

按照這個說法,當拿起面前的杯子的時候,你以為是憑藉自己意志拿起來的,其實這個拿起杯子的念頭,不過是之前種種因緣的結果。

那麼,整個世界就是一個按照因緣規則運行的、無意識無感情的機械體。

更重要的是,佛也屬於萬法,也遵守因果報應規律。那豈不是說,佛也受因緣操縱,也沒有自由意志了嗎?

是不是覺得這個推論很絕望?

但不用擔心,這是不成立的。

這是因為,佛教承認人擁有自由意志,認為因果報應規則是不可改變的,但人的行為還是自由的。人可以憑藉自己的意志,去多做符合佛教要求的事,從而利用因果規則讓自己多獲得好報,改變自己的命運。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像科學家不能改變物理規則,卻可以利用物理規則製造出太空梭一樣。

第二個常見的誤解,是關於惡業。

假設A殺了B。站在B的角度,按照因果報應來說,B被殺是B之前造下惡業而得到的惡報,是他活該。但能不能說既然B活該,所以A殺B就沒有罪呢?

假如這個說法成立,那麼世間的一切惡行,起碼是殺人放火這種傷害別人的惡行,都可以不受惡報了?

並不是這樣。

佛教對於因果報應,有個很形象的比喻:欠債。

一個人造了業,早晚要受到相應的果報。如果還沒受報,那就是屬於欠債的狀態,只有受了報了,才算還清債,這個業的力量才能消除,用術語說就是「消業」了。

明白了因果報應的道理,我們還可以順便回答另外一個常見的問題:

佛既然那麼厲害,又有大慈大悲之心,立志要普度眾生,那為什麼不直接用神力把世人都普渡走呢?

佛教對此的解釋很明確:對於凡人來說,佛陀的教誨只是「緣」的一部分。你能聽見佛法,說明你和佛法有「緣」,但是還需要你自己內在的「因」。

說白了,你要是自己不想成佛,你要是自己不努力,甚至還做壞事,那佛也沒有辦法,因為你的自由意志不受外物控制,已經在佛的能力之外了。

因此我們也可以坦誠的承認:佛、菩薩不是萬能的。

講完因果輪迴,再重新回到主題,說一下為什麼「輪迴」和「萬法緣起」的理論是相通的。

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輪迴,一個人死後,他生前的「業」又如何產生「果」呢?

所以佛教才會說,人死了並不代表生命結束,因為他生前做下的業,並沒有完全都變成果,也就是沒有完全「消業」。業還在,就會產生果,這個生命還得受果報。所以他會輪迴為新的生命。這個生命到底是畜生還是人,出生在什麼樣的環境里,都是這個人生前所做的業造成的。

對於唯物主義者認為,孩子出生,是父母交合懷孕的結果。而佛教認為,孩子出生這件事,父母交合只是「緣」,更重要的是孩子前世生命所做的業,也就是「因」。

只有因緣聚合在一起,新的生命才能出生。

明白了這個規律,實際上可以說,佛教的基礎理論只有一條,就是「萬法緣起」。「輪迴」可以算是「萬法緣起」的推論:正因為存在不斷的因果報應,所以才讓生命在輪迴中生死相繼,往生不止。

當釋迦牟尼還是在當王子的時候,有一次出城分別看到了生、老、病、死的百姓,於是感到人生逃脫不了生、老、病、死的痛苦,因此立志要追求解脫之道。

普通人或許會認為,人生有苦有樂,喜憂參半。然而在佛教看來,苦和樂的產生原因是不同的。

苦是因為人的慾望得不到滿足。人為了生存,產生了種種慾望,比如要吃要喝,不能滿足就會產生苦惱。因為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隨之而來的苦是根本的、是人人都有,不可避免的。而且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滿足了一個慾望,又會立刻產生新的慾望,也就會產生新的痛苦。

而樂呢,只是在人的苦停止時,獲得的暫時的解脫之感。

著名哲學家勞思光先生曾舉過一個例子:口渴是一種苦。人在飲水的時候,是因為停止了口渴之苦,所以才感到了暫時的快樂。假如沒有口渴這種苦,單單是飲水這個行為本身,是不能帶來快樂的。否則的話,人持續不停的飲水就可以獲得不斷的快樂,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樂只是伴隨著苦而產生的事物,苦比樂更為根本。

因此佛教認為苦是恆常的,樂是暫時的,佛教稱之為「一切皆苦」。世俗人覺得努力工作、好好學習就可以趨樂避苦,在佛教看來是不可能的了。就算在世俗世界裡再努力,也逃脫不了恆常不斷的痛苦。

而且不僅是人,六道中的眾生都要不斷地經歷生、老、病、死,都是痛苦的。人有慾望,就有痛苦,有慾望就會造業,造業就又會轉生。所以眾生此世經歷完痛苦後,還要轉生繼續經歷痛苦,沒有出頭之日。

佛教覺得生物這麼在六道中輪迴實在是太痛苦了,所以把六道形容為「苦海」。

既然六道這麼痛苦,那麼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脫離苦海,跳出輪迴。

根據「萬法緣起」的理論,眾生之所以在輪迴中不斷產生新生命,是因為自己所做的「業」,所以學佛修行,最根本修行的目標,就是不再造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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