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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談】上訪者為何信呼格父母不信法--20150205

自由談 來源:鳳凰評論原創出品 2015.02.05

上訪者為何信呼格父母不信法

作者:熊志

假如呼格父母出本書,名叫《那些年,我是如何上訪維權的》,或者即便叫《我的成功不可複製》,它也一定會很暢銷。儘管無法提供勺子,這碗「雞湯」的魅力還是會超乎想像。

從近親蒙冤的受難者到維權救星,隨著呼格吉勒圖案的沉冤昭雪,呼格父母的身份,開始了一場悄然的轉變。

據2月4日《新京報》報道,呼格父母家中「門庭若市」的局面,並未隨著案件的冷卻降溫而消失,一撥撥的來訪記者,現在變成了上訪者,「哪兒都有,上海的、山東的,每天不斷」。

對正義的期待,寄托在兩位老人身上,人們登門拜訪,希望能夠收穫經驗,複製「奇蹟」。在他們看來,呼格父母的「成功學」,比法定的救濟渠道管用。

以前,我們講信訪不信法,現在這些上訪者不僅迴避法律通道,連信訪制度本身也懷疑,轉而謀求某種技巧、經驗類的武器,希望可以穿透僵化的程序;或者乾脆讓呼格父母去「打招呼」,用熟人社會裡的那套人情關係解決問題。

呼格父母又能提供什麼呢?這根本不重要。因為在他們心中,壓著另一個沉重的問題:為什麼要信法?

法律不被信仰將形同虛設

是的,為什麼要信法?

如果時間往回倒,回到再審改判前,呼格父母恐怕也會有此疑惑——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槍決。從案發到行刑,高效的司法機器只用了62天。

十八年後,在社會的關注下,呼格案沉冤昭雪,這一案例也被打造成司法系統勇於糾錯的標杆,呼格父母也成為象徵正義的符號。登門取經,是弱者分享受惠者正義資源的模式。信訪而不信法,信呼格父母的「打招呼」而不信信訪制度,向「法」反向逃離的趨勢很明顯。

呼格父母的身份轉換隻在須臾間,其伴隨的,卻是矛盾在法院——信訪系統——媒體之間的加速轉移。走的是記者,來的是上訪者,是一個很好的說明。於來訪者而言,呼格父母還是個可以從正反兩面論證的案例:沉冤昭雪,正義真實可感;但蒙冤多年,又恰恰印證法治曾經的長期失效。前者展示了非常規維權的力量,後者讓他們更加堅定,該另闢救濟蹊徑。

更重要的是,在不少時候,法並未帶來正義。司法不夠獨立,審判欠公正,公檢法制衡不夠,法律救濟代價過高,都是問題,在文化層面,它還無力瓦解傳統社會的人治、人情色彩。敲開呼格父母家門上訪者,無疑是抱著救星的心態,來尋求一個主持公道的執杖者。

所以,我們看到,從佘祥林案到趙作海案再到呼格吉勒圖案,徘徊在一度蒙冤但最後昭雪的受難者家門口的求助者,總是絡繹不絕。「害怕老無所依超過坐牢」的趙作海,還曾經一度跟著一家維權網站站長,全國各地幫人維權,還因此結識了現任妻子李素蘭。

2010年10月,趙作海作為「公民代理人」,開始了自己專門替人伸冤的全國維權之旅。圖為趙作海因要「了解一個唐山的案子」,來到石家莊,西裝革履地接受記者採訪。

趙作海、佘祥林們,也許也會如呼格吉勒圖的母親那樣,朝來訪者一眼望去,看到的滿滿都是自己當年無助時的影子。但是,當有人會因為丈夫離異、想看孩子這樣的小事,向呼格父母求求援時,他們的無助和無所適從中間,何嘗不是包含了拒斥法律的確切的堅定?

呼格翻案的成功難以複製

當趙作海挺起胸脯接待上訪戶,自信地宣稱「你有啥冤屈,都給我講講吧」時,正義離這些來訪者其實依舊很遠。對於這一點,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尚愛雲看得很清。她同情,卻也無可奈何,只能陪著對方聊天,然後提供一些記者的電話。

確實,就像尚愛雲所說,上訪者都只看見呼格案今天的成功,而沒有看到她之前的艱辛。這種艱辛不僅僅是時間的跨度,而是系列偶然因素的相撞,命運齒輪的偶然重合。

不妨回顧下呼格案的曲折歷程:2005年10月,真兇趙志紅落網,主動供出「四?九」女屍案;2006年8月,複核確認呼格案為冤案;2006年11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趙志紅案不公開審理,卻未提「四?九」女屍案;2014年10月30日,呼格案宣布再審。

如果真兇不落網,如果趙志紅沒有供案,如果沒有新華社記者湯計的持續追蹤曝光,如果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為此蓋棺定論……在呼格父母長達十多年的救濟路上,這樣的如果實在太多,偶然的堆積,成就了呼格吉勒圖身後命運的翻轉,且每一環都存在斷裂的可能。它不是一種制度運作的穩定結果,相反,它正好證明了制度的失能,以及呼格父母的幸運。

自2005年11月開始,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連續推出五篇內參,追問呼格吉勒圖案,對推動案件平反起到了功不可沒的作用。圖為呼格吉勒圖父母向湯計贈送錦旗。

在這個意義上,空泛地討論制度的改進,略顯廉價而多餘,問題首先在於,很多人並不能從法治二字上感受到法律的現實效能,甚至作為重要救濟渠道的信訪制度,也開始不真實。真實的只有一個掙扎多年的平反案例,一個沉冤昭雪的人間故事,個案為現實提供了論證。

民眾對法治的評價,來源於現實,而非口號。現實是可感可觸的,所以,不難理解,真兇浮現帶出的冤案反轉,其概率之低,決定了這種權利救濟圖景的複製可能微乎其微,但上訪者仍然會充斥呼格父母的門庭。這是一種類似於「成功學」式的誘惑。在法治底蘊匱乏的文化氛圍里,這碗「成功學」式的心靈雞湯,滿足了不信法的上訪者對正義的所有想像。

那麼,假如呼格父母出本書,名叫《那些年,我是如何上訪維權的》,或者即便叫《我的成功不可複製》,它也一定會很暢銷。儘管無法提供勺子,這碗雞湯的魅力還是會超乎想像。

呼格父母「贏了」,法治贏了嗎?

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的國家賠償案勝訴後,《南方周末》曾有力地追問道,「唐慧贏了,法治贏了沒」,直指唐慧女兒樂樂被迫賣淫案,因維穩壓力導致判罰過重。如今,呼格吉勒圖案從官方到民間,都被視作司法糾錯的標杆,那麼,歷盡磨難的呼格父母贏了,法治贏了嗎?

上訪者接踵而至時,這個問題似乎難有輕鬆的答案。他們投靠的不是法院,不是律師,而是一對曾經奔走呼號的老人,他們希望「仰仗著陌生人的慈悲」,通過經驗共享得出一個如何維權的判斷。曾經的上訪者,變成了正義的主持者;記者來了又走了,媒治迎來了它的結束。

呼格父母提供了記者的通聯,上訪者的訴求,註定會按照事件的重要程度,由這些曾追蹤報道呼格案的記者們進行排序,並決定報道還是不報道。我們不知道這其中有多少冤屈,但他們想要向呼格父母那樣「贏」,不會太輕鬆。

但這些又何妨?念斌案糾錯後,被寫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福建高院院長馬新嵐在報告中評價,「依法審結平潭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儘管這個良好的社會效果背後,是公民念斌依舊被限制出境、被懷疑的事實。

猶記得在張氏叔侄姦殺冤案中,案件的審決,一度被當做女神探聶海芬的政績資本,等到冤案平反,「無懈可擊」聶海芬的神話破滅,對她的追責至今卻依舊缺失。如果不是平反,張案還會成為依法治國龐大架構上的一顆螺絲釘。

對正義的輕浮,以及缺乏深度反思的能力,總在提醒著法治建設的前路曲折。就像念斌案和張氏叔侄案一樣,在反思還沒有抵達縱深的時候,已經有不少人,開始用辯證法的思路來從悲劇中提煉喜劇了。「雖蒙冤系獄……,但是司法勇於糾錯……」,這是個常用的句式。

於法治中國而言,歌功頌德是最廉價的建設方式。湧入呼格父母家中的訪者,將是一個有力的提醒,它意味著,在我們已經開始帶著笑臉審視呼格案時,仍有太多的人拒斥法律;法律文化和人心的建構,呼格父母那碗無法複製的雞湯成功學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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