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命理解析——牢獄之災

從八字命理的角度來看,一個人的兇災禍福都是先天的定數,包括一個人的品行善惡。所以研究命的人時間長了,對世上任何一種事情都有一種理解式的寬容,也許就是孔子所說的「不惑」吧。

在八字命理中,對於官司牢獄的看法一般較為復雜,十神方面多以正官、七殺、傷官、偏印、劫財(羊刃)、偏財為分析物件,以其組合來進行判定。尤其是注重官殺在命局中的旺衰及位置,由於正官七殺是約身之物,管理自身,從而決定了命主的行為。正官、七殺又代表法律法規(正官)以及某些突出的勢力(七殺),對日主來說,其喜忌對命局有著深刻的影響。例如八字日主弱,命中官殺旺,又行官殺運,或觸怒柱中旺神時,易有牢獄之災。

例乾造:丁亥 丁未 辛丑 丙申

4 14 24 34 44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此命造官殺透干一遍,地支有一申金為根在時上,身為中和偏弱,火是旺神,不可觸犯,觸犯有災,83年癸亥年,行癸卯運,七殺得歲運命三合木局生,火旺流年干癸水沖丁火七殺犯旺,此年被判為無期徒刑,至94年丁火入墓於流年支,被提前釋放,可是到了96年,又入獄。這個八字以財為忌神,所以犯事情都是為了女人,兩次都是流氓罪入獄。

在八字命局中,不論正官為喜還是為忌,都怕與傷官相逢,傷官是反法律反道德之物,自視非凡,狂妄乖張,喜歡獨斷獨行,討厭受到法律法規等條條框框的束縛,易使人失去自我管理約束的能力。因此代表日主想法的傷官與代表法律法規的正官會互相沖突,當沒有代表長輩、上司關系的正印或代表疏通關系、賄賂了事的偏財出現時,那麼傷官和正官就是混戰,使日主陷入困境(克泄交加),從而引發官司是非。

反過來,命局中只有食神傷官而沒有官殺星的人,一般都不會意識到觸犯法律法規的嚴重性,因為食神傷官的人多有自以為是的一面,只有歲運官星出現時,才意識到官星的威力。

另一方面,七殺為攻身之物,力量遠比正官大,帶有很強的破壞性和殺傷力,故其人容易偏激極端,往往由於沖動而冒險做出傻事。因此,八字中殺旺身弱的人,再有財星透出相生或傷官透出混雜,同樣易有官司是非之事,歲運遇之也然。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官司牢獄之事都與正官七殺傷官有關系,命局中比肩劫財羊刃重重,運至財地也易生災入獄;又有食神格或食神為用之人運至偏印之地,也易發生牢獄之事。由於食神主自由,梟神奪食,使人失去了自由。其他的諸如三刑而傷及喜用神者或金見水沉者以及網羅密布者,都容易引發官司是非。

例1

乾造:

丁未 壬子 己巳 丙寅

8 18 28 38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這個八字的財在月令,應該是旺,可是又無源,又被合,己土逢梟印重,說明了心太軟,財被梟合,為財被人奪。28歲行己土運為比劫運,是大家都來用他的財。其實,這個八字從表面上來看,財官印全,是個比較清貴的八字,問題就在沒有財源,財源是食傷,食傷是思想,也就是這個人心太軟,沒有想到去防備別人,而引起財被奪。其實這個人是信託投資公司的總經理,因為下屬人員的貪污,而受到牽連,引起牢獄之災。於96年被捕,98年被判,96年丙火印星生身太過, 98年戊土劫財幫身太過。

個人簡單看法,傷食為日主所生,可代表希望,行動。即是希望變成行動。流年傷官見官為喜,多應在工作,比賽,創業,參選,發生結果是好那方面。而流年傷官見官為忌,同上相反,發生結果是不好方面。可加多官司,鬥爭,毀譽。而原局財旺有一官星,可看成官統財,流年見傷官,應有財進的意思,但很少看成陞官。因原局的官當財看,不以官看。純粹個人看法,如有錯,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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