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預防與治療臨床醫師指南(2014版)(轉載)

骨質疏鬆症預防與治療臨床醫師指南(2014版)(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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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軍會2015】骨質疏鬆症預防與治療臨床醫師指南(2014版)

原創2015-08-10 李春霖 國際糖尿病國際糖尿病

李春霖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2014版國家骨質疏鬆症基金會(NOF)指南介紹

  該指南制定目的是為骨質疏鬆症預防、診斷和治療提供基本的指導,其很大程度上基於美國骨質疏鬆症的發病率和治療費用的更新數據,為臨床醫生治療骨質疏鬆症提供決策工具。適用人群為絕經後女性和50歲以上男性。

一般推薦

  (1)元素鈣

  建議飲食攝入足夠的鈣量:50~70歲男性為每日1000 mg;50歲以上女性及70歲以上男性為每日1200 mg;如果飲食不能滿足攝入量,應給予膳食補充劑。

  (2)維生素D(VD)

  建議50歲以上人群VD攝入量為每日800~1000 IU,如果不足可以給予補充劑。

  (3)基礎生活方式

  經常進行負重和加強肌肉的鍛煉以提高敏捷性、強度、姿勢和平衡能力,維持或提高骨強度,減少跌倒和骨折的風險。評估跌倒的危險因素,並適當修正危險因素(家庭安全評估、平衡訓練、維生素D不足的校正、中樞神經系統抑製藥物,嚴密監測抗高血壓藥物治療,必要時矯正視力)。建議戒煙和避免過度飲酒。每年測量身高,最好用壁式測距儀。

診斷評估

  (1)需要進行骨密度(BMD)測量的人:65歲以上的女性和70歲以上的男性;絕經後女性及50~69歲的男性伴有骨質疏鬆危險因素者;絕經後女性和50歲以上的男性有成年後骨折史者;診斷和評估骨質疏鬆的程度;DXA設備使用公認的質量保證措施。

  (2)需行脊柱成像的人:所有≥70歲女性和≥80歲男性,脊柱、全髖和股骨頸T評分≤-1;65~69歲女性和70~79歲男性,上述部分T評分≤-1.5;絕經後女性和≥50歲男性伴有以下特定危險因素,包括50歲以後發生的低暴力性骨折,與20歲身高峰值比下降1.5英寸(4厘米),與當前的身高和以前記錄身高比較下降≥0.8英寸(2厘米);近期或已行長期糖皮質激素治療者;如果骨密度(BMD)不能測量,脊柱成像可只考慮年齡因素。

  (3)鑒別繼發性骨質疏鬆

  繼發骨質疏鬆篩查項目:全血或血清:全血細胞計數、生化指標、肝功能試驗、促甲狀腺激素、25(OH)D、甲狀旁腺激素(PTH)、年輕人總睾酮和促性腺激素、骨代謝標誌物以及其他選做項目。尿:24小時尿鈣及其他選做項目。

  (4)代謝生化指標意義

  獨立於骨密度預測未經治療患者的骨折風險;對未經治療的患者預測骨丟失的速度;在治療3~6個月後複查,預測骨折風險減少的程度;預測治療後骨密度增加的幅度;有助於明確骨質疏鬆患者治療的依從性和持久性;有助於明確藥物假期持續時間;何時及是否重新啟動藥物治療(支持數據非常有限,但研究正在進行中)。

藥物治療推薦

  給予適當的評估後,若有髖關節或椎體骨折(臨床或無癥狀),啟動藥物治療;若股骨頸、髖關節或腰椎的T評分≤-2.5(DXA),啟動藥物治療;骨量減少(上述T評分-1~-2.5)的絕經後婦女和50歲以上男性,伴10年髖部骨折幾率≥3%,或主要部位骨質疏鬆性骨折幾率≥20%者,給予藥物治療。

  目前FDA批准的治療骨質疏鬆症的藥物包括:雙磷酸鹽(阿侖膦酸鈉、伊班膦酸鈉、利塞膦酸鈉和唑來膦酸)、降鈣素、雌激素受體調節劑(雷洛昔芬)、雌激素和/或激素治療、組織選擇性雌激素複合物(共軛雌激素/巴多昔芬)、甲狀旁腺激素1-34(特立帕肽)和RANK配體拮抗劑(狄諾塞麥)。NOF不提倡FDA未批准的藥物用於抗骨質疏鬆的治療。

監測治療效果

  監測項目包括服藥情況、危險因素和生活方式,長期藥物治療應每年檢查,治療時間個體化,相關指標的評估,監測身高、BMD。NOF建議每兩年重複BMD,必要時增加頻次。

  用於監測治療有效性的指標有:中軸骨BMD、QCT骨轉換標誌物、腰椎成像。

  pDXA、pQCT和QUS(外周骨骼部位測量不能反映脊柱)和髖部變化,不適合用於對治療反應的監測。

(來源:《國際糖尿病》編輯部根據現場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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