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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監察制度(圖)

作者:朱子彥,上海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有明一代肇建伊始,就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察制度。其監察體制主要由科道官組成。科官指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的都給事中、左右給事中、給事中,創建於洪武六年(1373)。道官指都察院屬官十三道監察御史,創建於吳元年(1367)。  科官和道官並稱為科道官,又稱之為言官。彼此互不統屬,橫向並立,對上垂直,各自向皇帝負責。科官側重於諫議,重點監察六部;道官側重於糾劾,重點監察地方。朱元璋規定科道官:「凡文武大臣果系姦邪小人,構黨為非,擅作威福,紊亂朝政,致令聖澤不宣,災異迭見,但有見聞,不避權貴,具奏彈劾。」[1]因此,科道官作為皇帝的「耳目之寄」,能以小制大、以卑臨尊。明朝設置科道官的目的是要嚴密監視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員的一舉一動,嚴防官員結黨營私,專權擅政,貪贓枉法。  有明前期,科道官講究人格氣節,總體上能恪盡職守,積極發揮自身的職能,因而有效地監察了內廷、外朝、中央和地方的各級官署,並在一定程度上整肅吏治,遏制官員的腐敗。  但到了明朝中後期,不僅朝政日漸腐朽,且黨爭愈演愈烈。言路風氣大變,「言官各立門戶以相角」,在內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下,科道官紛紛拉幫結派,參與到曠日持久的朋黨之爭中。筆者將以萬曆、天啟、崇禎三朝為例,論述明代以科道官主體的監察機構如何嬗變淪落為黨爭的政治舞台。  一、科道官獨立結黨,打擊東林  在明代官場中,以地域結黨的情況甚為普遍。明初,進士與舉貢、雜流三途並用,永樂以後進士成為明朝取士的第一要途。重要的官職,大都被「進士出身」的人所壟斷,明人對不由科舉入仕者視為異途出身。而一旦進入仕途,則往往拉幫結派,結成門戶,正如時人所云:「仕臣獨尊進士,而其中又有門戶,出必由進士,仕必入門戶。」[2]同時,對執政的大臣來說,千方百計地援引同鄉進士和舉人則是擴大個人權勢的最佳途徑。《明史》卷71《選舉志》云:大臣「所舉或鄉里親舊,僚屬門下,素相私比者」。因此在科舉制度下,不斷出現地域性的幫派集團。  萬曆中後期形成的齊、楚、浙三黨是典型的地域性幫派團體,他們中的大部分人都是科道官員。據《明史》記載:「齊則亓詩教、周永春、韓浚、張延登為之魁,而燕人趙興邦輩附之;楚則官應震、吳亮嗣、田生金為之魁,而蜀人田一甲、徐紹吉輩附之。浙則姚宗文、劉廷元為之魁,而商周祚、毛一鷺、過廷訓等附之。」[3]以後,又出現了宣、昆二黨。宣黨首領為湯賓尹,宣城人,字嘉賓,萬曆二十二年中舉,翌年中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善於寫作,「內外製書詔令,多出其手。」[4]後官至祭酒。昆黨首領顧天峻,崑山人,字升伯,萬曆二十年中進士,授編修,累遷左諭德。湯賓尹和顧天峻皆「險詖無行,為世所指名。」[5]他們「各收召朋徒,干預時政」。[6]時人根據湯賓尹和顧天峻的籍貫而將其小集團稱為宣黨和昆黨。依地域分野的科道官員在議論或處理國家具體事務時,常常不分是非曲直,而以派性地域為準則,力圖維護科道官員與鄉族小團體利益。他們抱成一團,沆瀣一氣,成為左右朝政的勢力。  萬曆後期。神宗既不上朝面見大臣,商討國是,又不及時處理大臣的奏疏,黨派相爭的奏章往往不經皇帝過目,便「留中」處理。同時,不少大臣遭到科道官彈劾之後,為了表示自己不貪戀官位,一般不待詔旨,即自動離職。在神宗不理朝政的情況下,這種自動離職的情況得不到制止,科道官行使權力往往不需要得到皇帝的認可便可生效,在黨爭中極為有利。這一時期的黨爭,佔優勢的往往不是閣部大臣,而是位卑權重的科道官。故此時的科道官已不甘屈居作黨魁的鷹犬,他們逐漸匯聚在一起,形成了由科道官構成的獨立門戶。在朝中形成「後進當入為台諫者,必鉤致門下,以為羽翼,當事大臣莫敢攖其鋒。」[7]的局面。  因齊、楚、浙、昆、宣黨的黨魁皆為科道官,且成員亦以言官為主,故筆者將他們定性為科道黨派。這一時期,朝中朋黨分野已經逐漸明顯,主要分化成科道黨派與相對正直、較以國家利益為重的東林人士之爭。齊、楚、浙黨目標明確,他們與宣黨、昆黨「聲勢相倚,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8]  在激烈的政爭中,一派反對另一派,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便是污衊對方有「黨」,以便利用皇帝痛恨朋黨的心理給予名正言順地打擊。正如明人吳桂森所言:「邪人害正,其妙法無過一『黨』字,於是世人搖手閉目,畏一『黨』字如仇」。[9]可見在君主專制時代,朋黨被視作牛鬼蛇神,無論何人,一旦被視為朋比結黨,就如同犯下彌天之罪。  萬曆三十二年(1604)成立的東林書院本是一個講學場所,以弘揚儒學、正本清源為己任。其創建者顧憲成、高攀龍均是被革職的官員。他們以下野官員的身份以及道德修養方面的人格魅力,使東林書院聲望日隆,成為朝野注目的焦點。但由於顧、高等人在朝時與掌權派政見不同而結下宿怨,因此被政敵們污衊為朋黨。其始作俑者,便是科道黨派中的御史徐兆魁等。他們利用內閣銓選,為東林人士套上「黨」名。萬曆三十七年,科道黨派與東林人士就內閣銓選問題發生激烈的爭執。當時內閣缺人,東林人士提出內閣不應只用詞臣,在外任官者亦可入閣,這實際是為李三才入閣製造輿論。李三才,字道甫,順天通州人。萬曆二十七年以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巡撫鳳陽諸府。《明史》卷232《李三才傳》說三才:「揮霍有大略,在淮久,以折稅監得民心,及淮、徐歲侵,又請賑恤,蠲馬價,淮人深德之」。官至戶部尚書。在沈一貫當權時,他經常上疏「攻其短」,「冠蓋往來淮上者」,他必與之談論「時政得失,無所諱避。」[10]因此,科道黨派對他「恨之刺骨」,而東林人士則對他多有好感,引為同類。  東林人士欲引李三才入閣的舉動,必然導致權力分配的不平衡,東林集團將在朝廷中增強實力,因而使得科道黨派對此極為不滿。他們認為倘對李三才加以攻擊,「則東林必救,可布一網打盡之局。」[11]因而浙江道御史徐兆魁上疏彈劾。他在奏疏中指出東林黨:「但知有三才,不復知有朝廷」。並誹謗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詐似直,而為貪險假橫之人。」、「年來是非日以混淆,攻訐莫之底止,立盟挑釁,三才乃其戎首」。[12]明顯影射三才背後有「東林黨」撐腰。李三才為了表明心跡,上疏力辯,請求辭官。然而科道黨派,卻不依不饒,掀起了一個攻擊李三才的浪潮,經久不息。南京給事中劉時俊、御史劉國縉、喬應甲,給事中王紹徽、徐紹吉、周永春、姚宗文、朱一桂、李瑾、南京御史劉邦俊、王萬祚等連章彈劾李三才。「朝端聚訟,迄數月未已。」[13]在兩派爭執不下時,顧憲成給葉向高、孫丕揚寫信,「力稱三才廉直」,為李三才辯護。御史吳亮便抄錄了這封信,登載於邸報,送達北京各衙門,一時間科道黨派大嘩。一向以桃花源中人自居的顧憲成,居然以一個下野官僚的身份插手朝廷政治事務,這就讓科道黨派抓住了東林書院「遙執朝政」的把柄,不但使李三才陷入了危機,而且使顧憲成與東林書院也因此受到牽連,科道黨派將李三才與顧憲成聯繫起來一併誣稱為東林黨。《明史》卷224《孫丕揚傳》說:「先是,南北言官群擊李三才、王元翰,連及里居顧憲成,謂之『東林黨』。」話雖簡單,卻真實地顯示了東林書院被誣為「黨」的由來。這次行動打頭陣者,便是徐兆魁。隨後,科道黨派反對東林書院愈演愈烈,河南道御史田一甲甚至說東林書院「以道學之名號召天下」,「門戶之威熾矣」、「以故李三才、王元翰等一入其黨,而貪可以為廉,黃克纘、史繼偕等不入其黨,而賢可以為不肖」。[14]不但將東林書院視為「黨」,而且還扯上了「入黨」、「不入黨」的組織關係,更顯荒謬。  在科道黨派的干預下,李三才最終未能入閣理事,東林人士希望在內閣中尋找代言人的想法非但未能實現,而且還被正式污衊為「黨」,成為政敵明確的攻擊目標。兩派之間的對立情緒也因此更為加深,「從此南北黨論,不可復解」。[15]  萬曆三十九年的辛亥京察由吏部尚書孫丕揚等主計,東林黨與其聯合,將科道黨派的許多官員都列入察疏,「故御史康丕揚、徐大化,故給事中鍾兆斗、陳治則、宋一韓、姚文蔚,主事鄭振先、張嘉言及(湯)賓尹、(顧)天峻、(劉)國縉咸被察,又以年例出(給事中王)紹徽、(御史喬)應甲於外」。[16]這個結果使得科道黨派極為不滿,「議論洶洶」。他們不斷上疏攻擊吏部尚書孫丕揚。這使孫丕揚頗受打擊,「乞去不已,疏復二十餘上」,最終「拜疏徑歸」,[17掛冠而去。朝廷局勢轉而對科道黨派有利。官員們有誰「稍持議論者」,科道黨派就「群噪逐之」,[18]《明史》臷:「是時言路持權,齊、楚、浙三黨尤橫,大僚進退惟其喜怒」,[19]勢力與日俱增。萬曆四十二年二月,楚黨御史鄭繼之任吏部尚書,「年八十餘,耄而憒,遂一聽黨人意指」。萬曆四十三年李鋕以刑部尚書兼署都察院,他是被「浙黨所推轂」。萬曆四十二年方從哲成為首輔,方是齊黨首領亓詩教的座師。在方賦閑家居時,亓詩教「推轂甚力」,因而方從哲秉政後,諸事多聽從亓詩教的意旨。「詩教為群凶盟主」,[20]於是閣、部、院的核心人物均被科道黨派所控制。  科道黨派勢力極盛時,企圖通過掌控京察來打擊異己,獨攬大權。萬曆四十五年的丁巳京察,科道黨派聯手,掌握大權,「一時與黨人易趣者,貶黜殆盡。大僚則中以拾遺,善類為空。」[21]東林黨人在此次京察中亦遭受重大打擊,「靡有孑遺焉」。  可見,在萬曆後期,神宗昏庸怠政的情況下,科道黨派與東林人士的較量成為朝野矚目的焦點。科道黨派圍繞人事大權,拚命擴大其在各個部門的勢力範圍。萬曆末年的行政大權,幾乎都被他們掌握,科道黨派也由此成為朝中的實權派。  神宗死後,繼任的光宗和熹宗能夠順利登位,都與東林派官員的支持和活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天啟初年,東林派得到重用,內閣、吏、兵、禮部等權力中樞機構均被東林黨人所把持。「東林勢盛,眾正盈朝」。[22]皇帝對東林信任有加,許多萬曆時期被科道黨派排斥的東林黨人,都應召陸續回朝任職,東林派的勢力呈日益增長之勢。然而東林派掌權之後,不講究鬥爭策略,用了相當多的精力去清算齊、楚、浙三黨的舊賬,大有怨怨相報、以牙還牙之勢,他們是「異己者雖清必驅除,附己者雖穢多容納」。[23]面對東林派的猛烈攻擊,科道黨派處於守勢。「向稱三黨之魁及朋奸亂政者,亦漸自引去,中朝為清。」[24]天啟時期。科道黨派的結構非常鬆散,彼此之間既聯合又鬥爭,存在著諸多矛盾。日漸分裂的科道黨因形勢變化而略顯衰頹。東林派的窮追猛打使得科道官需要以一個強大的黨派集團作為靠山,在其庇佑之下站穩腳跟,伺機反撲。而魏忠賢集團的興起,為科道官以新的方式參與黨爭提供了一個歷史的契機。  熹宗少年即位,酷愛木工,對於朝政一概不管。其身邊善於逢迎,深獲帝寵的司禮太監魏忠賢逐漸把持朝政、聲勢日益顯赫。他集結黨羽,利用其特殊地位,招權納賄、進退大臣。科道黨派為求自保,不斷向魏閹獻媚。魏忠賢為了鞏固和擴大自己的勢力,獨霸政壇,也積極拉攏科道黨派官吏作為黨羽。因此兩者一拍即合,齊、楚、浙三黨的官員們紛紛投靠魏閹,組成了閹黨集團。他們不遺餘力地為魏閹出謀劃策,「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25]  受到閹黨庇護的科道官在站穩腳跟後,為討好魏閹,瘋狂地向東林黨反撲報復,展開了對東林黨的大圍剿。他們編造黨籍,開列東林黨人的黑名單,提供給魏忠賢,為閹黨劃定範圍,以便按計劃逐個不漏地予以打擊。被編入黨籍的東林黨人不是被殺,就是被禁錮。  如崔呈秀向魏忠賢進呈《同志錄》,列出「東林黨」人的名單,又進呈《天鑒錄》,列出所有依附「東林黨」人的名單,王紹徽編了一本《東林點將錄》,[26]仿《水滸傳》中梁山一百零八將的形式,「編東林一百八人為點將錄」,供魏忠賢「按名黜汰」,[27]企圖把敢與閹黨作對的官員一網打盡。即使是殺人不眨眼的魏忠賢對這份名單也是嘆為觀止。他連連稱讚道:「王尚書嫵媚如閨人,筆挾風霜乃爾,真吾家之珍也」。[28]御史盧承欽對一百零八人的名單還嫌不夠,於是又炮製了一個三百零九人的《東林黨人榜》,將東林黨人的姓名、罪狀張榜公佈於全國,使其「躲閃無地、倒翻無期」。[29]名單不僅把早已去世的東林人士如顧憲成、顧允成兄弟等列在其中,而且把一些毫不相干的現任官員也網羅在內。這份名單被魏忠賢於天啟五年以皇帝諭旨的形式刊刻於邸報,頒示海內,凡在榜之人,「生者削籍,死者追奪,已經削奪者禁錮」。[30]孟森先生評論此榜可與「宋之黨人碑並傳,而慘烈尤過之」。[31]  二、科道官參與黨爭的後果  自萬曆後期始,幾乎每個黨派均有科道官參加,每次黨爭都有科道官加入。明末,更是到了士大夫不結朋黨不能陞官,沒有監察官不足構成朋黨的地步。至此,「科道並行」的監察制度,不僅無法鞏固明王朝的統治,制衡調節,反而帶來一系列的嚴重後果。科道官參與黨爭為害甚烈,條分縷析,其弊大致有四:  其一,破壞了監察機構的選任陟黜制度。  明初對科道官的素質要求很高,選拔也十分慎重。選任科道官的具體條件歸納起來應該是:「才識優長,儀貌豐偉,語言端正。」[32]善辯是非,敢論曲直,「不可不公,不可不核實,不可不稽古,不可不通世務近人情」。[33]還須「必廉,必勤」,[34]「必身、言、書、判皆善」。[35]具備這般品行才識,才算稱職。然而這些原則在科道官參與黨爭後受到了極大地破壞。選拔科道官的標準嬗變為是否能秉承黨魁意旨,為黨派利益效命。各個黨派總是竭力控制科道官的選任權。黨派首領選任科道官,必擇黨羽爪牙,以便被選者為其鷹犬。如若不成,也希望入選的科道官是個軟弱無能之輩,以便其控制輿論,專擅政局。  科道官陷入黨爭後,也破壞了言官的陟黜制度。明初,科道官的升陟主要通過定期考核、皇帝特擢、因建功而嘉勉三種形式。降黜主要是因為在正常考察中不稱職、觸怒皇帝、違紀枉法、工作過失而造成嚴重後果等,而予以懲處。然而自明代中後期,科道官的升陟降黜,不在於個人政績,而取決於黨派勢力。朋黨的用人之道是:「所愛者不肖必留,所憎者雖賢必去」。[36]凡願意投靠本黨派,為己所用者,則不管其人才能、德操如何,一概親之、信之、選任之。反之,則一概疏之、疑之、排斥之。因而經考核淘汰或懲處的科道官員,往往是門戶之爭的犧牲品,很難反映出他們的稱職與否。如萬曆年間的某次京察,共有四十名科道官被罷調。類似這樣的京察,即使是高居廟堂之上的皇帝也懷疑其公正性。萬曆三十三年,神宗諭:「京察科道,不稱職者甚眾,豈皆不肖?必有私意,朕不得無疑。」[37]與此同時,主察官常常借「外遷」之名,排斥異己,科道官名為遷官,陰被奪職。崇禎時,「台省以年例為升轉,然非盡公道,半鋤異己耳。」[38]這就嚴重地破壞科道官的選任及升黜制度。且缺額的科道官多年不補,如萬曆時期,南北科官原額共五十七人,實際在位的只有八人;道臣原額共一百四十人,實際在任的只有五十二人。所以出現了一官兼三差,一人署九掾,病者不能告假,滿任者不能求代等怪異現象。這就使監察系統陷入半癱瘓狀態,形同虛設。如此的選任和升黜制度,使得作為黨派私人的科道官越來越多。秉公無私、維護國家利益的科道官越來越少。這樣的監察系統對於防範官員結黨營私,貪贓枉法來說,已不能起到任何制約和防範的作用。  其二,科道官互相傾軋,官員結朋聚黨,導致明朝的貪污腐敗進一步加劇,國家行政機構難以正常運作。  首先,科道官參與黨爭,導致人才私有化。明代的許多科道官都是權臣的門生,清人閻若璩曾說:「明之士大夫積習,師弟重於父子,得罪父母者有之,得罪於座主,未之有也」。[39]門生對座主「懷賞拔之私恩」,[40]在對待朝政國事上,他們是「寧負朝廷,不負舉主。」[41]如高拱為內閣首輔之後,「以內閣掌吏部,權勢煊赫,其門生韓楫、宋之、韓程文、塗夢桂輩,並居言路,日夜走其門,專務搏擊」。[42]高拱的門生完全成了他爭權奪利的工具。如此則必然導致監察官員的私有化。  其次,官僚結黨貪污,科道官一籌莫展,完全喪失了相對獨立的監察機構的應有作用。官僚結黨貪污的特點是不容易被察覺,即使察覺了,也很難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貪污集團內部,往往是「商謀私事,徇屁黨與,圖取財賂,作弊營私」。他們懂得在貪污這個問題上,大家都不幹凈,只要上了賊船,就是拴在一起的螞蚱,一旦東窗事發,就會一鍋煮。因此,必然要千方百計地庇護同黨。此外,在封建社會的官場之中,上上下下的官吏通過結黨成派,關係網密布,通關節、走權貴之門盛行。正如鄭板橋所言:「大抵為官長者,廉恥都喪,貨利是趨。知縣厚饋知府,知府善事權要,上下相蒙,曲加庇護,恣行不法」。而作為監察部門的科道官員在監察執法過程中,形同虛設,很不得力。據明代都御史丘橓說,御史巡按考察地方官吏時,經常發生徇情營私之事。人還未離開京師,送來打招呼、托關係的條子就已經裝滿口袋,因此御史最後揭發彈劾的官員,大都是政治上比較單寒孤立之人。對於有背景的黨派中人,即所謂的「百足之蟲,傅翼之虎」,總是百般庇護,即使其「贓穢狼藉」,也不會受到彈劾。考察京官時,參與察典的科道官亦是以宗派利益為察典的標準,不分是非黑白、不管清貪廉贓,一概保護同黨中人過關。他們奉行「寧負朝廷,不負朋黨」的原則,最多不過是「多參末員屬吏」,[43]聊以塞責而已。萬一某個官員的貪墨行徑被人告發而受到追查,其同黨科道官總會為其掩蓋或開脫罪行。「懲貪之法在提問。乃豺狼見遺,狐狸是問,徒有其名。或陰縱之使去,或累逮而不行,或批駁以相延,或朦朧以倖免」。[44]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在躲不過了,也會重罪輕判,「罰不傷其毫釐」,草草了事。如果貪污集團的首領是朝廷權臣,在他手下的同黨官員就如同有了保護傘一般而有恃無恐。如嚴嵩黨羽趙文華、鄢懋卿在地方官任上贓賂累累,劣跡昭著,因而受到朝中正直言官的彈劾,但因有嚴嵩的黨庇和撐腰,趙、鄢兩人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而步步高升。趙、鄢對彈劾者懷恨在心,相機採用陰謀手段大加報復,使彈劾者罷官落職。甚至已被革職的贓官,只要能朋比上朝中權貴,照樣能東山再起。如甘肅總兵仇鸞以貪贓枉法為總督曾銑所劾,革職逮問。他便厚賄嚴世蕃,並投靠嚴嵩,結為父子,不久仇鸞便官復原職。後又為太子太保,充總兵官鎮守大同,飛黃騰達,不可一世。  明初,朱元璋定例,對貪官處罰極重,貪贓銀六十兩以上者,均處梟首示眾,剝皮實草之刑。但萬曆以降,明朝官員貪墨之數,動輒數千、數萬兩,為官清廉者屈指可數。內閣首輔張居正的改革為萬曆朝中興之舉,在中國歷史上影響巨大。但他亦不能清廉守法,作百官之表率。萬曆皇帝在張居正死後,查抄張府,抄沒黃金及金器一萬餘兩,銀十餘萬兩,其餘珍珠、寶石、玳瑁、綾羅、綢緞等不計其數。可見,張居正在廉潔自律上遠不能同海瑞相比,反之,同嚴嵩、馮保等大蠹巨貪相比,亦不過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由於官吏結黨者越來越多,他們相互包庇、掩護,科道官員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結果很難查出巨貪,真正的「大老虎」都隱蔽起來了。這就使得察典制度完全失去了原有的作用,而只能成為各黨派排斥異己的工具。所以,結黨貪污正是封建社會做官的一大訣竅。這就說明,封建統治者如不能杜絕拉幫結派的「圈子文化」,廢除人身依附關係,要懲治貪污腐敗,實現清明的吏治只能是一種幻想。  再次,科道官的風聞言事,不斷彈劾,使得朝臣人人自危,惶恐不安,導致官僚系統的癱瘓。捲入黨爭旋渦中的官員相互彈劾、攻擊,皆欲置對方於死地。甚至對「業已解職投閑(官員),仍復吹求不止,株連逮於子弟,顛覆及於家身」。[45]這種爭權奪利的博弈,往往是「尋戈矛於不已」、「導人心於囂訟」。[46]故朝中大臣多不安其位,一旦受到政敵攻擊,抑或看到政治氣候不利於己,便上疏皇帝,要求辭官致仕,這樣既能體面下台,又能保住一部分榮華富貴。正是由於大批朝臣不到致仕年齡就紛紛告退。使得晚明官僚系統的運作程序陷入半癱瘓狀態。如萬曆後期,朝中出現官位大批空缺的怪現象。萬曆三十年,南北兩京缺尚書三人,侍郎十人,地方缺巡撫三人,布政、按察司六十六人,知府二十五人。萬曆三十三年,南北大僚,大半空署;督撫重臣,經年虛席;藩臬(布政司、按察司)缺官五十六員,知府缺四十八員。內閣輔臣僅葉向高一人,且杜門不出,不理政事,六部尚書只剩一個刑部尚書趙渙,吏部、禮部、戶部、工部只有一位侍郎主持工作,兵部則連侍郎都沒有。都察院八年不設正官。按規定給事中、御史等科道官要有一百六十人,而此時僅有九人,僅占編製的十七分之一。上官跑了,下級官吏就不上班,有的衙門索性鎖上大門,衙門中缺少了辦事的官員,堆積如山的公文,大大小小的案件,各種事務無人管理。萬曆皇帝眼見朝廷辦事官員越來越少,深感不安,遂緊急下詔:「年來議論混淆,朝廷優容不問,遂益妄言排陷,致大臣疑畏,皆欲求去,甚傷國體,自今仍有結黨亂政者,罪不宥。」[47]然而「慶父不死,魯難未已」。黨爭不止,皇帝的詔書也絲毫不起作用。就在神宗下詔不久,拜疏而去的大臣又有多人。他們有的是自己出城,等候皇帝批准,有的偽裝生病。上疏言缺官嚴重的內閣首輔葉向高更是無月不求去。方從哲繼任首輔之後,面對官僚機構面臨癱瘓的局面,哀嘆朝廷已經淪落到「職業盡弛,上下解體」[48]的地步。  即使留下任職的大臣也是人人自危,為了保全祿位和性命,他們採取種種應付手法,即「縮朒多畏,揣摩尚窺,畫押自了,悠忽作廢」。[49]他們將自己的言行舉止禁錮在封建倫理道德規範中,不敢越雷池半步,尤其是視改革創新為弊端。於是朝廷上下形成一種得過且過、誤國有餘的頹風。  其三,科道官「分曹為朋」,直至明亡。  明代後期的黨爭異常激烈,曆數朝猶不止,與科道官「分曹為朋」有著極為重要的關係。科道官參與黨爭,「彼此傾軋、伐異黨同、私怨交尋、牽連報復,或己所銜恨,而反囑人代糾,陰為主指,或意所欲言,而不直指其事,巧陷術中。」[50]對於浮沉於宦海風波中的官僚而言,如在仕途上孤立無援,毫無背景,是難以在錯綜複雜的官場中久保權位的。因此包括科道官員在內的各級官吏為了自身的利益,就必須凝聚成黨派集團,依靠群體的力量來奪取和鞏固權力。正如清人所言:「其始官吏朋比,虐取瓜分,事敗,官嫁名於吏以覬燃灰,吏假資於官以成展脫,究之官吏優遊,兩獲無恙,糾劾雖行,竟成故事。」[51]一個孤立無援的官員的宦海生涯往往是短命的,甚至連性命也難保。因此拉幫結派,互相徇庇,組成休戚與共的朋黨集團,不僅是官吏們升官發財的政治前提,更是保全性命的基本韜略。  在黨爭中,科道官不分是非曲直,不顧道德倫理,僅從集團私利出發攻訐不已,不以是非論彼此,而以彼此論是非,以至於明代後期朋黨之風屢禁不止,愈演愈烈。不斷激化的朋黨之爭嚴重地破壞了明王朝的政治穩定。正如王夫之所說:「朋黨興,而人心國是如亂絲之不可理」,[52]「國家之大患,人臣之巨慝,莫甚於自相朋比」,[53]「朋黨立,國不能一日靖矣」,[54]顧炎武也曾指出:「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識之人,而教之使為朋黨,朋比膠固,牢不可解,其小者足以蠹政害民,其大者足以立黨傾軋,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顛倒之。」[55]由此可見,酷烈的黨爭是巨大的內耗,耗時愈長,王朝的力量就越被削弱。  其四,無視日益嚴峻的遼東戰事。導致明朝統治在內憂外患中崩潰。  崇禎帝對科道官不憂國憂民而忙於黨爭十分氣憤,他斥責道:「六科十三道各有職掌,國家大事不見條陳,只以私意彼此相攻」。「若實實為國為民為封疆為生民,朕自看得出來,如今定有一件私意,方才上本,方今是何時?東西交警,南北用兵,不憂國,只是分門立戶,動說什麼黨,甚麼東林,何益國家事情?」[56]科道官參與黨爭對於晚明出現內外交困,陷於危機的局面要負極大的責任。正如孟森所言:「建州坐大,清太祖遂成王業,其乘機於明廷門戶之爭者固不小也」。[57]  著名抗清將領袁崇煥死於科道官煽風點火的黨禍就是一個最好的說明。袁崇煥守遼期間,屢敗強敵,先後取得寧遠、寧錦兩次戰役的巨大勝利,打破了清兵不可戰勝的神話。這些赫赫戰功,使他成為朝野矚目的人物。明朝的愛國軍民希望他挽狂瀾於既倒,但閹黨對其切齒痛恨,魏忠賢竟「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由,罷了他的官。崇禎即位後,袁崇煥復被起用,以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其時,魏忠賢雖然被除,但餘黨尤存。受命於危難之際的袁崇煥擔心閹黨死灰復燃,痛切地對崇禎帝說:「以臣之力,制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妒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58]  事實證明,袁崇煥的疑慮不幸被言中了。崇禎二年,皇太極率清軍繞過寧錦防線,直逼北京。袁崇煥聞訊,火速統軍勤王,在京師廣渠門外重創清軍。但閹黨卻「誣其引敵脅和,將為城下之盟。」無中生有地把通敵的罪名強加在袁崇煥身上。皇太極乘機施反間計,「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59]剛愎多疑的崇禎竟不辨真偽,將袁崇煥投入囹圄。在此邊事危急的緊要關頭,魏閹餘黨的科道官非但不 思營救,反而落井下石,藉機掀起翻案風波,為閹黨報仇。科道官高捷等輩「見崇煥下吏,遂以擅主和議,專戮大帥二事為罪,上疏力攻」。接著,山東道御史史  酷烈的黨爭不僅使明朝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進一步激化,而且直接引發了明末農民大起義和滿洲貴族勢如破竹的大規模入侵。最終使明王朝在內憂外患中陷入絕境。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我們也不應把明季黨爭所造成的惡果全部歸諸於科道黨派,實事求是地說,東林黨人也負有相當大的責任。東林黨人在野時,大講善惡是非,君子小人之辨。執政時卻黨同伐異,附己者則善,異己者則非。朝廷中較為公正的中立者,亦因不阿附東林而被排斥。「東林盈朝」,內部也「自以鄉里分朋黨」,[62]分成許多門戶,內訌不已。東林黨領袖顧憲成、鄒元標看到如此局面,萬分焦慮。鄒元標警告說:「倘復黨同伐異,在國則不忠,在家則不孝。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乃何從室內起戈矛耶?」[63]顧憲成反覆提醒東林諸同志顧全大局,「不必急於抉擇是非,急於聯屬同心;不必急於翦除異己類,使彼之有以自容,而於我無所致其毒,久之將漸漸消失耳。」[64]並號召在朝官僚與在野士大夫消除積怨,同心為國,「在局內者宜設局外以虛心居之,乃可以盡己之性。在局外者宜設身局內以公心裁之,乃可以盡人之心。」[65]然而鄒元標的呼籲也好,顧憲成的勸誡也罷,都被淹沒在黨爭和吵嚷之中,根本不能扭轉整個東林黨的墮落,以至於高攀龍對東林黨最後也喪失了信心。  為什麼東林黨人在和閹黨的鬥爭中會一敗塗地,遭到毀滅性的打擊呢?這固然是由於魏忠賢控制了熹宗,竊取了皇權。但從東林黨人自身來說,其嚴重的派性也是導致它覆滅的重要原因。東林黨人不顧一切排斥異己,對政見不同者均斥為「邪人」、「邪黨」。這一極端的做法不僅沒有壯大東林黨自身的力量,反而為淵驅魚,為叢驅雀,迫使一些本非死對頭的官僚士大夫投靠閹黨求存,這樣東林黨人在朝廷中就日益孤立。以致閹黨興起,就形成一股強大的邪惡勢力。浙、齊、楚、昆、宣諸黨為魏閹出謀劃策,助紂為虐,一齊向東林黨人反撲過來。力量對比如此懸殊,東林黨人當然是無力與之抗衡的。  其實對明季黨爭,當時人也有過較為公允的評判:「平心而論,東林亦有敗類,非東林亦有清操獨立之人,惟其領袖判若天淵而已。東林持論過高,籌邊制寇並無實著。攻東林者,自謂孤持任怨,然未曾為朝廷振一法紀,徒以忮刻行之,但可謂之聚惡,不可謂之任怨也。」[66]東林黨不能求同存異,導致科道黨派聯合起來與之為敵的歷史告訴我們,封建王朝一旦進入後期,傳統的政治結構就不會再有生機,它必然導致政治昏暗,吏治腐敗,黨爭激烈,即便像東林黨這些開始還充滿救國救民理想的士大夫,最終也不得不走上舊的歷史軌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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