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陽妻子寫信稱說出家暴真相為幫公眾扭轉誤區
親愛的馮媛:(反家暴網路董事會主席,編者注)
真高興收到你的回信。
一方面,我的失望不僅是為自己,也為中國女性。事實上,我向公眾說出了真相,但是我的丈夫在僅接受了兩個小時輔導後就拒絕繼續治療,並通過言論和電視曝光繼續傷害我的家庭。他把傷害他的家庭作為自我宣傳的手段。這是多麼悲慘的事情。
我也認識到了自己和大部分中國女性處境的不同之處,因為我的丈夫長期不在家,至少我在家裡是安全的。即使家裡不安全了,我還可以選擇返回自己的國家。中國女性沒有我這樣的選擇。如果一位女性因為說出了遭受家庭暴力而遭受更嚴重的暴力,我將感到深深的遺憾。
另一方面,我發現大部分的中國人(女人和男人)不能容忍家庭暴力、沒有指責我,而是給予我有力的支持。如果我可以幫助公眾改變觀念上的誤區,如家暴是正常的、可以原諒、家暴是家務事不應該外揚、家暴是妻子的錯、家暴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這將是我的榮幸和要做的事情。
難以形容我對你及和你一樣的女性深深的感激之情,以及從你們那裡得到的巨大支持和力量。
無盡地感謝。
Kim
第二封:2011年10月17日
這次經歷讓我學到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 「It』s an ill bird that fouls its own nest!」
「家庭暴力,這件事一個巴掌拍不響。」「Domestic violence,it takes two to tango!」
「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家醜不可外揚。」「Domestic violence is a family matter, do not wash dirty linen in public。」
這些言詞(無論以何國家語言)背後傳遞的態度對全世界女性都是危險的。
迫使婦女容忍家庭暴力並保持沉默的代價,是婦女的健康、尊嚴,甚至是她們的生命。
以「家庭和諧」之名漠視家庭暴力只會讓下一代的家庭生活遭受同樣的痛。當我的頭在三歲女兒面前被狠狠撞在地板上的那一刻,我認識了到這一點。
我發現自己的沉默不能「保護」我的家庭遠離傷害,只能毀掉我女兒長大後擁有美滿家庭的可能。
家庭暴力立法無疑是切實有效的手段。然而,當欠缺相關法律時,最有力的回擊莫過於公眾拒絕容忍家庭暴力,並達成如下共識:家庭暴力不是文化。家庭暴力是犯罪。
Kim Lee (李陽之妻)
第三封:2011年10月18日
在我們作為妻子、母親、教師、中國人或是美國人之前,我們首先都是一名女性!
我們相互給予力量。
我的三個寶貝女兒(麗娜華)是我的全部。
深深感謝你們的幫助。
如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任何信息,請告訴我。
全身上下貼著各種標籤在傷情鑒定中心被拍照的經歷讓我感到羞恥。你不得不在不同的警察面前一遍遍重複著被打的細節,長達好幾個小時。
警察很配合,但還是讓我感覺實施犯罪的不是我的丈夫,而是我。
很多次我都想要放棄了,但在內心深處我知道最好走的路可能是條錯路。
我常常想起我全國各地的學生們寄來的信,告訴我他們遭受家庭暴力的經歷的種種細節。這些故事每每給我莫大的力量。
發給你我之前寫的一些東西,我的好朋友翻譯成了中文。原稿我在警察局交給了李陽,當時我們各自坐在警察局大廳的兩頭的屋子裡。
你可以使用這些。
謝謝!
Kim
第三封附件:
這不是第一次了,當著我們一個孩子的面,你野蠻地打我。
但是,是我把我的生活徹底毀了。首先撫慰嚇壞了的孩子,然後一次又一次出現在警察局。
是你犯了罪,但面對這一切卻是我:警察、偵查員、驗傷、訊問和文件檔案。我坐在犯罪醫院,我們的女兒坐在我的腿上;我從警車裡進進出出,警察給我身上貼上證據標籤並拍照。
你繼續拍攝你的電視節目,宣傳自己,假裝什麼都沒有發生。我在努力地尋求你所需要的心理幫助,而你卻忙著用假話來攻擊我的性格,忙著讓你那些毆打妻子的朋友們來給我施壓,想讓我相信我應該放棄起訴,因為中國的好妻子們會原諒丈夫,因為她們心地善良、性格溫柔。
你說我恨中國人,不接受中國式的教育,而我卻深信中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們和中國的司法系統會幫助我。
我是美國人,最簡單的方法莫過於逃到大使館,告訴外國媒體,並把我遭受的痛苦歸結於中國和中國文化。但是我沒有。
相反,我繼續呆在這個我當年選擇在這裡組建家庭並生活了12年的國家,深信中國的司法系統會幫助我,即使我一再被警告說這是枉費心機,說中國法律不能保護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
我獨自面對這整個局面,而我的家人都在遙遠的美國,我只能依靠這裡的好心人的幫助和互聯網上的積極評論。我接到很多恐嚇電話,並且被你的妹妹公開指控為受虐狂,但我並沒有貶低自己的身份去反擊。
我去為我自己和你尋求心理諮詢。我發微博,並不是因為我想攻擊你,李陽,而是因為我拒絕容忍邪惡的家庭暴力問題,我拒絕相信,毆打妻子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而我必須接受。我可能無法將你繩之以法,你的名聲可能保護你免受你應受譴責的行為造成的後果。
我不會放棄讓我們的女兒在充滿愛與和平的環境下長大的責任,儘管這意味著離開你獨自撫養她們,儘管這意味著要我一個人的一生支持她們。
我不會放棄我的使命,我要幫助成百上千萬的中國婦女獲得應有的法律保護。即使你打她,要打敗一個永不放棄的女人也是不可能的。
第四封:
這些天我看到一些譴責主流媒體曝光李陽、誤導公眾的文章,從心底感謝你們的工作。下周我將向法院遞交離婚申請。
如果當時李陽能真心悔過並願意接受諮詢,我相信我們的婚姻是可能獲救的。
他接受大量採訪,用負面的語言說我們的關係和我們深愛的孩子是「試驗品」、「小白鼠」,給我們帶來了太多的傷害和心痛。
我和女兒們唯一的選擇就是離開李陽,開始更幸福、健康的生活。
對於他無休止地接受那些媒體採訪,再次感謝你們能夠理解我的失望。(來源:法制與新聞 記者:莫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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