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政府禁外國人買房 防其掌握中國機密
宋朝的海外貿易很發達,跟一百多個國家有貿易往來,現在的日本、朝鮮、韓國、泰國、越南、伊朗、汶萊、爪哇、寮國、菲律賓……都跟宋朝有過頻繁的商業交流。商業交流必然伴隨著居民遷徙。有些中國商人去海外做生意,喜歡那裡的環境,就不走了,在國外扎了根;也有些外國商人來中國感覺不錯,於是也攜家帶口搬過來定居。宋朝政府對此是有禁令的。中國人去外國定居還無所謂,只要不是刑期未滿的罪人,只要不是滿腹經綸的學者,都可以移民海外(參見《宋會要輯稿》刑法2之57)。外國人來中國定居卻要受到種種限制,其中最重要的一條限制就是不許他們在中國買房(參見《宋會要輯稿》刑法2之21)。宋仁宗景祐二年就頒布過這樣一條禁令:「廣州每年多有蕃客帶妻兒過廣州居住,今後禁止廣州,不得賣與物業。」當時廣州是中國最大的港口城市,遷居的外國人最多,宋仁宗特彆強調「不得賣與物業」,意思就是禁止廣州人把房子賣給老外。朝廷不讓中國學者移民海外,主要是為了防止人才流失,這一點可以理解,可是不讓老外來中國買房就有些匪夷所思了。當然,現代政府有時也會出台類似的政策,例如香港政府抬高了內地居民在港置業的門檻,內地一些城市也曾禁止老外在當地購買商鋪,如果買房的話只許買一套,而且還必須是為了居住,不能用於炒賣。這些規定是為了避免外來移民參與不動產投機,進而把房地產泡沫吹得更大。宋朝的房地產泡沫並不大(南宋前期除外),朝廷不讓老外買房,主要是害怕老外在中國買了房子以後長期定居,學會了中國的謀略,掌握了中國的機密。為了防止老外「師華長技以制華」,宋朝政府不光禁止老外在中國買房,而且禁止老外購買中國的地圖、史書和地方志。外國使臣來到宋朝,宋朝一定配備「館伴」若干名,寸步不離地陪伴他們,表面上是為了讓人家吃好玩好,實際上是監視人家,防止他們複製我們的地圖和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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