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譯後雜感

1譯後雜感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譯者:楊先德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在探討事物存在和發展的本質規律時,提出了「四因說」(即形式、質料、動力、目的),其中「目的因」是最終極的,一切事物存在的目的是其存在的根本原因,目的體現了事物存在的理性和符合規律性。比方說,人類擁有眼睫毛,是為了保護我們的眼睛(阻擋汗液、雨水等流入眼睛)。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有一句被眾人誤解的話,即「存在即合理」。但是其實,原文應該是「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就是合乎理性的」,強調的是只有合乎規律、合乎理性的事物才能變為現實中的可能,才能長久的存在。除了大自然意外,人類能動地創造各種事物和制度,但是只有合乎理性、合乎目的,這些事物和制度的存在才有價值,才有正當性。現代各項政治法律制度也一樣,只有服務於人民需要,符合規律和理性,它的存在才有正當性,才能長期存在並得到人民的擁護。檢察制度也是如此。當我們考察檢察制度時,我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人民為什麼要需要它,為什麼要創造它,它存在的目的和正當性在哪?「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能做什麼?」,這是每一個檢察官面臨的「身份之問」、「目的論之問」。只要我們看看人民對腐敗和濫權的痛恨,聽聽人民對公平正義的呼聲,我們就知道人民需要一個公權監督者、法治守護者、正義捍衛者,人民創造了這樣一個機構,賦予了它很多權力,然後給了他起了一個名字,即「檢察院」。據說現代檢察制度發軔於法國大革命,是「革命之子」,擔負「制約法官擅斷,防止警察國家」的現代使命。但是檢察機關是否實現了人們創造它的目的了呢?偶爾,我們會遇到當告訴當事人「這裡是檢察院」之後卻被對方稱為「XX法官」、「XX警官」這樣的黑色幽默,向親友介紹自己的工作時,也要做好介紹「檢察院是幹啥的」準備。之所以有這種尷尬,也許並不是因為檢察機關無足輕重。大部分老百姓在生活中直接與檢察機關打交道的機會少,在大部分刑事程序中,檢察機關既不是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的第一關,也不是做出終局決定的最後一關,「中間人」的角色導致其在社會上的「可見度」低,檢察官的角色也許並沒有很好地「深入人心」,與百姓之間還有一定「信息壁壘」。正是基於這些困惑,我在剛入職不久就投入到檢察制度專門文獻的閱讀中,試圖探本溯源,揭示規律,但是遺憾的是,除了國內理論和實務人士撰寫的少量專著外,介紹國外檢察制度發展和現狀的外國專著並不多。「了解別人是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The Prosecutor in Transnational Perspective一書是我在中國政法大學圖書館「眾里尋她千百度」的結果。開卷之後,如獲至寶。這本書雖然只是一本文集,但是主題甚廣,幾乎涉及檢察制度的方方面面,而且是新近出版(2012),作者多為歐美比較刑事司法研究的著名學者。從這本書中也不難看出,在現代社會,檢察官在歐美刑事司法體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也面臨很多挑戰和難題需要克服和化解。對於一個新進中國檢察人員來說,不論是增進知識,還是擴寬視野,這本書都大有裨益。「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既然有這麼多益處,為何不與更多人分享呢?我隨即起了將它譯成中文的念頭。也正是這「一時衝動」,讓我走上了漫漫譯途,無法回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翻譯除了對外文水平有很高的要求外,對中文、法律和思維水平也要求甚高,這讓我唯恐力有不逮。但是之所以敢動筆翻譯,與我研究生期間在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接受的教育不無關係。中歐法學院這所創建於2008年,旨在培養「學貫中西」的法律人才的法學院,承載著時任校長徐顯明教授,創始院長方流芳教授等傑出法學教育人士的法學教育改革夢想,是政法大學法學教育改革的試驗田。在我看來,這所學院的教育「以市場為導向又不失理想情懷」,突出強調法律思維訓練和法律職業倫理的塑造。中歐法學院學風純正,中外兼通,老師認真負責,學生勤奮好學。比如,我們必須在每門課上自主完成「超負荷」的課程材料(比方說汪慶華老師憲法課程上提供的美國最高法院的經典英文案例),閱讀大量文獻是鍛煉法律思維和提升英文水平的絕佳途徑。翻譯除了需要一定的外文基礎,還需要對專業知識的掌握,尤其是翻譯這種專業性書籍。我在翻譯過程中為了更好地理解原文、明確詞義,除了查閱專業法律詞典外,不得不參閱大量學術文獻,我大概購買了幾十本這方面的文獻。為確保翻譯準確,我也通過郵件向原著作者求教了一些問題。當然,畢竟才疏學淺,翻譯中難免有差錯,還請讀者批評指正。總之,譯事十分艱難,對身體和意志都是不小的考驗。我每天至少需要擠出兩個小時進行不間斷的翻譯,而為了不佔用工作時間,也只能夙興夜寐地做這項工作,歷時一年左右譯完初稿,然後又花了半年多時間歷經大約5-6次校對才完成終稿。「一個好漢三個幫」,這本譯著的完成離不開眾多領導師友的幫助。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王新環處長在百忙中為我逐字審校了全稿。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卞建林教授撥冗為我作序。白璐、劉慶、李冰、代文傑、姜羽卉、彭新琪、鄭力海等朋友熱情幫我校對初稿。法律出版社研發部主任吳劍虹、責任編輯呂麗麗、孫天琪等老師為譯著的出版付出了大量心血。我所供職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同事為我的翻譯提供了很多支持和幫助。當然,還有餘希、方流芳、許身健、陳少葉等給予我很多激勵、啟發、幫助的師友家人,在此一併向他們表示感謝。2基本信息書名: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作者:艾瑞克·盧拉、瑪麗安·L. 韋德譯者:楊先德審校:王新環字數:42.8萬定價:62元出版日期:2016-06-01美國檢察官在刑事司法體系中扮演著很強大的角色,在整個刑事訴訟程序中——從最初接收一個案件到決定定罪量刑——行使著廣泛的權力。很多時候,他們的決策是在缺少內部或外部監督的情況下做出的。對檢察官自由裁量權的擔憂促使美國學者去研究歐洲檢察官的角色以便獲得啟發。然而,近年來,一些研究表明歐洲刑事司法體系並沒有看上去那麼富有啟發性。案件量壓力在歐洲和美國已經變得難以克服,這在大西洋兩岸催生出多種檢察裁決模式。本書以比較的視角研究不同背景下的檢察官,並對檢察權擴張及其改革進行了專業探討。《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一書表明,對檢察權的跨國考察可以提供有價值的經驗。該書探討了歐美檢察官決策程序和決策類型的異同。最後,該書展現了檢察官角色的加強是使得刑事司法走到了十字路口,引發了重大的法律和社會經濟後果的。▼內容簡介艾瑞克·盧拉(Erik Luna):畢業於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獲法律博士學位(J.D.)。現任華盛頓與李大學法學院教授,講授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同時兼任洪堡基金會研究員和卡托研究所兼職研究員。曾任職於聖迭戈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和芝加哥大學,猶他州大學休·布朗法學講席教授。曾擔任富布萊特高級學者(紐西蘭)、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和國際刑法所訪問學者、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訪問教授。瑪麗安·L. 韋德(Marianne L. Wade):英國伯明翰大學法學院司法研究所主任,高級講師。畢業於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曾任職於哥廷根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和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和國際刑法研究所。韋德目前兼任洪堡基金研究員和戴姆勒-賓士基金會研究員。主要研究關注領域為歐洲刑法和刑事司法、檢察制度和恐怖主義犯罪等。▼作者簡介楊先德:男,安徽金寨人,1988年11月生。2014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歐法學院,獲得憲法學-行政法學/歐洲法-國際法雙碩士學位。現就職於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曾在《政法論壇》、《法學家茶座》、《檢察日報》等刊物上發表文章數篇。王新環: 男,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北京市第四屆政法十大優秀人才。獨著有《公訴權原論》,參著《中德不起訴制度比較研究》、《刑事訴訟法實施問題與對策研究》等著作十餘部。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法制日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法學隨筆100餘篇。▼譯校者簡介3出版信息書名:跨國視角下的檢察官作者:艾瑞克·盧拉、瑪麗安·L. 韋德譯者:楊先德審校:王新環字數:42.8萬定價:62元出版日期:2016-06-014圖書目錄中文版序言(卞建林)序言第一部分 作為政策制定者、案件管理者和偵查員的檢察官引言第一章 程序正義、附隨後果和美國的輕罪裁判制度第二章 效率驅動和德國的輕罪追訴制度第三章 美國的檢警關係及其對警務改革的影響第四章 歐洲檢察權對偵查權的控制:呼喚司法監督第二部分 辯訴交易和其他「協商程序」引言第一章 檢察官的角色:辯訴交易與證據排除第二章 證據不足案件中的檢察官和辯訴交易:比較的視角第三章 有罪答辯與法國刑事司法中檢察官角色的變化第四章 荷蘭檢察官:公訴和量刑官員第五章 刑事處罰令:檢察裁決作為一種刑事司法改革的模式?第三部 分對抗制和職權主義——不同點和趨同點引言第一章 完美風暴:美國的檢察自由裁量權第二章 辯訴交易時代美國檢察官的權力和義務第三章 英國皇家檢察署的演進第四章 瑞典和其他北歐國家的檢察權及其決策第五章 義大利檢察官:對抗制訴訟中的糾問者?第四部分 特殊背景下的檢察制度和非國內法庭引言第一章 恐怖主義檢察:應對有組織犯罪的模式第二章 軍事檢察第三章 國際犯罪中的有罪答辯的取得:檢察難題第四章 種族滅絕與追訴挑戰第五部分 綜述和展望——走向比較檢察研究引言第一章 換了名字的法官?:比較視野下的檢察官角色第二章 普遍的檢察養老制困境及其解決方案第三章 美國的司法誤判及檢察官的責任第四章 回望和未來的挑戰譯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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