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論家庭關係與責任-07-夫妻的本份
聖經論家庭關係與責任-07-夫妻的本份
經文: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3)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參弗五25~33)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西三19)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五22)(參弗五24;西三18;創三16)
「……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二4~5)
一、丈夫的本份
1. 作頭: 家庭的領導責任是在丈夫身上: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弗五23)「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
(1). 屬靈上的帶領與教導:
何謂頭? 不是不論何事何時, 也不是對與不對都以命令對方, 那不是, 既然是頭就是要擔當能擔當, 面對各種困難與威危險的事情時作丈夫的要挺身而出, 敢於並且能夠單當, 否則就教縮頭烏龜了。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主對家裡人的角色安排,不是平等不平等的問題。「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本句說明神安排丈夫作妻子的頭,是無可爭辯的事;正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是無可爭辯的事一樣。
「祂又是全體的救主,」基督不只是教會的頭,並且還是『身體』(「全體」的原文)的救主。這句話表明丈夫雖然是妻子的頭,卻不可以妄用『頭』的地位來欺壓妻子,因為丈夫永遠不是妻子的『救主』。一個身體不能有兩個頭,一個家庭也不能有兩個『頭』,否則便會混亂。基督是「頭」說出祂的掌權,基督是『救主』說出祂的恩愛;基督乃是在無限的柔愛里來作教會的頭。
作為頭的丈夫有管理好自己家的責任, 是不可推卸的。提前三4~5說: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好好管理』指善於管理,管理得進乎完美。
一個人所經管的基本單位就是家庭,家庭是操練我們託管之責的第一課。信徒在家庭中一方面要對兒女嚴格管教,另一方面在管教兒女時應有端莊的態度,不要急躁或隨便採用粗暴的手段去對付兒女。基督徒是一個奉獻給神的人,作為一家之主,他的一家也應當奉獻給神(參書廿四15)成為神的祭壇,所以要小心,因為在眾人的眼目常定睛在我們的兒女們身上。
(2). 生活上的照顧:
好好管理家還有在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細節的照料, 作為一家之長的丈夫, 有責任有義務讓在一個屋檐下的一家人(妻子兒女)有一個溫暖幸福的生活與休閑環境。幸福生活的標準或會因人而異,但有愛即使生活艱難家也會有溫暖, 面對社會, 工作,生活等諸多方面的壓力, 作為一家之長就成為支持起一家人生活的希望的支柱。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 神要我們好好管理我們的家, 為的是要教我能夠擔當起更大的託付------要管理神的家----成為神的僕人, 這樣家就成了我們操練做為神的教會管家的第一個課堂。讓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從現在開始從我們的家開始做合神心意的好管家, 必有屬天的福氣為我們存留。阿們!
(3). 兒女的管教
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元, 社會的道德進步與和諧完成基於家庭的道德與和諧的程度。父母自己必須有端正的行為,兒女才能學會順服。要知道父母是兒女的第一也是影響最大的老師, 要使兒女健康的成長做家長的非得以身作則才行, 兒女是神給家長的產業, 要我們用盡心的託管, 否則我們很可能成為罪人。
要讓我們的兒女成為對家庭對社會有用有益的人, 惟有用神的話才能事半功倍, 讓我們的家成為神的祭壇, 有神的話行在我們的家人中間, 讓神在我們的家中為主為王, 順服神的旨意, 因為神是光, 我們在神的話中行, 就永不在黑暗中, 成為光明之子。
2. 愛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參弗五25~33)「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西三19)
(1). 要求自己活出基督的愛來,那是謙卑、舍己:
在選擇並決定成為一家人的那一刻起, 我們彼此與對方就立下了一個必須負責到底的承諾, 愛妻子, 一生照顧她永不背約。「愛你們的妻子,」是神的命令要丈夫要愛妻子, 不要自居是頭,不是用權柄,乃是用愛。這是怎樣的一種愛呢? 「為教會舍己,」『舍』的意思乃是『給了』,原文的意思是基督為愛教會的緣故,把祂自己給了教會,這是最大的禮物基督愛教會,祂為了要得著教會,而把自己交於死地。這是舍己的愛,所以丈夫要愛妻子以至於願為妻子舍己(生命)。
(2). 應用愛的真諦在生活中。
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是佔有的愛,而是舍己的愛。舍己的愛,絕不講求從對方有所得,而是講求自己有所付出。丈夫不自私的愛,就是激勵妻子順從的保證。丈夫甚至應當不惜犧牲自己以求妻子之幸福。
夫妻間關係是互惠的,但施行卻是由舍己惠人作起;妻子的順服是舍己的,丈夫的愛也是舍己的。基督徒結婚不是順著情慾撒種;家庭不是基督徒墜落的地方,而是基督徒操練愛的地方。
3. 敬重妻子: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
(1) 要了解妻子,要溝通:
「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指基督徒作人的知識,特別重在指明白神對我們婚姻生活的旨意;『同住』指婚姻生活的所有層面,也包括性生活在內。「因她比你軟弱,」即丈夫為甚麼要按知識和妻子同住;『軟弱』此處特指身體生理方面的軟弱,但也包含精神心理方面的軟弱,一般而言,女人的體魄多半較男人軟弱。所以作丈夫的要擔當起保護妻子兒女的責任, 讓妻子有放心有舒心有安全更有愛充滿在夫妻生活的方方面面。基督徒婚姻生活維持和諧的基本要件,乃是理性重於情緒,知識重於情感;作丈夫的基督徒,不可憑感情用事,對待妻子必須合乎作人的道理,以及屬靈的常識。
(2) 在屬靈上同追求、分享:
從有限的人而來的愛是短暫而脆弱的, 惟有從神而來的愛才會長長久久。一個相愛的夫妻關係中必須要有共同屬靈的信仰與追求, 當然兩者都是基督徒。夫婦要彼此幫助,幫助對方各方面成長,生命的成長,靈命的成長,更像基督。當大家更愛主,更遵從主對婚姻的要求,夫婦關係自然更好。所以,夫婦不單要自己抽出時間與上帝相交,追求靈性長進,也要有「家庭的祭壇」,每日一同祈禱,又為對方代求。我們每一天都有時間一同祈禱,一同看靈修書藉,一同分享。
(3) 要顧念妻子身、心、靈的需要:
「軟弱」並不就表示「次等」,任何人都不可依據天生的情況──性別、種族、膚色、高矮、體格、智愚等,來歧視別人。夫妻乃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器皿,如果結婚多年,雙方的生命長進程度差別很大,這就表示這個婚姻相當不正常。
作丈夫的不可粗心, 要了解作妻子的心思與需要, 通過溫柔體貼的溝通知道如何滿足妻子的需要, 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雙方總以對方為最重要的時候愛就成為有實際並且不斷增進夫妻間的愛, 進而達到合而為一的境界。夫妻心心相通了,禱告的通路才不受阻塞;夫妻同心的禱告,能調動神的手來為我們成就大事。貝格說:「妻子受到傷害而發出的哀嘆,令神不聽丈夫的禱告。」
二、妻子的本份:
1. 妻子的職責: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弗五22)(參弗五24;西三18;創三16)「……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二4~5)
(1). 敬畏神的心:
要順服是神的命令, 遵神的話而行的, 必帶來更大的祝福。主內的姐妹們, 我們能順服妳的丈夫嗎?
(a). 不發怨言: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十10)
『發怨言』意指議論紛紛,表達內心對某人或某事的不滿。「像他們有發怨言的,」以色列人經常在曠野中發怨言(參出十五24;十六2;十七3等),以致有『發怨言之民』的稱呼。舊約以色列人從埃及到迦南,在曠野經過四十年之久,其間有許多失敗、跌倒,以致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後世的鑒戒。我們今天作了基督徒,在屬靈方面也是走一條曠野的道路,因此就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如貪戀惡事、拜偶像、姦淫、試探主、發怨言等等(參6~10節);乃該靠著主靈食、靈水的供應,使靈命不斷長進。
(b). 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眾弟子啊,你們當來聽我的話!我要將敬畏耶和華的道教訓你們。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 (參詩卅四11~13)
「有何人喜好存活,愛慕長壽,得享美福。」世人都是尋求這三樣的。沒有一個人不願意「存活,」不願意「長壽,」不願意得「美福」的。但是大多數的人,沒有在敬畏神的道路上,尋求這些。
「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凡心中敬畏耶和華的,就必留意言語行為,因為他的言語行為都為神所知道。人心中有什麼意念嘴就要說出什麼話來。主耶穌說:「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十二章卅七節)。雅各布布說:「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
(c)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
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參詩卅四14)
對惡事只抱消極態度是不夠的。多少人自己安慰自己說:「我這個人很不錯,因為我沒有犯過那些奸盜邪淫的罪。」雖然如此你若問一問這樣自以為好的人,他做了什麼在神眼前看為好的事,恐怕他就沒有話說了。詩人被聖靈感動說要我們不但「離罪」同時也要「行善。」這樣不但對惡有了消極的辦法,對善也就有了積極的工夫。在這人與人不和睦的世界,尤其是人與神不和睦的宇宙,和睦就成了一件難得的寶貝了。所以要得著它,就必須要用心,用力,克苦耐勞的去追趕。人慾得一件大寶貝,必須付上相當的代價。和睦也是其中之一。
(2). 樂意服事的心:
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里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
「都要從心裡作,」不但是要『存心誠實』的作,並且還要盡心儘力的作。「像是給主作的,」信徒的工作,要看成是主的安排,凡事為主而作。信徒若是存著為主而作的心去作,就都變成給主作的了。基督徒作事不盡職,敷衍塞責,會叫我們的主蒙羞。所以我們做乃是為主而做, 進而就有甘心樂意的心了, 即使如此依然被埋怨不理解的時候, 仍能靠主忍耐到底, 必得主的獎賞。
(3). 溫柔安靜的心:
「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裝飾。」(彼前三4)
「長久溫柔,安靜的心,」『長久』意指本節所說『裡面的妝飾』乃是一種不朽壞的妝飾;『溫柔』指以存心順服的方式表現出謙卑、溫和的態度;『安靜的心』原文是『安靜的靈』,就是指『心中隱藏的人』。「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這在神面前』指神的看法和人的看法不同;『是極寶貴的』指在神眼光中的價值。
人看外貌,神卻看內心(參撒上十六7);在神看,人內在美的價值,遠超過外在美。在人的眼中,珠玉是寶貴的;但神卻認為溫柔、安靜的心才是寶貴的。認識神的丈夫,珍愛妻子的美德,過於她的美貌。
(4). 凡事感恩的心:
「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8)
在一切的事,無論大事或小事,順境或逆境,快樂或痛苦;『謝恩』乃因基督徒的際遇,都有神的美意(羅八28),為此向神獻上感謝(參路十21)。 (i)常常喜樂;(ii)不住的禱告;(iii)凡事謝恩。這樣的生活,乃是神給我們基督徒命定的旨意。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眼前所僅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神了。
2.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五24):
丈夫不是妻子的救主,『但』妻子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教會順服基督一樣。「凡事順服丈夫,」這裡是權柄問題,所以要凡事順服。只有當人認識基督和教會之間應有的關係,才會懂得夫婦的真諦,而顯出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所有神的兒女都在每天的生活中一同順服主,教會讓基督作頭就一點難處也沒有。否則,教會就沒有身體的見證。教會在凡事上順服基督,是妻子順服丈夫的榜樣;換句話說,要有好的教會生活,才會有好的家庭生活。
(1). 為主而活,討主的喜悅--作妻子的要討丈夫的喜悅(林前七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2)尊主為大,主為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弗五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一個身體不能有兩個頭,一個家庭也不能有兩個『頭』,否則便會混亂。基督是「頭」說出祂的掌權,基督是『救主』說出祂的恩愛;基督乃是在無限的柔愛里來作教會的頭,主是我們每個人的救主。
(3)守主命令,愛主,順服主--愛丈夫,順服丈夫(約十三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十三34)「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十五12)
既然是主的命令就當無折扣無怨言的去執行, 因為我們愛主就必須有彼此相愛的心與實際, 惟此才稱得上是神的兒女了, 讓愛我們的主得榮耀。
3. 聖經中的榜樣
(1) 撒拉
撒拉是聖經中一位富有傳奇色彩的女子。在她平凡的人生中有著不一般的經歷。她賦有上帝所賜的智慧與美貌,常常以溫柔與安靜的心為裝飾。自從她選定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作為自己的終身伴侶之後,就學會了順從上帝,接受命運的安排。在信心的道路上,她與丈夫同甘共苦。凡是上帝指示亞伯拉罕前往的地方,她都毫不猶豫地追隨而去。旅途遭遇缺水缺糧,風餐露宿,饑寒交迫,疲憊不堪的種種艱辛,她全都任勞任怨。親戚提出分家的要求,使她受到了很大的委屈和不公平的待遇,但她都默默忍受,毫無怨言。只要能與心愛的人在一起,無論做什麼,她都心甘情願。她愛丈夫過於愛自己,甚至願意為他付出感情上最大的犧牲。她心裡一直內疚的是不能給丈夫生兒育女,只好經常把內心的苦衷向上帝傾訴。上帝答應了她的請求,並應許她將成為萬國之母。
帝的應許遲遲未能實現,撒拉的信心在期盼和等待中發生了動搖。她覺得自己已經過了生育的年齡,不可能完成上帝對她的計劃,於是就想出了一個自以為兩全其美的主意。她決定把貼身的使女夏甲給丈夫為妾,結果卻弄巧成拙。使女懷孕以後,對主母的態度發生了變化,從敬愛到鄙視,時而還出言不遜,冷嘲熱諷,令撒拉極其難受。撒拉嘗到了自己所釀的苦果。她深為自己信心的缺乏而後悔。這是撒拉人生中的一大失誤,在她的心靈深處留下了難以癒合的傷痕。她在屈辱和苦惱之中向上帝苦苦求告。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面前,撒拉敞開了自己的心扉。上帝再一次安慰了她,向她重申了自己的承諾。過了不久,她果然有了自己的親生孩子,她也因此而成為一個偉大民族的母親。
(2) 馬利亞(耶穌的母親)
路加福音 1:28 天使進去,對他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1:29 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覆思想這樣問安是什麼意思。 1:30 天使對他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1:31 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 1:32 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他祖戴維的位給他。 1:33 他要作雅各布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1:34 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1:35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1:36 況且你的親戚伊萊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 1:37 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1:38 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他去了。 1:39 那時候,馬利亞起身,急忙往山地里去,來到猶大的一座城; 1:40 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問伊萊沙伯安。 1:41 伊萊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里跳動。伊萊沙伯且被聖靈充滿, 1:42 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1:43 我主的母到我這裡來,這是從那裡得的呢? 1:44 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歡喜跳動。 1:45 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為主對他所說的話都要應驗。」 1:46 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1:47 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1:48 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1:49 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 1:50 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1:51 他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他趕散了。 1:52 他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1:53 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1:54 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 1:55 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1:56 馬利亞和伊萊沙伯同住,約有三個月,就回家去了。
「我心尊主為大,」『我心』指我魂里的整個意識,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尊主為大』指尊崇主,讓祂居首位(西一18)。我們對主真實的事奉,乃源於心裡「尊主為大」。馬利亞先是『心尊主為大』,然後才能在靈里「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心裡敬畏主,是靈里喜樂的原因。當我們的心和靈被主充滿時,我們的口也就會充滿了歡樂讚美的聲音。馬利亞能夠發出如此美好的讚美,乃是由於她肯犧牲自己的道德和名譽,來接受基督。是的,真實的讚美,都是由於犧牲自己、得著基督而發出的。
「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自我謙卑順服,乃是蒙福的先決條件。知道如何卑微是得到高升的條件(參十四11;腓二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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