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救贖史的觀點看《創世記的全景 — 兩國、兩族》

25 兩國、兩族

25 章

創世記25章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三代人登場。計算一下年代,亞伯拉罕死時,以撒是七十五歲,雅各是十五歲。他們是救贖史中重要的三代族長。

首先,1-11節記錄了亞伯拉罕一百七十五去世,到此第六個tolledot結束,即從亞伯拉罕蒙召到他去世為止。12-18節是第七個tolledot,提到了以實瑪利的後裔;從19節開始是第八個tolledot,「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

以撒生了兩個兒子,以掃和雅各。25章以以掃為一碗紅豆湯,賣了長子的名分為結束。為是更好地理解25章,我們來設一個樹的比喻。樹有主幹,從主幹上分出枝子來。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是救贖史中的主幹。但是到了以撒這一代,岔出一個粗枝以實瑪利和六個細枝,就是亞伯來罕的繼室基土拉生的六個兒子。以撒的下一代同時分出兩個枝子,以掃和雅各,本以為以掃是原枝,不想他成了枝杈,雅各卻成了原枝,這個內容記錄在26章中。

本文像園丁剪枝一樣,剪去荗盛的枝杈,理出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條繼承應許的主幹。亞伯拉罕在撒拉去世之後,又活了三十八年。這期間由基土拉繼室,生了六個兒子。但是,「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5節)「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6節)亞伯拉罕在死前處理好兒子們的事情,是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創21:10)

亞伯拉罕死後,他的兒子們把他安葬在他生前預備的麥比洞,與撒拉同葬。回顧亞伯拉罕的一生,把以撒獻為燔祭的22章是他生命的高潮,又給以撒找配偶,到此他的使命結束了。所以,之後三十多年的事迹只用了短短的幾句描述。

接著整理了以實瑪利的枝杈。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他的子孫作了十二族的族長,但是,於應許無份,住在「他眾弟兄東邊。」(18節)他們住在弟兄的東邊,一直與兄弟為仇。在提到以撒的後裔之前,先提及以實瑪利的後裔,是為了與創世記3:15發源的兩個主流相比較。但是,我們發現與被揀選的枝子相比,被遺棄的枝子只用了隻言片語。之後開始了第八個tolledot(25:19-35:2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19節)

以撒結婚二十年,「他妻子不生育。」(21節)真是奇怪,被遺棄的枝子象雜草一樣繁殖得那麼快,相反蒙揀選的子孫在生育上總處在劣勢。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但是,聖經對這二十年間的生活沒有提到半句。不但如此,在26章中,雙子出生之後,除了以撒挖井的事,對他的生活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記錄。因此,在救贖史上,以撒的作用就是生為獨生愛子,在摩利亞山被亞伯拉罕獻為燔祭。這是他的主要任務。這說明什麼呢?亞伯拉罕和以撒的主要任務是把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來在加略山上作挽回祭的那一幕展現出來。神要向我們啟示的中心正是這個。

「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21-22節)我們不能放過救贖史的主線。救贖史的根是原始福音創世記3:15。神說:「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如果我們還沒有忘記這神的宣告,那麼現在就不會認為「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是件平常的事了。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23節)神要通過這件事,向我們說明非常重要的事。羅馬書第9章說明了這件事。使徒保羅以創世記26章為根據,立足於神的主權,講說預定的教義。「([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羅 9:11-12)

從腹中誰被分別出來?是以什麼為標準?是以善惡的行為為標準來分別嗎?不是的,乃是照著神的揀選。這是神憑著主權照自己的旨意做的,不受任何標準或人的支配。這時,有人會覺得不公,可能不解地問:「那他揀選誰、不揀選誰?」使徒保羅責備這樣的人說:「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羅 9:20)我們人沉浸在以人為本,理性主義或合理主義裡面,不知道神是誰,人又是什麼。所以,建議以神為中心,用救贖史的觀點看聖經的理由就在這兒。

瑪拉基先知說:「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瑪 1:2-3)

弟兄們,萬有的主神揀選了我,沒有比這更大的愛。通過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我們比較了律法和福音,僕人和兒子。現在,又通過以掃和雅各看到同父同母的孿生兄弟,照著神揀選人的旨意,一個蒙揀選,一個被遺棄,分為兩國兩族的揀選的教義。

打獵回來的以掃向雅各要紅湯豆吃時,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就起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從這樣的描述中,我們能看見以掃的那副嘴臉。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也不要把焦點放在以掃或雅各身上,明智之舉是向聖經提問,向神求問為什麼要記錄這個情節。記錄這個場面為的是說明「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34節)神的意圖是通過以掃警戒在各個世代像以掃那樣急於追求吃的喝的,而輕看長子的名分,即輕看永遠的基業的人。

弟兄啊,你相信神愛你嗎?你知道揀選是愛的頂點嗎?蒙揀選的人有承受應許的祝福。那我想問弟兄一句,你是否也像以掃一樣,為一點食物而出賣長子的名分呢?(來 12:16)

黙 想

1,說一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世代的枝杈。

2,兩國和兩族是以什麼標準分別的?

3,因一碗紅湯而出賣長子名分的事件給我們的教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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