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婚俗

  

  一、定婚前的禮儀:官府文告規定「百姓男女年紀相當,又無親屬制服,而男女父母情願結姻者,必先央媒約,通知明白,……一有不願,即止。」民間也演漸成俗。男方托媒人,提親討口氣;女方放話看人家。這個過程完全是由媒人牽線搭橋,在雙方父母主持下進行。

  二、行聘訂婚。女方「看人家」允許之後,男方擇期備台盒,即備絹帛,簪環,果酒等物,書寫有第幾男、姓名、某年、月、日出生的男家庚書生,禮物男用紅全開具,後寫姻眷弟某率男某頓首拜。請媒人隨同到女家。女家收聘,用相同格式寫好女子庚書,中帖紅簽上寫「領謝」二字,交付媒人回復男家。舉行定婚儀式之後,男方所送聘禮稱之為打發。此後,男女雙方即可走動,但主要是逢年過節時男方到女家拜年。

  三、擇選婚期,預置衣飾,辦置嫁奩。擇期的講究是按照男女雙方「八字」找推定吉日,如女家許約,即行定期,定期之後,由男家用名帖開具婚禮單,另以紅全開明迎親日期,先告祖先,由媒人送往女家之後,男家開始製備衣飾,布帛,果餅等物,果餅稱「茶食」,嚴格按照女家親族輩分準備,不得差錯。早期,男家置辦的禮物和女家置辦的嫁奩都是在正式婚期前送往對方,以後演變為迎親出嫁的當天隨帶,這就增添了婚期的喜慶色彩,而且雙方都可以在親朋族友面前顯示體面。

  四、喜期。有的地方稱「過期」。舉行婚禮,歷時三四天,有許多儀式,顯得十分繁雜和格外熱鬧,其間有:

  1、上頭:女了出嫁前一日,擇族戚夫妻雙全有德行的人,以兩條線互相絞合勒去鬢邊短髮,拔去汗毛,曰「開臉」,亦曰「上頭」,為分梳,此時始挽成高髻,又稱「粑粑纂」。

  2、陪十姊妹:女兒出嫁前一日晚上,設素宴,請未婚女子九人和新娘圍席而坐,稱為「陪十姊妹」,又謂之「帶花酒」。由兩個陪姑娘先圍席作四十八個揖之後,請新娘坐席中間,牽親者挨其左右而坐,其餘按長幼而坐,由歌師傅或新娘自已開台「陪十姊妹歌」。

  3、哭嫁。新娘出嫁前半月乃至一月,自哭於室,其內容大多是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也有哭罵媒人的。哭嫁的形式有多種,有一人獨哭 ,也有母女、姐妹、哥嫂、親友同哭的;有低聲哭訴,也有放聲嚎哭 的,訴說自己不幸遭遇和離別之情。臨嫁日母嫂同哭,婦女陪哭 ,謂之哭嫁禮。哭嫁,近已不見。

  4、背新娘上花轎。發親時,新娘更衣,脫下娘家衣,穿上婆家衣和露水衣,轎門向內,由兄或叔將新娘從閨房中背上花轎。新娘登轎,即撤食箸。俗謂箸為筷子,取其字音,寓快生子之意。由兩 個送親人(一男一女)相送,送親人稱「上親」或「高親」,富戶女上親坐轎,貧戶女上親坐滑竿,男上親騎馬。男上親在花轎前,女上親尾隨花轎後面,沿路六樂合奏,非常熱鬧。

  5、鋪床。男家請兩個夫妻圓滿的婦女鋪床,女家嫁奩到後,將男方原置鋪上的被蓋搬走,換上女方的被蓋、枕頭、謂之鋪床。邊鋪床邊說祝詞。前鄉為「鋪床鋪床,金玉滿堂,先得貴子,後生姑娘。」後鄉為「一步踏進新郎房,新郎請我來鋪床,鋪床鋪床,金玉滿堂,先得兒子進學堂,手拿筆桿寫文章,後得姑娘進繡房,拿起花針綉鴛鴦。」

  6、拜堂。花轎進門,由兩個攙拜娘(又稱圓親人)攙新娘。由主婚人唱拜喜詞引導,新娘新郎面對神龕拜天地、拜父母、夫妻對拜等。

  7、搶房。拜堂完畢,新郎新娘爭先入洞房。新郎新娘入洞房坐落床湛風吹草動,應以中心為界,男左、女右,各佔一首。有心計的姑娘越界而坐,向新郎示意,你今後欺負不了我。新郎則用力把新娘擠過界,雙方暗中用力,互不相讓,最後相視一笑而了之。

  8、喝交杯酒。洞房設案,備酒燃燭。新郎 新娘行合巹禮,俗稱「喝交杯酒」,前鄉稱「接納」。表示新婚夫婦,相親相愛,白頭偕老。

  9、鬧房。對新郎新娘的新婚祝福。夜晚,無論男女老少,聚於新人房中,祝賀新人或戲鬧,肆意調笑,擺布新人取樂,皆無禁忌。有「鬧喜鬧喜,越鬧越喜」之說。有的讓新人同時吃用細繩吊起的水果,等兩人同時咬去時趕緊將水果向上一提:有的讓新人介紹自己的戀愛過程。客人的調笑,新人不能拒絕,任憑他(她)們擺布。

  10、回門。新娘偕新郎歸寧,謂之回門。後鄉在新婚第三日或一月回門,在女家住宿一夜,次日,由父母或兄弟送回。前鄉在婚後三日 (今為二日)回門,當天去當天回,去時女走在前男走在後。有「新房三日不離人」之忌。

  改土歸流前,還有兩種婚俗很特別。

  一是女子婚期前三天,土王享有「初夜權」,後來除了與土王同姓的人戶成親可以免除初夜權外,凡與土王同住三宿後,方能與新郎結婚,這種習俗,開始帶有一種宗教色彩,以後演變成土王的無道。土官、土司制度被中原的王朝廢除後,土王的初夜權就不再存在。

  二是「搶親」。當某一土家寨子青年男子愛上另一土家寨子青年女子以後,事先約定婚期,新郎邀約本寨青年男子按期去女方寨子搶親,在去女方寨子的路上,敲芒鑼,擂大鼓,舉著燈籠火把,喧鬧地奔向女方寨子。到了女家,女家也事先約好一批人來阻攔,男女雙方都用「四言八句」理論一番,吵吵鬧鬧,男方就動手去搶新娘,搶得新娘後,就把她塞進花轎,用鎖把轎門關好鎖上,抬起就往男寨奔跑,新娘兄弟和寨內親戚故意去追趕,好像要把新娘奪回來。男方搶親的人,給些錢財求情,婦方追趕的兄弟才放路讓行,男女青年才得以在男方家庭舉行婚禮。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人們已改變了以往那種大操大辦,程序複雜的禮習俗。人們有的在賓館設宴招待親朋,軍樣既省事、省錢,又有排場,不落俗套;有的乾脆舉辦集體婚禮或公益婚禮,旅遊結婚等。這樣即有現實意義,又留給人永久的懷念。

  一點關於土家族婚俗的名詞

  冠婚:冠,男子成人。冠婚,這裡概指土家族原始婚俗。

  姑表婚:指兄弟姊妹子女間通婚,俗稱"對開親",或"扁擔親",這是原始族婚所遺的落後婚俗。舊社會在土家族乃至少數漢族和其它少數民族中均有,解放後,姑表婚已基本消失。

  交換婚:是兩家互換姊妹為妻,或互換女兒為媳的婚姻。為一平等的議婚形式,也有包辦,節財的因素在內。

  轉房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姊妹"的殘留形式。兄亡已後,如其弟尚未婚,願意和有權與其寡嫂結婚。俗稱"弟坐兄床",又作"轉茶"。弟去後寡媳,若其兄願意,也有權收弟媳為妻,謂;兄坐弟床"。若兄弟皆不願,寡嫂媳方可外嫁,但必須守孝三年;婆家要索"贖身錢","滿堂酒",除娘家送的東西外,其它的財物不能帶走;若有兒女,一般帶女不帶兒。這類婚姻現已罕見。實質是視婦女為一般私人財產的封建習俗。

  招郎上門:女方父母無子,招女婿上門成業,為女方養老接代。放話:即指"議婚"。包括"指腹議","童子議","訂婚議"。

  隨著時代的進步,如今"胎兒婚姻","童子婚姻"極少,多為適齡訂婚。但有一套俗規履行,放話前女到男方"踩屋場",作一番考察,滿意後方訂婚。訂婚要破費,由男方備好豬肉,酒,魚和衣服,鞋襪,雨傘之類由媒人引路,率一些至親上女方家。女方則大辦酒席,內外至戚齊距,認識接待未來女婿。女婿逐一認親,再據男女生庚日期畫八字配鸞書,完成訂婚手續。此後,每於年節必多備酒禮,送女家親戚,謂;朝年"。將娶前數月報吉,謂之"求吉"或"報日"。如女方同意,男方必於正月內擇一吉日,先請媒人訂婚期,然後往來回訪,謂之"親家過路"。其後,女方請木匠打嫁妝,男方給木匠送酒,肉,糧及"利市錢",新娘給男方父母親族長輩做鞋子。女方陪嫁棉絮數床,男方備香等包單。婚前數目男方要向女方納采,叫"過禮",抬盒上寫著"禮成奠雁",盒內放一份禮單。女子于歸前一日,擇族戚中有德行婦女為之修眉,以線勒住去鬢邊短髮,謂;開臉",也叫"上頭",梳頭有講究,做閨女時。興分梳扎長辯,叫"分頭";出嫁時挽成高髻,稱"滿頭"。婦人為新娘修眉開臉梳頭。要與新娘一起哭嫁(即唱嫁歌)。女子出嫁,必筵請相好或同村青年女子九人合新娘而十,圍坐閨樓"哭嫁"叫"陪十姊妹"。

  命字:俗謂取號,男子多用朱漆木匾金字迎親,前一日戚友鼓樂送至。冠者父率新郎拜領,謂之之拜號匾,拜畢懸掛堂壁,謂升號匾。升號匾要三吹三打,鳴炮]奏樂。鳴炮後,設筵堂中,擇童子九人合新郎而十,日"陪十兄弟",且稱十人中新郎,謂;狀元郎"。 接親:即翌日新郎偕媒人及一干男女新友至女家迎新娘。迎親將到門。須於門前設一方桌。上列香燭,酒,帛,雞各一,或蛋一個,米一升,茶一杯,有執事者拱手作揖,祝回女家寶神。祝畢,手抓米拋向新娘轎上。謂"攔車馬"。土家族亦興"攔門禮"。男女家各選一伶牙利齒者為禮生,一問一答,天上地下,間間萬事萬物,一真到女方禮生"理屈詞窮",撤去方桌,迎親人才能進堂屋成親。凡此種種,不一而足,諸如"妝郎","送親","圓親","見大小","回門",等等。十分繁雜。媒人來賀必設果酒筵於門外,立飲,謂"接風;。婚後懷孕,稱有喜"。分娩後,女婿提著雞和染紅的雞蛋給岳父,謂;報喜"。第三天,岳母攜禮到男家給外甥洗澡叫"洗三",又稱"三朝禮",滿月那天還有長命錢。這點講究。俗禮行施時莊重而神秘,繁瑣而富於喜劇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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