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證——世界上最混賬的證件

准生證——世界上最混賬的證件

今日《新華網》一篇題為《雙獨夫妻生二胎未事先報批被強征7萬元撫養費》的文章,報道了寧波一對小夫妻,因都是獨生子女,3年前生下第一胎之後,今年年初又生下第二胎。4月底,江東區計生局以他們生第二胎沒經過批准為由,要向他們徵收社會撫養費7萬多元,該小夫妻則認為,夫婦雙方都是獨生子女,既然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不該繳納社會撫養費。8月初,江東區計生局向法院申請對這對夫婦採取強制執行措施。9月初,法院經過審查准予強制執行。

筆者一直關注中國行政體制改革問題,發現阻礙中國經濟發展,影響中國社會和諧的最大絆腳石竟是不思改革的行政體制,因為「世界之最」的中國行政機構數量,必然導致權力嚴重重疊,行政效能低下,而觸目驚心的「收費」、「罰款」所衍生出來的無效管理及腐敗,則是造成這一怪胎的罪魁禍首。

我一直在諮詢「頂層」,馬路邊擺個修皮鞋攤、修自行車攤,有什麼必要非得去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公民在國內流動,公安機關憑啥逼他們辦《暫住證》?這些證件的荒唐之處,已經備受詬病。而中國乃至全世界最為混賬的證件,恐非《准生證》莫屬了。

《准生證》最早應該出現在70年代中期,那時候國家開始推行計劃生育,現在被改名為《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等馬甲。我在網上搜索到了一張1974年4月印製的《准生證》,其正面印有毛主席語錄「人類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計劃生育」,背面則寫有「堅持適齡晚婚,實行計劃生育」字樣。而那時候的計劃生育口號,則是「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基本上是馬寅初《新人口論》的核心主張。

可不知道什麼原因,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會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竟持續30多年嚴格限制居民生育第二胎,導致中華民族已經無法實現正常的人口更替。即使當今人口老齡化趨勢已經十分明顯,可計生部門仍絲毫沒有放鬆居民生育第二胎的意思,這或許也和計生部門在《准生證》審批過程中可以體現部門權力、個人權利,及徵收社會撫養費而能帶來部門利益有關。

辦理一個雙獨《准生證》其實並不容易。在我的微博中,有熱心網友留言稱,「介紹這裡的一下雙獨准生證怎麼辦,申請表那是必須的,還要: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出生證、准生證。完了?遠著呢,雙方父母的結婚證、戶口簿、獨生子女證、戶籍鎮街計生部門及工作單位雙證明是第一段婚姻且只生了一個。父母異地戶籍?那是你的事,父母已逝?那是你的事。尼瑪,太坑爹了。」

憑我對行政管理方面的理解,計生部門的主要職責無非是預防超生,可那些領取過合法《結婚證》的居民,生第一胎是他們的基本權力,不該是計生部門管的事,憑啥非要領取《准生證》?難道還有初婚者申請《准生證》不被批准的嗎?因此,要求合法生育的夫婦去計生部門領取《准生證》,是典型的無效管理,是計生部門為了突出部門權威,而故意給全體國人設置的一道生育門檻。

而寧波這對雙獨小夫妻生育第二胎,也是他倆基本的生育權力,只因沒有事先去領取《准生證》而被罰款7萬,更是計生部門部門利益「赤裸裸」在作怪。退一萬步講,即使計生部門設置《准生證》合法,但行政處罰也必須遵循「過罰相當」的原則,因此,計生部門對這對僅僅事先未辦《准生證》,但合法生育二胎的小夫妻罰款7萬,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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