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彈劾梁振英議案的發言稿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動議的議案
1.主席,今日我們要運用基本法第七十三(九)條賦予我們的權利,聯合動議彈劾有嚴重違法行為仍然不肯辭職的梁振英先生。其實彈劾這程序在世界各地都十分少用,但亦是人民對付行為失當的政府領導人物的最後一招,是最終的尚方寶劍。
2.有人可能會話,我們泛民議員在做SHOW,只係擺政治姿態。我想澄清一點,彈劾並不是政治姿態,而是實實在在,清清楚楚地列明梁振英先生所被指控何等罪狀,合情、合理、合法地啟動程序罷免行政長官。可以說,這是比之前我們提出不信任動議更為嚴肅。
3.彈劾行政長官是憲制給予我們的權利,而我們立法會議員作為民意的代表,在面對此等的情況,便有責任去啟動這個彈劾機制。因此這是我再重申一次,這是我們身為立法會議員看見有嚴重違法情形發生後,我們要肩負的憲制責任,而不是在做SHOW。
4.不過,我們都要面對一個現實,就是要由啟動彈劾機制一直去到罷免一個官員,在歷史上是很少可以完成。這也是香港首次在議會內啟動彈劾機制,反映我們並非隨便咁做的。例如美國第37任總統尼克遜,因為水門事件在1974年面臨彈劾,不過最後也只是逼使尼克遜在眾議院表決前自行辭職,但彈劾這個動作亦令他成為美國史上首位的辭職總統。
5.講近代一點,上世紀九十年代的美國第42任總統柯林頓,很多人提及他大多便會想起他的性醜聞案,而因為他就案情作假證供,亦令他在1998年成為美國史上第二位被彈劾的總統,對他彈劾議案在眾議院通過後,最後在參議院被否決,他逃過被彈劾下台的命運。
6.我想要作比較的話,柯林頓和梁振英先生的情況會比較恰當,因為兩者都是因為私人行為失當傳出醜聞,亦因為講大話去試圖掩飾過錯而面臨彈劾。不過,柯林頓比起梁振英先生,還是比較優勝,而梁先生的案情實在比柯林頓嚴重。因為柯林頓經過性醜聞案後仍保持高民望,這是因為他在任六年的政績顯著,備受美國人認同。但是作為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的民調分數由上任時便一直在及格線上下徘徊,亦未見他有何成績,反而政治任務就有一大堆,再加上他的個人操守,試問還有忍受他仍然在位的理由嗎?更重要的是柯林頓是美國人民選出來的,梁先生是小圈子689票選出來的。而我之所以話梁先生的案情比柯林頓嚴重是因為他的大話可謂直接及間接令他當選,這已經超越了純粹個人行為的問題。
7.所以,主席,這是關乎一個首長級公職人員的嚴重誠信問題,因此我是絕對贊成今次的彈劾議案。
8.縱使,我們都心知肚明,今次的彈劾議案能夠通過的機會,比上述提舉過的例子和其他世界各地的彈劾案,更是微乎其微的。不過,我們都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因為即使議案不能通過也好,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舉措,就是為梁振英先生在香港史上留個名,好讓香港人記住,他為僭建問題講大話,而搞到一身蟻,做香港史上首個面臨彈劾的特首。這與1974年和1998年的美國國會情況一樣,沒有人今日會說當年美國國會議員彈劾美國總統浪費時間。
9.點解我地要他在歷史上留名呢?因為誠信也是身為一個人的道德責任,無誠信即是無道德,梁振英先生官至特區首長,原來都是無道德的,這就是教壞細路!要他歷史上留名,用「大話特首」這個典故,去教育我們香港的下一代,講大話是不對的,而且要為自己所講的大話付出代價!強行撐一個大話特首的立法會議員,都是不對的,歷史會評價這個保皇故事。
10.主席,上星期民陣發起的元旦大遊行,我們有十三萬人上街,要求梁先生下台。本來都係常客的社區組織協會決定當日唔上街。本來他們唔上街都唔係甚麼大事,之不過他們安排受助小朋友接受訪問的內容,就令我覺得十分令人遺憾!
11.雖然報紙引述受助小朋友的姓名,但我就不打算開名了。一位中三的同學話:「會放長雙眼睇嚇梁振英做唔做到,佢僭建唔影響施政。」另一小六女生,報紙說她排公屋已經排了九年,竟然說:「我唔係睇佢為人,就算講大話都冇所謂」。我唔係怪小朋友講咁既言論,因為小朋友既價值觀都係由大人灌輸的。要怪就要怪教他們講這番說話的大人和瀰漫這種功利主義的社會。因為就算小朋友的思考能力有幾高,用這樣的價值觀思考都係會出事的。
12.同學話僭建唔會影響施政,但係梁振英隱瞞僭建,呃個特首返黎做嘛!一次不忠,做乜仲要用呀?唔係洗乜有人出錢請「二百五蚊梁粉」遊行去撐呢?計埋臨記,警察都唔幫你話得八千,仲要夠膽話自己有六萬人,都唔知係咪跟梁國雄議員學左多重影分身,一人變多人集結呢。呢D咪叫做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囉!
13.小六的妹妹話唔睇梁生為人,即係佢俾你上到樓就講大話都無所謂嗎?本應天真的小妹妹如果思想都已經如此功利,我為香港的未來感到好悲哀。
14.古語有云,孟子話:「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教我們做人要有節操,唔可以因為威逼利誘而屈服。大人要教小朋友的就是要教這些,而不是教他們「笑貧不笑娼」,為求溫飽而放棄對人格的要求。
15.我想同小朋友講窮唔緊要,要社會幫唔緊要,但係唔需要維護一個人格低下的特首,再奢望他會如何幫助你。濟弱扶傾就係特首應份的責任,誰人出任都有責任幫你,唔需要指望一個人!
16.經過元旦大遊行一役之後,早幾日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都轉軑唔幫梁先生,都支持彈劾他。大家都知何喜華一年前公開挺梁,連他現在都覺得梁生乏善足陳,對他的政績表示失望,對基層的支援沒有具體方案。呢點已經可以證明連梁粉都覺得梁振英靠唔住,聽中央話支持他的人,都不肯定他撐唔撐得落去,又怕做了梁粉連自己的誠信都同時被質疑,這條船有幾穩大家心中有數。
17.其實仍然撐他的梁粉來來去去都係提果幾樣講話俾次機會,梁先生犯的不是大錯,僭建好多人都有,要俾時間佢做實事。不過,他們的論調就令我諗起當年前台灣總統陳水扁的貪污案時,他的台南忠實支持者的論調就是有哪個總統沒有貪污,這種習非成是的價值觀是我們想要的嗎?
18.在先前兩次的議案辯論,我已經提過,今日我亦要提多一次,就是梁振英大話連篇去掩飾自己的過錯,根本是將他一已的私利,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這點令本人極為失望和憤慨。
19.在彈劾議案的附件都清潔解釋了今次對梁振英的彈劾論據,其中講到他以用大話隱瞞自己的僭建,再去攻擊唐英年,促使他本人當選,將行政長官小圈子選舉至少仍有的的廉潔公正和誠實公平的公眾利益置之不理。當選之後,他繼續置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應有的管治威信不顧,只顧自己留任行政長官的利益。
20.我認為他這種自私自利的做法,身為首長級官員係不能接受的,對香港的政治影響都會好大,而且是很嚴重的。因為無道德就不會有公義,我們唔以再畀一個無道義的人當特首。借用我很尊敬的李柱銘先生在上星期日的「一國兩制對一國控制」研討會上的一句言:「呃返黎嘅,做一日都嫌多!」請各位同事,尤其是在坐的梁粉同事,考慮轉軑支持議案通過。
21.主席,本人謹此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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