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大"億元貪官"排行 貪1.58億元不夠入榜

新聞摘要: 日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局長貪腐1.58億,但比他貪的至少還有10個;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排在第七位。據山東商報報道,近日,山東省日照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華森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其貪汚、受賄、挪用公款共計近1.58億元。不過,據財新網統計,比李華森還貪的「億元貪官」,至少還有10個。從下面這張表看,杭州原副市長許邁永排在第七位。

相關報道:巨貪"許三多"受賄1.6億餘元 家裡儲藏室如金庫根據檢方指控,許邁永索取、收受浙江坤和集團董事長李寶庫830萬美元、開氏集團董事長項興良2500萬元、海陸集團董事長許飛躍2000餘萬元、漢帛中國前董事長高志偉2000萬元……其胃口之大,令人咋舌。【詳細】上海房管局原副局長今日受審 被控受賄1045萬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涉嫌受賄案今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2月21日,新民網記者在庭審現場了解到,陶校興被指控受賄人民幣328.5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50萬元,在建商鋪一套,卡地亞手錶一塊,合計人民幣1045萬餘元。【詳細】深圳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開審 被控受賄3318萬鄭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在擔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深圳市順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區委原書記余偉良等九個單位或個人在變更土地規劃、承攬工程、職務升遷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18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許宗衡的刑事責任。【詳細】遼寧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受賄一審被判死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30日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勇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詳細】雲南省普洱市委原副秘書長受賄130萬 獲刑15年雲南省普洱市市委原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楊寒松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130多萬元,近日被普洱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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