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後,不再有婚姻制度,我們的愛情和婚姻何去何從?

男性都希望和更多的異性有親密接觸,而女性卻只希望和同一個男性有親密接觸,這就是著名的「柯立芝效應」觀點。從生物繁衍的角度來看,這再合理不過了;但要是在社會安定方面來講,我們必須要壓制,於是有了婚姻制度。

你不夠努力 就只能結婚了

我們父母這代人,拚命捍衛婚姻,把它當做成功與失敗的標誌,同樣也希望孩子能「非常成功」。在子女婚姻面前,考慮的是「門當戶對」;坐在人民公園,拿著紙板寫上閨女兒子的條件,從而婚姻變成了一種經濟關係。這種做法其實是對婚姻可持續性的一種考慮,不同經濟環境中成長出來的人,他們的性格、審美、情趣、價值觀都不一樣;如果兩個人的差距太極端,那麼婚後的衝突和矛盾也會很多。

現在的我們,生活在大都市裡;受過良好教育、優越的環境、收入足夠、我們更加自信,每個人面對選擇的機會也多了,所以晚婚的現象比較普遍。近幾年,國內離婚率單身獨居率大幅提高,北京已經達到50%左右,上海也緊隨其後,因此兩代人之間的衝突和矛盾由此而生。

中國自古以來的婚姻關係並不是「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是有名分的,妾沒有名分且沒有繼承權;妾沒有名分,所以生的孩子叫「庶出」,不屬於嫡子,總是比正室差一檔。

大約6000年前母系社會後期,人類發明了一夫一妻制;誕生了私有財產的概念,關於財產的傳承,在群婚的社會中是得不到解決。一夫一妻制在中國明文規定,是在 1949 年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婚姻法中公布的。

愛情是婚姻的道德約束

在阿拉伯,一個男人能娶四個老婆;因為中東國家沙漠乾旱,人類在那種環境下容易絕後,所以就要不停的生育,當一個妻子的「產能」忙不過來的時候,就得再娶。

古代納妾方面非常講究,有著一套繁瑣熱鬧的制度。從說媒到下聘,還為放小定、放大定、下聘禮,最後採納、問名;接著迎親跨火盆上轎子,明媒正娶才能叫合法的太太。婚禮中有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和親迎。這六禮就包含了訂婚和結婚的整體流程,和成親相比,定親顯得更加重要,即使沒有迎親這個步驟,婚姻也已經被認定。

婚禮的繁瑣,違反契約的懲罰也不遑多讓,如果女人出軌在古代會可是有上百種方法讓你受懲罰。從沉塘、吊打、丟石頭砸,到騎木驢、遊街等各種酷刑,都是古代用來懲罰不守婦道的女性的。相對應的有罰就得有賞,貞節牌坊就是一種表揚的形式。還有一種表揚形式就是將一對一穩定的感情關係道德化神聖化,再給它起個名字叫做「愛情」。在古代,女性是沒有離婚自由的。

女性繼承財產,是以嫁妝的形式來繼承的。所以嫁妝不僅是結婚的時候娘家給的一筆金銀首飾,還有女兒的私房錢。接著女兒生了孩子,孩子念書,甚至是孩子長大了結婚,娘家都會不斷的給錢,這就是女性繼承財產的方式。將女性父母那邊的部分財產,挪到自己的名下來,兩家的姻親就這樣世代延續下去。

婚姻本質是經濟問題?

兄弟分家和離婚分財產,都是技術活。現在普遍的問題就是要房子還是要錢,很多時候房子賣了錢拿到了,房價卻突然暴漲;結婚的時候父母給孩子一筆錢,女方家裡也給一部分錢,一起買一個房子,這個房子以後萬一離婚了錢怎麼分,房子的名字怎麼寫,這就是經濟學問題。有一句話叫:「婚姻是最小的共產主義」因為夫妻兩個人,肯定是過著一個共產過日子的狀態。

只談感情不談經濟是不務實的人;只談經濟不談感情是很虛偽的人;兩者都不談是稀里糊塗的人;兩者都談是求真務實的人。家庭關係其實就是經濟制度,當夫妻有了愛情,它能促進家庭經濟的發展;當一個家庭有了經濟實力,它能增進兩個人感情的交合;感情相投,干起事業也有勁兒。

離婚自由,是保障女性權益。過去的貞潔牌坊,這面看是牌坊,翻過來看就是墓碑,因為它不給你再選擇的機會,對女性的身心是極大的摧殘和不公平。離婚制度實際上是一夫一妻制中很重要的安排,如果有一方感覺不舒服以後,就會像判無期徒刑。最終變成「湊合」,就像我們常聽到的「孩子都這麼大了,不離了」

一百年後,不再有婚姻制度

看現在的數據,離婚率越來越高,結婚率越來越低。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說法,未來是沒有家庭的。那個時候物質財富極大豐富,沒有那麼多物質的束縛,那個時候沒有私有財產,因而也就不需要家庭。

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讓很多人對一夫一妻制產生了新的想法——契約婚姻

不久的將來,婚姻也許會按年簽約;先簽五年,效果不錯可以五年後再續約,這樣的婚姻在契約有效期內的質量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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