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也:對校園霸凌說NO,還須讀懂「一個熊孩子背後不止一個熊家長」
李克強總理在4月1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校園應該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李克強要求,針對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校園安全問題,有關部門要嚴厲打擊涉及校園和學生安全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暴力犯罪。有關部門要第一時間回應社會關切,要給全社會尤其是家長們一顆「定心丸」。
一、養不教,父之過校園霸凌這個話題比較凝重。這個並非中國社會所獨有,談不上是民族劣根性的表現,也不是道德建設在教育方面的漏洞,而是社會中極度邊緣化的價格觀在學校象牙塔的射影。
霸凌是社會、學校、家庭三方共同作用的產物,論對孩子的影響,我始終認為,家庭排第一,學校排第二,社會排第三。
家教才是一個人教養的根本,孩子的長相隨父母的,其實他的素質才更隨父母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此言不虛。父母沒有管教好自己的孩子,就不要推給學校!推給社會!這一點自知之明,現在很多家長是根本不具備的。
一般而是言,一個孩子愛拉幫結派,喜尋釁滋事,行事蠻不講理,那麼他的父母十有八九是同一個吃相的。施暴者所處的家庭環境大多充斥著對他人的威壓與漠視,來自家庭的冷熱暴力讓孩子們誤解了強者的概念,幾年、十幾年的「風刀霸劍嚴相逼」,潛移默化,最終讓孩子繼承父母欺凌的本性。
這些家庭的孩子就是典型的恃強凌弱:自己早熟了就是對晚熟的下手,利用自己的身體優勢;自己家裡強勢就對家裡比較家族弱勢的孩子下手,利用自己的家庭背景。更為可怕的是,這些家庭的父母又往往是護犢情深的,相信強權即真理,保護自己的熊孩子又是沒有節操的,這恰恰讓熊孩子做起壞事來更有底氣了。
正因為如此,「一個熊孩子背後不止一個熊家長。」古人說得對:「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家長永遠是第一責任人,而老師只不過懶與不懶的事,只能退居其次的。對於校園霸凌事件,我總是一個態度,讓熊家長來管好自己的熊孩子!如果我孩子被熊孩子欺凌了,我會直接找熊孩子的父母喝茶暢談,一團和氣地先禮後兵,該死懟就死懟,懟就只懟熊孩子的熊家長!
當然,還有一類情況,有些父母是「管生不管養」的,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幾乎是零。
出現這類情況,一般是這樣的家庭:一種情況是為生計所迫,父母外出打工去了,根本無力管孩子;另一種情況是父母雖然成人,但心理上還未斷奶,心智還是未成年人,根本無心管孩子。這一類家庭的孩子往往缺乏父母精神上的關愛與道德上的循循善誘,其實與孤兒並沒什麼區別的,至少是精神層面上的孤兒。這種家庭的孩子往往會走向兩個極端的,要麼很容易抱團取暖,開始拉幫結派,成為施暴者一方;要麼很容易落單失群,成為施暴者的對象,成為受害者。
就像筆者一直關注了校園霸凌事件,發現施暴者和受害者家庭背景其實基本相似很多,比如都是留守兒童的身份。其實,這叫一種比較典型的「弱者思維」,魯迅也說過「弱者怯懦,卻揮刀向更弱者」。人性是共通的,無論大小老幼。弱者面對不公往往不是向強者討公道,而是向更弱者找平衡的,並將暴力和歧視發揮到極致!
二、老師背不起這鍋
面對於校園霸凌事件,社會矛頭所指,往往紛紛射向老師的。即使是不匹配為人父母的家長也同樣是一身凜然正氣的:對,都是學校的錯!對,都老師的錯!對,老師總是惡意滿滿針對我們的孩子!認為他們根本不適合做老師這份職業,缺乏共情,缺乏耐心,缺乏為孩子考慮的心。
但是,我們設身處地站在老師這方面想想,老師處理霸凌確實挺擰巴的。既沒法律法規對霸凌進行定義和界定,也沒任何部門賦予學校處置的權力,更沒有機構或專家對老師的處理提供培訓或建議。那麼,老師面對校園霸凌又該如何處理呢?從來都是跟著感覺走了,用人生經驗、用職業良心、用感觀直覺,既當警察又當法官,而事實上,連老娘舅都不如。
「每個熊孩子的背後不止一個熊家長」,此言不虛,這些熊家長確實護犢情深,真的極度醜陋,盡顯人性之惡,習慣思維就是我哪裡有錯啊?我的孩子哪裡的錯啊?甚至覺得自己孩子欺負別人又咋地?而自己孩子被老師教訓一頓又像被踩了尾巴一般,往往會反咬一口的,聲稱自己孩子遭受老師不公正待遇了,便聚眾來學校尋釁滋事了,甚至以開除這個老師來顯示自己有超強的能耐。
遇到這樣的蠻不講理的家長,一些校領導為了政績、為了臉面,往往就會息事寧人,很可能會壓制受害者,還會壓制老師,甚至會以犧牲老師的飯碗來換取學校的安寧的。這樣事例,作為一個持續關注霸凌事件的人,發現案例已不少。
因此,我始終認為校園霸凌的問題出在校園,源頭卻是在家庭。因此,解決霸凌最好辦法也在家庭。如果大家甩鍋給學校和老師,那麼這是我們社會無能的表現!記住:老師,不是萬能的上帝,更不該成為替罪的羔羊!
三、減少霸凌人人有責
社會由人組成的,家庭成員、學校師生自然也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可以這麼說,家庭和學校就是我們社會的有機構件。
不要總是說學校黑,政府黑,社會黑,各種黑!須知,社會再黑,黑社會老大和貪官污吏難道是孫悟空,從石頭縫裡爆出來的,就沒有家庭了?
這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家教的問題。
因此,面對校園霸凌事件,大家除了每年都努力呼籲為校園暴力立法外,就是好好管好自己的孩子,該幫助自己孩子的樹立起保護自己的勇氣和對待他人的正確姿勢,我比較贊同,孩子有不怕事也不惹事的處事方式,父母公力救濟不成也不怕用私救濟的。
在社會層面,我們應該人人勇敢地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包括呼籲司法的公平與正義。面對層出不窮的校園霸凌事件,對於一個社會來講,無論什麼樣的難題,終歸都要找到解開難題的突破口,這就需要大家的努力。如果大家只有憤怒而無法任何建設的話,那麼校園霸凌一定會慢慢地積蓄,最終成為一個積重難返的社會問題!
就像促成校園暴力立法這事,我們為人父母的和即將為人父母的,不僅呼籲如何定義和界定校園霸凌,而且還要試圖修法了,修正未成年保護法的缺陷(Bug)。對於性質特別惡劣或屢教不改的熊孩子或劣犢子,應當呼籲法院有權援例將之以成人刑事案件提起訴訟,並以成年人犯罪的標準宣判量刑——即所謂「未成年人例外」。未成年保護法不應成為保護未成年人渣的惡法!
只有全社會人人來關注這件事,那麼即使校園暴力不會消失,但它也會減少;即使校園欺凌不會消失,但傷害也可以減小;即使受害者不會消失,但他們得到的關懷也可以增多。
結語
校園霸凌的問題出在校園,解決方法卻在家庭,努力則需要全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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