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緣分的天空,摘下屬於自己那一份
06-11
在緣分的天空,摘下屬於自己那一份茫茫人海,滾滾紅塵,每個人都是一粒微塵,也許就在不經意間,被風吹到了你或他(她)的跟前,相識一場,又會在不經意間,在對方的視線里消失。 相聚是一種緣分,而緣分到了盡頭,就會散去,從沒聽說過有不散的宴席,緣分也如此,只是時間的短長而已。不管怎麼說,這,就是有緣。 然而,面對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態度。窮途末路的人盼緣,遊戲人生的人玩緣,洒脫的人隨緣,拘謹的人守緣。更有那和尚化齋,美其名曰「化緣」,似乎那「齋」成了他與眾人結緣的媒介,讓人如何不動施捨之心?儘管緣能使偶然變成必然,但它卻是可遇不可求的。所謂「緣是天定,份在人為」,正是這個道理。詩人徐志摩就愛情觀說過一句發人深省的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其實,他的字裡行間流露出的依然是一個緣字,其大意只不過是隨緣心境的翻版。 所謂情緣,有情人終成眷屬,倒也是一件美事,不過世事難料,半途中,緣分盡的也大有人在;生老病死也是一種宿命,誰也無法更改,這就是最後的緣盡。還有一種情緣,愛恨交加。曾經相知,相惜,卻永遠也走不到一起,心,傷痕纍纍,無法痊癒,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逃避和遠離,然後,把這份情緣斬斷,把有關記憶埋藏。 一份真誠的友緣,是來自互相信任和彼此欣賞,雖然有時的話有股刺鼻的味道,可那是有價值的真話,就像勞動時流的汗水,雖然難聞,可那是成果。如果要處處斤斤計較,那麼這份緣也就盡了,既然不理解這份真心,那麼寧可不要這份友緣。 古代的許多愛情故事歸根結底還是一個緣字。白素貞與許仙相遇,千年等一回,可謂是「有緣千里來相會」。可恨的是,偏偏生出個多事的法海來,於是好端端的仙緣散盡,只留下一個雷峰塔作他們曾經愛情的唯一見證。後來法海躲進蟹殼裡不敢出來,也是活該!賈寶玉與林黛玉第一次相見,寶玉就笑道:「這個妹妹我曾見過。」其實,他並沒有胡說,因為他們前生真的見過,有木石前盟為證。可嘆的是,橫生出個寶姐姐來,人道是金玉才是良緣。於是奇緣也就在林妹妹「秋流到冬,春流到夏」的淚珠兒中虛化了。緣散了,悲劇也就隨之發生了。杜麗娘在夢中見到素昧平生的柳夢梅,正因這段夢緣,才成就了「家傳戶誦,幾令『西廂』減色」的《牡丹亭》。 正如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一樣,世間也不存在無緣無故的緣。只不過緣「來是空言去絕蹤」,稍縱即逝。一見鍾情式的羅曼蒂克必須建立在這樣的一個基礎之上:一個是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一個是他心目中的白雪公主時,緣才會應運而生。否則,任憑如何刻意求造,或者一廂情願,都難以擦出愛的火花。無緣的愛情與婚姻註定不會長久。 其實,不獨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也存在緣的。譬如菊與陶淵明,梅、鶴與林和靖,竹與鄭板橋。菊也罷,梅、鶴也罷,竹也罷,生長於天地之間何其悠久,為什麼只有陶淵明、林和靖、鄭板橋三人分別視為知己呢?簡言之,依舊是一個緣字從中作祟。儘管它們等得太久,這塵緣也不過幾十年光景,但億萬年之中有一人知己,可以無恨了! 佛說,同船過渡,前世所修。個中因由,仍是一個緣字。同窗、同事、朋友、愛人、親人,芸芸眾生,偏偏就那麼有限的幾個人在今生與自己相親相愛相攜,這不是緣,又是什麼?緣,真的是妙不可言呢。 因為相知,所以相惜;因為相惜,所以真情永遠。在緣分的天空下,朋友,你是否有所感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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